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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小店服务商管理规则》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5-01-20

修订日期:2025年01月13日

生效日期:2025年01月20日

引言

为促进服务商、合作作者有序发展、良性协作、互助共进,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及良好的用户体验,共同维护绿色、文明、良好的平台环境,腾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微信小店服务商入驻条款》《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等相关协议规则,制定《微信小店服务商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则中相关名词具有与《微信小店服务商入驻条款》中相同的定义。

二、适用对象

本规则适用于加入微信服务商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或“平台”)并开通微信小店服务商功能的所有用户和优选联盟招商团长(以下简称“服务商”或“你”)。

三、处置措施说明

平台将根据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情节严重程度,实施违规次数等,对违规服务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违规处理措施:

3.1 警告,指通过短信、客户端内消息、外呼等方式对服务商的违规行为进行提醒或警示。

3.2 服务市场隐藏,指在一定期限内该服务商将不被展示在微信服务市场列表中。

3.3 停止绑定,指在一定期限内服务商无法在服务商后台新增绑定商家/达人或续绑定,不影响已绑定商家/达人继续使用。

3.4 扣除服务商激励,指扣除一定比例违规服务商的激励。

3.5 解除绑定关系,指解除服务商现有与商家/达人的绑定关系。

3.6 停止功能使用,指暂停或永久停止服务商部分或全部产品功能的使用。

3.7 准入拦截,指该服务商同主体不可再次入驻成为微信小店服务商。

3.8 关联服务商处置:平台有权视违规服务商的违规严重程度,对关联服务商做出同等处罚。关联服务商指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特定情形,经平台合理判断与指定服务商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

(1)与违规服务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经营人的;

(2)与违规服务商使用相同注册信息的,例如:公司注册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邮箱账户、支付/收款账号等信息;

(3)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的;

(4)与违规服务商主体存在相同或相似股权关系的;

(5)与违规服务商的商家/达人绑定关系相似程度较高;

(6)平台通过其他合理方式判断构成关联关系的。

四、违规处理细则

4.1 虚假宣传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透传含有不实信息的内容,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夸大描述或过度承诺等产生误解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在招商或运营过程中,承诺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平台规则的事项。例如承诺不符合实际的权限开放、承诺不符合实际的流量扶持等。

(2)服务商宣传中包含不实资质及不实能力/服务。例如宣传有短视频拍摄服务,实际却无法提供。

(3)服务商虚假宣传实际不存在的活动,或宣传内容与活动实际情况不相符。

(4)服务商冒用成功案例,以该服务商未合作过的商家/达人名义进行宣传,或虽然合作过但宣传内容与实际合作情形不一致。

(5)服务商存在其他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平台规则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简介、详情描述、其他宣传材料等包含绝对化用语、夸大描述、或过度承诺效果等欺骗和误导相关方的虚假宣传情形。

4.2 侵犯他人权益

4.2.1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发布的服务信息或提供的服务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使用的昵称、头像、logo等存在冒充他人身份、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况。

(2)服务商提供的内容存在抄袭或其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况。

(3)服务商存在其他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行为。

4.2.2 违规收取费用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违规收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未经平台允许增加商家/达人入驻的前置条件,并向商家/达人收取费用。

(2)服务商将平台给予服务商的功能、权限作为收费条件向商家/达人收取费用。例如:服务商操作商家/达人开通某项功能,要求商家/达人支付费用;或服务商收取商家/达人费用,为不满足条件的商家/达人通过伪造材料或利用漏洞等方式,违规开通某项功能、获取某项资格等。

(3)服务商强制向商家/达人售卖增值服务。

(4)服务商区别对待商家/达人,包括但不限于就同一服务对不同主体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5)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擅自提高原本承诺的收费标准,或其他不当收费行为 。

(6)服务商违规售卖平台资源,公开或私下对外销售(包括非现金形式的利益交换)平台作为激励/奖励下发给服务商的电商成长卡、流量券或其他形式的激励。

(7)服务商利用夸大自身服务能力的方式进行额外不合理收费(如宣称可特殊报白收费),或者对外宣称该费用由官方收取等。

(8)服务商以平台名义向商家/达人收取费用,例如宣称“官方合作”、“代替官方收取”等,对外获取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

(9)服务商在不对商家进行服务的情况下,单独收取各种其他费用。

(10)经平台综合判断,有理由认为服务商无实际提供服务的意图或收费明显高于相应服务的正常市场水平,涉嫌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11)服务商存在其他违规收取费用的行为。

4.2.3 骚扰他人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对商家/达人/用户/平台工作人员/其他第三方等(统称“他人”)使用不文明/令人不适的语言、行为,或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频繁骚扰他人,妨害他人正常生活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服务商站内信、评论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骚扰、侮辱、谩骂、威胁、恐吓。

