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对《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钟表」类目管理规则》进行修订。
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5年【05】月【29】日-2025年【06】月【04】日。
规则预计于2025年【06】月【05】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橱窗商家(统称“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达人(简称“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详见《微信小店开放类目一览表》。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定向准入类型 |
钟表 | 时钟 | 座钟 | 开放入驻 |
挂钟 | |||
闹钟 | |||
钟表配件 | 钟表配件 | 品牌自播定向准入 | |
腕表 | 儿童手表 | ||
国表 | |||
德表 | |||
日韩表 | |||
欧美表 | |||
瑞表 |
(5)若商品详情中出现外文材料,则出现外文材料的地方需包含中文翻译对照材料,进口商品需展示中文对照标签;
(1)发布钟表商品特殊品质相关详情需查看《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钟表」定向准入标准》等内容;
(2)发布钟表-腕表商品需遵守以下规范:
三级类目 | 商品要求 | 示例 |
国表 | 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检测单位与商家入驻主体保持一致;检测报告里的商品名称、品牌、生产商名称等信息与商详发布的商品信息需一致。 儿童手表若涉及进口,应上架至相应进口表类目。 | |
儿童手表 | ||
德表 | 1、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检测单位与商家入驻主体保持一致;检测报告里的商品名称、品牌、生产商名称等信息与商详发布的商品信息需一致。 2、报关单:经营德表、欧美表、日韩表及瑞表品牌进口商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报关单上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 |
日韩表 | ||
欧美表 | ||
瑞表 |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橱窗商家(统称“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带货者、视频号橱窗达人(统称“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详见《微信小店开放类目一览表》。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定向准入类型 |
钟表 | 时钟 | 座钟 | 开放入驻 |
挂钟 | |||
闹钟 | |||
钟表配件 | 钟表配件 | 品牌 | |
腕表 | 儿童手表 | ||
国表 | |||
德表 | |||
日韩表 | |||
欧美表 | |||
瑞表 |
(5)若商品详情中出现外文材料,则出现外文材料的地方需包含中文翻译对照材料,进口商品需展示中文对照标签;
(1)发布钟表商品特殊品质相关详情需查看《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钟表」定向准入标准》等内容;
(2)发布钟表-腕表商品需遵守以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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