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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小店「运费险」管理规则》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6-04-21

修订日期:2026年04月06日

生效日期:2026年04月21日

一、概述

1.1 定义

1.1.1 商家运费险功能:指在微信小店退换货场景中,腾讯提供的连接商家与保险服务提供方的技术功能,通过技术手段为商家匹配与腾讯建立技术合作关系的保险服务提供方,快速实现运费险签约、投保、理赔等功能。(又称“运费险功能”或“运费险”)

1.1.2 本规则内的其他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微信小店商家运费险功能服务条款》《微信小店功能服务商家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微信小店及视频号小店商家商家(以下简称“商家”)。

1.2.2 本规则是《腾讯服务协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微信小店功能服务商家协议》《微信小店功能服务用户协议》《微信小店商家运费险功能服务条款》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不与本规则冲突的情况下,你应同时遵守上述协议。

二、管理规则

2.1 运费险开通

2.1.1 商家可前往微信小店官网 -【平台服务】-【运费险】,根据页面指引签约并开通运费险。

2.1.2 为优化微信小店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商家均需完成运费险开通签约,否则将可能无法上架商品。按照本规则并非必须开通签约运费险的商家如有相关意愿且满足对应投保要求的,也可自行选择开通运费险保障。

(1)商家近90天退货退款率位于同类目商家的头部10%。

注:近90天退货退款率 = 支付时间在T-90至T-30且在T-90至T-1天申请退货退款的订单量 / T-90至T-30支付订单量;商家类目则以30天成交金额最高的二级类目为准。以上动态数据皆以平台统计结果为准。

(2)商家店铺体验分评级为「差」。

注:店铺体验分指平台根据最近30天商家店铺的商品体验、物流体验和服务体验表现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的分数,日期越近的数据对分数的影响越大。该分值以平台核定为准。详情查看:微信小店官网-【店铺管理】-【店铺体验分】。

2.2 运费险支持类目

运费险支持类目可参考《微信小店「运费险」支持类目》,实际以系统设置为准。

2.3 运费险保险费支付

2.3.1 支付方式

微信小店运费险的保费支付模式为订单结算时从订单货款中直接扣收。当订单货款不足抵扣时,保费将会从店铺保证金中抵扣,因保证金扣收导致保证金不足,需要补缴的,商家需要按照《微信小店保证金条款》《微信小店保证金管理规则》规定及时履行补缴义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商家未能按照本条约定完成保费支付的(包括未能及时补缴保证金导致扣划失败等),腾讯有权要求商家及时整改,视情况终止为商家提供本功能并根据相关平台规则对商家进行相应处理,商家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包括因此导致无法继续投保运费险、用户不再享受运费险权益乃至不再满足相应类目商品上架要求等),因此造成用户、腾讯、腾讯关联公司及对应保险公司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损失、保费损失等),受损的第三方有权依法向商家追偿。

2.3.2 支付时间

符合运费险投保条件的购物订单发货时,保险公司完成运费险出单,对应保险费将于投保成功的订单结算时从商家可提现资金划扣至保险公司指定账户。

2.3.3 收费标准

每笔订单运费险保险费由保险公司根据每个商家经营商品属性、退换货率、赔付情况综合厘定。运费险保险费会实时发生变动,具体每一笔订单保险费以保单记载为准。动态定价规则详见《微信小店退运险费率表》

