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激励计划用于助力商家和带货者在“微信小店2026年618平台大促”(以下简称“活动”)中健康经营,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和商品。在参与本活动前,请详细阅读以下规则,以便顺利满足活动要求,获得平台奖励。
活动1-618跨店满减补贴:2026年5月15日18:00:00至6月18日23:59:59
活动2-618直播大场激励:2026年5月15日至6月18日
2026年5月9日16:00:00至6月18日23:59:59
参与主体:根据“三、活动报名”完成报名的店铺/账号,并以下列各活动细则中规定的参与主体为准,又统称“你”。
参与活动类目:一级类目餐饮、酒旅、演出票务不参与本活动,上述类目商品GMV将不计入本活动激励计划的GMV统计数据。
设计详见以下指引:《2026【微信小店】618平台大促物料设计指引》
微信小店2026年618平台大促分为以下子活动:
● 活动1-618跨店满减补贴(跨店满减消费券,混资/平台全资)
● 活动2-618直播大场激励(电商成长卡)
重要:
1、 商家需先参与活动1【618跨店满减补贴】并提报至少一个活动商品,才可报名活动2【618直播大场激励】;
2、 子活动需分别报名,请详见对应活动政策报名入口;
3、 活动商品不得变相涨价(包括但不限于先涨价后优惠等情形),否则将无法获得激励。
平台向用户发放跨店满减消费券(跨店满X元减Y元优惠),用户在已参与活动的店铺(包括单店和跨店)交易报名成功的活动商品时符合满减门槛即可使用单张跨店满减消费券减免相应交易金额。
符合活动参与条件的微信小店商家。
2.1.2.1 店铺要求
需符合以下基础条件:
(1)店铺体验分≥4.2或暂无评分
(2)近30天内店铺无异常或重大违规处罚
2.1.2.2 商品价格要求
为增强活动对用户的吸引力,平台将参考商品近期普惠到手价格(“校验价”)、同款商品情况等,对报名价做出基础要求,具体请见页面展示。
2.1.2.3 类目要求
本次活动面向通用类目开放,以下列表中的部分类目商品和品牌不参与618限制补贴类目。(请以活动页面实际展示的类目报名资格为准。)
参与本次平台补贴跨店满减并通过审核的商品,有机会获得以下活动权益支持:
①平台出资补贴
平台针对商家报名的商品给予平台补贴,优质品牌商家可获100%平台出资补贴激励。用户有一定几率可获得膨胀券,膨胀金额部分将由平台全额承担。
② 平台流量扶持
活动商品将在微信小店618满减专区活动相关场景中获得展示机会,包括活动会场及平台内多个消费场景推荐资源。平台将结合商品报名情况、活动表现及消费者反馈,提供相应的流量支持,帮助优质商品提升曝光和成交机会。
③专属活动氛围
通过审核的活动商品可获得618活动专属促销氛围展示,包括活动标识、会场氛围包装等,帮助消费者更清晰识别活动商品,提升购买转化效率。
基础活动氛围和基础流量机会,在商品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享有;更多的流量扶持将根据商品在活动期间的综合表现动态评估。建议商家尽可能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价格、更稳定的库存以及更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体验,以提升活动表现。
2.1.4.1 出资比例
(1)微信小店商家根据平台活动要求自行报名商品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活动(具体活动入口以系统显示为准)。
a.混合出资模式(简称“混资券”):平台与商家按约定比例共同承担券补贴成本。
b.平台全资模式(简称“全资券”):针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优质品牌商家,平台可提供全额补贴支持。
(2)商家报名商品参与混资券活动时,平台将与商家根据商品类目约定出资比例。商家在报名时可查看该商品的商家最高出资金额,请在活动报名页面查看并确认。
2.1.4.2其他满减规则说明
(1)在参与活动的微信小店店铺内购买参与满减的商品时,单笔订单购买金额满足消费券满减门槛,优惠方可生效。
(2)跨店满减优惠会在活动商品价格(或商品优惠价格)基础上生效,消费券成本由平台和商家按比例承担。与直播专享价、店铺优惠券等叠加生效,不与其他平台补贴、国家/地方补贴、其他优惠券活动叠加。在计算完直播专享价、店铺优惠券后的价格基础上计算跨店满减优惠。
(3)跨店铺使用时,减免金额将按照商品参与满减金额在各商品间按比例分摊。
(4)当用户发生退款时,商家获得的平台补贴金额回退给平台。
(5)参与报名平台补贴跨店满减活动的商品将不享受平台针对新商家的佣金减免政策。
(6)商家在报名商品成功后,可针对已报名商品自主退出活动,退出后可重新报名。退出前生效的订单仍参与满减优惠,商家需继续履行订单。
(7)618跨店满减报名与其他平台补贴类活动报名互斥。同一商品在同一活动周期内,在报名时仅可择一参与。
2.1.4.3 优惠力度及减免分摊方式举例
(1)平台向用户发放基础满X减Y券(优惠力度:Y/X ≤12.5%)。如平台发放160-20跨店满减消费券,活动商品将在活动价基础上最高(最优惠)打8.75折。
(2)商家针对活动商品的实际让利金额,不会超过商品报名活动价 × 平台消费券最高优惠力度(12.5%) × 商家出资比例(固定)。报名系统所展示的商家出资金额为基于当期券面额的测算值,平台保留在维持在原有最高优惠折扣力度不变的基础上,在活动期间根据运营需要调整消费券门槛和优惠金额的权利,如有相关调整将另行通知。
(3)商家预期最低收入率计算方式 =1-平台消费券最高优惠力度(12.5%)x商家出资比例(固定)(此公式用于商家评估参与活动后的利润空间,不代表用户实际支付价格)。 如用户获得分享膨胀券,膨胀金额将由平台全额承担,不影响商家预期最低收入率。
