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首次成功创建的微信小店店铺(下称“新店铺”),若按照《微信小店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则》规定需要支付商家技术服务费的,如符合本激励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商家技术服务费的减免。
由视频号小店升级为微信小店的商家,首次成功创建店铺时间以首次完成视频号小店店铺创建的时间为准。
激励期间:2026年7月1日00:00:00至2026年12月31日23:59:59(北京时间)。
注: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时间在2026年6月30日及之前的商家新店铺,如满足2026年2月1日-6月30日新商技术费激励政策的,于7月1日起继续按照此前满足的相应政策享受激励至优惠期间届满。具体政策请见:微信小店|新商技术服务费激励政策(26年2月-6月)
商家新店铺首笔普通订单在激励期间内完成支付,则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支付后的90天内,且最晚不超过首次签约开店后的180天内的商家自营交易额,按以下规则享技术服务费率减至1%:
(1)重点引入类目的商品交易订单,可享受前150万自营交易额技术服务费率减至1%;
(2)其他类目的商品交易订单,可享受前100万自营交易额技术服务费率减至1%;
(3)单个店铺可享受最高不超过150万自营交易额技术服务费率减免。
注:订单支付与技术服务费结算间隔超过90天的订单,将视为异常订单,不享受技术服务费减至1%的优惠。
指除抽奖订单外的商家销售订单。
若商家签约开店日期为【D】,商家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支付的日期为【T】;
当【T+90】早于【D+180】时,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支付之日起的90天内(即【T+0】至【T+90】23:59:59)视为优惠期间;
当【T+90】晚于【D+180】时,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支付之日起至首次签约开店后的180天内(即【T+0】至【D+180】23:59:59)视为优惠期间。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当前三级类目名称 |
宠物生活 | 所有 | 所有 |
电脑、办公 | 所有 | 所有 |
家庭清洁/纸品 | 所有 | 所有 |
家用电器 | 所有 | 所有 |
母婴 | 所有 | 所有 |
汽摩电动 | 所有 | 所有 |
玩具乐器 | 所有 | 所有 |
个人护理 | 所有 | 所有 |
运动户外 | 所有 | 所有 |
手机通讯 | 所有 | 所有 |
图书 | 所有 | 所有 |
箱包皮具 | 所有 | 所有 |
鞋靴 | 所有 | 所有 |
美妆护肤 | 香水彩妆 | 所有 |
美妆护肤 | 面部护肤 | 所有 |
美妆护肤 | 男士面部护肤 | 所有 |
生鲜 | 猪牛羊肉 | 所有 |
生鲜 | 禽肉蛋品 | 所有 |
生鲜 | 水果 | 所有 |
生鲜 | 海鲜水产 | 所有 |
食品饮料 | 粮油调味 | 所有 |
食品饮料 | 休闲食品 | 所有 |
食品饮料 | 饮料冲调 | 所有 |
食品饮料 | 传统滋补 | 所有 |
食品饮料 | 茗茶 | 所有 |
珠宝首饰 | 彩宝 | 所有 |
珠宝首饰 | 珍珠 | 所有 |
珠宝首饰 | 银饰 | 所有 |
珠宝首饰 | 品牌银饰 | 所有 |
珠宝首饰 | 普通银饰 | 所有 |
珠宝首饰 | 黄金 | 所有 |
珠宝首饰 | 品牌素款黄金 | 所有 |
珠宝首饰 | 品牌镶嵌黄金 | 所有 |
珠宝首饰 | 铂金 | 所有 |
珠宝首饰 | 品牌铂金 | 所有 |
珠宝首饰 | 普通铂金 | 所有 |
服饰内衣 | 服饰配件 | 所有 |
服饰内衣 | 男装 | 所有 |
服饰内衣 | 内衣 | 所有 |
服饰内衣 | 女装 | 针织衫 |
服饰内衣 | 女装 | 羽绒服 |
服饰内衣 | 女装 | 半身裙 |
服饰内衣 | 女装 | 马甲 |
服饰内衣 | 女装 | 棉服 |
服饰内衣 | 女装 | 设计师/潮牌 |
服饰内衣 | 女装 | 旗袍/汉服 |
服饰内衣 | 女装 | 裤子 |
服饰内衣 | 女装 | 唐装/中式服装/民族服装 |
服饰内衣 | 女装 | 羊绒羊毛大衣/外套 |
服饰内衣 | 女装 | 皮衣 |
服饰内衣 | 女装 | 蕾丝衫/雪纺衫 |
服饰内衣 | 女装 | POLO衫 |
服饰内衣 | 女装 | 防晒服 |
服饰内衣 | 女装 | 防晒裤 |
服饰内衣 | 女装 | T恤 |
注:重点引入类目可能会不时进行调整,请以最新版本为准。
