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激励政策有效期为【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以下又称“本月”。
本月绑定为【代运营服务关系】的热招品牌店铺中,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该服务商可参与本次激励:
(1)截止2026年5月1日,开店天数未超过365个自然日,且为该热招品牌下按照店铺首次动销时间由远到近排序,排名前3的店铺。
(2)截止2026年5月1日,开店天数超过365个自然日,但本月前3个自然月(2026年2月1日-2026年4月30日)的月均结算GMV小于一定金额的店铺,具体条件如下:
主营类目 | 前3个自然月的月均结算GMV(元)低于以下金额可参与激励 |
服饰内衣、运动户外、鞋靴、箱包皮具 | 75万 |
珠宝首饰、文玩文创 | 300万 |
其它类目 | 50万 |
注:上述“主营类目”是指该店铺在2026年2月1日-2026年4月30日的类目商品结算GMV为TOP1的类目。
按照三类订单场景来源分别设置了三个不同的激励任务,其中「激励任务1:直播带货目标」的激励任务按照不同主营类目设置差异化激励比例。三个激励任务满足其一即可获得对应激励,满足多个激励任务则可获得多个激励。
激励权益:电商成长卡(点)
计算方式:单个任务激励权益=激励任务对应场景订单的结算GMV × 相应激励比例,最高不超过封顶额度。
激励任务 | 激励比例 | 激励封顶 | |
激励任务1:直播自营带货 | 本月类目商品结算GMV为TOP1的类目 | 激励比例 | / |
服饰内衣、运动户外、鞋靴、箱包皮具 | 10% | 7.5万点电商成长卡 | |
珠宝首饰、文玩文创 | 2% | 5万点电商成长卡 | |
其它类目 | 10% | 5万点电商成长卡 | |
激励任务2:短视频自营带货 | 不区分类目,激励比例10% | 2万点电商成长卡 | |
激励任务3:其它场景汇总 | 不区分类目,激励比例10% | 2万点电商成长卡 | |
(1)结算GMV定义:指在本激励政策有效期内,用户完成支付的订单(对于“先用后付”订单,以下单时间在指定期间内为准),且后续未申请退款的实际结算订单金额,不包含涉及纠纷、刷单、虚假交易等异常交易的订单金额,最终以平台统计数据为准。在本激励政策中,结算GMV统计范围仅限于商家自营带货订单的结算GMV。
具体计算方式:结算GMV=用户实付金额+支付补贴+带货者/达人优惠+平台优惠
a. 商家券金额、订单运费不计入结算GMV中;
b. 支付补贴,指用户付款时由对应资金结算机构(可能包括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提供并使得用户可减少订单实付金额的对应优惠金额,如银行卡满减优惠等;
c. 带货者/达人优惠、平台优惠,指由微信小店带货者/视频号橱窗达人或者平台出资向用户提供并使得用户可减少订单实付金额的对应优惠金额。
(2)举例说明:品牌店铺A与服务商X绑定【代运营服务关系】并在其服务下,本月的店铺自营结算GMV中TOP1类目是「服饰内衣」,且3月直播场景下产生的全店自营带货订单结算GMV为15万,如无其他违规情况下,服务商X理论上能够在「激励任务1:直播带货目标」中因该品牌店铺获得15万*10%=1.5万点电商成长卡。
(1)本政策下的“热招品牌店铺”指 品牌在热招品牌库内(查询地址:微信小店-热招品牌查询),且最迟在激励下发时已完成微信小店品牌认证,获得「品牌自营」或「品牌授权」标识的微信小店店铺。
(2)本月最后一日,品牌认证需在有效期内,若品牌认证「品牌自营」或「品牌授权」标识失效,则视为自动退出激励活动,后续不再恢复本月激励资格。
(1)热招品牌店铺与服务商绑定关系为【代运营服务关系】,服务商与店铺的绑定关系以本月最后一日为准。
(2)若本政策有效期间热招品牌店铺与服务商解除【代运营服务关系】的绑定,则终止参与激励政策的资格。
3.1.1 本政策下激励将以电商成长卡的形式发放, 每月的激励将在结算后1-2个月内进行对账、公示、下发,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电商成长卡激励公示及分配操作指引,详见:微信小店服务商电商成长卡激励公示及分配操作指引
3.1.2 本激励每个自然月结算一次,结算GMV以本月结算金额为准,在此之后产生的结算GMV将不再纳入激励。
3.2.1 电商成长卡有效期
除非另有说明,本激励中发放的电商成长卡有效期为发放之日起60个自然日。
3.2.2 可投放的账号
(1)服务商超管可分配给服务商的运营者、服务商绑定的小店的超级管理员、服务商绑定的视频号账号。
(2)服务商超管、运营者可投放给本服务商绑定的视频号账号。
(3)小店店铺可投放给本店铺绑定/关联的视频号账号。
(4)视频号账号可投放给本账号。
服务商对电商成长卡的分配方式由服务商自行决定,如因在不同视频号账号间的分配方式、分配时间等发生争议,由服务商自行负责解决和承担责任。