(4)若优惠额度*商家出资比例后的金额小数点后大于两位,则截断至小数点后两位,剩余的补贴金额由平台支付。
举例:商家报名后,叠加店铺券优惠,计算跨店满减优惠(以服饰类目为例) 用户在两家店铺分别购买了报名活动成功的A商品和B商品,合并订单后使用160-20跨店满减券 | ||
商品标价 | A商品200元 | B商品120元 |
店铺优惠券 | 满200-50 | 满100-20 |
叠加店铺优惠券后价格 | 150 | 100 |
参与满减金额合计 | 参与满减订单合计250元,用户实际支付230元 | |
计算满减券承担 | (150/250)*20=12元 | (100/250)*20=8元 |
用户实际支付金额 | 150-12=138元 | 100-8=92元 |
商家出资比例 | 60% | 60% |
商家消费券成本分摊 | 12*60%=7.2元 | 8*60%=4.8元 |
平台消费券成本分摊 | 12*40%=4.8元 | 8*40%=3.2元 |
商家结算金额 | 200-50-12+4.8=142.8元 | 120-20-8+3.2=95.2元 |
(1)报名商家、带货者可提报大场直播计划(包括大场视频号账号、该账号大场直播日期、GMV目标等信息,带货者绑定视频号将作为大场视频号账号)。
(2)提报的【大场视频号账号】在提报的【大场直播日期】内开播,该视频号统计GMV(统计GMV口径详见下方)达到一定阶梯门槛可获得对应档位电商成长卡激励,若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的商品统计GMV占比≥50%还可额外获得叠加激励。
统计GMV口径:提报的【大场视频号账号】在提报的【大场直播日期】当日02:00:00至次日02:00:00支付订单GMV,剔除T(大场直播日期当日)+7日退款订单金额,以及涉及纠纷、刷单、虚假交易等异常交易的订单金额。以商家身份报名的视频号账号仅统计该视频号销售该微信小店商品产生的GMV,以带货者身份报名仅统计绑定视频号带货优选联盟商品产生的GMV。
(3)收到电商成长卡激励后立即用于直播场景流量投放,有效期为发放之日起15个自然日。
①微信小店商家身份报名:可选店铺关联视频号账号作为【大场视频号账号】,并提报该视频号账号的大场直播计划。
报名条件:该店铺需已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并提报至少一个活动商品。
注:近30天动销类目top1为教育培训的商家无需提报商品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即可报名【618直播大场激励】(但该商家仍需满足【618跨店满减补贴】的店铺要求,详见2.1.2.1)
②带货者身份报名:带货者绑定的视频号账号将作为【大场视频号账号】(以【直播大场日期】当日该带货者最终绑定视频号账号为准),可提报该视频号账号的大场直播计划。
报名条件:
(1)带货者已绑定视频号账号(有效粉丝数≥1)
(2)带货者评分≥4.3或暂无带货者评分
(3)近半年内无严重违规记录
注:不同激励对象按照对应激励规则计算,不叠加发放。
本活动激励分为基础激励和叠加激励两部分下发:
基础激励:提报的【大场视频号账号】在提报的【大场直播日期】内开播,统计GMV达到阶梯门槛可获得对应档位电商成长卡激励。
叠加激励:在满足获得基础激励的条件后,如该账号在该日期的统计GMV中,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的商品统计GMV占比≥50%,则可额外获得对应档位的叠加激励。
注:如统计GMV不满足基础激励门槛,则不能获得叠加激励。
统计GMV阶梯门槛 | 基础激励 统计GMV达到左列门槛可获基础激励 | 叠加激励 如果统计GMV中,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商品的统计GMV占比≥50%,可额外获得叠加激励 |
30万 ≤ 统计GMV<100万 | 统计GMV(元)* 1.5% | 统计GMV(元)* 1.5% |
100万≤ 统计GMV<300万 | 统计GMV(元)* 2% | 统计GMV(元)* 2% |
统计GMV ≥ 300万 | 统计GMV(元)* 2.5% (基础激励单次封顶10万点) | 统计GMV(元)* 2.5% (叠加激励单次封顶10万点) |
(重要)激励统计GMV口径 | 提报的【大场视频号账号】在提报的【大场直播日期】当日02:00:00至次日02:00:00支付订单GMV,剔除T(大场直播日期当日)+7日退款订单金额,以及涉及纠纷、刷单、虚假交易等异常交易的订单金额。 | |
例:
1、商家提报了【大场视频号】账号A,并提报了【大场直播日期】6月1日,账号A在6月1日开播,6月1日02:00:00~6月2日02:00:00售卖该店商品支付GMV为100万,截至T+7日退款金额35万,异常交易订单5万,则该账号统计GMV为60万元(=100万减去35万退款金额和5万异常交易订单),满足第一档激励门槛,可获得基础激励60万×1.5%=9000点成长卡。
2、【大场视频号】账号A的统计GMV60万元中,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的商品GMV占40万元,占比为67%,超过50%,该账号可额外获得叠加激励60万×1.5%=9000点成长卡。
(1)统计GMV口径:提报的【大场视频号账号】在提报的【大场直播日期】当日02:00:00至次日02:00:00支付订单GMV,剔除T(大场直播日期当日)+7日退款订单金额,以及涉及纠纷、刷单、虚假交易等异常交易的订单金额,对于“先用后付”订单,以下单时间在【大场直播日期】当日02:00:00至次日02:00:00为准。
(2)电商成长卡发放上限:单个视频号账号单个大场日期内最多可获200,000点电商成长卡激励(其中基础激励、叠加激励部分各分别最多获得100,000点),活动周期内单个视频号账号累计最多可获得2,000,000点电商成长卡激励。
