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对《微信小店「四级类目 - 大闸蟹」运营规范》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于2025年【08】月【28】日-2025年【09】月【03】日进行意见征集,请点击下方链接,在意见征集期内提交你的宝贵意见。
具体修订内容后如下:
为保障微信小店大闸蟹品类健康发展,提升用户购物体验,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销售大闸蟹商品的微信小店商家(统称“商家”),及推广大闸蟹商品的微信小店带货者及其带货渠道账号、微信小店/视频号小店商家关联账号、视频号橱窗达人以及未来可能新增的各类具有带货能力的主体与账号(统称“带货者”),所有适用主体又统称“你”。
商品类型 | 资质分类 | 填写类型 | 必填材料 | 上传材料 |
经营阳澄湖大闸蟹 | 开店主体或者企业 | 必填 | 【确权合同】(企业)或者【水域滩涂养殖证书】或者【采购合同】+【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授权书】 | 【确权合同】(企业)或者【水域滩涂养殖证书】或者【采购合同】+【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授权书】,两种资料都需要提供,且承包合同累计亩数≥100亩。 水域的养殖合同/租赁合同/承包流转合同的签约主体需与商家经营主体保持一致,不得将合同转借使用。 |
经营非阳澄湖大闸蟹 | 必填 | 【确权合同】(企业)或者【水域滩涂养殖证书】或者【采购合同】 | 【确权合同】(企业)或者【水域滩涂养殖证书】或者【采购合同】 水域的养殖合同/租赁合同/承包流转合同的签约主体需与商家经营主体保持一致,不得将合同转借使用。 |
以任何方式宣称为「阳澄湖大闸蟹」或「xxx大闸蟹」的商品应发布在以下类目: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四级类目 |
生鲜 | 海鲜水产 | 鲜活水产 | 鲜活大闸蟹 |
四级类目 | 商品类型 | 命名规范 | 规格标准 | 区间差 |
鲜活大闸蟹 | 阳澄湖大闸蟹 | 【活蟹】(必填)+品牌名称(选填,若有为必填)+【阳澄湖大闸蟹】(必填)+只数信息(必填)+公母信息(必填)+规格信息(必填)+其他等格式命名 示例:【活蟹】阳澄xx 阳澄湖大闸蟹 公6.0两 母4.0两 8888型 4对8只 | 【举例】: 公5.0两 母4.0两 公3.5两 母2.5两 最低规格:公3两 母2.5两 需严格按照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的规格要求 | 不允许出现区间差 |
非阳澄湖大闸蟹 | 【活蟹】(必填)+品牌名称(选填,若有为必填)+【大闸蟹】(必填)+只数信息(必填)+公母信息(必填)+规格信息(必填)+其他等格式命名 示例:【活蟹】阳澄xx 大闸蟹 公4.7-5.0两 母3.7-4.0两 8888型 4对8只 | 【举例】: 公3.5两 母2.5两 公4.7-5.0两 母3.7-4.0两 公3-3.3两 母2-2.3两 最低规格:公3两 母2两 | 区间需≤0.3两 |
四级类目 | 商品类型 | 专项要求 | 通用要求 |
鲜活大闸蟹 | 阳澄湖大闸蟹 | 1. 不得宣传任何有关阳澄湖湖区信息,只能进行阳澄湖标准化养殖池塘信息宣传;商详页面必须包含“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出具的最新版防伪溯源标识使用说明及蟹扣图”,必须标清楚螃蟹来源,确保一蟹一扣一码,不允许有任何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2. 售卖阳澄湖大闸蟹,商品参数“是否为阳澄湖大闸蟹”需勾选“是”。 | 商品名称、商品详情页、直播、短视频、图文等任何渠道均不得出现“满肉、满膏、满黄、百分百为满蟹、百分百满黄、包肥、蟹王、蟹皇、蟹后、蟹黄满满、满满流油”等信息; |
非阳澄湖大闸蟹 | 1. 商品标题、商品详情图、直播话术、短视频内容中,均禁止出现“阳澄湖”字眼。 2. 非阳澄湖大闸蟹的商品属性“是否阳澄湖大闸蟹”应选择“否”; |
需包含以下信息:商详页中需清晰提供售后标准/流程/商家赔付的相关指引文案,售后政策需包括出现死蟹/残蟹等情形。
为创造健康经营环境,保障大闸蟹品质,平台暂不对售价低于微信小店大闸蟹行业水位线的商品开放入驻。
商家应当合理定价,诚信经营。售卖过程中,平台针对大闸蟹不合理高价或低价实时管控:若商品出现不合理的高价或低价,即商品售价与实际成本严重不符,与一般同类商品的市场售价相比虚高或过低,平台有权对商家进行管控与违规处罚。
