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商家,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微信小店开放类目一览表》。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美妆护肤 | 男士面部护肤 |
面部护肤 | |
香水彩妆 | |
美妆工具 |
为规范商家、带货者入驻准则,提升用户服务质量,保障平台生态服务体系,凡入驻平台的商家、带货者需按要求完成相关入驻,具体流程参考《微信小店「个体店/企业店」开店流程指引》。
一个微信号只能申请1个【微信小店】店铺, 一个营业执照最多支持开30家店铺,超过该数量会驳回。
如你经营的商品品牌辨识度较高,希望在店铺命名中包含品牌名称,提高用户辨识度和品牌影响力,可申请品牌认证,请根据以下两种情况按需申请:
(1)品牌自营
商标所有主体或一级独占授权主体可申请「品牌自营」,同品牌下,所有主体合计最多五个店铺,店铺命名为:品牌名+任意后缀(可选)
(2)品牌授权
一级授权主体可申请「品牌授权」,同品牌下,每个主体限一个店铺,店铺命名为:品牌名+企业字号+任意后缀(可选)
品牌认证管理规则参考《微信小店「品牌认证」管理规则》
操作路径:【店铺管理】-【品牌管理】-【申请品牌】
如你需在微信小店后台新增商品,需要先完成类目资质申请,通过后,即可进行商品上架。
操作路径:【店铺管理】-【类目管理】-【申请新类目】
操作参考:《微信小店「类目资质」使用指南》
类目申请常见Q&A
问题 | 答案 | 参考文档 |
如何申请不同商品主营类目 | 需要提供不同的类目资质和商品资质 | |
申请多个类目,保证金如何计算 | 类目保证金不会叠加,以最高类目保证金缴纳 |
商家与带货者需遵守《微信小店保证金管理规则》中相关要求向平台缴存保证金。
(1)类目保证金
类目保证金详情可查看《小店类目保证金额度》
(2)浮动保证金
平台将根据微信小店上一个自然月的支付订单的总成交金额,依据下表计算浮动保证金应缴金额。详情参考《微信小店保证金条款》
(3)0元保证金试运营政策
满足一定条件的微信小店商家开通店铺后暂时无需缴纳小店保证金,即可直接进入商品发布,并使用部分小店能力进行试运营,具体规则参考《微信小店「0保证金试运营」管理规则》
技术服务费是平台向商家提供包括商品信息展示、商品交易能力、流量支持等功能所收取的费用。结算细则参考《微信小店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则》。
常见Q&A
问题 | 答案 |
技术服务费如何开发票 | 微信小店后台-平台服务-发票中心进行开具技术服务费 |
小店后台什么时候会显示可开发票 | 因每个自然月的10号可以开上个月的技术服务费发票,若微信小店需要核对上月的技术服务费金额,因货品的结算以售后期结束为准,产生的动账时间不同,建议以查询【资金流水】路径中显示的技术服务费动账时间为准。 查询路径:【微信小店后台】->进入【资金结算】->点击【流水与账单】->选择【资金流水】->查询【对应的动账时间】->选择【分账】类型->查看【技术服务费】类型。 举例:3月10号支出技术服务费的订单,在【资金流水】清单中,动账时间显示在3月1日-3月31日周期开具发票,即下个月(4月10日)可以开该发票。 |
开票主体有什么要求吗? | 开票主体默认为微信小店的主体。 |
可开票的类型有哪些?
| 目前支持开普票(仅支持电子票线上下载),专票(仅支持纸质票,需要线下邮寄) |
开票之后可以退票吗?