说明:电商成长卡的使用效果、限制和要求,根据使用场景、投放选项和选定内容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效果数据为准。平台不对实际推广效果,即展示量、观看量、互动量等效果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或保证。
3.3.1 在本激励政策下,同一热招品牌下可参与本激励政策的店铺不超过3个,即每个热招品牌根据“2.1 激励对象”有三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热招品牌店铺时,按照每个店铺本月自营带货的结算GMV降序排序,排名前3的店铺可参与激励政策,其他店铺将不参与本激励政策,已注销店铺也计算在内。
3.3.2 在本激励政策下,单个服务商基于绑定单个店铺每月可获得的最高激励金额为累计11.5万点面额的电商成长卡,该政策下单个服务商每月激励上限为累计100万点面额的电商成长卡。
3.3.3 在本激励政策下,单个服务商如绑定了同一热招品牌下的多个热招品牌店铺,可参与本激励政策的店铺不超过1个。即自营带货的结算GMV最高的1个店铺可纳入激励,其他店铺将不计入本激励统计,已注销店铺也计算在内。
3.3.4 在本激励政策下,单个品牌下参与本激励政策的店铺,最多激励时间不超过12个月。
3.3.5 违规店铺、老店新开店铺产生的结算GMV不计入本激励统计。
3.3.6 在每月结算激励时,店铺体验分不低于4.2分的店铺方可计入该月激励结算。
3.3.7 若激励发放后相应订单产生退款、纠纷等情形,平台有权回收激励,包括从服务商的待结算激励、待结算款项、保证金等中扣除相应额度、金额。
3.3.8 若服务商发生违法违规、负面舆情及其他风险情形,平台有权取消服务商参与本激励的资格,和/或通过上述方式回收已发放的激励。若服务商给平台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平台损失。
4.1 符合平台要求的主体可通过https://partner.weixin.qq.com 申请成为微信小店服务商,具体入驻及管理要求参见《微信小店服务商准入规则》、《微信小店服务商入驻条款》、《微信小店服务商管理规则》。
4.2 请通过上述官方渠道申请,勿轻信第三方假借视频号平台名义进行的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5.1 你需确保有资格参与本激励政策,参与本激励政策不会导致你违反任何对你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5.2 你因参与本激励政策所取得的权利、所负担的义务及获得的奖励,未经平台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5.3 你不得通过返点或其他方式诱导商家、带货者/达人与其他服务商解绑并与你绑定,不得为获取本激励诱导已在平台经营的商家以其他主体开设新店铺,不得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
5.4 本政策开始前或期间,如你(包括你绑定的商家、带货者/达人)相关商品或店铺出现退款率较高,客诉数量较大、售卖假货、侵犯他人权利、违法违规等平台有理由认为其存在风险的情况,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平台有权限制或取消相应商品或店铺GMV计入激励,限制或取消你参加本次激励政策。如已经参加或获取奖励的,平台有权停止其参与资格、全部或部分回收其奖励。
5.5 你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不得违反本政策规则以及相关平台规则,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不得存在任何违法或不良内容。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方投诉、举报、平台方自行发现等),你将会被取消参与资格、取消全部奖励、被要求退还已获得奖励、失去参加后续相关激励计划资格等,同时对相关违规行为,平台将视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理。若平台方因此遭受行政处罚或第三方权利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的,你应当对平台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6 你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舞弊方式参与本激励政策。