(2)服务商报复性对商家店铺进行中差评等不当行为。

(3)服务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服务商站内信等方式向他人大量发送垃圾讯息(例如不明验证码等)、频繁地联系他人 。

(4)服务商多次在深夜、凌晨等不适宜交流的时间段内联系他人。

(5)服务商向他人邮寄冥币、寿衣等让人产生不适的物品。

(6)服务商存在其他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给他人身心造成伤害或其他负面影响的行为。

4.3 违背服务承诺

4.3.1 未按约定履行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未按照约定向商家/达人提供承诺的服务,侵害商家/达人权益,或因显失公平、附加不当条件等与商家/达人产生纠纷,未妥善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与商家/达人绑定后,服务商拒绝提供其承诺的服务,或服务商无故终止服务等。

(2)服务商与商家/达人解绑后,服务商拒绝或怠于完成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或待遇向商家/达人退款(如有),拒绝或怠于交还账户权限、数据、材料等。

(3)服务商存在其他未按约定向商家/达人履行承诺的行为。

4.3.2 消极服务

【违规行为描述】指平台联系服务商时,或服务商在处理商家/达人的服务诉求时,存在不响应、超时响应或不处理服务整改建议,且经平台介入判定为服务商责任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无服务或消极服务,从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上门等渠道联系服务商超过一个工作日未回复的情况一个月内出现超过三次。

(2)服务商未妥善处理客诉,导致舆论升级或外溢。

(3)服务商存在其他消极服务的行为。

4.4 扰乱平台秩序

4.4.1 不当使用账号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不当使用账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未经平台允许,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出借、出租、共用、或以其他方式允许第三方使用服务商账号。

(2)服务商盗用他人账户,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商未经对方同意私自操作绑定商家/达人账号等。

(3)因服务商保管不当,导致其服务商账号或登录其服务商账号所使用的信息被盗用,给平台、商家、达人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不良影响。

(4)服务商存在其他不当使用账号行为。

4.4.2 不当获利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缺乏合理基础,有损于第三方或平台,而套取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利用激励规则,通过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套取平台激励的行为,例如:仅与商家/达人绑定但不实际提供服务、频繁或在特定时间周期解绑与绑定、为获得激励拖延已结束合作的商家/达人解绑时间、为获得后续激励故意做低部分时段数据等。

(2)服务商通过(包括明示、暗示、帮助他人)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达成平台激励要求,不当获取平台激励。

(3)服务商利用同实际控制人/同运营团队等情况的多个主体资质入驻,重复参与平台活动,不当获取平台激励。

(4)服务商从平台工作人员、商家、达人或其他第三方处,以欺诈等非法手段获取运营资源和商业机会。

(5)服务商利用本平台资源服务其他类似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逼迫、诱导商家转换平台,把本平台商家资料泄露给其他类似平台。

(6)服务商存在其他不当获利行为。

4.4.3 不正当竞争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进行不正当竞争,扰乱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散布其他服务商不实信息,进行恶意差评,或诋毁、贬低其他服务商等损害其他服务商权益的行为。

(2)服务商通过恶意竞争手段使已经与其他微信小店服务商建立绑定关系的商家/达人解绑,或与自身或第三方服务商建立新的绑定关系,如:服务商在商家不知情的情况下操作商家账号与商家已经绑定的其他服务商解绑。

(3)服务商存在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4.4.4 不符合平台运营要求

【违规行为描述】指不符合平台的运营能力要求、服务或履约表现差,或服务商及其关联主体在腾讯其他业务模块有严重违规或被有权机构处置。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不符合平台对服务商的运营考核指标要求。

(2)服务商服务的商家/达人存在被平台认定的严重违规行为,或服务商服务的商家/达人中存在较多被平台认定的一般违规行为(违规程度参照微信小店、微信视频号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商家/达人涉及大规模欺诈消费者等严重作恶行为;服务的商家/达人的纠纷率或其他指标达到平台管控水平;服务的商家/达人的行为引发较多投诉,或造成其他负面影响的。

(3)因服务商直接或间接的运营、服务,导致服务商服务的商家/达人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平台规则。

(4)服务商不配合平台要求参加平台组织的相关培训。

(5)服务商承诺参与营销活动、未经许可擅自退出。

(6)服务商被商家、达人、用户、其他服务商、其他第三方投诉。

(7)服务商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已更改,或处于停业、注销等异常状态,未及时通知平台并提交最新的营业执照信息。

(8)因服务商行为引发行政机关调查或法律诉讼的情况下,若服务商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拒不配合提交相关资料,或被有权机构处置等情形。

