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商家持续深耕精细化运营、提升服务质量与商品品质,微信小店特别针对优质经营商家(即经营分达70分的商家)推出7月增量GMV激励政策。
本政策旨在帮助评分表现优异的商家快速打破增长瓶颈,在实现业绩突破的同时,获得平台电商成长卡激励。请详细阅读以下规则,以便顺利报名参与。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 00:00:00 至 2026年7月31日 23:59:59 (北京时间)
激励考核期:2026年7月1日 00:00:00 至 2026年7月31日 23:59:59 (北京时间)
本活动面向非热招品牌的优质经营商家开放。商家同时满足如下3个条件,即可登录微信小店后台报名参与:
(1)截至报名时商家经营分≥70分;
(2)商家去年同期(2025年7月)或最近3个自然月(2026年4-6月)有效结算GMV>0;
(3)店铺近期无严重违规且不存在老店新开问题。
注:
a. 有效结算GMV定义:用户完成支付的订单,且后续未申请退款的实际结算订单金额,不包含涉及纠纷、刷单、虚假交易等异常交易的订单金额,最终以平台统计数据为准。
b. 老店新开店铺:经平台综合判断,与相同或相关联的已有店铺存在较高程度的动销重叠或替代等异常情况的店铺。
微信小店后台 - 店铺管理 - 经营成长 - 权益激励 - GMV增量激励
商家报名成功后,若在考核期内(2026年7月)达到GMV增长目标,即可获得增量结算GMV部分的返点激励。
商家报名成功后,其在考核期内的有效结算GMV,需达到或超过以下两项增长目标的较低者,则判定为达标,并将该较低值视为达标基准值:
(1)同比增长目标:达到去年同期(2025年7月)有效结算GMV 的 150%。
(2)环比增长目标:达到上一自然月(2026年6月)有效结算GMV 的 120%。
例如:
商家A在26年7月7日经营分为80分,并成功报名活动;商家A在25年7月的有效结算GMV为6万,在26年6月-7月的有效结算GMV依次为7万、15万,则该商家基准值与达标情况判断规则如下:
(1)同比增长目标:6万*150%=9万;
(2)环比增长目标:7万*120%=8.4万;
(3)达标判定:商家A的达标基准值为同比增长目标(9万)和环比增长目标(8.4万)中的较低者,即8.4万;而7月有效结算GMV为15万大于基准值,因此商家A7月达标,可获得激励。
特殊情形下:
(1)若商家在去年同期的有效结算GMV为 0(包含当时未开设或当时未产生结算的店铺),则将近3个月中有结算的月份的月均有效结算GMV视为去年同期值,代入上述路径进行计算同比增长目标。
(2)若同比增长目标值或环比增长目标值为0,则视为无效值,不纳入基准值的计算。
例如:
商家B在26年7月7日经营分为80分,并成功报名活动;商家B在25年7月的有效结算GMV为0,在26年4月-7月的有效结算GMV依次为10万、8万、0万、20万,则该商家基准值与达标情况判断规则如下:
a. 同比增长目标:25年7月有效结算GMV为0,因此去年同期值按近3个月有结算的月均结算GMV计算,即去年同期值=(10万+8万)/2 = 9万,同比增长目标=9万*150%=13.5万;
b. 环比增长目标:26年6月有效结算GMV为0,因此环比增长目标值视为无效值,不纳入计算;
c. 达标判定:商家达标的基准值为同比增长目标(13.5万)和环比增长目标(无效值)中的较低者,即13.5万;而7月有效结算GMV为20万大于基准值,因此商家7月达标可获得激励。
本活动激励按照商家在考核期内实现的增量结算GMV×0.5%计算电商成长卡额度,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1)计算前提:商家考核期内的有效结算GMV必须达到本公告3.1条规定的达标基准值。若未达标,则增量结算GMV视为0元,不予发放奖励。
(2)增量结算GMV:增量结算GMV=当月实际有效结算GMV - 达标基准值,达标基准值计算方式见本激励政策第3.1条。
例如:
延续3.1条的第一个示例,商家A的电商成长卡激励额度=(当月实际有效结算GMV15万-达标基准值8.4万)×0.5%=330,可获取330点电商成长卡。
3.3.1 激励下发门槛:单个店铺计算可获得的电商成长卡激励额度≥10点,才进行下发;若电商成长卡激励额度<10点,则无法获得激励。
3.3.2 激励上限:单个店铺的激励上限为30,000点/月。
3.3.3 违规店铺、老店新开店铺将不再享受本激励,同时平台有权对已发放激励进行回收或禁止使用。
(1)发放方式:激励将以「店铺电商成长卡」形式发放至符合激励条件的店铺,由店铺给满足条件的视频号账号加热使用。店铺开通「小店加热」后,可以在「小店加热-加热首页-优惠券」查看发到店铺的电商成长卡,电商成长卡可用于直播或者短视频加热。注:成长卡下发后,若1年内商家仍未开通「小店加热」则无法到账使用。
(2)发放时间:预计于本激励政策结束后的次月10日前发放,受网络、技术、节假日等因素影响可能延迟,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1)电商成长卡使用范围:
通过本激励计划获得的电商成长卡仅能用于加热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店铺关联账号:
a. 当前店铺下「店铺自营」身份的关联账号,且满足「历史累计支付GMV最高」或「最早完成关联」任一条件;
b. 激励下发前完成关联的关联账号,且近 30 天(若关联未满 30 天则仅统计关联期间)此关联账号下,属于当前店铺的交易GMV占该账号总交易GMV的比例≥80%。
注:若账号关联时间未满 30 天,除满足上述交易占比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该账号于店铺首笔动销前完成关联,且关联期间内属于当前店铺的支付 GMV≥1000 元。
(2)电商成长卡有效期:
到账后立即生效,有效时间段为自到账之日起90个自然日。
(3)电商成长卡查看路径:
开通「小店加热」后,可以在「小店加热-加热首页-优惠券」查看发到店铺的电商成长卡。
(4)电商成长卡使用方法:
电商成长卡的使用方法、投放方式等可参考使用界面中的说明以及如下链接:《微信小店「店铺电商成长卡」使用指引》
