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5日
生效日期:2025年03月04日
本规则仅适用于本次二级类目【棋牌麻将】项下如下三级类目的销售与推广,其他三级类目【UNO牌】【中国象棋】【军旗/陆战棋】【围棋】【国际象棋】【狼人杀】不适用本规则,应按《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运动户外」类目管理规则》及其他可适用的规则执行。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是否适用本规则 |
运动户外 | 棋牌麻将 | 字牌 | 是 |
将棋 | 是 | ||
川牌 | 是 | ||
扑克 | 是 | ||
抽奖转盘 | 是 | ||
摇号机 | 是 | ||
牌九 | 是 | ||
筹码 | 是 | ||
筹码架/盒 | 是 | ||
骰子/色子 | 是 | ||
麻将 | 是 | ||
UNO牌 | 否 | ||
中国象棋 | 否 | ||
军棋/陆战棋 | 否 | ||
围棋 | 否 | ||
国际象棋 | 否 | ||
狼人杀 | 否 |
对于本规则适用类目下的商品,当本规则与《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运动户外」类目管理规则》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本规则。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禁止商家、达人出售或推广部分商品,详见《微信小店「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
商品标题中不得带有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且需如实描述。
标题 | XX品牌(选填) + 商品类型(必填)+ 地区特色(选填) 示例:XX品牌(中/英文)字牌(类型)湖南跑胡子(地区特色) |
注:棋牌类商品必须明确备注商品类型,如【字牌】、【扑克】字样,并明确描述商品属性信息。 |
商家应当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依法合理确定商品价格。
(1)应为与商品标题对应一致的商品实物图片,图片中可包含内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商品信息。
场景 | 棋牌类商品 |
主图 | (1)首张主图需为商品实物图,需完整展示商品实物正面,并保证图片质量清晰,颜色真实,亮度充足,不能虚化,可直接通过图片看清商品主体。 (2)其余主图:款式展示、尺寸图、商品其他规格/型号、附件清单及外包装展示等。 (3)图片内容需与商品标题对应一致。 |
商家需如实描述商品的信息,确保商品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真实性,具体规范如下:
(1) 需在商品详情页面描述清楚可获得的所有内容明细;
(2) 明示商品重要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品牌、名称、产地、成分/材质、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存储条件、安全警告、价格、是否三包、规格/型号/尺码、售后规则等;
(3) 商品详情的描述中应避免出现影响用户理解的错别字、词及歧义用语,图片应清晰可见,不应包含第三方平台、马赛克,以及任何二维码、微信号、电话、其他账号等联系方式和信息;
(4) 若商品详情中出现外文材料,则出现外文材料的地方需包含中文翻译对照材料,进口商品需展示中文对照标签;
(5) 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限制用户合法权益。例如:XX活动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
(1) 禁止组织赌博、展示赌博行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或暗示有赌博服务、赌博相关软件、网址或其他赌博服务渠道的内容;
(2) 禁止展示赌博设备、器具,包括但不限于透视扑克、六合彩、老虎机、推币机、打鱼机、上分器、作弊器等;
(3) 禁止出现千术、反千术、赌术、下注技巧等赌博技巧相关描述;
(4) 禁止出现向麻将、棋牌室等相关场所引流的内容;
(5) 禁止展示、宣传与赌博相关的其他内容。
运费险(卖家版)仅适用于商家,是商家为用户购买运费险后,若订单发生退货、换货,保险公司将向用户赔付部分由于“退换货”导致的物流费用的服务。详情查看《视频号商家运费险功能服务条款》《视频号橱窗运费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相关规则。
换货服务是用户在购买商品后,因商品质量问题、物流配送中导致商品出现瑕疵或错发、漏发等情形,商家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法规、腾讯规则为用户提供换货或维修等相应的服务。详情查看《微信小店售后服务管理规则》相关规则。
商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商家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规则向用户提供商品“维修、换货、退货”等相关售后服务。若商品适用国家有关“7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商家应积极处理用户的退货申请并提供相应服务,具体详见《微信小店「7天无理由退货」管理规则》及相关平台规则。
商家应遵守平台规则中对发货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微信小店发货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发货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及相关平台规则。
商家应遵守平台规则中对售后要求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微信小店售后服务管理规则》《微信小店低质商品&店铺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商家售后申诉管理规则》及相关平台规则。
商家发布的上述商品如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用户争议,需按照《微信小店交易纠纷处理规则》进行处理。
商家应遵守对客户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微信小店商家客服服务管理规则》。
各方若违反腾讯相关规则及协议的,腾讯有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 《微信小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关联主体违规管理规则》等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评估及处理
6.1.1 平台有权基于行政管理部门的通报/通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用户投诉、权利人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主动排查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及方式对经营行为进行是否违规的评估。
6.2.1 若平台自行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商家、达人的行为或发布内容(包括发布的内容、评论、互动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或相关协议约定时,腾讯有权对各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同时,腾讯有权根据各方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1) 警告、学习、强制学习、强制考试等措施;
(2) 限制使用微信小店功能;
(3) 封禁视频号账号;
(4) 冻结资金、扣罚保证金、要求缴纳违约金;
(5) 限制发布商品、下架商品;
(6) 关闭订单;
(7) 取消类目资质、清退主体;
(8) 禁止直播、禁止发布内容;
(9) 限制流量;
(10) 禁止商业化投放;
(11) 限制参与营销活动。
违规行为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商家、达人需依据交易纠纷相关处理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如平台认为违规情节非常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有权根据实际情形,对其予以清退。对腾讯造成损失的,商家、达人应予以赔偿。
6.3.1 各方若不认可违规处理,可在收到违规处理通知后按照《微信小店违规申诉管理规则》的规定及系统页面指引发起异议申请或违规申诉,平台将根据申诉信息进行审核判断,审核过程中,相应的违规处理将不会被中止或撤销;申诉成立的,将会撤销相应的违规处理;逾期未申诉或申诉不成立,相应的违规处理将不会中止或撤销。
7.1 各方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7.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各方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各方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7.3 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各方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各方在微信小店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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