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对《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运营规范》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于2025年【06】月【05】日-2025年【06】月【11】日进行意见征集,请点击下方链接,在意见征集期内提交你的宝贵意见。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运营规范》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四、账号经营要求4.1 仅支持通过认证后获得「品牌自营」标识的店铺申请类目,且品牌需为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品牌; 4.2 暂不准入微信小店优选联盟; 4.3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类目】一级类目仅允许在微信小店货架售卖,暂不支持通过视频号橱窗推广(不支持直播间/短视频挂车)。 具体可查看:《微信小店带货账号体系管理规则》。 | 四、账号经营要求4.1 仅支持通过认证后获得「品牌自营」标识的店铺申请类目,且品牌需为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品牌; 4.2 暂不准入微信小店优选联盟; 4.3 成功申请【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类目】一级类目的店铺,至多绑定5个视频号账号作为关联账号。若店铺之前绑定的关联视频号账号超过5个,则系统会自动解绑店铺下所有关联视频号账号,商家需要重新关联视频号账号(不超过5个)。 其余类型关联账号规则以及关联账号权限具体可查看:《微信小店商家和带货者账号体系管理规则(制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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