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对《微信小店带货功能服务协议》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于2025年【08】月【01】日-2025年【08】月【07】日进行意见征集,请点击下方链接,在意见征集期内提交你的宝贵意见。
【规则意见征集箱】
《微信小店带货功能服务协议》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3.6 带货渠道
微信小店带货者可以绑定视频号、公众号和服务号账号或其他平台允许的渠道作为带货渠道,带货渠道账号的首页将展示带货者橱窗,相关规则详见《微信小店商家和带货者账号体系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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