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
生效日期:2025年07月01日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的微信小店商家,微信小店带货者,视频号、公众号和服务号创作者,企业微信用户,小程序开发者(统称为“你”或“各方”)。
为塑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升用户消费体验,平台推出微信小店商家和带货者账号体系。微信小店商家可以关联视频号账号、公众号账号、服务号账号、企业微信账号(“企微账号”)和小程序账号;微信小店带货者可以绑定视频号账号、公众号账号和服务号账号,以便丰富带货渠道。
如你是一个微信小店商家,想要丰富自己的销售渠道,则请查看如下规则:
自营账号体系:微信小店商家支持关联视频号、公众号、服务号、企业微信和小程序账号作为关联账号,各关联账号首页展示关联的微信小店商家店铺。
微信小店商家可通过【电脑端微信小店后台-店铺管理-账号管理】向视频号账号、公众号账号、服务号账号、企微账号和小程序发起关联邀请。视频号账号管理员、公众号账号管理员和服务号账号管理员同意关联邀请后,企微账号管理员和小程序管理员扫码同意关联邀请后,账号即关联成功。
(1)1个视频号账号只能关联1个微信小店商家或视频号小店商家(共1个),1个公众号账号、服务号账号、企微账号和小程序均只能关联1个微信小店商家;
(2)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微信小店商家,关联账号数量为视频号、公众号、服务号、企微账号和小程序各1个;
(3)主体为企业的微信小店商家,初始默认关联账号数量为视频号、公众号、服务号、企微账号和小程序各5个。当微信小店商家满足如下条件时,关联账号数量上限将提升,最多可以提升至100个(视频号、公众号、服务号、企微账号和小程序各100个)。
注:
a. 企微账号管理员扫码确认与微信小店商家关联后,相应企业的所有成员均可通过其所在企业的企微账号分享该商家的商品。
b. 如商家希望自己的关联视频号售卖联盟商品,则相应操作及规则参考本规则3.1条视频号创作者的规则部分。
c.若被永久封禁的关联账号(视频号、公众号、服务号、企微账号和小程序合计)数量大于等于3个,则平台将解除已关联的全部关联账号,保留视频号、公众号、服务号、企微账号和小程序各1个关联账号的空间。
d.若微信小店商家或其关联账号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则平台将解除关联全部已关联的账号,保留视频号、公众号、服务号、企微账号和小程序各1个关联账号的空间。
e. 平台有权利基于微信小店商家及其关联主体的违规情况,调整微信小店商家的可关联账号数量上限。
微信小店商家应对其关联账号进行有效的管理,并对微信小店关联的关联账号的所有行为以及产生的所有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如微信小店商家和/或其关联账号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平台有权对微信小店商家和关联账号进行同步处罚。
(1)微信小店商家可在视频号账号、公众号账号、服务号账号和企微账号中各选择一个账号作为商家的对外展示账号,该账号将展示在商家店铺的主页,展示形式示例如下图所示:
(2)微信小店商家的所有关联账号主页将展示该商家的店铺入口,展示形式示例如下图所示:
(1)微信小店商家可单方面解除关联,无需关联账号确认。
(2)视频号账号在建立关联后7天内可单方面解除关联,无需商家确认;在建立关联7天后,发起解除需商家确认;若商家在关联账号发起解除申请后10天内未确认同意也未拒绝,关联将自动解除;若商家拒绝,则保留关联关系。
(3)公众号账号、服务号账号、企微账号和小程序暂无法主动解除与微信小店商家的关联关系,需要联系微信小店商家发起解除关联,解除无需关联账号确认。
如你是一个从优选联盟选品的微信小店带货者,想要丰富自己的带货渠道,则请查看如下规则:
带货者账号体系:微信小店带货者可以绑定视频号、公众号和服务号账号作为带货渠道,带货渠道账号的首页将展示带货者橱窗。