大闸蟹商品季节性和地域性较强,各品种有不同的上市和退市周期,对部分初期、尾季商品予以经营限制有利于确保商品品质可控。为保障用户购物体验,经营大闸蟹商家需在9月15日之后发品售卖,其中经营阳澄湖大闸蟹商家需在9月25日之后发品售卖。为保障商品质量,去年大闸蟹售卖期(2024.09.10-2025.01.06)未在平台售卖大闸蟹/去年售卖大闸蟹违规程度严重被处罚/近90天品质相关违规程度严重被处罚的商家,今年该商家在其店铺上架大闸蟹商品并开售(产生首笔订单)后的首周为大闸蟹售卖观察期,首周观察期在上市初期、平销期时,需分别遵守下列每日售卖上限的要求。
首周观察期在不同期间时,商家在大闸蟹类目下所有商品每日售卖上限 | |
商家首周观察期在上市初期(9月15日-9月24日)内的天数 | 300个销售单位/天 |
商家首周观察期在平销期(9月25日后)内的天数 | 500个销售单位/天 |
注:“1个销售单位”等于1个商品单个sku。
去年大闸蟹售卖期(2024.09.10-2025.01.06)未在平台售卖大闸蟹(包括新增和存量商家)/去年售卖大闸蟹违规程度严重被处罚/近90天品质相关违规程度严重被处罚的商家:
(1)若商家首周观察期在上市初期(9月15日-9月24日),则相应天数内该商家大闸蟹类目下所有商品每日售卖上限为300个销售单位/天。
(2)若商家首周观察期在平销期(9月25日后),则相应天数内该商家大闸蟹类目下所有商品每日售卖上限为500个销售单位/天。
首周观察期大闸蟹签收订单量超过100单的商家,平台会基于发货及时率、品退率、纠纷率等进行综合评估:
(1)品退率小于0.6%且无违规的商家,观察期结束,大闸蟹类目下商品售卖无上限要求;
(2)其他商家观察期延长一周(一周后再次评估),大闸蟹类目下所有商品每日售卖上限为500个销售单位/天。
首周观察期大闸蟹订单量小于100的商家,观察期自动延长,直至大闸蟹订单量超过100再进行评估。
注:受天气和季节性影响,本年度大闸蟹退市时间待定,平台将会在退市前两周进行类目关闭预警通知。
4.1 商家需满足的品质服务保障包括以下专项要求以及平台对大闸蟹所属类目的其他要求:
现货活蟹:足斤足两(去绳净重)、保鲜活、全程冷链、专线专配
4.2 包装标准:冰瓶+铝箔/气泡垫隔层+捆扎好的大闸蟹+ 铝箔保温袋+泡沫箱+纸箱/铝箔手提袋
4.3 发货时效,需要按照微信小店发货管理规则执行《微信小店发货管理规则》。
(1)揽收时间为商家承诺的发货时间+24小时,以系统设置的时效为准;即商家应在预计发货时间后24小时内对应快递公司官网有揽收记录;
(2)向平台进行延迟发货报备、且经评估后判定通过的,由于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重大会议等特殊情形导致商家、带货者无法履约发货的,报备流程可依照《微信小店「发货报备」使用指南》。
4.4 商家需根据平台规则和商家在商品详情页、直播间、私信等任何位置承诺的最优售后政策,对用户提供售后服务。
商家及带货者需要遵守《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微信视频号「生鲜类」直播营销信息发布规范》及其他平台规则,以及遵守本规范5.2条“话术规范”。
环节 | 平台运营政策 | 禁止行为 | 平台鼓励 |
商品 | 不允许售卖大闸蟹提货卡等虚拟商品 | 在直播中宣传大闸蟹提货卡等虚拟商品,包括售卖和赠送 | 平台只允许在直播中宣传实物售卖的大闸蟹 |
资质 | 售卖大闸蟹需要资质 | 没有大闸蟹资质却宣传和售卖大闸蟹 | 提前准备好资质文件,并被平台审核通过 |
售卖阳澄湖大闸蟹需要资质认证 | 没有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的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宣传自己是阳澄湖大闸蟹,或者通过明示、暗示的方式打“擦边球”,例如说"自己的螃蟹是跟阳澄湖在一个水塘里” | 提前准备好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的文件,并被平台审核通过 | |
宣传相关 | 非阳澄湖大闸蟹母蟹不低于2两/只,公蟹不低于3两/只; 阳澄湖大闸蟹母蟹不低于2.5两/只,公蟹不低于3两/只;(规格需符合阳澄湖大闸蟹规格要求); | 主播宣传的商品参数与对应商品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任一处展示的信息,如商品sku-净含量、商品标题、商详图显示等)不一致 | 根据商品的实际参数信息,准确地描述大闸蟹的产地、重量、公母、数量等真实信息 |
重量差: 阳澄湖大闸蟹不允许出现区间差; | 直播间内宣传阳澄湖大闸蟹的重量和送到用户手中阳澄湖大闸蟹的重量不一致 | 宣传售卖阳澄湖大闸蟹时,不允许出现重量区间差 | |