| 开票之后,若此前开的发票信息填写有误,仅可以退票-重开发票一次,请谨慎填写发票信息。 |
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微信小店开放类目一览表》。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平台禁止商家、带货者出售部分商品,详见《微信小店「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
1. 商品标题
标题通用性框架命名:商品品名(必填)+基本属性(非必填)+商品品牌(必填)+规格参数(非必填)
(1)商品品名(必填):须符合国际上通用的名称(英文商品需附带中文翻译)
(2)基本属性(非必填):材质、功能、特征、风格等
(3)品牌(非必填):中文品牌、英文品牌(如商品有品牌,则“品牌”为必填)
(4)规格参数(非必填):型号、颜色、尺寸、规格、用途、货号、包装显示产地等(有多个产地的需说明以外包装为准)
示例:SK-II 青春露护肤精华露 收敛毛孔控油 230ml 日本
2. 商品价格
商家设置商品价格时应遵守《微信小店商品价格管理规则》。
3. 商品SPU/SKU
(1)发布商品时以颜色、尺寸、系列等属性为主要组合形式,不得将跨品牌、跨类目、跨系列等无关联商品绑定在同一SPU下;
(2)如涉及套盒包装的商品,需在SKU信息中清晰说明套盒内商品明细,并提供对应资质和商品标签图。
(3)不得刻意发布规避平台规则的信息,如利用SKU低价引流、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等。
4. 商品主图
(1)主图要求:需在详情页上传商品外包装照片,并清晰体现以下信息: 商品实拍图,需清晰体现商品品牌信息、商品名称。 品牌信息需要与商标注册证完全一致 。
(2)图片规范:首张主图——商品正面实物图;第二张主图——商品反面商品图;第三张主图——其他细节图。
规则示例:
首张主图——商品正面实物图 | 第二张主图——商品反面 | 第三张主图——其他细节图 |
5. 商品详情页要求
(1)商品详情信息与该商品所属类目、商品标题及描述、主素材相关内容信息均需保持一致。商品详情的描述中应避免出现影响用户理解的错别字、词及歧义用语,图片应清晰可见,不应包含其他第三方账号等联系方式。若商品详情中出现外文材料,则出现外文材料的地方需包含中文翻译对照材料,进口商品需展示中文对照标签。
(2)实物商品应标明规格参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化妆品、日用品标明毫升等。展示国产商品须展示完整的商品标签;进口商品须展示完整的简体中文标签,标签内容需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
(3)商品基本信息应包含产品名称、净含量/规格、全成分、保质期/有效期、产地、使用方法、适用人群/适合肤质、主要功效等。产品名称需与商品标签、商品属性的产品名称保持一致。产品净含量/规格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表示,并与商品标签保持一致。
(4)若售卖套装、套盒以及其他组合商品,需提供涵盖套装/礼盒内所有商品信息的商品标签图,
a. 同一款商品组成的套装/礼盒,例500ml SK2神仙水+ 200ml SK2神仙水——>可只提供一个标签图及单个对应商品资质
b. 不同商品组成的套装/礼盒,包装标签图需涵盖套装/礼盒内所有商品的信息——>可只提供一个标签图,但仍需提供对应所有商品资质
(5)化妆品销售包装应标注保质期,必须具体展示,例如“保质期×个月” ;销售包装内含有多个独立包装产品时,每个独立包装应当分别标注使用期限,销售包装的使用期限应当按其中最早到期的独立包装产品的使用期限进行标注;保质期应按下列三种方式之一标注:
a.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b. 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开盖后使用期限
c. 采用此方式进行标注的产品保质期应当不少于36个月
(6)赠品、非卖品、便携装、试用装、小规格商品(净含量不大于15g或15mL的产品)须在商品详情内展示完整的商品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注册人或备案人的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