指优惠期间的支付订单带来的结算商家自营交易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150万元的部分。超出该额度的部分不享受本激励。
商家自营交易额:店铺非优选联盟订单交易额。
例:
(1)微信小店店铺A于7月1日开店,7月3日完成首笔普通订单支付。截止8月10日,店铺A重点引入类目支付订单带来的结算商家自营交易额为150万元。则店铺A将不再享受本激励。
(2)微信小店店铺B于7月2日开店,7月4日完成首笔普通订单支付。截止9月10日,店铺B其他类目支付订单带来的结算商家自营交易额为100万元。则店铺B在优惠期间内,将不再享受其他类目支付订单带来的结算商家自营交易额技术服务费率减免,但可以享受重点引入类目支付订单带来的结算商家自营交易额技术服务费率减免,且剩余额度为50万元。
如果技术服务费率小于1%的,按照原费率收取,如果技术服务费率大于等于1%的,按照1%收取。
指优惠期间,单个店铺享受技术服务费率减免的结算商家自营交易额最高为150万元(包括重点引入类目和其他类目商品订单),按结算时间顺序享受激励。超出该额度的部分,任何类目的结算订单,均不再享受本激励。
(1)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同一商家主体下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支付时间最早的3个店铺有机会享受本激励,同一商家主体下的其他店铺将不享受本激励,已注销店铺也计算在内。
(2)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同一商家主体下的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支付时间为第2个及以后的店铺,需经营行业与之前所有店铺均不同才能享受本激励。如同一主体下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支付时间为第2个及以后的店铺在激励期内与之前任何一个店铺经营行业相同,则经营行业相同期间,顺序在后的店铺将不享受激励。若店铺无经营行业,则不校验行业是否相同。
经营行业:店铺近30日成交金额或商品数占比超50%的一级类目下,对应占比最高的二级类目。经营行业根据店铺经营情况动态更新,具体可在微信小店电脑端后台-店铺管理-经营成长-经营诊断查看。
(3)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若店铺体验分为【差】,则店铺体验分为【差】期间内将不享受本激励。若店铺无店铺体验分,则不校验体验分数据。
店铺体验分:根据最近30天小店的商品体验、物流体验和服务体验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得分。具体可在微信小店电脑端后台-店铺管理-店铺体验分查看
(4)存在一定违规情形的店铺、老店新开店铺(经平台综合判断,新开店铺与相同主体或相关联的已有店铺存在较高程度的动销重叠或替代等异常情况)将不享受本激励。
(5)对于违反上述限制规则的已减技术服务费,平台保留追回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从商家的保证金、货款或其他款项中扣除。
平台将会根据本政策,在订单技术服务费结算时自动减免应收的技术服务费金额,商家无需另行申请。
4.1 平台方有权依据平台情况、运营情况、技术能力等因素自行决定参与本活动的参与对象范围,参与本活动应满足的条件、资质等要求。
4.2 你需确保有资格参与本活动,参与本活动不会导致你违反任何对你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5.1 鉴于互联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你理解并同意,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疫情或灾害事件、计划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计划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平台方有可能采取各种方式消除异常情况或调整、暂停、取消本活动,因此造成你损失的,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如你未满18周岁,则不允许参加本活动。
5.3 因与本活动相关的规则解释、计划开展等事项产生争议的,你同意与平台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和平台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市南山区(即本规则的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商家首次成功创建的微信小店店铺(下称“新店铺”),若按照《微信小店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则》规定需要支付商家技术服务费的,如符合本激励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商家技术服务费的减免。