微信小店带货者可通过【微信小店带货助手-个人中心(头像进入)-带货渠道】与管理员账号(微信号)相同的视频号账号、公众号账号、服务号账号进行绑定,暂不支持微信小店带货者绑定企微账号和小程序。
相关授权如下:
(1)微信小店带货者带货渠道(视频号账号、公众号账号和服务号账号)授权其绑定的微信小店带货者账号获取其头像、名称、带货数据、直播短视频图文等内容数据。
(2)微信小店带货者授权其带货渠道(视频号账号、公众号账号和服务号账号)获取其头像、名称。
(1)1个视频号账号、公众号账号或服务号账号同时只能绑定1个微信小店带货者。
(2)1个微信小店带货者1个自然年内最多更换1次绑定视频号账号,1个视频号账号在1个自然年内最多更换1次绑定的微信小店带货者。
微信小店带货者应对其带货渠道进行有效的管理,并对其带货渠道的所有行为以及产生的所有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如带货者和/或其带货渠道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平台有权对带货者和其带货渠道进行同步处罚。
(1)微信小店带货者可通过优选联盟选择商品推广信息,添加至带货者橱窗,并通过带货者带货渠道或平台支持的其他方式进行带货。
(2)微信小店带货者带货渠道的橱窗将自动展示带货者橱窗中的全部商品,暂不支持带货渠道手动剔除或增加,展示形式如下示例:
视频号展示商品橱窗入口
微信小店带货者可在微信小店带货助手进行带货渠道解绑,确定解绑后立即生效。
微信小店带货者带货渠道订单产生的带货佣金将统一结算至带货者账号绑定的微信支付商户号,若带货者账号与其带货渠道之间需要进一步结算,由带货者账号与其带货渠道之间自行处理。
注:
a. 举例,如商家A希望其关联视频号L能够带货联盟商品,则视频号L需要绑定一个带货者(绑定操作参考本规则2.1条部分)。完成绑定后,不影响视频号L的店铺自营身份,仅能力上支持视频号L从优选联盟中选择最多5件商品带货;(如何开通微信小店带货者详见常见问题Q5)
b. 举例,如带货者B希望其带货渠道视频号M不通过联盟带货小店商家C商品,则视频号M需要关联商家C(关联操作参考本规则1.1条部分)。完成关联后,不影响视频号M的带货身份,仅能力上支持视频号M从关联的商家C中选择商品售卖;
c. 1个视频号账号在1个自然年内最多可主动切换2次带货身份:①店铺自营→带货者→店铺自营;②带货者→店铺自营→带货者。(因商家解除关联导致的被动身份切换不计入次数,切换带货身份不影响视频号账号可以关联微信小店商家次数);
d. 如视频号既关联小店商家、又绑定小店带货者,则视频号可以自行选择对外身份。选择入口:视频号-创作者中心-带货中心-个人中心/左上角带货头像-带货身份切换(如视频号先关联商家,后绑定带货者,则默认身份为自营身份;如视频号先绑定带货者,后关联商家,则默认身份为带货身份);
e. 1个视频号账号同一时间只能关联1个微信小店商家,在1个自然年内,每个视频号账号最多可以变更2次关联商家(举例详见后文常见问题Q9);
f. 1个视频号账号同一时间只能绑定1个微信小店带货者账号,在1个自然年内最多可更换1次绑定的微信小店带货者;
g. 上述营销工具能力及限制具体以相关页面展示为准;
h. 有效关注数是指关注该账号的正常用户数,不包括平台判定的可疑的、非正常使用的用户(如使用外挂、参与刷量等)。有效关注数的计算可能存在一定延迟,以系统判断为准。
注:
a. 公众号账号和服务号账号接受微信小店商家关联邀请后,公众号和服务号的账号主页即可展示相应店铺入口,公众号和服务号文章内可插入相应关联小店商家的商品卡;
b. 公众号账号和服务号账号绑定带货者后,公众号和服务号的账号主页即可展示相应带货橱窗入口,公众号和服务号文章内可插入联盟商品卡;
c. 如公众号、服务号既关联小店商家、又绑定微信小店带货者,则公众号和服务号文章内可插入相应关联小店商家或联盟商品的商品卡。公众号和服务号主页展示内容需管理员自行选择(可选择关联商家店铺入口或者相应带货橱窗入口)。
微信小店商家可以关联视频号、公众号、服务号、企业微信和小程序账号进行卖货销售。
(1)微信小店端操作:
登录微信小店电脑端后台,依次选择【店铺管理】-【账号管理】模块,进入后选择想要关联的账号类型模块,点击【去关联】,视频号/公众号/服务号/小程序搜索对应账号ID或名称进行关联,点击【发起关联】后,按照提示使用登录微信小店后台账号的人员扫码确认,完成关联邀请发起动作;若需关联企微账号,则由商家通过微信小店后台生成相应二维码发送给企微账号管理员;