(7)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限制用户合法权益。例如:XX活动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
(8)履约性质服务的履约期限应如实填写,不应为吸引用户而夸大。
(9)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内容。
(10)严禁出现各种形式的联系方式或网址链接,严禁出现非微信小店的第三方平台或商家的信息及Logo。
6. 商品资质要求
(1)经营国产化妆品商品资质:需提供生产厂商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2)若经营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国产化妆品需提供《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若经营进口化妆品,需提供《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
(3)若经营特殊用途化妆品,国产化妆品需提供《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若经营进口化妆品,需提供《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4)进口商品资质: 经营进口商品,提供近两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申请主体不是报关单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授权委托书/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完整采购链路证明。
(5)消毒产品资质:经营国家消毒产品生产类别分类目录范围内的国产消毒产品,需提供完整且清晰的中文产品标签图及生产厂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其中经营新消毒产品(指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还需提供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经营新消毒产品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中的抗(抑)菌制剂,还需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公示信息截图。
(6)依据国家《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在网络上销售化妆品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 披露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
(7)化妆品标签图需展示以下信息:
a. 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b. 注册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注册人或者备案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同时标注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地址);
c. 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国产化妆品应当同时标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d. 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全成分; 净含量; 使用期限; 使用方法; 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 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如标签中有关产品安全描述等信息)。