一经发现,平台有权采取限制领取奖励、限制提现、限制参与、撤销参与资格、限制登录、封禁帐号、限制再次注册使用等措施,亦有权收回参与者已获取的奖励,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且平台不因此对参与者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不正当手段及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骗取他人参加;刷单、刷粉丝量、关注量;下载非官方客户端;使用模拟器、插件、外挂等非法工具扫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赠与、提现、注册多个账号;篡改设备数据;恶意牟利等扰乱平台秩序;使用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本平台及本激励政策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及本平台认为的其他不正当手段。
5.7 平台有权依据产品情况、运营情况、技术能力等因素自行决定参与本激励政策的参于对象范围,参与本激励政策应满足的条件、资质等要求。平台有权不时修改本激励政策,或对本政策进行限期或取消,修改和其他通知将在发布后生效,激励政策以届时有效的版本为准。
5.8 本激励政策与平台开展的其他激励政策、活动是否可以同时参与,以平台通知为准。
5.9 针对本激励政策相关权益,平台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问题请联系官方客服。
6.1 鉴于互联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你理解并同意,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疫情或灾害事件、计划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计划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平台方有可能采取各种方式消除异常情况或调整、暂停、取消本激励政策,因此造成你损失的,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因与本激励政策相关的规则解释、计划开展等事项产生争议的,你同意与平台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和平台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市南山区(即本规则的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本激励政策有效期为【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以下又称“本月”。
本月绑定为【代运营服务关系】的热招品牌店铺中,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该服务商可参与本次激励:
(1)截止2026年5月1日,开店天数未超过365个自然日,且为该热招品牌下按照店铺首次动销时间由远到近排序,排名前3的店铺。
(2)截止2026年5月1日,开店天数超过365个自然日,但本月前3个自然月(2026年2月1日-2026年4月30日)的月均结算GMV小于一定金额的店铺,具体条件如下:
主营类目 | 前3个自然月的月均结算GMV(元)低于以下金额可参与激励 |
服饰内衣、运动户外、鞋靴、箱包皮具 | 75万 |
珠宝首饰、文玩文创 | 300万 |
其它类目 | 50万 |
注:上述“主营类目”是指该店铺在2026年2月1日-2026年4月30日的类目商品结算GMV为TOP1的类目。
按照三类订单场景来源分别设置了三个不同的激励任务,其中「激励任务1:直播带货目标」的激励任务按照不同主营类目设置差异化激励比例。三个激励任务满足其一即可获得对应激励,满足多个激励任务则可获得多个激励。
激励权益:电商成长卡(点)
计算方式:单个任务激励权益=激励任务对应场景订单的结算GMV × 相应激励比例,最高不超过封顶额度。
激励任务 | 激励比例 | 激励封顶 | |
激励任务1:直播自营带货 | 本月类目商品结算GMV为TOP1的类目 | 激励比例 | / |
服饰内衣、运动户外、鞋靴、箱包皮具 | 10% | 7.5万点电商成长卡 | |
珠宝首饰、文玩文创 | 2% | 5万点电商成长卡 | |
其它类目 | 10% | 5万点电商成长卡 | |
激励任务2:短视频自营带货 | 不区分类目,激励比例10% | 2万点电商成长卡 | |
激励任务3:其它场景汇总 | 不区分类目,激励比例10% | 2万点电商成长卡 | |
(1)结算GMV定义:指在本激励政策有效期内,用户完成支付的订单(对于“先用后付”订单,以下单时间在指定期间内为准),且后续未申请退款的实际结算订单金额,不包含涉及纠纷、刷单、虚假交易等异常交易的订单金额,最终以平台统计数据为准。在本激励政策中,结算GMV统计范围仅限于商家自营带货订单的结算GMV。
具体计算方式:结算GMV=用户实付金额+支付补贴+带货者/达人优惠+平台优惠
a. 商家券金额、订单运费不计入结算GMV中;