(3)发放时间(具体时间以收到电商成长卡时间为准):预计于每个大场日期结束后第8日发放,实际发放时间可能存在一定的提前或延迟。
(4)若同一账号在同一时期,同时参与2个及以上的含电商成长卡激励的平台活动,则电商成长卡的激励额度以该账号满足条件的激励力度最高的活动为准,不会重复发放。参与品牌好友日活动的商家在品牌好友日期间不参与直播大场激励。
(5)GMV统计场景:包含【大场视频号账号】直播间、短视频、橱窗场景GMV。以商家身份报名的【大场视频号账号】仅统计该账号销售该微信小店商品产生的GMV,不含来源于优选联盟或第三方的商品。以带货者身份报名,仅统计该带货者绑定视频号账号带货优选联盟商品产生的GMV,不含该视频号账号的关联店铺自营商品和带货者通过其他渠道带货商品产生的GMV。
本活动需要微信小店商家、带货者满足相关要求且在指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未报名将无法获得本活动相关激励。
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16:00:00至2026年6月18日23:59:59(具体开启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
微信小店商家报名 | (1)报名入口: 微信小店> 营销中心 >平台活动 >【618跨店满减补贴】 (具体入口请以系统展示为准) (2)报名条件: 商家报名时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4.2或暂无体验分,满足商品参与条件。 (3)报名方式: 商家按页面提示,通过提报参与活动的商品的方式,报名本活动。 |
本活动需提报【大场视频号账号】和【大场直播日期】,未成功报名将无法获得本活动相关激励。非【大场视频号】开播 / 未在提报的【大场直播日期】内发生的成交将不计算激励(历史日期无法补提报大场直播日期)
微信小店商家报名 | (1)微信小店商家报名入口: 微信小店> 营销中心 >平台活动 >【618直播大场激励】 (2)报名条件:该店铺需已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并提报至少一个活动商品 注:近30天动销类目top1为教育培训的商家无需提报商品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即可报名【618直播大场激励】(但该商家仍需满足【618跨店满减补贴】的店铺要求,详见2.1.2.1) (3)报名步骤: 1、选择需要提报大场直播计划的关联视频号账号 2、 提报该【大场视频号】预期开播的【大场直播日期】,以及大场【GMV目标】 3、 填写联系方式 注: 1、 仅提报的【大场视频号】在提报的【大场直播日期】内统计GMV达到激励条件,才可获得激励。 2、 获得激励点数取决于统计GMV(口径详见2.2.4)达成情况,与报名时提报的【GMV目标】无关 3、 报名完成后,报名时间内可新增新的直播计划,但已提报的直播计划不得修改 (4)GMV统计范围: 以微信小店商家身份报名,仅统计该大场视频号账号销售该微信小店商品产生的GMV(包含直播间、短视频、橱窗场景GMV),不含来源于优选联盟或第三方的商品。电商成长卡激励将发放给该大场视频号账号。 注意: 同一视频号账号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同时以微信小店商家身份(统计售卖其关联店铺商品产生的GMV)和带货者身份(统计带货优选联盟商品产生的GMV)报名并提报同一个大场日期,将分别按对应激励细则统计GMV,累加后计算并下发激励。 |
带货者账号报名 | (1)微信小店带货者(已绑定视频号)报名路径 PC端报名入口:微信小店带货助手>营销>平台活动>【618直播大场激励】 注:暂不支持手机端报名 (2)报名条件: 1、带货者已绑定视频号账号(有效粉丝数≥1) 2、带货者评分≥4.3或暂无带货者评分 3、近半年内无严重违规记录 (3)报名步骤: 1、 提报绑定视频号预期开播的【大场直播日期】,以及大场【GMV目标】 2、 填写联系方式 注: 1、 带货者绑定的视频号在提报的【大场直播日期】内统计GMV达到激励条件,可获得激励 2、 获得激励点数取决于实际GMV达成情况,与报名时提报的【GMV目标】无关 3、 报名完成后,报名时间内可新增新的直播计划,但已提报的直播计划不得修改 (4)GMV统计范围: 以带货者身份报名,仅统计该绑定视频号账号带货优选联盟商品产生的GMV(包含直播间、短视频、橱窗场景GMV),不含该视频号账号的关联店铺自营商品和带货者通过其他渠道带货商品产生的GMV,电商成长卡激励将发放给该绑定视频号账号。如达人带货身份视频号账号的关联店铺要参与激励计划,需通过微信小店商家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注意: 1、 绑定视频号账号以【直播大场日期】当日该带货者最终绑定视频号账号为准,如带货者在【直播大场日期】当日换绑,则换绑前账号当日产生的订单不纳入大场GMV统计。 2、同一视频号账号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同时以微信小店商家身份(统计售卖其关联店铺商品产生的GMV)和带货者身份(统计带货优选联盟商品产生的GMV)报名并提报同一个大场日期,将分别按对应激励细则统计GMV,累加后计算并下发激励。 |
(1)预约蓄水:活动期间需要创建直播预告,在视频号、社群、公众号、朋友圈等场景邀请用户预约直播。
(2)开播要求:活动期间开播选择【视频号直播-购物】分类直播,且整场直播内容需为直播带货内容。
(3)直播要求:活动期间需要提前准备符合本身定位、体现品牌/主播特色、具备吸引力的直播内容,搭配橱窗商品;建议保持每天稳定开播,单场直播时长≥4小时;直播间单场直播讲解商品需≥3件。
(4)话题造势:活动期间需要发布带商品并带有 #微信小店618 话题的短视频。
(1)主播在哪里查看奖励的电商成长卡和使用数据?