注:《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上述化妆品标签信息中,产品名称、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应当在商详页显著位置以文字形式展示;其余字段的内容要与化妆品注册或备案资料中的标签信息一致。
7. 商品类型定义及宣传描述规范
(1)化妆品: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2)特殊化妆品: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上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在2021年1月1日前已经注册的用于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化妆品,在过渡期内(至2025年12月31日),仍按特殊功效管控。
(3)普通化妆品:指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
(4)宣传专利、荣誉等内容需提供证明宣传涉及专利、荣誉、销量、效果指数等内容时,需同时明确相应的专利号、数据来源、质检资质报告等证明材料,或以上数据在相关官方网站公开可查。宣传第三方研发机构、不含有某种成分/物质等信息时,须参照提供或展示相应的证明,或相关信息公开可查。
(5)禁止明示或暗示夸张的前后效果对比,或以使用前、使用后单场景暗示、夸大使用效果。 包括直播/短视频场景、商品信息(主图、标题、商品详情页信息)等场景的违规。
(6)不得超范围宣传商品功效,包括但不限于: 化妆品商品宣传医疗功效; 化妆品超注册/备案范围宣传功效(非特化宣传特化功效、特化超功效范围宣传)。
【违规示例】:
a. 宣传任何虚假信息(文字、图片、背景板)暗示医疗、医美功效;在无官方证明的情况下宣传商品为院线合作商品; 宣传中涉及医学名人姓名:如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孙思邈、南丁格尔、白求恩等。(商品标签标识中商品名、注册商标名、经营者所有注册信息出现以上医学名人,不违规。)
b. 化妆品超范围功效宣传:宣传化妆品功效范围外的其他功效。
c. 宣传涉及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如“肤螨灵”。
8. 商品上传使用指南
操作路径:【商品管理】-【新增商品】
特别提醒:商家需如实填写商品属性,若商家实施资质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平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驳回商品上架申请、下架全量商品、禁止上新商品、冻结资金等处罚,请商家朋友们如实填写商品属性。具体规则可参考:《微信小店「虚假宣传-参数造假」实施细则》。
9. 商品内容管理
商家可以将微信生态内多种商品内容添加到商品详情页,提升商品的内容数量和质量。
内容精选两个类型的内容来源:
(1)公开的视频号和公众号内容。商家可以通过引用的方式,在小店后台选择合适的内容,添加到精选内容模块进行展示。
(2)微信用户在商品详情页发表的内容。用户在商详发表内容后,商家可以选择合适的内容,对外展示。
操作路径:【商品管理】-【商品内容管理】
开店后默认开通平台客服功能,商家需要配置“微信小店客服”,帮助微信小店客服人员便捷响应用户咨询,帮助用户解决售前售后问题。
操作路径:【店铺管理】-【客服管理】
操作参考:《微信小店客服——使用操作指引》
为促进商家向用户提供高质量的客服服务,商家需遵守《微信小店商家客服服务管理规则》
(1)商品排序
操作说明:小店后台已支持商品置顶功能,商品默认排序已升级为 “个性化排序” 模式。在此模式下,非置顶区的商品将依据用户兴趣做智能排序展示。
操作路径:【店铺管理】—【主页管理】—【商品排序】—【设置】—【通过商品名称/商品编码筛选商品】—【置顶】
步骤一 | 步骤二 |
步骤三 | 步骤四 |
用户端展示:
用户端在微信小店页面中,该商品会处于顶部位置,优先呈现给用户。
(2)商品分类
操作说明:创建分类并关联商品,支持分类配图,丰富商品分类形态,提升吸引力。
a. 创建自定义数据:你可以挑选模版,模版无任何数据。手动创建分类,添加商品。
b. 创建一键生成:按照商品类目为你进行分类和预填充,并支持在此基础上修改数据。
操作路径:【店铺管理】—【主页管理】—【商品分类】—【设置】—【创建】——【保存】—【上线】
步骤一 | 步骤二 | 步骤三 |
步骤四 | 步骤五 | 步骤六 |
预览二维码
在小店后台完成商品分类设置后,生成一个特定的浏览用户端二维码。通过扫描该二维码,可查看自己店铺的商品分类及修改信息。
