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时间:2024年06月26日
生效时间:2024年07月03日
本规则适用于经营推广本地生活行业项下一级类目【餐饮】、【酒旅】下的微信小店商家及视频号橱窗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资质要求】说明。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是否允许单店 | 是否允许连锁店 | 单店 资质要求 | 连锁店 资质要求 | 商品资质 |
餐饮 | 正餐 | 火锅 | 否 | 是 | / | 1、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对应经营类目) 2、如仅销售自行生产商品,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3、如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仅销售未经加工的蔬菜、水果,无需该许可证; 4、如涉及口岸餐饮门店,需提供《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5、所属品牌在平台品牌库内为中、高品牌力 6、《品牌与门店管理关系声明及承诺函》(含旗下所有门店名单)品牌与门店管理关系声明及承诺函 | 若涉及清真食品,提供《清真食品准营证》 |
烧烤烤鱼 | 否 | 是 | |||||
中餐/地方菜 | 否 | 是 | |||||
西餐/外国菜 | 否 | 是 | |||||
自助餐 | 否 | 是 | |||||
快餐 | 中式快餐 | 否 | 是 | ||||
西式快餐 | 否 | 是 | |||||
饮品 | 咖啡 | 否 | 是 | ||||
茶饮 | 否 | 是 | |||||
烘焙小吃 | 面包烘焙 | 否 | 是 | ||||
甜品 | 否 | 是 | |||||
卤味熟食 | 否 | 是 | |||||
小吃 | 否 | 是 | |||||
休闲食品 | 休闲食品 | 否 | 是 | ||||
生鲜水果 | 水果蔬菜 | 否 | 是 | ||||
生鲜 | 否 | 是 | |||||
酒旅 | 住宿 | 酒店 | 是 | 是 | 单体酒店: 1、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对应经营类目) 2、 境内酒店需提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特种行业许可证》 4、酒店所属品牌需属于平台的高、中品牌力等级 5、品牌资质证明材料,包括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明,非自有品牌的,还需提供商标持有人给入驻主体的品牌授权书或合作关系证明(双方公章) | 酒店集团: 1、集团旗下一家酒店的资质(同单体酒店) (1)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对应经营类目) (2) 境内酒店需提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特种行业许可证》 2、属于平台的高、中品牌力等级 3、《品牌与门店管理关系声明及承诺函》(含旗下所有门店名单)品牌与门店管理关系声明及承诺函 | 若涉及餐饮,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
景区 | 景区 | 是 | 否 | 1、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对应经营类目) 2、仅对4A级及以上景区开放,需提供《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证书》或旅游局景区等级评定委员会红头文件或其他能证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证明材料(若提供政府网站公示截图证明,截图内容需包含网站链接) | / | 若涉及餐饮,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 |
客运 | 机票 | 是 | 否 | 航司: 1、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对应经营类目) 2、《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 航司分/子公司: 1、入驻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机票销售代理业务或相同意思表示) 2、入驻主体与航空公司的合作协议/授权代理销售协议/IATA编号及对应的合作协议(三选一) 3、授权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航空客运或相同意思表示) 4、授权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 5、授权方和入驻主体关联关系证明(可跨一级) | / | / |
入驻本地生活行业项下类目的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需遵守《视频号橱窗保证金条款》和《视频号小店「本地生活」保证金条款》相关要求向平台缴存保证金。
入驻本地生活行业项下类目的微信小店商家需遵守《视频号小店「本地生活」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则》,承担相应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后续腾讯平台将会根据视频号橱窗准入计划,逐步有序地调整本地生活行业项下类目准入标准,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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