由视频号小店升级为微信小店的商家,首次成功创建店铺时间以首次完成视频号小店店铺创建的时间为准。
激励期间:2026年7月1日00:00:00至2026年12月31日23:59:59(北京时间)。
注: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时间在2026年6月30日及之前的商家新店铺,如满足2026年2月1日-6月30日新商技术费激励政策的,于7月1日起继续按照此前满足的相应政策享受激励至优惠期间届满。具体政策请见:微信小店|新商技术服务费激励政策(26年2月-6月)
商家新店铺首笔普通订单在激励期间内完成支付,则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支付后的90天内,且最晚不超过首次签约开店后的180天内的商家自营交易额,按以下规则享技术服务费率减至1%:
(1)重点引入类目的商品交易订单,可享受前150万自营交易额技术服务费率减至1%;
(2)其他类目的商品交易订单,可享受前100万自营交易额技术服务费率减至1%;
(3)单个店铺可享受最高不超过150万自营交易额技术服务费率减免。
注:订单支付与技术服务费结算间隔超过90天的订单,将视为异常订单,不享受技术服务费减至1%的优惠。
指除抽奖订单外的商家销售订单。
若商家签约开店日期为【D】,商家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支付的日期为【T】;
当【T+90】早于【D+180】时,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支付之日起的90天内(即【T+0】至【T+90】23:59:59)视为优惠期间;
当【T+90】晚于【D+180】时,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支付之日起至首次签约开店后的180天内(即【T+0】至【D+180】23:59:59)视为优惠期间。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当前三级类目名称 |
宠物生活 | 所有 | 所有 |
电脑、办公 | 所有 | 所有 |
家庭清洁/纸品 | 所有 | 所有 |
家用电器 | 所有 | 所有 |
母婴 | 所有 | 所有 |
汽摩电动 | 所有 | 所有 |
玩具乐器 | 所有 | 所有 |
个人护理 | 所有 | 所有 |
运动户外 | 所有 | 所有 |
手机通讯 | 所有 | 所有 |
图书 | 所有 | 所有 |
箱包皮具 | 所有 | 所有 |
鞋靴 | 所有 | 所有 |
美妆护肤 | 香水彩妆 | 所有 |
美妆护肤 | 面部护肤 | 所有 |
美妆护肤 | 男士面部护肤 | 所有 |
生鲜 | 猪牛羊肉 | 所有 |
生鲜 | 禽肉蛋品 | 所有 |
生鲜 | 水果 | 所有 |
生鲜 | 海鲜水产 | 所有 |
食品饮料 | 粮油调味 | 所有 |
食品饮料 | 休闲食品 | 所有 |
食品饮料 | 饮料冲调 | 所有 |
食品饮料 | 传统滋补 | 所有 |
食品饮料 | 茗茶 | 所有 |
珠宝首饰 | 彩宝 | 所有 |
珠宝首饰 | 珍珠 | 所有 |
珠宝首饰 | 银饰 | 所有 |
珠宝首饰 | 品牌银饰 | 所有 |
珠宝首饰 | 普通银饰 | 所有 |
珠宝首饰 | 黄金 | 所有 |
珠宝首饰 | 品牌素款黄金 | 所有 |
珠宝首饰 | 品牌镶嵌黄金 | 所有 |
珠宝首饰 | 铂金 | 所有 |
珠宝首饰 | 品牌铂金 | 所有 |
珠宝首饰 | 普通铂金 | 所有 |
服饰内衣 | 服饰配件 | 所有 |
服饰内衣 | 男装 | 所有 |
服饰内衣 | 内衣 | 所有 |
服饰内衣 | 女装 | 针织衫 |
服饰内衣 | 女装 | 羽绒服 |
服饰内衣 | 女装 | 半身裙 |
服饰内衣 | 女装 | 马甲 |
服饰内衣 | 女装 | 棉服 |
服饰内衣 | 女装 | 设计师/潮牌 |
服饰内衣 | 女装 | 旗袍/汉服 |
服饰内衣 | 女装 | 裤子 |
服饰内衣 | 女装 | 唐装/中式服装/民族服装 |
服饰内衣 | 女装 | 羊绒羊毛大衣/外套 |
服饰内衣 | 女装 | 皮衣 |
服饰内衣 | 女装 | 蕾丝衫/雪纺衫 |
服饰内衣 | 女装 | POLO衫 |
服饰内衣 | 女装 | 防晒服 |
服饰内衣 | 女装 | 防晒裤 |
服饰内衣 | 女装 | T恤 |
注:重点引入类目可能会不时进行调整,请以最新版本为准。
指优惠期间的支付订单带来的结算商家自营交易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150万元的部分。超出该额度的部分不享受本激励。
