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4日
生效日期:2022年07月04日
本规则适用于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小店商家(统称“商家”或“你)。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商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定义】指通过引诱用户下订单来骗取用户财物、侵犯用户财产权的行为。
【违规示例】
某商家以1500元/部的单价售卖苹果13手机,待用户收到货物后发现是砖头。该商家的行为构成“骗取他人财物”的违规行为。
【定义】指未通过订单,直接采取其他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违规示例】
某商家宣称只要交纳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的合作费用,就能提供“平台网店代运营”服务,让网店创业者无需经营即可赚钱。然后该商家的部分员工伪装成客户到被害人网店下单,让其误以为店铺产生真实订单,进一步引诱被害人购买升级服务套餐,以骗取更多的钱财。
若商家涉及以上违规情形,平台有权单方面判定商家违规性质,并依据《微信小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关联主体违规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该商家作出进一步处罚。
(1)情节轻微,处暂停使用橱窗功能15天;
(2)情节一般,处暂停使用橱窗功能30天;
(3)情节严重,永久禁止使用橱窗功能。
包括但不限于:
(1)骗取财物的数额较小;
(2)主动坦白违规事实;
(3)违规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获得受害人的谅解。
包括但不限于:
(1)骗取财物的数额较大;
(2)违规行为给平台造成恶劣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
(1)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屡教不改;
(2)骗取财物数额巨大,严重侵犯他人的财产权。
注:商家多次实施同一违规行为,且违规程度均为“情节轻微”或“情节一般”的,平台将视该商家的违规程度为“情节严重”,平台将对该商家从重处理。
5.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5.3 你应遵守适用于你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应遵守适用于你的平台协议及规则。平台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情形进行处理,但不免除你同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存在相关违规行为但本规则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及后果等,参照本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5.4 本规则中涉及的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其他平台规则及/或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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