b. 支付补贴,指用户付款时由对应资金结算机构(可能包括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提供并使得用户可减少订单实付金额的对应优惠金额,如银行卡满减优惠等;
c. 带货者/达人优惠、平台优惠,指由微信小店带货者/视频号橱窗达人或者平台出资向用户提供并使得用户可减少订单实付金额的对应优惠金额。
(2)举例说明:品牌店铺A与服务商X绑定【代运营服务关系】并在其服务下,本月的店铺自营结算GMV中TOP1类目是「服饰内衣」,且3月直播场景下产生的全店自营带货订单结算GMV为15万,如无其他违规情况下,服务商X理论上能够在「激励任务1:直播带货目标」中因该品牌店铺获得15万*10%=1.5万点电商成长卡。
(1)本政策下的“热招品牌店铺”指 品牌在热招品牌库内(查询地址:微信小店-热招品牌查询),且最迟在激励下发时已完成微信小店品牌认证,获得「品牌自营」或「品牌授权」标识的微信小店店铺。
(2)本月最后一日,品牌认证需在有效期内,若品牌认证「品牌自营」或「品牌授权」标识失效,则视为自动退出激励活动,后续不再恢复本月激励资格。
(1)热招品牌店铺与服务商绑定关系为【代运营服务关系】,服务商与店铺的绑定关系以本月最后一日为准。
(2)若本政策有效期间热招品牌店铺与服务商解除【代运营服务关系】的绑定,则终止参与激励政策的资格。
3.1.1 本政策下激励将以电商成长卡的形式发放, 每月的激励将在结算后1-2个月内进行对账、公示、下发,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电商成长卡激励公示及分配操作指引,详见:微信小店服务商电商成长卡激励公示及分配操作指引
3.1.2 本激励每个自然月结算一次,结算GMV以本月结算金额为准,在此之后产生的结算GMV将不再纳入激励。
3.2.1 电商成长卡有效期
除非另有说明,本激励中发放的电商成长卡有效期为发放之日起60个自然日。
3.2.2 可投放的账号
(1)服务商超管可分配给服务商的运营者、服务商绑定的小店的超级管理员、服务商绑定的视频号账号。
(2)服务商超管、运营者可投放给本服务商绑定的视频号账号。
(3)小店店铺可投放给本店铺绑定/关联的视频号账号。
(4)视频号账号可投放给本账号。
服务商对电商成长卡的分配方式由服务商自行决定,如因在不同视频号账号间的分配方式、分配时间等发生争议,由服务商自行负责解决和承担责任。
说明:电商成长卡的使用效果、限制和要求,根据使用场景、投放选项和选定内容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效果数据为准。平台不对实际推广效果,即展示量、观看量、互动量等效果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或保证。
3.3.1 在本激励政策下,同一热招品牌下可参与本激励政策的店铺不超过3个,即每个热招品牌根据“2.1 激励对象”有三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热招品牌店铺时,按照每个店铺本月自营带货的结算GMV降序排序,排名前3的店铺可参与激励政策,其他店铺将不参与本激励政策,已注销店铺也计算在内。
3.3.2 在本激励政策下,单个服务商基于绑定单个店铺每月可获得的最高激励金额为累计11.5万点面额的电商成长卡,该政策下单个服务商每月激励上限为累计100万点面额的电商成长卡。
3.3.3 在本激励政策下,单个服务商如绑定了同一热招品牌下的多个热招品牌店铺,可参与本激励政策的店铺不超过1个。即自营带货的结算GMV最高的1个店铺可纳入激励,其他店铺将不计入本激励统计,已注销店铺也计算在内。
3.3.4 在本激励政策下,单个品牌下参与本激励政策的店铺,最多激励时间不超过12个月。
3.3.5 违规店铺、老店新开店铺产生的结算GMV不计入本激励统计。
3.3.6 在每月结算激励时,店铺体验分不低于4.2分的店铺方可计入该月激励结算。
3.3.7 若激励发放后相应订单产生退款、纠纷等情形,平台有权回收激励,包括从服务商的待结算激励、待结算款项、保证金等中扣除相应额度、金额。
3.3.8 若服务商发生违法违规、负面舆情及其他风险情形,平台有权取消服务商参与本激励的资格,和/或通过上述方式回收已发放的激励。若服务商给平台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平台损失。
4.1 符合平台要求的主体可通过https://partner.weixin.qq.com 申请成为微信小店服务商,具体入驻及管理要求参见《微信小店服务商准入规则》、《微信小店服务商入驻条款》、《微信小店服务商管理规则》。
4.2 请通过上述官方渠道申请,勿轻信第三方假借视频号平台名义进行的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5.1 你需确保有资格参与本激励政策,参与本激励政策不会导致你违反任何对你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5.2 你因参与本激励政策所取得的权利、所负担的义务及获得的奖励,未经平台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5.3 你不得通过返点或其他方式诱导商家、带货者/达人与其他服务商解绑并与你绑定,不得为获取本激励诱导已在平台经营的商家以其他主体开设新店铺,不得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