商家自营交易额:店铺非优选联盟订单交易额。
例:
(1)微信小店店铺A于7月1日开店,7月3日完成首笔普通订单支付。截止8月10日,店铺A重点引入类目支付订单带来的结算商家自营交易额为150万元。则店铺A将不再享受本激励。
(2)微信小店店铺B于7月2日开店,7月4日完成首笔普通订单支付。截止9月10日,店铺B其他类目支付订单带来的结算商家自营交易额为100万元。则店铺B在优惠期间内,将不再享受其他类目支付订单带来的结算商家自营交易额技术服务费率减免,但可以享受重点引入类目支付订单带来的结算商家自营交易额技术服务费率减免,且剩余额度为50万元。
如果技术服务费率小于1%的,按照原费率收取,如果技术服务费率大于等于1%的,按照1%收取。
指优惠期间,单个店铺享受技术服务费率减免的结算商家自营交易额最高为150万元(包括重点引入类目和其他类目商品订单),按结算时间顺序享受激励。超出该额度的部分,任何类目的结算订单,均不再享受本激励。
(1)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同一商家主体下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支付时间最早的3个店铺有机会享受本激励,同一商家主体下的其他店铺将不享受本激励,已注销店铺也计算在内。
(2)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同一商家主体下的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支付时间为第2个及以后的店铺,需经营行业与之前所有店铺均不同才能享受本激励。如同一主体下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支付时间为第2个及以后的店铺在激励期内与之前任何一个店铺经营行业相同,则经营行业相同期间,顺序在后的店铺将不享受激励。若店铺无经营行业,则不校验行业是否相同。
经营行业:店铺近30日成交金额或商品数占比超50%的一级类目下,对应占比最高的二级类目。经营行业根据店铺经营情况动态更新,具体可在微信小店电脑端后台-店铺管理-经营成长-经营诊断查看。
(3)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若店铺体验分为【差】,则店铺体验分为【差】期间内将不享受本激励。若店铺无店铺体验分,则不校验体验分数据。
店铺体验分:根据最近30天小店的商品体验、物流体验和服务体验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得分。具体可在微信小店电脑端后台-店铺管理-店铺体验分查看
(4)存在一定违规情形的店铺、老店新开店铺(经平台综合判断,新开店铺与相同主体或相关联的已有店铺存在较高程度的动销重叠或替代等异常情况)将不享受本激励。
(5)对于违反上述限制规则的已减技术服务费,平台保留追回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从商家的保证金、货款或其他款项中扣除。
平台将会根据本政策,在订单技术服务费结算时自动减免应收的技术服务费金额,商家无需另行申请。
4.1 平台方有权依据平台情况、运营情况、技术能力等因素自行决定参与本活动的参与对象范围,参与本活动应满足的条件、资质等要求。
4.2 你需确保有资格参与本活动,参与本活动不会导致你违反任何对你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5.1 鉴于互联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你理解并同意,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疫情或灾害事件、计划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计划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平台方有可能采取各种方式消除异常情况或调整、暂停、取消本活动,因此造成你损失的,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如你未满18周岁,则不允许参加本活动。
5.3 因与本活动相关的规则解释、计划开展等事项产生争议的,你同意与平台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和平台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市南山区(即本规则的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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