自定义数据路径:【创建自定义数据】—【添加一级分类】—【输入一级标题】—【编辑二级分类】—【输入商品标题】—【链接类型】—【链接页面(通过商品名称/商品编码筛选商品)】—【更换配图】—【保存】—【上线】
步骤一 | 步骤二 | 步骤三 | 步骤四 |
步骤五 | 步骤六 | 步骤七 | 步骤八 |
一键生成路径:【创建一键生成】—【一级分类标题调整】—【二级分类商品调整】—【链接类型】—【链接页面(通过商品名称/商品编码筛选商品)】—【更换配图】—【保存】—【上线】
步骤一 | 步骤二 | 步骤三 |
步骤四 | 步骤五 | 步骤六 |
用户端展示
后台完成商品分类设置后,用户端将自动呈现与商品分类相对应的状态。
(3)精选分类
操作说明:精选分类位于店铺首页顶部,根据商家在后台对应的配置链接和描述信息,向用户展示精选的商品或内容,展示信息包括:分类封面、分类标题、分类商品总数。
操作路径:【店铺管理】—【主页管理】—【精选分类】-【设置】-【创建】
相关介绍文档:《小店店铺 | 店铺主页新增精选分类展示位》
(4)精选展示位
操作说明:配置链接和描述信息,向用户展示你精选的商品或内容,根据展示样式(小图模式&大图模式)小图模式至少配置3个展示位,大图模式至少配置1个展示位,最多允许配置5个展示位。操作路径:【店铺管理】—【主页管理】—【精选展示位】—【修改】—【展示设置编辑页面】,编辑下方信息:
a. 模块标题
b. 选择展示样式
c. 内容类型可为 商品、视频号、公众号
d. 链接:商品链接或视频号内容链接或公众号内容链接
e. 标题
步骤一 | 步骤二 |
步骤三 | 步骤四 |
用户端展示
在店铺后台设置商品、视频号及公众号精选展示位后,用户端可在顶部位置看到展示位推荐。
(5)背景图
操作说明:可上传一张背景图,展示在主页顶部和分享卡片上。
操作路径:【店铺管理】—【主页管理】—【背景图】—【设置】—【点击“+修改背景图” 按钮】—【上传】—【左侧显示店铺背景、店铺分享卡预览效果】
步骤一 | 步骤二 | 步骤三 |
用户端展示
完成背景图更换操作后,用户端能在店铺内查看新背景图,同时可分享店铺卡片。
店铺背景 | 店铺分享卡 |
海报分享到朋友圈 | (1)商品海报 | (2)店铺海报 |
/ | 【商品详情】—【右上角「..」】—【查看海报】 —【转发给朋友/保存到相册】 | 【店铺首页】—【右上角「..」】—【查看海报】 —【转发给朋友/保存到相册】 |
微信小店支持店铺及商品信息在视频号、公众号、服务号、小程序、企业微信多个微信场景内流转,商家需关联账号即可展示小店和商品信息。
操作路径:【店铺管理】-【关联账号】-【去关联】
操作参考:《微信小店「关联账号」使用指南》
账号类型 | 可关联数量 | 关联能力 | 截图 |
视频号 | 个体店可关联1个视频号; 企业店初始默认关联5个视频号; 符合条件的企业店最多可以关联100个视频号,梯度规则详情参考: | 视频号主页显示小店入口
| |
视频号可以在短视频和直播间中上架小店的商品 | |||
公众平台账号(公众号、服务号) | 个体店可关联1个公众号、服务号; 企业店初始默认关联5个公众号、服务号; 符合条件的企业店最多可以关联100个公众号、服务号,梯度规则详情参考:《微信小店商家和带货者账号体系管理规则》 | 公众平台账号主页显示小店入口 | |
公众平台账号文章、图文消息和视频消息中,可以插入关联小店的商品卡片或链接 | |||
小程序 | 个体店可关联1个小程序; 企业店初始默认关联5个小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店最多可以关联100个小程序,梯度规则详情参考:《微信小店商家和带货者账号体系管理规则》 | 商家可以选择将微信小店的商品卡,商品首页,优惠券,带货直播间以及短视频等展示在小程序内(需要商家具备开发能力),操作参考:《微信小店「小程序连接小店」功能指引》 | / |
企业微信 | 个体店可关联1个企微账号; 企业店初始默认关联5个企微账号; 符合条件的企业店最多可以关联100个企微账号,梯度规则详情参考:《微信小店商家和带货者账号体系管理规则》
| 企微工作台显示微信小店应用,企业的所有成员均可通过其企微账号分享店铺或商品,操作参考: |
商家可以添加成员用于店铺管理,可配置权限如下,岗位权限可自行选择。
(1)可通过关联成员方式,通过超级管理员微信进行扫码邀约,新增不同岗位和开启对应权限
(2)如设置成管理员的账号,在微信上可日常收到相关运营信息,如果是具体店铺数据需登录后台小店查看
(3)个体店可以添加50个成员,企业店可以添加1000个成员
(4)一个微信号最多可以成为100个小店的成员(即:店长最多1个,店长+店员最多100个)