主播将于“我的视频号-视频号私信”中收到私信,点开私信即可查看奖励的电商成长卡及相关数据。
(2)如何使用电商成长卡?
电商成长卡的使用方法、投放方式等,可参考使用界面中的说明以及:
说明:电商成长卡的使用效果、限制和要求,根据使用场景、投放选项和选定内容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效果数据为准。平台不对实际推广效果,即展示量、观看量、互动量等效果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或保证。
(3)电商成长卡的有效期是多久?
发放后立即生效,本次【618直播大场激励】活动发放电商成长卡有效时间段为自发放之日起15个自然日。
(1)平台方有权依据产品情况、运营情况、技术能力等因素自行决定参与本活动的参与对象范围,参与本活动应满足的条件、资质等要求。
(2)本活动严禁如下主体和账号参与:荐股类、引导购买理财产品类、有明显负面舆情的、有刷单/虚假宣传/缺少售后服务的、用户真实举报较多/有传销风险/欺诈风险/有刷单行为/平台禁售/超范围/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类目的
(3)活动主会场展示不代表平台参与相应商家、商品、带货者、主播、直播间的经营或对其进行推荐、保证、背书等。相应商家、带货者与主播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并对其在平台内的所有活动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4)若活动前或活动期间你产生的订单退货率较高、客诉数量较大、存在售卖假货等严重违规行为、店铺或带货者、视频号账号处于关停状态、受到包括但不限于30天/永久封禁账号等处罚措施,在交易、维权、营销、诚信经营等各环节出现违反平台协议规则或平台有理由认为其存在潜在风险的情况,或存在其他不适宜参与本激励的情况,或奖励计算周期内,店铺体验分/带货评分/带货者评分低于活动报名参与要求,则相应参与者账号不得参与本激励政策或获得任何奖励,如已经参加或获取奖励的,平台有权限制或停止其参与资格、全部或部分回收其奖励、主动关闭相关订单而无需承担责任。
(5)你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舞弊方式参与本活动、套取平台补贴。不正当手段及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骗取他人参加、下单信息异常;刷单、刷粉丝量、关注量;下载非官方客户端;使用模拟器、插件、外挂等非法工具扫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赠与、提现、注册多个账号;篡改设备数据;恶意牟利等扰乱平台秩序;使用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本平台及本激励政策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及本平台认为的其他不正当手段。你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不得违反本活动规则以及微信小店、视频号相关的平台规则,不得实施不正当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变相涨价,虚假交易,虚假营销、错挂类目以及其他违反本激励政策和平台其他规则的行为),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不得存在任何违法或不良内容。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方投诉、举报、平台方自行发现等),平台有权依据具体情况对你采取包括不限于你将会被以下措施:取消参与资格、取消全部奖励、限制发货能力、关闭订单、下架店铺商品、限制商品上架能力、冻结货款及保证金 、被要求退还已获得奖励(包括从你的保证金、已结算货款等款项中直接扣除)、 扣除额外违约金(平台已补贴总金额的50%),禁止你参加后续微信小店、视频号相关激励计划资格等,限制登录、封禁账号、限制再次注册使用等措施;同时对相关违规行为,平台方将视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理而无需承担责任。同时平台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并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将违法商家移交行政、司法机关。
(6)你需确保有资格参与本活动,参与本活动不会导致你违反任何对你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7)你因参与本活动所取得的权利、所负担的义务及获得的流量奖励,未经平台方书面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8)你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舞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欺骗他人参与本活动、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材料、用不正当手段绕过本活动规则)参与本活动,或利用本活动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的行为。否则,平台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计划参与资格、取消奖励等措施,亦有权收回你已领取的奖励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9)如你参与本活动的行为存在违规情形的,平台方有权不经通知清除违规内容,并视违规行为和情节对违规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停或永久停止提供微信小店、视频号及微信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的服务等措施。若平台方或第三方因你遭受客诉、纠纷、行政处罚或其他损失的,你应配合平台方积极处理,并对平台和第三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0)如果你对本活动有其他疑问,可以联系平台官方客服告诉我们。