5.4 本政策开始前或期间,如你(包括你绑定的商家、带货者/达人)相关商品或店铺出现退款率较高,客诉数量较大、售卖假货、侵犯他人权利、违法违规等平台有理由认为其存在风险的情况,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平台有权限制或取消相应商品或店铺GMV计入激励,限制或取消你参加本次激励政策。如已经参加或获取奖励的,平台有权停止其参与资格、全部或部分回收其奖励。
5.5 你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不得违反本政策规则以及相关平台规则,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不得存在任何违法或不良内容。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方投诉、举报、平台方自行发现等),你将会被取消参与资格、取消全部奖励、被要求退还已获得奖励、失去参加后续相关激励计划资格等,同时对相关违规行为,平台将视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理。若平台方因此遭受行政处罚或第三方权利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的,你应当对平台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6 你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舞弊方式参与本激励政策。一经发现,平台有权采取限制领取奖励、限制提现、限制参与、撤销参与资格、限制登录、封禁帐号、限制再次注册使用等措施,亦有权收回参与者已获取的奖励,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且平台不因此对参与者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不正当手段及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骗取他人参加;刷单、刷粉丝量、关注量;下载非官方客户端;使用模拟器、插件、外挂等非法工具扫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赠与、提现、注册多个账号;篡改设备数据;恶意牟利等扰乱平台秩序;使用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本平台及本激励政策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及本平台认为的其他不正当手段。
5.7 平台有权依据产品情况、运营情况、技术能力等因素自行决定参与本激励政策的参于对象范围,参与本激励政策应满足的条件、资质等要求。平台有权不时修改本激励政策,或对本政策进行限期或取消,修改和其他通知将在发布后生效,激励政策以届时有效的版本为准。
5.8 本激励政策与平台开展的其他激励政策、活动是否可以同时参与,以平台通知为准。
5.9 针对本激励政策相关权益,平台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问题请联系官方客服。
6.1 鉴于互联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你理解并同意,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疫情或灾害事件、计划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计划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平台方有可能采取各种方式消除异常情况或调整、暂停、取消本激励政策,因此造成你损失的,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因与本激励政策相关的规则解释、计划开展等事项产生争议的,你同意与平台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和平台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市南山区(即本规则的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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