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对《微信小店入驻规则》进行修订。
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5年【08】月【04】日-2025年【08】月【10】日。
规则预计于2025年【08】月【11】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微信小店入驻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基础资质 | 资质类型 | 资质要求 |
品牌认证资质(可选) | 若店铺有品牌资质,开店时或开店后可选择品牌认证,认证后店铺名称可包含品牌名,若认证品牌为自营或一级授权,店铺可获得相应标识。 认证资质如下: 1、自营品牌(商标的注册人为小店主体): ①商标注册证(R标) ②若商标存在续展或变更行为,需上传商标局颁发的商标续展证明或商标变更证明,要求证明的商标注册号需与《商标注册证》一致。 ③若因企业信息变更导致商标信息不一致,需上传市监局颁发的企业变更证明。 ④若商标注册人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照片,以便核对。 2、授权品牌: ①商标注册证(R标) ②若商标存在续展或变更行为,需上传商标局颁发的商标续展证明或商标变更证明,要求证明的商标注册号需与《商标注册证》一致。 ③若因企业信息变更导致商标信息不一致,需上传市监局颁发的企业变更证明。 ④上传商标注册人为源头的商标授权链路的各级授权书,若为一级独占授权,授权书需体现“一级独占”相关信息。 ⑤若商标注册人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照片,以便核对。 |
基础资质 | 资质类型 | 资质要求 |
品牌认证资质(可选) | 品牌商标材料: 商家需根据《微信小店「品牌认证」管理规则》提交商标及授权材料。 注: (1)申请入驻的商标内容不得为纯图形类商标; (2)商标注册分类、核定使用范围需包含商品实际对应的类别。 |
请注意,除非腾讯另行同意,否则同一店铺的同一类目在架经营的品牌、商品不得重复铺货,
被识别为高风险的品牌不支持申请平台的品牌定准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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