通过销售情况、商品情况、店铺体验三个维度综合评估后加权计算得出,满分为100分,经营分详细规则可查看《微信小店商家经营分管理规则》。目前,经营分在每周一计算并更新数据,后续平台根据实际需要可能调整更新频率。经营分查看路径如下:
路径1:微信小店PC端 - 店铺管理 - 经营成长 - 经营诊断
路径2:微信小店助手APP端 - 经营 - 学习成长 - 经营诊断
4.1 平台方有权依据产品情况、运营情况、技术能力等因素自行决定参与本活动的参与对象范围,参与本活动应满足的条件、资质等要求。
4.2 你需确保有资格参与本活动,参与本活动不会导致你违反任何对你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4.3 你因参与本活动所取得的权利、所负担的义务及获得的电商成长卡,未经平台方书面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4 你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舞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欺骗他人参与本活动、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材料、用不正当手段绕过本活动规则)参与本活动,或利用本活动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的行为。否则,平台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计划参与资格、取消奖励等措施,亦有权收回你已领取的奖励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5.1 鉴于互联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你理解并同意,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疫情或灾害事件、计划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计划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平台方有可能采取各种方式消除异常情况或调整、暂停、取消本活动,因此造成你损失的,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如你未满18周岁,则不允许参加本活动。
5.3 因与本活动相关的规则解释、计划开展等事项产生争议的,你同意与平台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和平台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市南山区(即本规则的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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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商家持续深耕精细化运营、提升服务质量与商品品质,微信小店特别针对优质经营商家(即经营分达70分的商家)推出7月增量GMV激励政策。
本政策旨在帮助评分表现优异的商家快速打破增长瓶颈,在实现业绩突破的同时,获得平台电商成长卡激励。请详细阅读以下规则,以便顺利报名参与。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 00:00:00 至 2026年7月31日 23:59:59 (北京时间)
激励考核期:2026年7月1日 00:00:00 至 2026年7月31日 23:59:59 (北京时间)
本活动面向非热招品牌的优质经营商家开放。商家同时满足如下3个条件,即可登录微信小店后台报名参与:
(1)截至报名时商家经营分≥70分;
(2)商家去年同期(2025年7月)或最近3个自然月(2026年4-6月)有效结算GMV>0;
(3)店铺近期无严重违规且不存在老店新开问题。
注:
a. 有效结算GMV定义:用户完成支付的订单,且后续未申请退款的实际结算订单金额,不包含涉及纠纷、刷单、虚假交易等异常交易的订单金额,最终以平台统计数据为准。
b. 老店新开店铺:经平台综合判断,与相同或相关联的已有店铺存在较高程度的动销重叠或替代等异常情况的店铺。
微信小店后台 - 店铺管理 - 经营成长 - 权益激励 - GMV增量激励
商家报名成功后,若在考核期内(2026年7月)达到GMV增长目标,即可获得增量结算GMV部分的返点激励。
商家报名成功后,其在考核期内的有效结算GMV,需达到或超过以下两项增长目标的较低者,则判定为达标,并将该较低值视为达标基准值:
(1)同比增长目标:达到去年同期(2025年7月)有效结算GMV 的 150%。
(2)环比增长目标:达到上一自然月(2026年6月)有效结算GMV 的 120%。
例如:
商家A在26年7月7日经营分为80分,并成功报名活动;商家A在25年7月的有效结算GMV为6万,在26年6月-7月的有效结算GMV依次为7万、15万,则该商家基准值与达标情况判断规则如下:
(1)同比增长目标:6万*150%=9万;
(2)环比增长目标:7万*120%=8.4万;
(3)达标判定:商家A的达标基准值为同比增长目标(9万)和环比增长目标(8.4万)中的较低者,即8.4万;而7月有效结算GMV为15万大于基准值,因此商家A7月达标,可获得激励。
特殊情形下:
(1)若商家在去年同期的有效结算GMV为 0(包含当时未开设或当时未产生结算的店铺),则将近3个月中有结算的月份的月均有效结算GMV视为去年同期值,代入上述路径进行计算同比增长目标。
(2)若同比增长目标值或环比增长目标值为0,则视为无效值,不纳入基准值的计算。
例如:
商家B在26年7月7日经营分为80分,并成功报名活动;商家B在25年7月的有效结算GMV为0,在26年4月-7月的有效结算GMV依次为10万、8万、0万、20万,则该商家基准值与达标情况判断规则如下:
a. 同比增长目标:25年7月有效结算GMV为0,因此去年同期值按近3个月有结算的月均结算GMV计算,即去年同期值=(10万+8万)/2 = 9万,同比增长目标=9万*150%=13.5万;