操作路径:【店铺管理】-【成员管理】-【填加成员】
店铺超级管理员无需配置,具备店铺所有权限。
超管更换的相关注意事项:
(1)新超级管理员的微信号不可以有已绑定的微信小店。
(2)更换成功后,小店将会绑定至新超级管理员的微信号。
(3)更换成功后,旧超级管理员的视频号橱窗将默认下架所有微信小店商品,同时和小店解除绑定。
(4)更换成功后,将转移资金提现等功能权限。
(5)一年(自然年)内可更换2次,更换失败不计入次数。
(6)更换成功/失败会有站内信通知。
操作路径:【店铺管理】-【基础信息】-【小店超级管理员】-【更换】
按照路径即可进行更换新的超级管理员,原管理员的账号会与小店解除绑定关系,小店完整迁移至新超级管理员账号。
(1)修改店铺头像/昵称/品牌认证【店铺管理】-【基础信息】
(2)修改主体信息(暂仅只支持修改同一主体注册号下信息如经营范围)【店铺管理】-【基础信息】-【经营信息】
小店注销流程请参考《微信小店「注销」流程指引》
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为5分制,最低为3分,由服务体验、商品体验、物流体验三个用户体验维度组成,以店铺履约能力、服务质量、历史用户评价作为依据,客观的反映商家给用户带来的购物感受,旨在提升用户购买体验、降低决策成本。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参考《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管理规则》
支持平台服务的类目参考:《「小店服务功能」支持类目一览表》。
操作路径:【小店后台】-【平台服务】
服务类型 | 注意事项 | 参考文档 |
七天无理由 | (1)商家开通7天无理由后,部分售卖的商品类目,用户在确认收货后的7天内,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进行退货或退款 (2)七天指自物流显示签收商品的次日零时起计算,满168小时为七天 | 注:服务功能全体商家默认开通且无法进行关闭 |
运费险 | (1)[微信小店运费险]是由微信小店商家付费,赠送给微信小店用户的保险,开通运费险后,当用户在约定的期间内进行退换货时,可获得一定的运费损失赔偿 (2)运费险开发票路径:小店后台-平台服务-运费险-右上角联系保险客服(根据实际承保保单的费用开票)
| |
先用后付 | 开通此功能后,编辑商品时可设置为支持先用后付。微信支付分达标的买家可以 0 元下单,确认收货后自动扣款,提升购买体验 |
(1)小店售后规则参考《微信小店售后服务管理规则》。
(2)如有需申诉情况,请参考《微信小店商家售后申诉管理规则》。
操作路径:【售后管理】-【售后规则与申诉】
玩法 | 操作指引 |
送礼物 | |
买赠 | |
优惠券 | |
一起买 | |
礼物抽奖 |
优选联盟是一个为商家、带货者、团长提供货品撮合服务的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家可以在此为自己的商品添加推广,邀请带货者、团长带货,帮助你获得更高收益。
小店后台点击【优选联盟】可进行申请开通优选联盟,满足《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准入及清退规则》中的要求即可开通。开通及使用操作参考《微信小店「优选联盟」使用指南》。
使用微信视频号需遵守《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
操作路径:【视频号】 -【右上角人像】-【发表视频】-【申请注册】
操作参考:《如何注册视频号》
操作路径1:【我】-【视频号】-【右上角 ...】-【 账号管理】-【更换管理员】
操作路径2:【发现】-【视频号】-【右上角人像 】-【头像 】-【右上角 ...】-【 账号管理 】-【 更换管理员】
操作参考:《如何更换视频号管理员?》
更换视频号管理员的注意事项:
(1)可迁移内容:账号基本信息(头像、名字、简介、认证),发布动态及动态数据、粉丝,账号相关设置(如隐私设置、运营人员设置等),商品页商品,推广充值费用。
(2)不迁移内容:视频号私信。
(3)新管理员微信号要求:微信号没有视频号,两周内未被盗、被封、修改密码,处于安全状态,已绑定手机号,未被当前视频号拉黑,已关注当前视频号,与原管理员微信号是微信朋友,处于可被搜索加好友状态。
(4)迁移过程通常会持续几秒~几十秒不等,期间不能进行发表、评论、直播等操作。
常见Q&A
问题 | 答案 |
视频号一年可以换几次管理员 | 每个账号每年可以换5次管理员。如达到上限,请等待下一年再操作更换管理员。 |
