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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管理规则》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6-04-02

修订日期:2026年03月26日

生效日期:2026年04月02日

一、概述及适用范围

1.1 概述

1.1.1 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简称“店铺体验分”)旨在提升用户购买体验、降低决策成本。

1.1.2 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简称“店铺体验分”)以店铺履约能力、服务质量、历史用户评价作为依据,客观的反映了商家给用户带来的购物感受。

1.2 适用范围

1.2.1 本条款适用于所有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橱窗商家(统称“商家”)。

1.2.2 如无特殊说明,本条款中使用的词语含义与《微信小店功能服务商家协议》《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一致。

二、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构成及计算方法

2.1 店铺体验分构成

店铺体验分为5分制,最低为3分,由服务体验、商品体验、物流体验三个用户体验维度组成,并通过综合评估各维度及指标得分后进行加权计算得出,具体各维度考核指标说明及考核时间范围以下表为准。

2.2 店铺体验分计算指标及计算方法

体验维度

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

考核时间范围

服务体验

平均回复时长

用户和商家人工客服有效对话轮次的回复时长之和 ÷ 人工咨询有效对话轮次总数

注:对话轮次仅统计8:00:00-22:59:59时间段的人工客服回复会话。若用户发消息后,商家客服未回复,则该轮次不计入平均回复时长统计(分子分母均不计入)。

【T-30,T-1】

不回复率

商家人工客服未回复的用户有效咨询轮次数 ÷ 人工咨询有效对话轮次总数  x 100%

未回复会话不包括用户主动结束的会话。

注:仅考核8:00:00-22:59:59时间段的人工客服会话。

【T-30,T-1】

售后首次操作时长

用户发起的售后单中从用户申请至商家首次处理的操作时长之和 ÷ 对应的售后单量

注:售后单包括用户主动发起、商家代用户发起的售后单。

【T-30,T-1】

退款自主完结时长

退款的每条售后单等待商家操作时间总和÷对应售后单量

等待商家操作时间为用户申请退款到商家确认的时间。

【T-30,T-1】

退货退款自主完结时长

售后单里退货退款和换货的每条售后单中等待商家操作的时间总和÷对应的售后单量

等待商家操作时间包括“用户申请退货到商家确认”与“待商家退货物流签收到商家确认”时间。

退货退款申请到退款完结总时长排除从商家同意退货起,到用户上传单号/用户超时未上传单号退款关闭/用户取消退款的时长。

【T-30,T-1】

商责纠纷率

商责纠纷单量÷有效支付订单量 x 100%

注:商责纠纷单指商家责任纠纷单与双方均有责纠纷单,不包括商家对商责判罚申诉成功订单。

【T-30,T-1】

商品体验

品质退款率

首次申请原因为品质相关的退款订单量÷已发货有效支付订单量 x 100%

【T-30,T-1】

商品好评率

有效商品好评量÷有效评价量 x 100%

注:店铺需满足有效评价量≥3条,才会计算店铺该指标。

【T-30,T-1】

物流体验

物流负向反馈率

产生物流满意度差评(1-2星)或物流投诉的订单量 ÷ 已揽收的有效支付订单量 x 100%

注:大件类目商家,此项不计入考核。大件类目商家定义见《大件类目商家》。需质检商家,考核质检仓到用户的物流负向反馈率。需质检商家,详见《关于「珠宝玉石商品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质检」公告》《关于「沉香带宝、沉香、沉香木商品提交微信小店查验服务中心查验」公告》

【T-30,T-1】

次日及时揽收率

次日及时揽收率 = (订单从用户支付到次日结束前揽收的非预售订单量+在承诺揽收时效内揽收的预售订单量)÷ 应揽收订单量 x 100%

注:

(1)非预售订单支付后至次日23:59:59前完成揽收,为及时揽收;预售订单承诺揽收时效 = 承诺发货时间+24小时。

(2)已选择“无需配送”的商品订单,此项不计入考核。

(3)大件类目商家仅考核「及时揽收率」, 及时揽收率 = 在承诺揽收时效内揽收的订单量 ÷ 应揽收订单量,承诺揽收时效 = 承诺发货时间 +24小时,大件类目商家定义见《大件类目商家》。

(4)发货报备成功的订单会延长相应揽收时效考核,应揽收时间 = 报备后成功后的应发货时间+24小时。

【T-30,T-1】

48小时及时揽收率

48小时及时揽收率 =(订单支付到揽收的时长在48小时内的非预售订单量+在承诺揽收时效内揽收的预售订单量)÷ 应揽收订单量 x 100%

注:

(1)非预售订单揽收时长 = 揽收时间 - 支付时间;

预售订单承诺揽收时效 = 承诺发货时间+24小时。

(2)已选择“无需配送”的商品订单,此项不计入考核。

(3)仅农资园艺、厨具、家具、家居日用、家庭清洁/纸品、家装建材、汽摩电动、珠宝首饰、玩具乐器类目考核48小时及时揽收率,其他非大件类目、非质检商家考核次日及时揽收率,大件类目商家仅考核及时揽收率,大件类目商家定义见大件类目商家

需质检商家考核及时送检率,①线下首次送检:现货商品支付后48小时内入质检仓,预售商品在预售期结束后的48小时内入质检仓;②快递首次送检:现货商品支付后48小时内完成揽收,预售商品在预售期结束后的48小时内完成揽收。需质检商家,详见《关于「珠宝玉石商品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质检」公告》《关于「沉香带宝、沉香、沉香木商品提交微信小店查验服务中心查验」公告》

(4)发货报备成功的订单会延长相应揽收时效考核,应揽收时间 = 报备后成功后的应发货时间+24小时。

【T-30,T-1】

线路配送达标率

达成线路配送时效要求的运单量÷应达成线路配送时效要求的运单量

注:

(1)已选择“无需配送”的商品订单,此项不计入考核。

(2)线路配送时效标准:将结合配送距离、物流商实际能力,为每条线路制定配送时效标准(如从上海到杭州,要求1个自然日送达)。具体线路标准见《小店物流线路时效标准

(3)配送时效的计算,从揽收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即揽收当天不计入计算),在时效内送达(运单签收)即算达成配送线路时效要求。如从上海6月1日13:00揽收,发货至杭州,对应线路需1个自然日内送达(运单签收),只需要在6月2日23:59:59前送达(运单签收)即算该运单达标。

(4)“签收时间”指物流轨迹信息显示已签收的时间点、或入代收点的时间点(代收点包括:驿站、快递柜等)

(5)大件类目商家,此项不计入考核。大件类目商家范围见大件类目商家

(6)需质检商家配送时效,考核质检仓到用户的配送时效,即(仓-用户)快递揽收的次日时间开始计算,到用户签收时间。需质检商家,详见《关于「珠宝玉石商品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质检」公告》《关于「沉香带宝、沉香、沉香木商品提交微信小店查验服务中心查验」公告》

【T-30,T-1】

注:

(1)考核时间范围的解释:T指考核日,T-1即考核日之前的1天,T-30即考核日之前的30天。假设考核日为2023年1月1日,则考核时间范围为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有效支付订单量≥10单,次日数据更新后开始展示,否则显示“暂无评分”。

a. 计算店铺体验分时,有效支付订单是指,剔除本地券商品订单、抽奖订单、低价订单(用户实付2元及以内)、送礼物未收下订单,以及商家/达人通过自买自卖/高频刷单/物流造假/评价内容异常等违规行为产生的订单后的支付成功订单,可参考《微信小店「虚假交易」违规治理细则》《微信小店带货「虚假交易」违规治理细则》

(3)当月暂未结束评分时,月维度显示为当日评分。

(4)维度分解释:

a. 商品体验分:分值来源于近30天的品质退款数据和商品评价数据,日期越近的数据对分值的影响越大。

b. 物流体验分:分值来源于近30天的及时揽收数据、物流负向反馈数据、物流线路配送数据,日期越近的数据对分值的影响越大。

c. 服务体验分:分值来源于近30天的商家客服数据、售后时长数据和商责纠纷数据,日期越近的数据对分值的影响越大。

d. 若存在评分展示日期不连续时,历史数据将会影响分值。

2.3 店铺体验分考核权重

主营一级类目

主营二级类目

服务体验

商品体验

物流体验

农资园艺

花卉绿植

50%

20%

30%

肥料

农药

园林/农耕

种子

养殖器具

兽药

饲料

农膜遮网/大棚

园艺用品

钟表

时钟

50%

20%

30%

腕表

钟表配件

酒类

白酒

40%

30%

30%

果酒

黄酒/米酒/露酒/养生酒

啤酒

葡萄酒

收藏酒/陈年老酒

生鲜

半成品菜/方便菜

50%

20%

30%

海鲜水产

面点烘焙

禽肉蛋品

乳品冷饮

蔬菜

水果

速食熟食

猪牛羊肉

食品饮料

地方特产

50%

20%

30%

进口食品

粮油调味

食品礼券

休闲食品

饮料冲调

教育培训

青少年素质教育

60%

40%

0%

生活兴趣

本地教育培训

创业理财

情感心理

线上教辅

学历资格/职业技能培训

学习/读书卡

语言培训

其他

会员卡券

60%

40%

0%

注:

(1)主营一二级类目分别为商家近30天销售额占比最高的一二级类目。

(2)非同时满足以上考核主营一二级类目时,服务体验、商品体验、物流体验各维度权重占比分别为50%、30%、20%。

三、数据展示

3.1 更新时间

店铺体验分在每天中午12:00进行数据更新。

3.2 展示场景

店铺体验分在小店信息页等场景展示。

四、应用场景

店铺体验分将应用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场景:

4.1 【经营门槛】店铺体验分将在优选联盟、定向类目准入和清退等场景进行应用,需达到相应门槛方可使用,可参考《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准入及清退规则》《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珠宝首饰」定向准入和清退标准》

4.2 【工具门槛】店铺体验分将在闪购、先用后付、预约领券、加热等功能进行应用,需达到相应门槛方可使用,可参考《微信小店闪购管理规则》《微信小店「直播预约可领券」使用指南》

4.3 【营销活动】店铺体验分将在平台营销活动进行应用,需达到相应门槛方可参与各大营销活动;

4.4 【特殊权益】店铺体验分将在品牌分级等进行应用,需达到相应门槛方可使用;

4.5 【终止合作】店铺体验分排名末尾的商家,平台有权与该商家终止合作。

五、附则

5.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5.3 你应遵守适用于你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应遵守适用于你的平台协议及规则。平台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情形进行处理,但不免除你同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存在相关违规行为但本规则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及后果等,参照本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5.4 本规则中涉及的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其他平台规则及/或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管理规则》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6-04-02

修订日期:2026年03月26日

生效日期:2026年04月02日

一、概述及适用范围

1.1 概述

1.1.1 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简称“店铺体验分”)旨在提升用户购买体验、降低决策成本。

1.1.2 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简称“店铺体验分”)以店铺履约能力、服务质量、历史用户评价作为依据,客观的反映了商家给用户带来的购物感受。

1.2 适用范围

1.2.1 本条款适用于所有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橱窗商家(统称“商家”)。

1.2.2 如无特殊说明,本条款中使用的词语含义与《微信小店功能服务商家协议》《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一致。

二、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构成及计算方法

2.1 店铺体验分构成

店铺体验分为5分制,最低为3分,由服务体验、商品体验、物流体验三个用户体验维度组成,并通过综合评估各维度及指标得分后进行加权计算得出,具体各维度考核指标说明及考核时间范围以下表为准。