(2)视频号/公众号/服务号/企业微信/小程序端操作:
视频号/公众号/服务号账号管理员通过微信号接受小店的邀请信息,点开并同意邀请后,账号即关联成功。企微账号管理员、小程序管理员扫描商家发送的关联二维码确认关联后,账号即关联成功。
微信小店带货者可以绑定视频号、公众号和服务号账号进行带货;微信小店带货者暂时无法绑定企业微信和小程序进行带货。
微信小店带货者可通过【微信小店带货助手-个人中心(头像进入)-带货渠道】与管理员账号(微信号)相同的视频号账号、公众号账号、服务号账号进行绑定。
关注【微信小店带货助手】服务号,在菜单栏中找到【去带货】入口,点击【去带货】,进入开通页面。按照平台要求完成相应操作后即可成为微信小店带货者。
(1)如你是一个微信小店商家,则在店铺开店后需要按照平台规定缴纳店铺保证金,各类型关联账号无需再额外缴纳保证金;
(2)如你是一个微信小店带货者,则在注册带货者身份时需要按照平台规定缴纳带货者保证金,各类型带货渠道账号无需再额外缴纳保证金。
(1)新的账号体系下,如商家希望其关联视频号售卖联盟商品,则需让该视频号账号同时绑定一个微信小店带货者。绑定后,该视频号账号身份依然为店铺自营,该视频号账号首页展示关联商家店铺,但能力上支持该视频号账号从联盟商品中选择最多5件商品带货。
(2)举例,如商家A希望其关联视频号L能够带货联盟商品,则视频号L需要绑定一个带货者(绑定操作参考本规则2.1条部分)。完成绑定后,不影响视频号L店铺自营身份,仅能力上支持视频号L从联盟中选择最多5件商品带货。
(1)新的账号体系下,如带货者希望其带货渠道的视频号账号不通过联盟即带货微信小店商家商品,则需让其渠道视频号账号同时关联一个微信小店商家。关联后,该视频号账号身份依然为带货身份,该视频号账号首页展示商品橱窗,仅能力上支持该视频号账号从关联的商家的店铺中选择商品带货。
(2)举例,如带货者B希望其带货渠道视频号M不通过联盟带货小店商家C商品,则视频号M需要关联商家C(关联操作参考本规则1.1条部分)。完成关联后,不影响视频号M的带货身份,仅能力上支持视频号M从关联的商家C中选择商品带货。
更新后,在1个自然年内,每个视频号账号最多可以变更2次关联商家。
举例,现有微信小店商家A、B、C,以及视频号账号L。
(1)如视频号之前未关联过任何商家,则首次与商家关联不计入变更次数;
(2)如视频号L已与商家A关联,则一个自然年内,变更次数规则如下:
L绑定A→B→C:商家A与视频号L解除关联,视频号L可接受商家B邀请,成为商家B的关联账号(第1次);商家B与视频号L解除关联,视频号L可接受商家C邀请,成为商家C的关联账号(第2次)。此后,如商家C与视频号L解除关联,当年内视频号L若还想成为商家的关联账号,则只能与商家C进行关联,无法再与任何其他商家进行关联(包括商家A、B);
L绑定A→A:商家A与视频号L解除关联,解除后视频号L可以继续接受商家A邀请,成为商家A的关联账号。如视频号L只与商家A进行解除和绑定关联,则均不消耗限制次数;
L绑定A→B→A:商家A与视频L解除关联,视频号L可接受商家B邀请,成为商家B的关联账号(第1次);商家B与视频号L解除关联,解除后视频号L可接受商家A邀请,成为商家A的关联账号(第2次)。此后,如商家A与视频号L解除关联,当年内视频号L若还想成为商家的关联账号,则只能与商家A进行关联,无法再与任何其他商家进行关联(包括商家B)。
5.1 各方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若你不同意本规则,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5.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你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5.3 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各方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各方在微信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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