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发布《微信小店「0保证金带货权益」管理规则》。
本次发布内容于2025年【04】月【24】日-2025年【04】月【30】日进行意见征集,请点击下方链接,在意见征集期内提交你的宝贵意见。
《微信小店「0保证金带货权益」管理规则》具体如下:
1.1.1 0保证金带货:是指满足一定条件的微信小店带货者注册后暂时无需缴纳带货者保证金,即可直接进入选品中心带货,并使用部分带货助手能力进行带货。
1.1.2 本规则内的其他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微信小店带货功能服务协议》、《微信小店带货者关联账号体系管理规则》中相同的含义。
1.2.1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微信小店带货者(简称“带货者”,或“你”)。
1.2.2 本规则是《腾讯网站服务条款》、《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小店带货功能服务协议》、《微信小店带货者关联账号体系管理规则》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不与本规则冲突的情况下,上述协议亦适用。
2.1.1 仅支持从未缴纳过带货者保证金的带货者享受权益。
2.1.2 若带货者自身或其关联账号、关联主体历史存在情节严重及以上的违规或多次违规,或带货者行为造成较大的负面用户体验、舆情或监管风险,或平台评估带货者存在其他经营风险情况,平台有权限制其继续享受权益。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权益生效期间将受到以下限制:
资金提现 | 权益生效期间,带货者无法提现佣金 |
权益生效期间,若带货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触发权益结束,带货者均需足额缴纳带货者保证金,否则将按照保证金欠缴处理,将会影响带货者各渠道的带货经营且仍然无法提现佣金:
(1)带货者主动缴纳任意金额保证金,保证金条款详见《微信小店带货保证金管理规则》;
(2)近 30 个自然日有效支付订单GMV>50,000元人民币。 首次达到上述GMV时,即触发0保证金带货结束条件,即便后续30日GMV降低,不会重新适用0保证金带货。
有效支付订单是指,剔除本地生活行业商品订单、抽奖订单,以及带货者或其合作方通过自买自卖/高频刷单/物流造假/评价内容异常等违规行为产生的订单后的支付成功订单,违规行为可参考《微信小店「虚假交易」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虚假交易」实施细则》。
(3)平台评估带货者或其关联账号、关联主体存在违规行为、或引发重大舆情或监管风险,或其他经营风险情况;
享受0 保证金带货的带货者,在遵守本规则的基础上,仍需遵守所有适用于微信小店带货者的平台协议、规则。
3.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若你不同意本规则,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3.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你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3.3 你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条款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条款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你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4 你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其他各项协议。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