重量差: 非阳澄湖大闸蟹重量差区间需≤0.3两; | 直播间内宣传大闸蟹的重量和送到用户手中大闸蟹的重量差大于0.3 两 | 宣传售卖非阳澄湖大闸蟹时,重量区间差需≤0.3两 | |
宣传内容不允许以“满肉、满膏、满黄、百分百为满蟹”作为营销卖点来宣传 | 直播间内以“满肉、满膏、满黄、百分百为满蟹”等极限词作为卖点宣传售卖大闸蟹,过度提高买家心理预期 | 售卖大闸蟹时应根据商品实际参数信息为卖点进行宣传 | |
阳澄湖大闸蟹单只到手价格、非阳澄湖大闸蟹单只到手价格、单个大闸蟹链接到手价格不应低于相应商品水位线,且不应虚高 | 直播间内宣传售卖大闸蟹的价格实际低于该商品的水位线或虚高 | 售卖商品时请为商品设定合理价格 | |
禁止低成本营销/诱导/诱导互动/虚假福利 | 在直播间内以虚假福利等形式作为商品噱头,吸引用户长时间停留在直播间观看或参与互动,但长时间不兑现承诺(改价、上链接),不明确告知用户详细的商品信息 | 提前公布商品信息,包括价格、库存数量以及具体的上架时间,保证商品信息的真实性,避免欺瞒误导用户 | |
禁止商品宣传时利用虚假营销噱头/剧情演绎进行演戏炒作,影响平台正常的商品宣传秩序 | 直播间以虚构剧情,恶意剧本炒作,吸引流量进行售卖大闸蟹的行为 | 真诚直播,真实介绍商品产地、规格、优惠等信息 | |
侵权 | 名字/头像不允许冒充阳澄湖大闸蟹商家 | 不经营阳澄湖大闸蟹的商家,在名字或头像中提及阳澄湖或相关变形词字样 | 在平台认证相关资质后可以将名字/头像更改为"阳澄湖"字样 |
私下交易 | 禁止不挂车售卖大闸蟹 | 在没有挂车大闸蟹的情况下,进行直播售卖大闸蟹的行为 | 直播间内售卖大闸蟹必须挂车大闸蟹商品 |
禁止在客服渠道私下交易大闸蟹 | 通过客服私信私下售卖大闸蟹 | 在直播间内完成关于大闸蟹的交易 | |
禁止脱离直播间和平台实施私下交易 | 在直播间引导用户脱离直播间购买大闸蟹 | 在直播间和平台内完成关于大闸蟹的交易 |
各方若违反平台相关规则及协议的,平台有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微信小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等平台规则处理。
若订单发货或揽收超时,平台将依据《微信小店发货管理规则》及相关规则,并根据违规情形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仅限于警告、下架商品、限制商品上架、限制售卖、限制或禁用部分或全部功能权益、消费者赔付、关闭订单、延长店铺订单货款结算周期、限制货款和保证金提现、清退等处罚措施,以保障用户权益。
平台将依据《微信小店「服务违规」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则,并根据店铺和商品的品质退款率、纠纷率、差评率、用户投诉等负反馈指标,综合评估店铺和商品的质量,并根据店铺的违规情形严重程度,对店铺采取包括但不仅限于警告、下架商品、限制商品上架、限制售卖、限制或禁用部分或全部功能权益、关闭订单、延长店铺订单货款结算周期、限制货款和保证金提现、扣除违规所得货款、扣除保证金、扣除违约金清退等处罚措施,以保障用户权益。
售卖的大闸蟹在重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与宣传轻微不符,或纠纷介入、差评、品质存在轻微不达标情形的。
售卖的大闸蟹在重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与宣传明显不符,或纠纷介入、差评、品质存在不达标情形的。
售卖的大闸蟹为死蟹、发臭、有异味等,或纠纷介入、差评、品质存在严重不达标情形的。
7.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7.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7.3 你应遵守适用于你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应遵守适用于你的平台协议及规则。平台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情形进行处理,但不免除你同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存在相关违规行为但本规则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及后果等,参照本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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