更换视频号管理员,粉丝可以转移吗 | 粉丝可以随着管理员的更换迁移到新的管理员微信号中,详情参考:《视频号能否进行粉丝转移?》 |
离开了原企业或换岗位了,如何申请修改身份认证信息 | 需要先删除当前的认证,再重新申请认证,详情参考:《视频号职业认证,离开了原企业或换岗位了,如何申请修改身份认证信息?》 |
优质的视频内容可能获得更好的推荐分发及更高的商品转化效率,视频号内容创作方向及规则指南参考《商品推广内容创作方向及规则指南》
视频号带货短视频宣传规范参考《视频号带货短视频宣传规范》
视频号美妆直播宣传规范参考《微信小店「美妆个护」类目宣传规范》
商家可以在服务号中发表「图片消息」,用户将在「看一看」模块看到平台推荐的图片消息,「图片消息」支持添加微信小店商品、直播预约,服务号注册及发表信息操作参考《微信服务号功能更新及介绍》。
若微信小店已关联服务号,则对应服务号可使用「限时活动」功能快速创建主题活动页,并添加小店的优惠券、商品及介绍图,向服务号的用户提供专属优惠。限时活动指引参考《微信小店「服务号-限时活动」使用指南》
微信豆是一款帮助创作者提升直播间传播和关注度的产品,用户可通过加热投放寻找更多直播兴趣用户,进而带来曝光、观看、涨粉、互动、商品点击和成交等,使用微信豆需遵守《微信视频号创作者流量包功能服务条款》。
操作指引:【视频号助手】-【收入与服务】-【加热工具】-【选择订单并加热】
(1)相关参考文档:《视频号直播加热使用手册》,《视频号直播创作者流量包-帮助中心》《视频号直播创作者流量包FAQ》
(2)为了帮助你有效控制加热成本,当你选择带有「成本保障计划」标志的选定内容作为加热目标时,我们会按照你的加热目标,保障你的加热成本不过分超出预期,具体规则参考《微信视频号「直播加热成本保障计划」规则》。
常见Q&A
问题 | 答案 |
微信豆如何开发票 | 普票:使用被充值的微信号,关注“腾讯充值”公众号,路径:【我的账户】-【申请发票】-【申请入口】自助申请即可,注意若您通过苹果设备充值,将资金支付给苹果需要您联系苹果进行申请开具; 专票:目前仅对公充值方可开具专票,路径:【微信】-【我】-【个人头像页】-【微信豆】-【常见问题】-【如何申请发票】进行申请提交 |
视频号直播创作者流量包的流量券是什么?
| 流量券是创作者发起推广过程中用于抵扣所需对应微信豆的优惠券。流量券可能拥有若干不同的额度。可于首页右上角"…" - “使用明细”处查看流量券使用明细。流量券的使用效果、限制和要求,根据使用场景推广选项和选定内容有所不同,以推广相关页面说明为准。 |
怎么查询微信豆充值记录和消耗记录? | 请前往“我”>“个人信息”>“微信豆”>“微信豆明细”中查询微信豆的充值和消耗记录。 |
关于微信豆的其他常见问题查询《常见问题》
服务商是指为微信小程序提供模版开发服务、定制化开发服务、运营服务、插件及接口能力的第三方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第三方平台账号的平台型服务商和定制型服务商
详情可查看微信服务商平台
为更好地支持商家可持续经营,助力商家高质量发展,平台制定了相关激励政策。
具体激励如下:
更多激励政策可在【成长中心】-【平台公告】-【激励政策】查看微信小店成长中心 - 平台公告
名称 | 介绍 | 链接 |
微信小店官网 | 官方在此发布平台公告、规则、产品功能,提供商家学习、交流的网址 | |
微信小店商家端(pc) | 微信小店店铺管理电脑端后台 | |
微信小店API接口 | 为商家提供的一套接口,帮助商家通过编程方式管理微信小店中的商品、订单、发货等数据 | |
微信小店助手(app/公众号) | 为商家提供便捷的开店和管理工具,交易数据实时监控、以及交易、商品、直播等多维度的详细数据分析(手机可直接搜索【微信小店助手】下载) | |
视频号后台助手 | 为短视频创作者提供的管理工具,可以进行直播带货,短视频发布,数据管理等 | |
微信小店品牌侵权投诉助手 | 品牌权利人如发现他人利用微信小店发布假冒商品行为,则可利用本小程序开展相关投诉工作 | |
微信小店客服使用指引 | 微信小店客服工具使用指引,包含设置消息提醒、自动回复、小额打款、客服数据面板等功能 | |
微信小店学习中心 | 提供给商家的免费课程学习,包括功能指引、规则解读、经营指导和行业案例 | |
微信小店交流论坛 | 商家可以在此交流提问,「微信小店技术助手」在此开放社区会处理技术开发类问题 | |
微信小店卖货指南 | 关注该视频号账号,账号发布视频讲解卖货规范、激励政策和治理公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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