2.4 运费险理赔

含有运费险的订单,在用户发起退货退款,并完成商品寄送时,将自动触发运费险理赔。

(1)用户退货方式为「上门取件」的,运费险可直接抵扣首重运费,用户仅需支付超出部分费用。

(2)用户退货方式为「自行寄回」的,商家确认收货后,系统自动发起理赔,保险公司理赔款会一次性赔付至用户微信零钱。

具体以商家与保险公司订立的《运费险投保协议》及相关保险条款为准。

2.5 特别约定

特别的,针对已投保运费险,用户未收货前提出退款申请的订单,若满足特定条件的,保险公司可能连同配送服务提供方一起提供物流拦截服务而无需商家承担额外成本,并据拦截情况进行用户的退款诉求处理。具体售后单是否可触发对应物流拦截服务、拦截结果及退款情况等,以售后处理页面实际显示的售后状态为准,请商家注意查看并查收退回货物,切实履行自身售后职责,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请商家留意,本项目为保险公司针对已投保运费险的小店订单提供的特殊服务,由保险公司自主决定本服务的开启、中止及终止等,平台不参与且无法承诺本服务必然提供、持续提供、无瑕疵、必然可成功拦截或可满足商家所有服务期待等,具体服务请以商家与保险公司订立的《运费险投保协议》为准。

三、运费险激励政策

对使用运费险商家,平台将根据运费险实际使用情况予以一定激励,当前激励政策详见《微信小店|2025年8月-12月运费险激励政策》

四、附则

4.1 各方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若商家或用户不同意本规则,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4.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商家或用户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商家或用户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请留意,如因本规则的修订导致需要适用本规则开通运费险保障的商家范围发生变化的,则新增开通运费险保障的商家在本规则修订内容生效后结合平台运营节奏,逐步按照本规则最新规定执行,同时平台将按照相关运营节奏,逐步允许此前必须开通运费险保障,按照本规则修订后的内容不再需要开通且无意继续提供运费险的商家进行运费险的解约。具体是否必须投保、何时可申请解约等以具体页面显示为准。

4.3 商家、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条款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条款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商家、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4 商家、用户在微信小店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其他各项协议。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微信小店「运费险」管理规则》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6-04-21

修订日期:2026年04月06日

生效日期:2026年04月21日

一、概述

1.1 定义

1.1.1 商家运费险功能:指在微信小店退换货场景中,腾讯提供的连接商家与保险服务提供方的技术功能,通过技术手段为商家匹配与腾讯建立技术合作关系的保险服务提供方,快速实现运费险签约、投保、理赔等功能。(又称“运费险功能”或“运费险”)

1.1.2 本规则内的其他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微信小店商家运费险功能服务条款》《微信小店功能服务商家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微信小店及视频号小店商家商家(以下简称“商家”)。

1.2.2 本规则是《腾讯服务协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微信小店功能服务商家协议》《微信小店功能服务用户协议》《微信小店商家运费险功能服务条款》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不与本规则冲突的情况下,你应同时遵守上述协议。

二、管理规则

2.1 运费险开通

2.1.1 商家可前往微信小店官网 -【平台服务】-【运费险】,根据页面指引签约并开通运费险。

2.1.2 为优化微信小店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商家均需完成运费险开通签约,否则将可能无法上架商品。按照本规则并非必须开通签约运费险的商家如有相关意愿且满足对应投保要求的,也可自行选择开通运费险保障。

(1)商家近90天退货退款率位于同类目商家的头部10%。

注:近90天退货退款率 = 支付时间在T-90至T-30且在T-90至T-1天申请退货退款的订单量 / T-90至T-30支付订单量;商家类目则以30天成交金额最高的二级类目为准。以上动态数据皆以平台统计结果为准。

(2)商家店铺体验分评级为「差」。

注:店铺体验分指平台根据最近30天商家店铺的商品体验、物流体验和服务体验表现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的分数,日期越近的数据对分数的影响越大。该分值以平台核定为准。详情查看:微信小店官网-【店铺管理】-【店铺体验分】。

2.2 运费险支持类目

运费险支持类目可参考《微信小店「运费险」支持类目》,实际以系统设置为准。

2.3 运费险保险费支付

2.3.1 支付方式

微信小店运费险的保费支付模式为订单结算时从订单货款中直接扣收。当订单货款不足抵扣时,保费将会从店铺保证金中抵扣,因保证金扣收导致保证金不足,需要补缴的,商家需要按照《微信小店保证金条款》《微信小店保证金管理规则》规定及时履行补缴义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商家未能按照本条约定完成保费支付的(包括未能及时补缴保证金导致扣划失败等),腾讯有权要求商家及时整改,视情况终止为商家提供本功能并根据相关平台规则对商家进行相应处理,商家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包括因此导致无法继续投保运费险、用户不再享受运费险权益乃至不再满足相应类目商品上架要求等),因此造成用户、腾讯、腾讯关联公司及对应保险公司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损失、保费损失等),受损的第三方有权依法向商家追偿。

