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政策有效期为2025年8月6日-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8月6日-2025年12月31日。
为激励微信小店商家投保运费险以提升用户体验,在激励期间,已开通并持续使用、新开通并使用微信小店运费险的商家,投保运费险并支付保费时可按照本政策规定享受指定订单类型的保费补贴。商家开店后60天内出现服务违规的(以平台下发违规通知为准),次月起无法按本政策约定享受补贴,若后续经营未再触发违规且符合本政策约定条件的,仍可享受补贴。
符合条件的商家指定的订单类型,在激励期间可以按照下述补贴标准获得对应商家投保订单的保费减免。
符合条件的部分投保运费险的「好店」订单、参与平台指定营销活动(如双11等)和使用平台特定功能(如送礼物等)的商家投保运费险的订单,将可根据具体运营节奏安排,按照平台指定范围和标准等享有保费补贴,具体可享受补贴的订单范围以及补贴情况等以微信小店后台-平台服务-运费险页面为准。
为更好进行补贴管理,本政策所述的保费补贴并非针对符合条件的全部投保订单全量补贴,而是将根据商家过往30天(从上个自然月26号起往前30天)符合条件的订单类型的投保单量进行分层,按照下表所述标准对商家当月投保单量进行补贴,最终补贴单量以平台核定为准:
过往30天符合条件订单类型的投保单量 | 当月补贴单量 |
5000以下 | 全部投保单量(上限5000单) |
5000-5999 | 5000 |
6000-6999 | 6000 |
7000-7999 | 7000 |
8000-8999 | 8000 |
9000-9999 | 9000 |
10000-49999 | 10000 |
50000-99999 | 50000 |
100000-149999 | 100000 |
150000-199999 | 150000 |
200000-249999 | 200000 |
250000-299999 | 250000 |
300000-449999 | 300000 |
450000及以上 | 450000 |
平台按照本政策标准进行保费补贴的,无需商家另行申请或确认,将由平台与保险公司另行结算,商家在投保时自动享受对应保费减免并仅需支付补贴后的保费金额,具体补贴金额如下表所示,商家届时需实际支付的保费金额则以对应账单显示为准。
订单运费险保费P(元) | 补贴金额(元) |
P≥1 | 1 |
P<1 | P |
本政策适用的计算口径以含运费险的订单的用户支付和投保成功时间为准,即用户在激励期间成功支付和投保运费险的订单,商家可按照本政策享有对应补贴。
欢迎新老商家开通运费险并享受相关激励!运费险开通路径:
通过PC浏览器访问【微信小店】—【左侧导航栏平台服务】—【运费险】
微信小店运费险服务条款详见:《微信小店「运费险」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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