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4日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为明确微信小店闪购功能(下称“本服务”)相关规则,维护微信小店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农资园艺」闪购功能实施细则》(下称“本规则”)。
1.1 本规则适用于微信小店商家(在本规则中又称为“商家”或“你”)。
1.2 本规则是《视频号小店“闪购”功能服务条款》、《微信小店闪购管理规则》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不与本条款冲突的情况下,你应同时遵守上述协议和视频号平台的其他平台规则。平台规则尚无规定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相关协议处理。
1.3 如无特殊说明,本条款中使用的词语含义与《视频号小店“闪购”功能服务条款》一致。
农资园艺类目闪购功能具体开放类目如下: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闪购开放状态 |
农资园艺 | 园艺用品 | 花瓶花盆花器 | 开放 |
农资园艺 | 花卉绿植 | 多肉植物 | 开放 |
农资园艺 | 花卉绿植 | 大型绿植 | 开放 |
农资园艺 | 花卉绿植 | 花艺/仿真花/微景观 | 开放 |
农资园艺 | 花卉绿植 | 绿植盆栽 | 开放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准入标准 |
农资园艺 | 园艺用品 | 花瓶花盆花器 | (1)已完成微信小店开通和开店任务,且店铺经营≥30天; (2) 微信小店成交订单量≥100单; (3) 微信小店已缴齐保证金; (4)微信小店店铺售后纠纷率≤该行业平均纠纷率2倍; (5)微信小店店铺评分≥4.1 (6)视频号账号、微信小店及上述主体的关联主体无历史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关联认定以《微信小店关联主体违规管理规则》为准,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以视频号平台规则中的规定为准)。 |
农资园艺 | 花卉绿植 | 多肉植物 | |
农资园艺 | 花卉绿植 | 大型绿植 | |
农资园艺 | 花卉绿植 | 花艺/仿真花/微景观 | |
农资园艺 | 花卉绿植 | 绿植盆栽 |
商家创建的闪购订单应至少包括商品类目、商品名称、商品实物图片、价格、特定买方信息。其余必填商品信息以系统页面显示为准。
【闪购商品】品牌+商品名称+商品材质+商品尺寸+商品样式+买家昵称+“赠”+赠品信息
商品名称,商品材质,商品尺寸为必填项,其余为选填项。
示例:四方切角紫砂花盆直径20cm
【闪购商品】品牌+商品名称+商品品种+商品尺寸+商品样式+买家昵称+“赠”+赠品信息
商品名称,商品品种,商品尺寸为必填项,其余为选填项。
示例:山地玫瑰多肉高度10cm赠陶瓷花盆
注:本规则规定的闪购适用类目中,其余类目商品的闪购订单标题应准确包含该商品的重要特征,且不得包含其他无关信息或违法违规信息。
4.2.1 商品实物图片必须为直播售卖过程中的商品截图,且不得出现该笔订单售卖商品之外的商品;
4.2.2 商品实物图片需能够完整看到商品外型正面,不得故意遮挡商品细节;
4.2.3 直播间售卖时的商品库存数量必须与主播口播宣传的销售数量保持一致;
4.2.4 商品实物图片显示的商品材质、类别、样式、颜色、尺寸等属性需与主播口播宣传内容一致;
4.2.5 错误示范(仅列举部分情况)
非闪购类目商品使用闪购功能 | |
商品实物图片出现该笔订单售卖商品之外的商品 | |
商品实物图片出现遮挡 |
4.3.1 详情页须填写商品材质、商品品种、商品颜色等信息,温馨提示可填商品养护信息,使用指南等。
4.3.2 正确示范(仅示范,应与具体商品的实际情况相符)。
示例:举例商品 蝴蝶兰
属性 | 内容 |
品种 | 示例:惠兰 |
尺寸 | 示例:30M以下 |
赠品信息 | 示例:陶瓷花盆 |
商品重量 | 示例:1KG |
商品颜色 | 示例:黄色 |
售后政策 | 示例:7天无理由退货、部分商品支持养死包赔服务 |
温馨提示 | 收到花卉绿植及高端盆景等鲜活类商品后,请小心打开包装,按照指导定期浇水,科学养护。 |
5.1 通过闪购功能创建的商品必须为实物,且商品正面需在直播画面正中心位置展示,不可故意遮挡商品细节,或以其他形式误导用户。
5.2 直播口述中应全面描述商品的细节,并与闪购商品信息保持一致,介绍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材质、品种、规格、尺寸、比例、形状、价格、售后服务、商品瑕疵(如枯萎、开裂)等。
5.3 直播口述中不得捏造细节、夸大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明示或者暗示与商品实际内容不符的信息,使用户对商品的质量、用途、真实效果等产生误解。
5.4 任何闪购商品的直播口述中不得宣传有风水、辟邪、保健、医疗、诊断、预防疾病等功效。
5.5 直播口述不得宣传任何封建迷信信息:如风水、辟邪化煞、鬼、妖精、卦、邪、魂等。
6.1 若商家存在故意绕过平台监管、引导用户至微信小店以外的场景成交、或其他扰乱平台秩序的情况,首次违规将暂停闪购功能使用资格7天;第二次违规将暂停闪购功能使用资格15天;第三次违规将暂停闪购功能使用资格30天。
6.2 若闪购商品的任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题、主图、详情页等)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平台规则及商家承诺的,或相关信息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发布或填写,首次违规将暂停闪购功能使用资格3天;第二次违规将暂停闪购功能使用资格7天;第三次违规将暂停闪购功能使用资格30天。
6.3 商家为使用本服务,应持续满足本服务准入标准,若商家在任何时间不满足本服务准入标准,腾讯有权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商家提供本服务。
6.4 商家在使用本服务时,除遵守本规则外,还应遵守《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微信小店开放类目一览表》、《微信小店发货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售后服务管理规则》、《微信小店交易纠纷处理规则》、《视频号橱窗七天无理由退货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宣传规范》及其他平台规则。若商家违反本规则、其他平台规则和协议、相关法律法规,腾讯还有权根据违反情形及严重程度,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商家提供本服务、视频号其他服务,扣除保证金,并有权追究商家的相关法律责任。
7.1 腾讯有权根据运营情况不时自行决定调整本规则的内容。如果本规则需要修改,腾讯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确保你有充分选择的权利,如果你不接受修改后的规则,你应当书面通知腾讯并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果你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接受修改后的规则。
7.2 你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你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你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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