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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家装建材」类目管理规则》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4-08-16

修订日期:2024年08月16日

生效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橱窗商家(简称“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达人(简称“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微信小店开放类目一览表》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家装建材

五金工具

厨房卫浴

基建材料

基建辅助设施

墙地面材料

灯饰照明

电工电料

装饰材料

二、【入驻与退出】

为规范腾讯商家、达人的入驻准则,提升用户服务质量,保障平台生态服务体系,凡入驻平台的商家、达人需遵守并按照该规则完成相关入驻。

2.1  入驻要求

2.1.1  入驻视频号橱窗的商家、达人需遵守《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微信小店开放类目一览表》等相关基本要求进行入驻。

2.2  入驻流程

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至视频号助手进行申请。

2.3  退出要求

详情查看文档进行处理《视频号橱窗功能退出规则(制定中)》。

三、【资费标准】

3.1  保证金

商家、达人需遵守《视频号橱窗保证金条款》《微信小店保证金条款》中相关要求向平台缴存保证金。

四、【商品要求】

4.1 禁止出售的商品

4.1.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腾讯禁止商家、达人出售部分商品,详见《微信小店「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

对于家装建材行业,禁止发布的商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规则内容

包含场景

禁止发布管制类刀具、弓弩配件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具;

管制类刀具:

1、 刀尖角度<60度,且刀身(刃长)>150毫米

2、 刀尖角度>60度,且刀身(刃长)>220毫米

3、 弹簧刀

4、 机械用三棱刮刀

5、 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或尖刀(单刃、双刃或三棱)

6、 电锯

4.2 商品信息要求

4.2.1 商品添加

详见《视频号橱窗接入指引》操作指引。

4.2.2 商品类目推荐

需根据商品实际内容选择【家装建材】下的二三级类目。

4.2.3 商品名称

请正确填写商品标题等信息,具体发布规则需严格参考《视频号橱窗商品信息发布规则(制定中)》相关规则。

4.2.4 商品标题

商品标题通用基本规则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品信息发布规则(制定中)》。

通用标题

中文品牌(英文品牌)+商品品名+规格参数(型号/颜色/尺寸/规格/用途)

a.示例:奥克斯(AUX)LED客厅灯吸顶灯25瓦白光圆35cm卧室灯具餐厅灯现代简约阳台灯曙光适15-20平

b.示例:卫达斯(VINDAZ)浴室柜组合洗手盆卫生间洗脸盆柜组合【银色款】105CM+普通镜柜+面盆龙头

4.2.5 商品主图

(1) 主图要求

与商品标题对应一致的商品实物图片,图片中可包含内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商品信息。

(2) 规范示例

a.灯饰照明

需清晰真实地展示商品主体,并保证图片质量要清晰,颜色要真实,不能虚化,图片要保证亮度充足,可直接通过图片看清商品主体

首张主图

——商品正面实物图

第二张主图

——商品灯光图

第三张主图

——细节高清图

 

 

 

     b.卫浴

首张主图

——商品正面实物图

第二张主图

——商品尺寸图

第三张主图

——细节高清图

    c.五金工具

首张主图

——商品正面实物图

第二张主图

——商品材质展示图

第三张主图

——商品使用展示图

 

 

 

4.2.6 商品详情页要求

(1) 商品详情信息与该商品所属类目、商品标题及描述、主素材相关内容信息均需保持一致。商品详情的描述中应避免出现影响用户理解的错别字、词及歧义用语,图片应清晰可见,不应包含任何二维码、微信号、电话、其他腾讯账号等联系方式;

(2) 实物商品应准确标明规格参数,包括但不限于:产地、生产厂家、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保修期、CCC证书编号等信息。

(3) 若商品详情中出现外文材料,则出现外文材料的地方需包含中文翻译对照材料,进口商品需展示中文对照标签;

(4) 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限制用户的合法权益。例如:XX活动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

(5) 履约性质服务的履约期限应如实填写,不应为吸引用户而夸大。例如:不可夸大或随意填写保修期(如随意写保修10年或者终身保修等),应按照质保卡上的日期或者保修证明等相关材料上的实际情况填写;

(6) 商品详情图不允许出现的马赛克、第三方平台、遮挡商品信息等;

(7) 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内容;

(8) 若提供送货(实物)上门服务,需在商品详情页明示提供“送货入户”服务的区域服务详情(包括但不限于长途干线运输、同城配送、搬楼、入户等);若涉及收费,需在商品详情页明示提供“送货入户”服务收费标准,免费送货上门也需注明。

(9) 灯饰照明杀菌灯需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注:若申请主体为生产商,则无需提供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4.2.7 商品品质要求

商品详情页需清晰展示商品的标识标志信息/外包装图,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5296.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规定的,具体标准可参考如下标准:

(1) 产品上需要标注: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安全指标、图形符号、安全警示、制造商的名称、生产日期。

(2) 产品销售包装上需要标注: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色别指示、包装外形尺寸、产品毛重、储运标志、包装开启指示、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编号。

(3) 使用说明书需要标注的内容: 电子电器类商品: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性能特点、产品部件介绍、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保养和维护、安放和安装、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执行标准编号、生产许可证和编号、其他要求。

(4) 灯具需符合符合“3C认证”要求,《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照明电器》;