客服渠道:
电脑端:登录微信小店->点击右上角【平台客服】,即可进入客服页面;
移动端:请把微信更新到最新版本,登录微信->进入“微信小店助手”公众号页面->点击右下角菜单【咨询反馈】->点击【平台客服】,即可进入客服页面。
带货者移动端:可以通过服务号“微信小店带货助手”右下角客服进入客服页面;
注:平台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天08:00-23:00
7.1 鉴于互联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你理解并同意,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疫情或灾害事件、计划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计划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平台方有可能采取各种方式消除异常情况或调整、暂停、取消本活动,因此造成你损失的,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如你未满18周岁,则不允许参加本活动。
7.3 因与本活动相关的规则解释、计划开展等事项产生争议的,你同意与平台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和平台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市南山区(即本规则的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用于助力商家和带货者在“微信小店2026年618平台大促”(以下简称“活动”)中健康经营,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和商品。在参与本活动前,请详细阅读以下规则,以便顺利满足活动要求,获得平台奖励。
活动1-618跨店满减补贴:2026年5月15日18:00:00至6月18日23:59:59
活动2-618直播大场激励:2026年5月15日至6月18日
2026年5月9日16:00:00至6月18日23:59:59
参与主体:根据“三、活动报名”完成报名的店铺/账号,并以下列各活动细则中规定的参与主体为准,又统称“你”。
参与活动类目:一级类目餐饮、酒旅、演出票务不参与本活动,上述类目商品GMV将不计入本活动激励计划的GMV统计数据。
设计详见以下指引:《2026【微信小店】618平台大促物料设计指引》
微信小店2026年618平台大促分为以下子活动:
● 活动1-618跨店满减补贴(跨店满减消费券,混资/平台全资)
● 活动2-618直播大场激励(电商成长卡)
重要:
1、 商家需先参与活动1【618跨店满减补贴】并提报至少一个活动商品,才可报名活动2【618直播大场激励】;
2、 子活动需分别报名,请详见对应活动政策报名入口;
3、 活动商品不得变相涨价(包括但不限于先涨价后优惠等情形),否则将无法获得激励。
平台向用户发放跨店满减消费券(跨店满X元减Y元优惠),用户在已参与活动的店铺(包括单店和跨店)交易报名成功的活动商品时符合满减门槛即可使用单张跨店满减消费券减免相应交易金额。
符合活动参与条件的微信小店商家。
2.1.2.1 店铺要求
需符合以下基础条件:
(1)店铺体验分≥4.2或暂无评分
(2)近30天内店铺无异常或重大违规处罚
2.1.2.2 商品价格要求
为增强活动对用户的吸引力,平台将参考商品近期普惠到手价格(“校验价”)、同款商品情况等,对报名价做出基础要求,具体请见页面展示。
2.1.2.3 类目要求
本次活动面向通用类目开放,以下列表中的部分类目商品和品牌不参与618限制补贴类目。(请以活动页面实际展示的类目报名资格为准。)
参与本次平台补贴跨店满减并通过审核的商品,有机会获得以下活动权益支持:
①平台出资补贴
平台针对商家报名的商品给予平台补贴,优质品牌商家可获100%平台出资补贴激励。用户有一定几率可获得膨胀券,膨胀金额部分将由平台全额承担。
② 平台流量扶持
活动商品将在微信小店618满减专区活动相关场景中获得展示机会,包括活动会场及平台内多个消费场景推荐资源。平台将结合商品报名情况、活动表现及消费者反馈,提供相应的流量支持,帮助优质商品提升曝光和成交机会。
③专属活动氛围
通过审核的活动商品可获得618活动专属促销氛围展示,包括活动标识、会场氛围包装等,帮助消费者更清晰识别活动商品,提升购买转化效率。
基础活动氛围和基础流量机会,在商品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享有;更多的流量扶持将根据商品在活动期间的综合表现动态评估。建议商家尽可能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价格、更稳定的库存以及更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体验,以提升活动表现。
2.1.4.1 出资比例
(1)微信小店商家根据平台活动要求自行报名商品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活动(具体活动入口以系统显示为准)。
a.混合出资模式(简称“混资券”):平台与商家按约定比例共同承担券补贴成本。
b.平台全资模式(简称“全资券”):针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优质品牌商家,平台可提供全额补贴支持。
(2)商家报名商品参与混资券活动时,平台将与商家根据商品类目约定出资比例。商家在报名时可查看该商品的商家最高出资金额,请在活动报名页面查看并确认。
2.1.4.2其他满减规则说明
(1)在参与活动的微信小店店铺内购买参与满减的商品时,单笔订单购买金额满足消费券满减门槛,优惠方可生效。
(2)跨店满减优惠会在活动商品价格(或商品优惠价格)基础上生效,消费券成本由平台和商家按比例承担。与直播专享价、店铺优惠券等叠加生效,不与其他平台补贴、国家/地方补贴、其他优惠券活动叠加。在计算完直播专享价、店铺优惠券后的价格基础上计算跨店满减优惠。
(3)跨店铺使用时,减免金额将按照商品参与满减金额在各商品间按比例分摊。
(4)当用户发生退款时,商家获得的平台补贴金额回退给平台。
