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对《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家居日用」类目管理规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于2025年【07】月【17】日-2025年【07】月【23】日进行意见征集,请点击下方链接,在意见征集期内提交你的宝贵意见。
《微信小店「一级类目-家居日用」类目管理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家居日用】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商家(统称“商家”)及推广【家居日用】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带货者、视频号橱窗达人(统称“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详见《微信小店开放类目一览表》。
2.1.1 入驻商家、达人需遵守《微信小店入驻规则》、《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微信小店开放类目一览表》等相关基本要求进行入驻。
2.1.2 资质要求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四级类目 | 类目资质 | 商品资质 |
家居日用 | 家装软饰 | 所有类目 | 所有类目 | / | 1、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申请主体不是报关单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授权委托书/采购合同等完整采购链路证明。 |
生活日用 | 所有类目 | / | |||
收纳用品 | 所有类目 | / |
4.1.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平台禁止商家、达人出售或推广部分商品,详见《微信小店「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
对于家居日用类目,除遵循以上规则外,平台禁止在本类目下发布、推广、销售的商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禁售商品类型 | 详情 |
由人工绘制而成的书法/绘画作品 | 包括不限于: (1)中国书画(书法、国画、篆刻)。 (2)西方艺术(油画、水粉画、水彩画、素描写生、雕塑)。 (3)定制书画(春联、书法、绘画等)。 (4)书画衍生品(签名或原章版画、木版水印画)等人工绘制的书画作品。 (5)版画(木刻版画、铜版画、丝网版画、石版画等,非数码版画)。 |
涉及充电、插电类商品 | 包括不限于: 《CCC认证》目录内的商品和其他需要充电、插电类的商品。 |
涉及封建迷信、宗教、祭祀的相关信息 | 包括不限于: 佛龛、佛香、念佛灯、僧袍、佛牌、阴牌等法器用品、相关纪念品、舍利子、罗盘、五帝钱、平安符、祭祀用品、占卜用品、算命用品等。 |
平台/类目禁止售卖或未开放的商品 | 包括不限于: (1)以线香、盘香、香粉、精油等形态呈现的成分为沉香、龙涎香等单方香商品及平台未开放的香薰香道类商品,且不得在商详页、短视频、直播间等任何场景进行售卖或宣传。 (2)檀香等属于其他类目的商品,不得违规绕类目在家居日用上架。 |
黄金/玉石、贵金属等特殊材质或黄金/玉石外观的商品 | 包括但不限于: (1)黄金、K金、玉石、沙金、泰金、钛金、生金、金箔、金砂/金沙、金粉、藏银、苗银、泰银、银、铂、钌、铑、钯、锇、铱等材质的商品。 (2)仿造售卖黄金/玉石颜色或外观的商品。 |
国家禁售的生物制品 | 包括但不限于: 象牙(含猛犸象牙)、鹤顶红/盔犀鸟制品、砗磲、女王贝(女王凤凰螺)、海螺珠、珊瑚、犀牛角、玳瑁、柯巴树脂、海柳、琥珀粉末、朱砂等。 |
文物出土性质和具有拍卖/收藏价值的文玩商品 | 包括但不限于: (1)文物出土性质的青铜器、瓷器、石器、古文物、古钱币等。 (2)具有拍卖/收藏价值的商品。 (3)非批量生产的孤品。 |
涉及“上门”服务非实物交易场景的商品 | 包括但不限于: (1)预约上门服务(检测、治理、除醛等服务),非实物商品。 (2)商家无需发货,到店自取的商品。 |
(1)商品详情信息与该商品所属类目、商品标题及描述、主素材相关内容信息均需保持一致。商品详情的描述中应避免出现影响用户理解的错别字、词及歧义用语,图片应清晰可见,不应包含任何二维码、微信号、电话、非腾讯的第三方平台账号等联系方式;
(2)实物商品应准确标明规格参数,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材质、镶嵌材质、品牌(如有)、颜色、款式外观、重量、产地、生产厂家、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保修期、资质展示等信息;
(3)若商品详情中出现外文材料,则出现外文材料的地方需包含中文翻译对照材料,进口商品需展示中文对照标签;
(4)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限制用户合法权益。例如:XX活动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
(5)商品详情图不允许出现马赛克、第三方平台、遮挡商品信息等;
(6)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内容。
商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对发货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微信小店发货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发货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
8.1 各方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8.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各方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各方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8.3 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各方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各方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商家(统称“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商家关联账号、微信小店带货者及其带货渠道账号、视频号橱窗达人以及未来可能新增的各类具有带货能力的主体与账号(统称“带货者”),所有适用主体又统称“你”。
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微信小店开放类目一览表》。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准入类型 |