2.2 店铺体验分计算指标及计算方法

体验维度

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

考核时间范围

服务体验

平均回复时长

用户和商家人工客服有效对话轮次的回复时长之和 ÷ 人工咨询有效对话轮次总数

注:对话轮次仅统计8:00:00-22:59:59时间段的人工客服回复会话。若用户发消息后,商家客服未回复,则该轮次不计入平均回复时长统计(分子分母均不计入)。

【T-30,T-1】

不回复率

商家人工客服未回复的用户有效咨询轮次数 ÷ 人工咨询有效对话轮次总数  x 100%

未回复会话不包括用户主动结束的会话。

注:仅考核8:00:00-22:59:59时间段的人工客服会话。

【T-30,T-1】

售后首次操作时长

用户发起的售后单中从用户申请至商家首次处理的操作时长之和 ÷ 对应的售后单量

注:售后单包括用户主动发起、商家代用户发起的售后单。

【T-30,T-1】

退款自主完结时长

退款的每条售后单等待商家操作时间总和÷对应售后单量

等待商家操作时间为用户申请退款到商家确认的时间。

【T-30,T-1】

退货退款自主完结时长

售后单里退货退款和换货的每条售后单中等待商家操作的时间总和÷对应的售后单量

等待商家操作时间包括“用户申请退货到商家确认”与“待商家退货物流签收到商家确认”时间。

退货退款申请到退款完结总时长排除从商家同意退货起,到用户上传单号/用户超时未上传单号退款关闭/用户取消退款的时长。

【T-30,T-1】

商责纠纷率

商责纠纷单量÷有效支付订单量 x 100%

注:商责纠纷单指商家责任纠纷单与双方均有责纠纷单,不包括商家对商责判罚申诉成功订单。

【T-30,T-1】

商品体验

品质退款率

首次申请原因为品质相关的退款订单量÷已发货有效支付订单量 x 100%

【T-30,T-1】

商品好评率

有效商品好评量÷有效评价量 x 100%

注:店铺需满足有效评价量≥3条,才会计算店铺该指标。

【T-30,T-1】

物流体验

物流负向反馈率

产生物流满意度差评(1-2星)或物流投诉的订单量 ÷ 已揽收的有效支付订单量 x 100%

注:大件类目商家,此项不计入考核。大件类目商家定义见《大件类目商家》。需质检商家,考核质检仓到用户的物流负向反馈率。需质检商家,详见《关于「珠宝玉石商品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质检」公告》《关于「沉香带宝、沉香、沉香木商品提交微信小店查验服务中心查验」公告》

【T-30,T-1】

次日及时揽收率

次日及时揽收率 = (订单从用户支付到次日结束前揽收的非预售订单量+在承诺揽收时效内揽收的预售订单量)÷ 应揽收订单量 x 100%

注:

(1)非预售订单支付后至次日23:59:59前完成揽收,为及时揽收;预售订单承诺揽收时效 = 承诺发货时间+24小时。

(2)已选择“无需配送”的商品订单,此项不计入考核。

(3)大件类目商家仅考核「及时揽收率」, 及时揽收率 = 在承诺揽收时效内揽收的订单量 ÷ 应揽收订单量,承诺揽收时效 = 承诺发货时间 +24小时,大件类目商家定义见《大件类目商家》。

(4)发货报备成功的订单会延长相应揽收时效考核,应揽收时间 = 报备后成功后的应发货时间+24小时。

【T-30,T-1】

48小时及时揽收率

48小时及时揽收率 =(订单支付到揽收的时长在48小时内的非预售订单量+在承诺揽收时效内揽收的预售订单量)÷ 应揽收订单量 x 100%

注:

(1)非预售订单揽收时长 = 揽收时间 - 支付时间;

预售订单承诺揽收时效 = 承诺发货时间+24小时。

(2)已选择“无需配送”的商品订单,此项不计入考核。

(3)仅农资园艺、厨具、家具、家居日用、家庭清洁/纸品、家装建材、汽摩电动、珠宝首饰、玩具乐器类目考核48小时及时揽收率,其他非大件类目、非质检商家考核次日及时揽收率,大件类目商家仅考核及时揽收率,大件类目商家定义见大件类目商家

需质检商家考核及时送检率,①线下首次送检:现货商品支付后48小时内入质检仓,预售商品在预售期结束后的48小时内入质检仓;②快递首次送检:现货商品支付后48小时内完成揽收,预售商品在预售期结束后的48小时内完成揽收。需质检商家,详见《关于「珠宝玉石商品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质检」公告》《关于「沉香带宝、沉香、沉香木商品提交微信小店查验服务中心查验」公告》

(4)发货报备成功的订单会延长相应揽收时效考核,应揽收时间 = 报备后成功后的应发货时间+24小时。

【T-30,T-1】

线路配送达标率

达成线路配送时效要求的运单量÷应达成线路配送时效要求的运单量

注:

(1)已选择“无需配送”的商品订单,此项不计入考核。

(2)线路配送时效标准:将结合配送距离、物流商实际能力,为每条线路制定配送时效标准(如从上海到杭州,要求1个自然日送达)。具体线路标准见《小店物流线路时效标准

(3)配送时效的计算,从揽收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即揽收当天不计入计算),在时效内送达(运单签收)即算达成配送线路时效要求。如从上海6月1日13:00揽收,发货至杭州,对应线路需1个自然日内送达(运单签收),只需要在6月2日23:59:59前送达(运单签收)即算该运单达标。

(4)“签收时间”指物流轨迹信息显示已签收的时间点、或入代收点的时间点(代收点包括:驿站、快递柜等)

(5)大件类目商家,此项不计入考核。大件类目商家范围见大件类目商家

(6)需质检商家配送时效,考核质检仓到用户的配送时效,即(仓-用户)快递揽收的次日时间开始计算,到用户签收时间。需质检商家,详见《关于「珠宝玉石商品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质检」公告》《关于「沉香带宝、沉香、沉香木商品提交微信小店查验服务中心查验」公告》