(5)参与报名平台补贴跨店满减活动的商品将不享受平台针对新商家的佣金减免政策。
(6)商家在报名商品成功后,可针对已报名商品自主退出活动,退出后可重新报名。退出前生效的订单仍参与满减优惠,商家需继续履行订单。
(7)618跨店满减报名与其他平台补贴类活动报名互斥。同一商品在同一活动周期内,在报名时仅可择一参与。
2.1.4.3 优惠力度及减免分摊方式举例
(1)平台向用户发放基础满X减Y券(优惠力度:Y/X ≤12.5%)。如平台发放160-20跨店满减消费券,活动商品将在活动价基础上最高(最优惠)打8.75折。
(2)商家针对活动商品的实际让利金额,不会超过商品报名活动价 × 平台消费券最高优惠力度(12.5%) × 商家出资比例(固定)。报名系统所展示的商家出资金额为基于当期券面额的测算值,平台保留在维持在原有最高优惠折扣力度不变的基础上,在活动期间根据运营需要调整消费券门槛和优惠金额的权利,如有相关调整将另行通知。
(3)商家预期最低收入率计算方式 =1-平台消费券最高优惠力度(12.5%)x商家出资比例(固定)(此公式用于商家评估参与活动后的利润空间,不代表用户实际支付价格)。 如用户获得分享膨胀券,膨胀金额将由平台全额承担,不影响商家预期最低收入率。
(4)若优惠额度*商家出资比例后的金额小数点后大于两位,则截断至小数点后两位,剩余的补贴金额由平台支付。
举例:商家报名后,叠加店铺券优惠,计算跨店满减优惠(以服饰类目为例) 用户在两家店铺分别购买了报名活动成功的A商品和B商品,合并订单后使用160-20跨店满减券 | ||
商品标价 | A商品200元 | B商品120元 |
店铺优惠券 | 满200-50 | 满100-20 |
叠加店铺优惠券后价格 | 150 | 100 |
参与满减金额合计 | 参与满减订单合计250元,用户实际支付230元 | |
计算满减券承担 | (150/250)*20=12元 | (100/250)*20=8元 |
用户实际支付金额 | 150-12=138元 | 100-8=92元 |
商家出资比例 | 60% | 60% |
商家消费券成本分摊 | 12*60%=7.2元 | 8*60%=4.8元 |
平台消费券成本分摊 | 12*40%=4.8元 | 8*40%=3.2元 |
商家结算金额 | 200-50-12+4.8=142.8元 | 120-20-8+3.2=95.2元 |
(1)报名商家、带货者可提报大场直播计划(包括大场视频号账号、该账号大场直播日期、GMV目标等信息,带货者绑定视频号将作为大场视频号账号)。
(2)提报的【大场视频号账号】在提报的【大场直播日期】内开播,该视频号统计GMV(统计GMV口径详见下方)达到一定阶梯门槛可获得对应档位电商成长卡激励,若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的商品统计GMV占比≥50%还可额外获得叠加激励。
统计GMV口径:提报的【大场视频号账号】在提报的【大场直播日期】当日02:00:00至次日02:00:00支付订单GMV,剔除T(大场直播日期当日)+7日退款订单金额,以及涉及纠纷、刷单、虚假交易等异常交易的订单金额。以商家身份报名的视频号账号仅统计该视频号销售该微信小店商品产生的GMV,以带货者身份报名仅统计绑定视频号带货优选联盟商品产生的GMV。
(3)收到电商成长卡激励后立即用于直播场景流量投放,有效期为发放之日起15个自然日。
①微信小店商家身份报名:可选店铺关联视频号账号作为【大场视频号账号】,并提报该视频号账号的大场直播计划。
报名条件:该店铺需已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并提报至少一个活动商品。
注:近30天动销类目top1为教育培训的商家无需提报商品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即可报名【618直播大场激励】(但该商家仍需满足【618跨店满减补贴】的店铺要求,详见2.1.2.1)
②带货者身份报名:带货者绑定的视频号账号将作为【大场视频号账号】(以【直播大场日期】当日该带货者最终绑定视频号账号为准),可提报该视频号账号的大场直播计划。
报名条件:
(1)带货者已绑定视频号账号(有效粉丝数≥1)
(2)带货者评分≥4.3或暂无带货者评分
(3)近半年内无严重违规记录
注:不同激励对象按照对应激励规则计算,不叠加发放。
本活动激励分为基础激励和叠加激励两部分下发:
基础激励:提报的【大场视频号账号】在提报的【大场直播日期】内开播,统计GMV达到阶梯门槛可获得对应档位电商成长卡激励。
叠加激励:在满足获得基础激励的条件后,如该账号在该日期的统计GMV中,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的商品统计GMV占比≥50%,则可额外获得对应档位的叠加激励。
注:如统计GMV不满足基础激励门槛,则不能获得叠加激励。
统计GMV阶梯门槛 | 基础激励 统计GMV达到左列门槛可获基础激励 | 叠加激励 如果统计GMV中,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商品的统计GMV占比≥50%,可额外获得叠加激励 |
30万 ≤ 统计GMV<100万 | 统计GMV(元)* 1.5% | 统计GMV(元)* 1.5% |
100万≤ 统计GMV<300万 | 统计GMV(元)* 2% | 统计GMV(元)* 2% |
统计GMV ≥ 300万 | 统计GMV(元)* 2.5% (基础激励单次封顶10万点) | 统计GMV(元)* 2.5% (叠加激励单次封顶10万点) |
(重要)激励统计GMV口径 | 提报的【大场视频号账号】在提报的【大场直播日期】当日02:00:00至次日02:00:00支付订单GMV,剔除T(大场直播日期当日)+7日退款订单金额,以及涉及纠纷、刷单、虚假交易等异常交易的订单金额。 | |
例:
1、商家提报了【大场视频号】账号A,并提报了【大场直播日期】6月1日,账号A在6月1日开播,6月1日02:00:00~6月2日02:00:00售卖该店商品支付GMV为100万,截至T+7日退款金额35万,异常交易订单5万,则该账号统计GMV为60万元(=100万减去35万退款金额和5万异常交易订单),满足第一档激励门槛,可获得基础激励60万×1.5%=9000点成长卡。
2、【大场视频号】账号A的统计GMV60万元中,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的商品GMV占40万元,占比为67%,超过50%,该账号可额外获得叠加激励60万×1.5%=9000点成长卡。