(9)服务商存在其他不符合平台运营要求的情形。

4.4.5 伪造经营数据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通过自买自卖/高频刷单/物流造假/评价内容异常等违规行为制造非正常购物需求的虚假交易,或者通过外挂/刷量/盗号等违规行为制造非真实的关注数等,包括明示、暗示、帮助他人进行上述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服务商通过虚假交易等伪造经营数据行为获取平台激励。

(2)服务商帮助商家/达人/其他服务商伪造经营数据或宣传可帮助进行伪造经营数据,无论服务商是否就此收取费用。

(3)服务商绑定的商家/达人存在严重伪造经营数据违规行为或绑定商家/达人出现大量此类违规行为。

(4)服务商自行或在第三方的协助下采用伪造经营数据形式提升相关指标。

(5)服务商恶意伪造竞争对手经营数据,如恶意给竞争对手刷单。

(6)服务商诱导、允许、纵容第三方伪造经营数据,例如明星场粉丝应援虚假交易、经纪公司虚假交易等。

(7)服务商以其他方式伪造经营数据。

4.4.6 诱导他人违规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诱导、教唆、帮助商家/达人/其他服务商违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诱导、教唆、帮助商家/达人/其他服务商违反平台规则,或者引导商家/达人进行平台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无人直播】、【录播】、【恶意引流】等。

(2)服务商曲解平台规则或通过不正当手段绕过平台规则,帮助商家/达人实施违规行为。

(3)服务商存在其他诱导他人违规的行为。

4.4.7 其他扰乱平台秩序的行为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存在其他扰乱平台秩序,或有损平台、商家、达人、用户、其他服务商、其他第三方利益的行为。

4.5 违反商业诚信要求

4.5.1 不正当利益输送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平台工作人员及/或关联人利益,或利用与平台工作人员的关联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为腾讯及关联方的在职工作人员或关联人。

(2)服务商通过任何方式向腾讯及关联方的工作人员或关联人输送不正当利益等违反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的行为。

(3)服务商存在其他不正当利益输送的行为。

注:关联人是指

  1. 任何个人的三代以内直系或旁系亲属、姻亲(包括因领养而形成的同等关系,每一位分别成为“家庭成员”)、或关系密切的朋友;

  2. 以下任何实体:

  3. 由员工个人、其家庭成员、或关系密切的朋友单独或共同拥有的实体;

  4. 由员工个人、其家庭成员、或关系密切的朋友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或信托人的实体;

  5. 以上i或ii中所述的实体的关联公司。

4.5.2 冒用平台名义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冒用平台名义,使用平台未授权信息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未经平台书面允许,使用平台及关联公司、官方活动名称/logo/模板/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小店”等)进行宣传,自行制作物料或自行开展对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签约、营销会、体验会、网络宣传等)。

(2)服务商未经平台书面允许,使用过期、失效或虚构的官方活动/产品名义进行宣传。

(3)服务商未经平台书面允许,服务商冒用平台/平台工作人员/平台官方授权/微信小店基地等名义对外进行达人招募、商家合作等行为。

(4)服务商存在其他冒用平台名义的行为。

4.5.3 提供虚假信息/材料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伪造主体证照、经营资质、过往业绩、或其他材料,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骗取平台合作机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提交应用于注册、入驻、评审、报备或申诉等场景的资料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

(2)过往被准入拦截的服务商隐瞒准入拦截历史,并以关联主体等平台不允许再次入驻的身份重新入驻。

(3)服务商存在其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行为。

4.6 泄密行为

4.6.1 信息泄露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泄露平台或他人信息数据的行为,既包括原始信息数据,也包括通过加密、统计、分析等方式处理后的信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未经平台、商家、达人、用户等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违规获取、使用或向第三方泄露该等主体的业务信息、个人信息,以及使以上数据处于可能被泄密的危险状态。

(2)服务商未经平台授权传播或在公开场合分享平台未公开的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媒体、咨询公司、其他第三方访谈等。

(3)服务商将服务运营数据进行擅自收集、保存、展示、聚合(比如聚合多个商家店铺数据等)、泄露、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服务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联系方式、行业数据、交易数据、经营数据、用户数据、接口数据及其他服务运营数据等。

(4)服务商使用三方软件并被木马植入或以其他方式遭受攻击,导致信息泄露。

(5)服务商擅自给商家开发解密工具,导致用户或第三方信息泄漏。

(6)服务商在职或离职员工泄露信息的行为,视为服务商泄露信息。

(7)服务商存在其他信息泄露的行为。

4.6.2 影响数据安全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影响平台数据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索取、收集商家、达人、用户的帐号、密码或其他身份验证凭据。