【T-30,T-1】

注:

(1)考核时间范围的解释:T指考核日,T-1即考核日之前的1天,T-30即考核日之前的30天。假设考核日为2023年1月1日,则考核时间范围为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有效支付订单量≥10单,次日数据更新后开始展示,否则显示“暂无评分”。

a. 计算店铺体验分时,有效支付订单是指,剔除本地券商品订单、抽奖订单、低价订单(用户实付2元及以内)、送礼物未收下订单,以及商家/达人通过自买自卖/高频刷单/物流造假/评价内容异常等违规行为产生的订单后的支付成功订单,可参考《微信小店「虚假交易」违规治理细则》《微信小店带货「虚假交易」违规治理细则》

(3)当月暂未结束评分时,月维度显示为当日评分。

(4)维度分解释:

a. 商品体验分:分值来源于近30天的品质退款数据和商品评价数据,日期越近的数据对分值的影响越大。

b. 物流体验分:分值来源于近30天的及时揽收数据、物流负向反馈数据、物流线路配送数据,日期越近的数据对分值的影响越大。

c. 服务体验分:分值来源于近30天的商家客服数据、售后时长数据和商责纠纷数据,日期越近的数据对分值的影响越大。

d. 若存在评分展示日期不连续时,历史数据将会影响分值。

2.3 店铺体验分考核权重

主营一级类目

主营二级类目

服务体验

商品体验

物流体验

农资园艺

花卉绿植

50%

20%

30%

肥料

农药

园林/农耕

种子

养殖器具

兽药

饲料

农膜遮网/大棚

园艺用品

钟表

时钟

50%

20%

30%

腕表

钟表配件

酒类

白酒

40%

30%

30%

果酒

黄酒/米酒/露酒/养生酒

啤酒

葡萄酒

收藏酒/陈年老酒

生鲜

半成品菜/方便菜

50%

20%

30%

海鲜水产

面点烘焙

禽肉蛋品

乳品冷饮

蔬菜

水果

速食熟食

猪牛羊肉

食品饮料

地方特产

50%

20%

30%

进口食品

粮油调味

食品礼券

休闲食品

饮料冲调

教育培训

青少年素质教育

60%

40%

0%

生活兴趣

本地教育培训

创业理财

情感心理

线上教辅

学历资格/职业技能培训

学习/读书卡

语言培训

其他

会员卡券

60%

40%

0%

注:

(1)主营一二级类目分别为商家近30天销售额占比最高的一二级类目。

(2)非同时满足以上考核主营一二级类目时,服务体验、商品体验、物流体验各维度权重占比分别为50%、30%、20%。

三、数据展示

3.1 更新时间

店铺体验分在每天中午12:00进行数据更新。

3.2 展示场景

店铺体验分在小店信息页等场景展示。

四、应用场景

店铺体验分将应用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场景:

4.1 【经营门槛】店铺体验分将在优选联盟、定向类目准入和清退等场景进行应用,需达到相应门槛方可使用,可参考《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准入及清退规则》《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珠宝首饰」定向准入和清退标准》

4.2 【工具门槛】店铺体验分将在闪购、先用后付、预约领券、加热等功能进行应用,需达到相应门槛方可使用,可参考《微信小店闪购管理规则》《微信小店「直播预约可领券」使用指南》

4.3 【营销活动】店铺体验分将在平台营销活动进行应用,需达到相应门槛方可参与各大营销活动;

4.4 【特殊权益】店铺体验分将在品牌分级等进行应用,需达到相应门槛方可使用;

4.5 【终止合作】店铺体验分排名末尾的商家,平台有权与该商家终止合作。

五、附则

5.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5.3 你应遵守适用于你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应遵守适用于你的平台协议及规则。平台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情形进行处理,但不免除你同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存在相关违规行为但本规则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及后果等,参照本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5.4 本规则中涉及的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其他平台规则及/或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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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通知
关于《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管理规则-20260402版本》修订公示通知
公示通知周期: 2026/03/26 - 2026/04/01
意见征集
关于《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管理规则-20260214版本》修订意见征集
意见征集周期: 2026/03/19 - 2026/03/25
一、概述及适用范围
1.1 概述
1.2 适用范围
二、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构成及计算方法
2.1店铺体验分构成
2.2店铺体验分计算指标及计算方法
2.3 店铺体验分考核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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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展示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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