(1)统计GMV口径:提报的【大场视频号账号】在提报的【大场直播日期】当日02:00:00至次日02:00:00支付订单GMV,剔除T(大场直播日期当日)+7日退款订单金额,以及涉及纠纷、刷单、虚假交易等异常交易的订单金额,对于“先用后付”订单,以下单时间在【大场直播日期】当日02:00:00至次日02:00:00为准。
(2)电商成长卡发放上限:单个视频号账号单个大场日期内最多可获200,000点电商成长卡激励(其中基础激励、叠加激励部分各分别最多获得100,000点),活动周期内单个视频号账号累计最多可获得2,000,000点电商成长卡激励。
(3)发放时间(具体时间以收到电商成长卡时间为准):预计于每个大场日期结束后第8日发放,实际发放时间可能存在一定的提前或延迟。
(4)若同一账号在同一时期,同时参与2个及以上的含电商成长卡激励的平台活动,则电商成长卡的激励额度以该账号满足条件的激励力度最高的活动为准,不会重复发放。参与品牌好友日活动的商家在品牌好友日期间不参与直播大场激励。
(5)GMV统计场景:包含【大场视频号账号】直播间、短视频、橱窗场景GMV。以商家身份报名的【大场视频号账号】仅统计该账号销售该微信小店商品产生的GMV,不含来源于优选联盟或第三方的商品。以带货者身份报名,仅统计该带货者绑定视频号账号带货优选联盟商品产生的GMV,不含该视频号账号的关联店铺自营商品和带货者通过其他渠道带货商品产生的GMV。
本活动需要微信小店商家、带货者满足相关要求且在指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未报名将无法获得本活动相关激励。
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16:00:00至2026年6月18日23:59:59(具体开启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
微信小店商家报名 | (1)报名入口: 微信小店> 营销中心 >平台活动 >【618跨店满减补贴】 (具体入口请以系统展示为准) (2)报名条件: 商家报名时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4.2或暂无体验分,满足商品参与条件。 (3)报名方式: 商家按页面提示,通过提报参与活动的商品的方式,报名本活动。 |
本活动需提报【大场视频号账号】和【大场直播日期】,未成功报名将无法获得本活动相关激励。非【大场视频号】开播 / 未在提报的【大场直播日期】内发生的成交将不计算激励(历史日期无法补提报大场直播日期)
微信小店商家报名 | (1)微信小店商家报名入口: 微信小店> 营销中心 >平台活动 >【618直播大场激励】 (2)报名条件:该店铺需已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并提报至少一个活动商品 注:近30天动销类目top1为教育培训的商家无需提报商品参与【618跨店满减补贴】即可报名【618直播大场激励】(但该商家仍需满足【618跨店满减补贴】的店铺要求,详见2.1.2.1) (3)报名步骤: 1、选择需要提报大场直播计划的关联视频号账号 2、 提报该【大场视频号】预期开播的【大场直播日期】,以及大场【GMV目标】 3、 填写联系方式 注: 1、 仅提报的【大场视频号】在提报的【大场直播日期】内统计GMV达到激励条件,才可获得激励。 2、 获得激励点数取决于统计GMV(口径详见2.2.4)达成情况,与报名时提报的【GMV目标】无关 3、 报名完成后,报名时间内可新增新的直播计划,但已提报的直播计划不得修改 (4)GMV统计范围: 以微信小店商家身份报名,仅统计该大场视频号账号销售该微信小店商品产生的GMV(包含直播间、短视频、橱窗场景GMV),不含来源于优选联盟或第三方的商品。电商成长卡激励将发放给该大场视频号账号。 注意: 同一视频号账号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同时以微信小店商家身份(统计售卖其关联店铺商品产生的GMV)和带货者身份(统计带货优选联盟商品产生的GMV)报名并提报同一个大场日期,将分别按对应激励细则统计GMV,累加后计算并下发激励。 |
带货者账号报名 | (1)微信小店带货者(已绑定视频号)报名路径 PC端报名入口:微信小店带货助手>营销>平台活动>【618直播大场激励】 注:暂不支持手机端报名 (2)报名条件: 1、带货者已绑定视频号账号(有效粉丝数≥1) 2、带货者评分≥4.3或暂无带货者评分 3、近半年内无严重违规记录 (3)报名步骤: 1、 提报绑定视频号预期开播的【大场直播日期】,以及大场【GMV目标】 2、 填写联系方式 注: 1、 带货者绑定的视频号在提报的【大场直播日期】内统计GMV达到激励条件,可获得激励 2、 获得激励点数取决于实际GMV达成情况,与报名时提报的【GMV目标】无关 3、 报名完成后,报名时间内可新增新的直播计划,但已提报的直播计划不得修改 (4)GMV统计范围: 以带货者身份报名,仅统计该绑定视频号账号带货优选联盟商品产生的GMV(包含直播间、短视频、橱窗场景GMV),不含该视频号账号的关联店铺自营商品和带货者通过其他渠道带货商品产生的GMV,电商成长卡激励将发放给该绑定视频号账号。如达人带货身份视频号账号的关联店铺要参与激励计划,需通过微信小店商家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注意: 1、 绑定视频号账号以【直播大场日期】当日该带货者最终绑定视频号账号为准,如带货者在【直播大场日期】当日换绑,则换绑前账号当日产生的订单不纳入大场GMV统计。 2、同一视频号账号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同时以微信小店商家身份(统计售卖其关联店铺商品产生的GMV)和带货者身份(统计带货优选联盟商品产生的GMV)报名并提报同一个大场日期,将分别按对应激励细则统计GMV,累加后计算并下发激励。 |
(1)预约蓄水:活动期间需要创建直播预告,在视频号、社群、公众号、朋友圈等场景邀请用户预约直播。
(2)开播要求:活动期间开播选择【视频号直播-购物】分类直播,且整场直播内容需为直播带货内容。
(3)直播要求:活动期间需要提前准备符合本身定位、体现品牌/主播特色、具备吸引力的直播内容,搭配橱窗商品;建议保持每天稳定开播,单场直播时长≥4小时;直播间单场直播讲解商品需≥3件。
(4)话题造势:活动期间需要发布带商品并带有 #微信小店618 话题的短视频。
(1)主播在哪里查看奖励的电商成长卡和使用数据?