GB 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 7000.2《应急照明灯安全要求》

GB 70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7《投光灯具安全要求安全要求》

GB 7000.9《灯串安全要求》

GB 7000.201《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202-《嵌入式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204《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207《庭园用的可移式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212《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

GB 7000.217《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19510.1《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 19510.4《灯的控制装置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9《灯的控制装置 第9部分 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10《灯的控制装置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7625.1《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 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安全要求》

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GB 2155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无极荧光灯 安全要求》

4.2.8 商品其他品质要求

(1) 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标注执行标准应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后续相关国家标准更新,则应符合新的执行标准。

(2) 本标准内容主要参考: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产品标签上所标识的产品执行标准。

五、【营销推广规范】

5.1 如何成为商家、达人

通过平台实名认证、开通视频号直播权限并开通视频号橱窗功能的用户。未经实名认证的,不得进行直播营销。商家、达人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具体准入规则详见《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

5.2  营销信息发布与行为要求

5.2.1  商家、达人应保证提供的定向准入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误导,且在直播过程中保持满足开播资质要求。若发现提交虚假或误导性申请资料,或在直播过程中不再满足开播资质,腾讯将依照相关规则对有关账号停播、处罚及追责。

5.2.2  商家、达人以直播形式推广家装建材,还需遵循《视频号橱窗达人宣传规范》等相关规定。

5.2.3  商家、达人还应遵守《微信视频号直播功能使用协议》《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

5.2.4  如发现存在上述行为,腾讯有权根据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微信小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5.3  禁止推广的商品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平台禁止商家、达人推广部分商品,被禁止推广的商品详见《微信小店「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

六、【各项功能权益】

6.1  运费险

运费险(卖家版)仅适用于商家,是商家为用户购买运费险后,若订单发生退货、换货,保险公司将向用户赔付部分由于“退换货”导致的物流费用的服务。详情查看《微信小店「运费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相关介绍。

七、【服务保障要求】

7.1  七天无理由服务要求  

商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商家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规则向用户提供商品“维修、换货、退货”等相关售后服务。若商品适用国家有关“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商家应积极处理用户的退货申请并提供相应服务,具体详见《微信小店「7天无理由退货」管理规则》

7.2  发货要求

商家应遵守视频号橱窗功能交易中对发货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微信小店「发货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

7.3  售后要求

商家应遵守视频号橱窗功能交易中对售后要求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微信小店售后服务管理规则》

7.4  争议处理规则

商家发布的上述商品如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用户争议,需按照《微信小店交易纠纷处理规则》、《视频号橱窗家装建材类目材纠纷处理判责标准(制定中)》进行处理。

7.5  客户服务管理规则

商家应遵守视频号橱窗功能交易中对客户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微信小店商家客服服务管理规则》

八、【违规处理】

各方若违反腾讯相关规则及协议的,腾讯有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微信小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等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评估及处理。

8.1 违规处理评估

8.1.1  腾讯基于行政管理部门的通报/通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用户投诉、权利人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主动排查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及方式对经营行为进行是否违规的评估。

8.2 违规处理

8.2.1  若腾讯自行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商家、达人的行为或发布的内容(包括直播发布的内容、评论、互动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或相关协议约定时,腾讯有权对各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同时,腾讯有权根据各方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1) 处警告、学习、强制学习、强制考试等措施;

(2) 限制参与营销活动;

(3) 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4) 封禁视频号账号;

(5) 缴纳违约金;

(6) 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

(7) 禁止直播;

(8) 限制流量;

(9) 禁止商业化投放等处理措施。

违规行为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商家、达人需依据交易纠纷相关处理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如腾讯认为违规情节非常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有权根据实际情形,对其予以清退。对腾讯造成损失的,商家、达人应予以赔偿。

8.3 申诉处理

8.3.1  各方若不认可违规处理,可在收到违规处理通知后按照处罚页面指引发起异议申请或违规申诉,腾讯将根据申诉信息进行审核判断,审核过程中,相应的违规处理将不会被中止或撤销;申诉成立的,将会撤销相应的违规处理;逾期未申诉或申诉不成立,相应的违规处理也无法再被中止或撤销。

九、【附则】

9.1  各方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9.2  腾讯有权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各方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腾讯指引申请停止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9.3  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各方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各方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一、【适用范围】
二、【入驻与退出】
2.1  入驻要求
2.2  入驻流程
2.3  退出要求
三、【资费标准】
3.1  保证金
四、【商品要求】
4.1 禁止出售的商品
4.2 商品信息要求
4.2.1 商品添加
4.2.2 商品类目推荐
4.2.3 商品名称
4.2.4 商品标题
4.2.5 商品主图
4.2.6 商品详情页要求
4.2.7 商品品质要求
4.2.8 商品其他品质要求
五、【营销推广规范】
5.1 如何成为商家、达人
5.2  营销信息发布与行为要求
5.3  禁止推广的商品
六、【各项功能权益】
6.1  运费险
七、【服务保障要求】
7.1  七天无理由服务要求  
7.2  发货要求
7.3  售后要求
7.4  争议处理规则
7.5  客户服务管理规则
八、【违规处理】
8.1 违规处理评估
8.2 违规处理
8.3 申诉处理
九、【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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