(2)服务商在未获得明示授权的情况下,或超越授权内容,采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措施)从平台、商家、达人、用户处获取数据。

(3)服务商以任何方式查询、获取平台、商家、达人商业数据,或商家、达人、用户个人数据,超过合理必要程度(包括但不限于欺骗、误导商家/达人超出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范围向服务商授权数据)。

(4)服务商通过租借/共享账号、协助第三方扫描系统等方式获取、泄露平台商业信息;平台商业信息是指与平台商业活动有关的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等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商家信息、达人信息、服务商和团长信息、商品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商品标题和描述、商品价格、商品图片等)、成交额、搜索、浏览、加购、订单、评价等相关信息。

(5)服务商自行、授权或允许他人查询、发布、传递、出售平台商业信息,或其他致使平台商业信息存在泄露风险的行为。

4.7 威胁平台安全

4.7.1 安全风险隐患

【违规行为描述】指因服务商内部经营或管理不善导致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服务商本身或其在职或离职员工滥用服务商公司名片或信息等,以服务商公司名义进行欺诈性质的行为,产生负面舆情或被有权机构确定为违法行为。

(2)服务商经营不善倒闭,引发合作中商家/达人投诉。

(3)服务商存在其他安全风险隐患。

4.7.2 恶意利用平台漏洞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隐瞒其所发现的平台漏洞且恶意利用的行为。

4.7.3 损害平台声誉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直接或间接损害平台声誉,威胁平台安全,或将微信小店或腾讯置于任何有风险的场景中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服务商发布、传播平台禁止的不实信息、不良信息。

(2)服务商发表明示或暗示指向平台的负面言论。

(3)服务商存在其他导致平台声誉受损的行为。

4.8 其他违规

【违规行为描述】指服务商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平台规则的行为,或对平台、商家、达人、用户、其他服务商、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害。

五、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判定原则

违规情节严重程度主要通过服务商违规次数、获利或导致损失的金额、负面舆论、造成其他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综合判定。服务商多次违规的,平台有权升级处罚。

(1)情节轻微:首次违规且已及时纠正,未引起商家/达人/用户投诉,且未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处以警告。

(2)情节一般:未引起商家/达人/用户投诉,且该行为未给商家/达人/用户、其他第三方或平台造成负面影响。 处以7-30天服务市场隐藏并停止绑定。

(3)情节严重:被商家/达人/用户投诉,或该行为已经给商家/达人/用户、其他第三方或平台造成负面影响。 处以31天-60天服务市场隐藏并停止绑定。

(4)情节特别严重:该行为已经给商家/达人/用户、其他第三方或平台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处以服务市场隐藏、停止绑定、准入拦截。

(5)除以上处置措施,平台将视情况扣除服务商激励、解除绑定关系、停止功能使用、对关联服务商进行处置。

六、申诉

6.1 服务商若不认可违规处理,可在收到违规处理通知的7日内通过申诉按钮发起违规申诉,未在申诉时效内发起申诉的,视为服务商认可违规处理。平台将在收到申诉申请后进行核实,如平台判断有需要,将要求服务商进行补充或解释说明。

6.2 服务商发起申诉并不影响平台已经做出的违规处理决定的效力和执行、公示。若平台对服务商发起的违规申诉做出申诉成功的认定,平台会撤回相关处理决定。

6.3 平台将基于一般公众认知,根据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其他适用的平台规则并结合服务商提交的申诉诉求、具体申诉材料等对申诉事项进行反馈。平台不保证纠纷处理结果符合服务商的期望,也不对违规处理和申诉结果承担任何责任。同一事项仅支持一次申诉。

七、附则

7.1 各方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7.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各方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7.3 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各方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各方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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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定义
二、适用对象
三、处置措施说明
四、违规处理细则
4.1 虚假宣传
4.2 侵犯他人权益
4.2.1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4.2.2 违规收取费用
4.2.3 骚扰他人
4.3 违背服务承诺
4.3.1 未按约定履行
4.3.2 消极服务
4.4 扰乱平台秩序
4.4.1 不当使用账号
4.4.2 不当获利
4.4.3 不正当竞争
4.4.4 不符合平台运营要求
4.4.5 伪造经营数据
4.4.6 诱导他人违规
4.4.7 其他扰乱平台秩序的行为
4.5 违反商业诚信要求
4.5.1 不正当利益输送
4.5.2 冒用平台名义
4.5.3 提供虚假信息/材料
4.6 泄密行为
4.6.1 信息泄露
4.6.2 影响数据安全
4.7 威胁平台安全
4.7.1 安全风险隐患
4.7.2 恶意利用平台漏洞
4.7.3 损害平台声誉
4.8 其他违规
五、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判定原则
六、申诉
七、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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