b. 环比增长目标:26年6月有效结算GMV为0,因此环比增长目标值视为无效值,不纳入计算;
c. 达标判定:商家达标的基准值为同比增长目标(13.5万)和环比增长目标(无效值)中的较低者,即13.5万;而7月有效结算GMV为20万大于基准值,因此商家7月达标可获得激励。
本活动激励按照商家在考核期内实现的增量结算GMV×0.5%计算电商成长卡额度,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1)计算前提:商家考核期内的有效结算GMV必须达到本公告3.1条规定的达标基准值。若未达标,则增量结算GMV视为0元,不予发放奖励。
(2)增量结算GMV:增量结算GMV=当月实际有效结算GMV - 达标基准值,达标基准值计算方式见本激励政策第3.1条。
例如:
延续3.1条的第一个示例,商家A的电商成长卡激励额度=(当月实际有效结算GMV15万-达标基准值8.4万)×0.5%=330,可获取330点电商成长卡。
3.3.1 激励下发门槛:单个店铺计算可获得的电商成长卡激励额度≥10点,才进行下发;若电商成长卡激励额度<10点,则无法获得激励。
3.3.2 激励上限:单个店铺的激励上限为30,000点/月。
3.3.3 违规店铺、老店新开店铺将不再享受本激励,同时平台有权对已发放激励进行回收或禁止使用。
(1)发放方式:激励将以「店铺电商成长卡」形式发放至符合激励条件的店铺,由店铺给满足条件的视频号账号加热使用。店铺开通「小店加热」后,可以在「小店加热-加热首页-优惠券」查看发到店铺的电商成长卡,电商成长卡可用于直播或者短视频加热。注:成长卡下发后,若1年内商家仍未开通「小店加热」则无法到账使用。
(2)发放时间:预计于本激励政策结束后的次月10日前发放,受网络、技术、节假日等因素影响可能延迟,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1)电商成长卡使用范围:
通过本激励计划获得的电商成长卡仅能用于加热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店铺关联账号:
a. 当前店铺下「店铺自营」身份的关联账号,且满足「历史累计支付GMV最高」或「最早完成关联」任一条件;
b. 激励下发前完成关联的关联账号,且近 30 天(若关联未满 30 天则仅统计关联期间)此关联账号下,属于当前店铺的交易GMV占该账号总交易GMV的比例≥80%。
注:若账号关联时间未满 30 天,除满足上述交易占比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该账号于店铺首笔动销前完成关联,且关联期间内属于当前店铺的支付 GMV≥1000 元。
(2)电商成长卡有效期:
到账后立即生效,有效时间段为自到账之日起90个自然日。
(3)电商成长卡查看路径:
开通「小店加热」后,可以在「小店加热-加热首页-优惠券」查看发到店铺的电商成长卡。
(4)电商成长卡使用方法:
电商成长卡的使用方法、投放方式等可参考使用界面中的说明以及如下链接:《微信小店「店铺电商成长卡」使用指引》
通过销售情况、商品情况、店铺体验三个维度综合评估后加权计算得出,满分为100分,经营分详细规则可查看《微信小店商家经营分管理规则》。目前,经营分在每周一计算并更新数据,后续平台根据实际需要可能调整更新频率。经营分查看路径如下:
路径1:微信小店PC端 - 店铺管理 - 经营成长 - 经营诊断
路径2:微信小店助手APP端 - 经营 - 学习成长 - 经营诊断
4.1 平台方有权依据产品情况、运营情况、技术能力等因素自行决定参与本活动的参与对象范围,参与本活动应满足的条件、资质等要求。
4.2 你需确保有资格参与本活动,参与本活动不会导致你违反任何对你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4.3 你因参与本活动所取得的权利、所负担的义务及获得的电商成长卡,未经平台方书面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4 你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舞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欺骗他人参与本活动、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材料、用不正当手段绕过本活动规则)参与本活动,或利用本活动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的行为。否则,平台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计划参与资格、取消奖励等措施,亦有权收回你已领取的奖励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5.1 鉴于互联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你理解并同意,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疫情或灾害事件、计划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计划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平台方有可能采取各种方式消除异常情况或调整、暂停、取消本活动,因此造成你损失的,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如你未满18周岁,则不允许参加本活动。
5.3 因与本活动相关的规则解释、计划开展等事项产生争议的,你同意与平台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和平台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市南山区(即本规则的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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