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微信小店服务商及相关电商成长卡投放账号:
为帮助服务商清晰了解电商成长卡的正确使用方式与绑定关系要求,规范视频号流量使用秩序,防范流量倒卖等违规风险,平台对电商成长卡(以下又称“流量券”)的使用环节作出相应的操作指引如下。
一、适用范围
1. 本指引适用于2026年7月1日后平台根据激励政策向服务商新发放的电商成长卡;
2. 本指引适用于服务商向【服务商的运营者、服务商的管理员、服务商绑定的小店的超级管理员、服务商绑定的带货者、服务商绑定的主播的视频号账号】分配电商成长卡后,上述账号进行投放使用的操作环节。
二、电商成长卡投放/使用操作指引
1. 查看指引
获得激励的视频号账号(管理员/运营者/主播等),可登录手机端-我的视频号或电脑端-视频号加热助手,查看到账的电商成长卡。查看路径如下:
(1)路径一:根据具体的激励政策,每次激励下发后,将于手机端“我的视频号-视频号私信”中收到私信通知,点开私信即可查看奖励发放的电商成长卡及相关数据。
(2)路径二:获得激励的视频号管理员,在视频号「加热视频或直播」中进行加热时,也可以看到激励发放的电商成长卡。
2. 投放及使用指引
(1)投放路径
a. 登陆"视频号·加热平台"视频号加热平台 ➡️ 在【首页】点击【快速加热】【创建订单】
b. 选择加热对象 ➡️ 选择优惠券并使用电商成长卡
(2)操作投放方要求:须与流量券来源服务商存在绑定关系
操作投放视频号账号的管理员,须与该流量券来源的服务商处于绑定关系中(服务商的运营者、服务商的管理员、服务商绑定的小店的超级管理员、服务商绑定的带货者、服务商绑定的主播),方可投放该流量券;
(3)被投放账号要求:须与流量券来源服务商绑定满7天
除分配给服务商的管理员外,被投放视频号账号的管理员,须与该流量券来源的服务商绑定时长大于等于7天(绑定关系为服务商的运营者、服务商绑定的小店的超级管理员、服务商绑定的带货者、服务商绑定的主播),方可使用该流量券。绑定时长按如下方式计算:
a. 绑定起始时间:
● 服务商运营者:以账号创建时间作为绑定起始时间;
● 服务商绑定主播:以主播合作开始时间作为绑定起始时间;
● 服务商绑定带货者:以带货者合作开始时间作为绑定起始时间;
● 服务商绑定店铺超级管理员:以商家合作开始时间作为绑定起始时间。
b. 绑定时长校验:自上述绑定起始时间起算,被投放账号与服务商的绑定时长须满7个自然日(含),方可作为被投放对象使用该流量券。
(4)若使用流量券时出现无法使用、投放失败等错误码,建议优先自查:① 操作账号与流量券来源服务商是否仍处于绑定关系;②被投放账号与该服务商的绑定时长是否已满7天;③流量券是否仍在有效期内。
3. 加热指引
电商成长卡的使用方法、投放方式等可参考使用界面中的说明以及如下链接:微信视频号-视频号直播加热-帮助中心、微信视频号-视频号直播加热FAQ、微信视频号视频加热要求、视频号内容加热使用手册。
4. 使用说明
电商成长卡的使用效果、限制和要求,根据使用场景、投放选项和选定内容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效果数据为准。平台不对实际推广效果,即展示量、观看量、互动量等效果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或保证。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各位微信小店服务商及相关电商成长卡投放账号:
为帮助服务商清晰了解电商成长卡的正确使用方式与绑定关系要求,规范视频号流量使用秩序,防范流量倒卖等违规风险,平台对电商成长卡(以下又称“流量券”)的使用环节作出相应的操作指引如下。
一、适用范围
1. 本指引适用于2026年7月1日后平台根据激励政策向服务商新发放的电商成长卡;
2. 本指引适用于服务商向【服务商的运营者、服务商的管理员、服务商绑定的小店的超级管理员、服务商绑定的带货者、服务商绑定的主播的视频号账号】分配电商成长卡后,上述账号进行投放使用的操作环节。
二、电商成长卡投放/使用操作指引
1. 查看指引
获得激励的视频号账号(管理员/运营者/主播等),可登录手机端-我的视频号或电脑端-视频号加热助手,查看到账的电商成长卡。查看路径如下:
(1)路径一:根据具体的激励政策,每次激励下发后,将于手机端“我的视频号-视频号私信”中收到私信通知,点开私信即可查看奖励发放的电商成长卡及相关数据。
(2)路径二:获得激励的视频号管理员,在视频号「加热视频或直播」中进行加热时,也可以看到激励发放的电商成长卡。
2. 投放及使用指引
(1)投放路径
a. 登陆"视频号·加热平台"视频号加热平台 ➡️ 在【首页】点击【快速加热】【创建订单】
b. 选择加热对象 ➡️ 选择优惠券并使用电商成长卡
(2)操作投放方要求:须与流量券来源服务商存在绑定关系
操作投放视频号账号的管理员,须与该流量券来源的服务商处于绑定关系中(服务商的运营者、服务商的管理员、服务商绑定的小店的超级管理员、服务商绑定的带货者、服务商绑定的主播),方可投放该流量券;
(3)被投放账号要求:须与流量券来源服务商绑定满7天
除分配给服务商的管理员外,被投放视频号账号的管理员,须与该流量券来源的服务商绑定时长大于等于7天(绑定关系为服务商的运营者、服务商绑定的小店的超级管理员、服务商绑定的带货者、服务商绑定的主播),方可使用该流量券。绑定时长按如下方式计算:
a. 绑定起始时间:
● 服务商运营者:以账号创建时间作为绑定起始时间;
● 服务商绑定主播:以主播合作开始时间作为绑定起始时间;
● 服务商绑定带货者:以带货者合作开始时间作为绑定起始时间;
● 服务商绑定店铺超级管理员:以商家合作开始时间作为绑定起始时间。
b. 绑定时长校验:自上述绑定起始时间起算,被投放账号与服务商的绑定时长须满7个自然日(含),方可作为被投放对象使用该流量券。
(4)若使用流量券时出现无法使用、投放失败等错误码,建议优先自查:① 操作账号与流量券来源服务商是否仍处于绑定关系;②被投放账号与该服务商的绑定时长是否已满7天;③流量券是否仍在有效期内。
3. 加热指引
电商成长卡的使用方法、投放方式等可参考使用界面中的说明以及如下链接:微信视频号-视频号直播加热-帮助中心、微信视频号-视频号直播加热FAQ、微信视频号视频加热要求、视频号内容加热使用手册。
4. 使用说明
电商成长卡的使用效果、限制和要求,根据使用场景、投放选项和选定内容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效果数据为准。平台不对实际推广效果,即展示量、观看量、互动量等效果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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