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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信小店商品及服务评价规则-20250610版本》修订公示通知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5-06-03

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对《微信小店商品及服务评价规则》进行修订。

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5年【06】月【03】日-2025年【06】月【09】日。

规则预计于2025年【06】月【10】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微信小店商品及服务评价规则》

修订前

修订后

二、交易评价

2.1 交易评价

基于真实的交易,用户可在订单确认收货后,对订单进行评价,分为“商品评价”、“服务评价”和“评论内容”。

(1)商品评价:是指用户根据商品本身的品质、质量、包装等维度对商品进行评分。

(2)服务评价:是指用户根据商家提供的物流服务、客服服务、主播服务三个维度进行评分。

(3)评论内容:是指用户根据自身整体的购物体验结合物流、商家客服、主播整体服务心得感受所发表的文字评论和图片评论。

注:评分分为三个等级:好评(4-5星)、中评(3星)、差评(1-2星)

2.2 评价时效

用户可在订单确认收货后的15天内对订单进行首次评价,可在订单确认收货后180天内对首次评价进行追评。若用户在订单确认收货后的15天内未进行首次评价,系统会自动进行评价,用户可以在订单确认收货后的180天内进行追评。

注:只有用户的主动评价计入店铺体验分,追评不计入店铺体验分,系统自动评价不计入店铺体验分。

2.3 评价修改和删除

商家和用户均无法对已发表的评价进行修改或删除。

2.4 评价审核与展示

评价发表且审核通过后,将展示在公开的评价列表。用户也可以自主选择隐藏评价,隐藏后评价将不再展示在公开的评价列表,但分数仍计入店铺体验分。

2.5 鼓励评价

平台鼓励用户发表原创且有价值的评价。

二、交易评价

2.1 交易评价

基于真实的交易,用户可在订单确认收货后,对订单进行评价,分为“评价态度”和“评价内容”

(1)评价态度:是指用户根据整体的购物体验对商品发表评价态度,包括“挺好的、不够好”。

(2)评价内容:是指用户根据自身整体的购物体验,对商品(品质、质量、包装等)、商家服务等发表的文字评论和图片评论。

注:评分分为三个等级:好评(4-5星)、中评(3星)、差评(1-2星)

2.2 评价时效

用户可在订单确认收货后的30天内对订单进行首次评价,可在首次主动评价后180天内进行追评。若用户在订单确认收货后的30天内未进行首次评价,系统会自动进行评价,用户可以在订单确认收货后的180天内进行追评

注:只有用户的主动评价计入店铺体验分,追评不计入店铺体验分,系统自动评价不计入店铺体验分。

2.3 评价修改和删除

商家和用户均无法对已发表的评价进行修改或删除。

2.4 评价审核与展示

评价发表且审核通过后,将展示在公开的评价列表。用户也可以自主选择隐藏评价,隐藏后评价将不再展示在公开的评价列表,但分数仍计入店铺体验分。

2.5 鼓励评价

平台鼓励用户发表原创且有价值的评价。

三、店铺回复

店铺回复是指商家针对用户的评价(包括对应的追评)内容进行提示、说明、解释、解答等。商家可以对用户评价和追评进行回复,商家对用户的每一评价可回复一次,如商家对评价进行回复后用户追评的,商家可再对追评进行一次回复。

三、店铺回复

店铺回复是指商家针对用户的评价(包括对应的追评)内容进行提示、说明、解释、解答等。商家可以对用户评价和追评进行回复,商家可以在用户评价后30天内进行一次回复,如商家对评价进行回复后用户追评的,商家可再对追评进行一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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