2.3.2 支付时间

符合运费险投保条件的购物订单发货时,保险公司完成运费险出单,对应保险费将于投保成功的订单结算时从商家可提现资金划扣至保险公司指定账户。

2.3.3 收费标准

每笔订单运费险保险费由保险公司根据每个商家经营商品属性、退换货率、赔付情况综合厘定。运费险保险费会实时发生变动,具体每一笔订单保险费以保单记载为准。动态定价规则详见《微信小店退运险费率表》

2.4 运费险理赔

含有运费险的订单,在用户发起退货退款,并完成商品寄送时,将自动触发运费险理赔。

(1)用户退货方式为「上门取件」的,运费险可直接抵扣首重运费,用户仅需支付超出部分费用。

(2)用户退货方式为「自行寄回」的,商家确认收货后,系统自动发起理赔,保险公司理赔款会一次性赔付至用户微信零钱。

具体以商家与保险公司订立的《运费险投保协议》及相关保险条款为准。

2.5 特别约定

特别的,针对已投保运费险,用户未收货前提出退款申请的订单,若满足特定条件的,保险公司可能连同配送服务提供方一起提供物流拦截服务而无需商家承担额外成本,并据拦截情况进行用户的退款诉求处理。具体售后单是否可触发对应物流拦截服务、拦截结果及退款情况等,以售后处理页面实际显示的售后状态为准,请商家注意查看并查收退回货物,切实履行自身售后职责,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请商家留意,本项目为保险公司针对已投保运费险的小店订单提供的特殊服务,由保险公司自主决定本服务的开启、中止及终止等,平台不参与且无法承诺本服务必然提供、持续提供、无瑕疵、必然可成功拦截或可满足商家所有服务期待等,具体服务请以商家与保险公司订立的《运费险投保协议》为准。

三、运费险激励政策

对使用运费险商家,平台将根据运费险实际使用情况予以一定激励,当前激励政策详见《微信小店|2025年8月-12月运费险激励政策》

四、附则

4.1 各方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若商家或用户不同意本规则,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4.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商家或用户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商家或用户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请留意,如因本规则的修订导致需要适用本规则开通运费险保障的商家范围发生变化的,则新增开通运费险保障的商家在本规则修订内容生效后结合平台运营节奏,逐步按照本规则最新规定执行,同时平台将按照相关运营节奏,逐步允许此前必须开通运费险保障,按照本规则修订后的内容不再需要开通且无意继续提供运费险的商家进行运费险的解约。具体是否必须投保、何时可申请解约等以具体页面显示为准。

4.3 商家、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条款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条款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商家、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4 商家、用户在微信小店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其他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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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通知
关于《微信小店「运费险」管理规则-20260413版本》修订公示通知
公示通知周期: 2026/04/07 - 2026/04/14
意见征集
关于《微信小店「运费险」管理规则-20250820版本》修订意见征集
意见征集周期: 2026/03/31 - 2026/04/06
一、概述
1.1 定义
1.2 适用范围
二、管理规则
2.1 运费险开通
2.2 运费险支持类目
2.3 运费险保险费支付
2.3.1 支付方式
2.3.2 支付时间
2.3.3 收费标准
2.4 运费险理赔
2.5 特别约定
三、运费险激励政策
四、附则
相关内容
《微信小店商家运费险功能服务条款》
《微信小店功能服务商家协议》
《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
《微信小店功能服务商家协议》
《微信小店功能服务用户协议》
《微信小店商家运费险功能服务条款》
《微信小店「运费险」支持类目》
《微信小店保证金条款》
《微信小店保证金管理规则》
《微信小店|2025年8月-12月运费险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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