主播将于“我的视频号-视频号私信”中收到私信,点开私信即可查看奖励的电商成长卡及相关数据。
(2)如何使用电商成长卡?
电商成长卡的使用方法、投放方式等,可参考使用界面中的说明以及:
说明:电商成长卡的使用效果、限制和要求,根据使用场景、投放选项和选定内容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效果数据为准。平台不对实际推广效果,即展示量、观看量、互动量等效果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或保证。
(3)电商成长卡的有效期是多久?
发放后立即生效,本次【618直播大场激励】活动发放电商成长卡有效时间段为自发放之日起15个自然日。
(1)平台方有权依据产品情况、运营情况、技术能力等因素自行决定参与本活动的参与对象范围,参与本活动应满足的条件、资质等要求。
(2)本活动严禁如下主体和账号参与:荐股类、引导购买理财产品类、有明显负面舆情的、有刷单/虚假宣传/缺少售后服务的、用户真实举报较多/有传销风险/欺诈风险/有刷单行为/平台禁售/超范围/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类目的
(3)活动主会场展示不代表平台参与相应商家、商品、带货者、主播、直播间的经营或对其进行推荐、保证、背书等。相应商家、带货者与主播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并对其在平台内的所有活动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4)若活动前或活动期间你产生的订单退货率较高、客诉数量较大、存在售卖假货等严重违规行为、店铺或带货者、视频号账号处于关停状态、受到包括但不限于30天/永久封禁账号等处罚措施,在交易、维权、营销、诚信经营等各环节出现违反平台协议规则或平台有理由认为其存在潜在风险的情况,或存在其他不适宜参与本激励的情况,或奖励计算周期内,店铺体验分/带货评分/带货者评分低于活动报名参与要求,则相应参与者账号不得参与本激励政策或获得任何奖励,如已经参加或获取奖励的,平台有权限制或停止其参与资格、全部或部分回收其奖励、主动关闭相关订单而无需承担责任。
(5)你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舞弊方式参与本活动、套取平台补贴。不正当手段及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骗取他人参加、下单信息异常;刷单、刷粉丝量、关注量;下载非官方客户端;使用模拟器、插件、外挂等非法工具扫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赠与、提现、注册多个账号;篡改设备数据;恶意牟利等扰乱平台秩序;使用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本平台及本激励政策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及本平台认为的其他不正当手段。你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不得违反本活动规则以及微信小店、视频号相关的平台规则,不得实施不正当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变相涨价,虚假交易,虚假营销、错挂类目以及其他违反本激励政策和平台其他规则的行为),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不得存在任何违法或不良内容。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方投诉、举报、平台方自行发现等),平台有权依据具体情况对你采取包括不限于你将会被以下措施:取消参与资格、取消全部奖励、限制发货能力、关闭订单、下架店铺商品、限制商品上架能力、冻结货款及保证金 、被要求退还已获得奖励(包括从你的保证金、已结算货款等款项中直接扣除)、 扣除额外违约金(平台已补贴总金额的50%),禁止你参加后续微信小店、视频号相关激励计划资格等,限制登录、封禁账号、限制再次注册使用等措施;同时对相关违规行为,平台方将视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理而无需承担责任。同时平台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并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将违法商家移交行政、司法机关。
(6)你需确保有资格参与本活动,参与本活动不会导致你违反任何对你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7)你因参与本活动所取得的权利、所负担的义务及获得的流量奖励,未经平台方书面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8)你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舞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欺骗他人参与本活动、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材料、用不正当手段绕过本活动规则)参与本活动,或利用本活动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的行为。否则,平台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计划参与资格、取消奖励等措施,亦有权收回你已领取的奖励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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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货者移动端:可以通过服务号“微信小店带货助手”右下角客服进入客服页面;
注:平台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天08:00-23:00
7.1 鉴于互联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你理解并同意,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疫情或灾害事件、计划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计划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平台方有可能采取各种方式消除异常情况或调整、暂停、取消本活动,因此造成你损失的,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如你未满18周岁,则不允许参加本活动。
7.3 因与本活动相关的规则解释、计划开展等事项产生争议的,你同意与平台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和平台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市南山区(即本规则的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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