家居日用 | 家装软饰 | 所有类目 | 开放 |
收纳用品 | 所有类目 | ||
生活日用 | 除醛用品 | ||
保暖防护 | |||
净化除味 | |||
洗晒/熨烫 | |||
浴室用品 | |||
缝纫机 | |||
缝纫/针织材料 | |||
雨伞雨具 | |||
空调挡风板 | |||
挂钩/粘钩 | |||
打火机及配件 | 定向准入 |
2.1.1 入驻商家、带货者需遵守《微信小店入驻规则》、《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微信小店开放类目一览表》等相关基本要求进行入驻。
2.1.2 家居日用部分类目采取特殊类目定向准入的方式,详细要求参考:《微信小店「一级类目-家居日用」定向准入标准(意见征集中)》。
2.1.3 资质要求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四级类目 | 商品资质 |
家居日用 | 家装软饰 | 所有类目 | 所有类目 | 1. 进口商品需提供: 报关单/委托进口协议: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申请主体不是报关单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授权委托书/采购合同等完整采购链路证明。 2. 如经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 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
生活日用 | 所有类目 | 所有类目 | ||
收纳用品 | 所有类目 | / |
注:三级类目【打火机及配件】类目暂不允许通过视频号直播/短视频挂车推广售卖。
4.1.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平台禁止商家、带货者出售或推广部分商品,详见《微信小店「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
对于家居日用类目,除遵循以上规则外,平台禁止在本类目下发布、推广、销售的商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禁售商品类型 | 详情 |
由人工绘制而成的书法/绘画作品 | 包括不限于: (1)中国书画(书法、国画、篆刻)。 (2)西方艺术(油画、水粉画、水彩画、素描写生、雕塑)。 (3)定制书画(春联、书法、绘画等)。 (4)书画衍生品(签名或原章版画、木版水印画)等人工绘制的书画作品。 (5)版画(木刻版画、铜版画、丝网版画、石版画等,非数码版画)。 |
|
|
国家机关相关用品及其仿制品 | 包括但不限于: 军警打火机。 |
毒品吸食工具及配件 | 包括但不限于: 飘火打火机、麻果(鬼火、飞火)火机。 |
发布仿枪支、武器类商品 | 包括但不限于: 仿真枪打火机。 |
打火机燃气罐 | 包括但不限于: 含丁烷或其他压缩易燃易爆危险气体的燃气罐 |
涉及封建迷信、宗教、祭祀的相关信息 | 包括不限于: 佛龛、佛香、念佛灯、僧袍、佛牌、阴牌等法器用品、相关纪念品、舍利子、罗盘、五帝钱、平安符、祭祀用品、占卜用品、算命用品等。 |
平台/类目禁止售卖或未开放的商品 | 包括不限于: (1)以线香、盘香、香粉、精油等形态呈现的成分为沉香、龙涎香等单方香商品及平台未开放的香薰香道类商品,且不得在商详页、短视频、直播间等任何场景进行售卖或宣传。 (2)檀香等属于其他类目的商品,不得违规绕类目在家居日用上架。 |
黄金/玉石、贵金属等特殊材质或黄金/玉石外观的商品 | 包括但不限于: (1)黄金、K金、玉石、沙金、泰金、钛金、生金、金箔、金砂/金沙、金粉、藏银、苗银、泰银、银、铂、钌、铑、钯、锇、铱等材质的商品。 (2)仿造售卖黄金/玉石颜色或外观的商品。 |
国家禁售的生物制品 | 包括但不限于: 象牙(含猛犸象牙)、鹤顶红/盔犀鸟制品、砗磲、女王贝(女王凤凰螺)、海螺珠、珊瑚、犀牛角、玳瑁、柯巴树脂、海柳、琥珀粉末、朱砂等。 |
文物出土性质和具有拍卖/收藏价值的文玩商品 | 包括但不限于: (1)文物出土性质的青铜器、瓷器、石器、古文物、古钱币等。 (2)具有拍卖/收藏价值的商品。 (3)非批量生产的孤品。 |
涉及“上门”服务非实物交易场景的商品 | 包括但不限于: (1)预约上门服务(检测、治理、除醛等服务),非实物商品。 (2)商家无需发货,到店自取的商品。 |
(1)商品详情信息与该商品所属类目、商品标题及描述、主素材相关内容信息均需保持一致。商品详情的描述中应避免出现影响用户理解的错别字、词及歧义用语,图片应清晰可见,不应包含任何二维码、微信号、电话、非腾讯的第三方平台账号等联系方式;
(2)实物商品应准确标明规格参数,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材质、镶嵌材质、品牌(如有)、颜色、款式外观、重量、产地、生产厂家、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保修期、资质展示等信息;
(3)若商品详情中出现外文材料,则出现外文材料的地方需包含中文翻译对照材料,进口商品需展示中文对照标签;
(4)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限制用户合法权益。例如:XX活动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
(5)商品详情图不允许出现马赛克、第三方平台、遮挡商品信息等;
(6)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内容。
(7)所有的打火机商品详情信息中均应附有表达正确使用方法的安全信息(如说明或警告,或两者兼有),把正确的使用方法告诉使用者。
对于所有打火机商品详情信息中应包含有特别标记词“警告”并包含下列语句:
——“远离儿童”或“放置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此语句应突出并有明显区别);
——“点燃打火机时远离脸部及衣物”。
安全信息应按照打火机类型包括下列相应的要点:
a. “内装处于压力下的可燃气体”;
b. “内装可燃液体”;
c. “灌注时,将充灌可燃液体”;
d. “严禁置于超过50℃环境中或在阳光下长时间曝晒”;
e. “严禁刺穿或投入火中”;
f. “确保使用后火焰已熄灭”;
g. “本打火机不能自动熄灭——要关闭罩壳熄火”(所有非自熄式打火机应标记本条);
h. “可见火焰上方温度极高,务必十分小心,以避免烧伤或火灾”(所有混式打火机应标记本条);
i. “持续点燃时间不要超过10s”(所有前混式打火机应标记本条)。
商家应遵守法律法规、物流服务提供方和平台规则对发货、物流的相关规定,平台规则详见《微信小店发货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发货问题」纠纷处理判责标准》。
8.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8.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8.3 你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各方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你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其他各项协议。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