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日期:2026年04月08日
生效日期:2026年04月15日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商家(统称“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带货者及其带货渠道账号、视频号橱窗达人以及未来可能新增的各类具有带货能力的主体与账号(统称“带货者”),所有适用主体又统称“你”。具体开放的类目明细及相关资质要求详见下方【资质要求】说明。
A. 品牌定向准入标准(适用于二级类目品牌素款黄金、品牌镶嵌黄金、品牌银饰、品牌银镀金、天然钻石、品牌铂金、品牌K金)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定向准入标准 | 材料上传要求 |
珠宝首饰 | 品牌素款黄金 | 头饰 | 一、品牌定向准入 1.1 品牌准入对象(满足以下任一即可) 1.1.1 属于品牌商标权利人; 1.2 品牌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1.2.1 品牌开设有京东自营官方旗舰店/自营旗舰店,或天猫官方旗舰店,或品牌商标权利人持有的其他珠宝首饰品牌开设有上述店铺,且上述店铺售卖的类目商品需与申请的二级类目一致; 1.2.2 品牌所属集团公司为A股或者港股上市公司。
1.3 店铺主体类型 1.3.1 店铺主体类型仅限于企业主体。
1.4 类目服务保障要求 1.4.1 申请品牌铂金、品牌K金、天然钻石、品牌素款黄金、品牌镶嵌黄金、品牌银饰、品牌银镀金类目的商家,必须开通【运费险】和【假一赔三】服务保障,即店铺内符合以上类目的商品需要全部支持【运费险】和【假一赔三】。 | 一、需要上传的相关材料 1.1 品牌商标材料 商家需根据《微信小店「品牌认证」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品牌认证」及「店铺命名」操作指引》提交商标材料。 注: (1)申请入驻的商标内容不得为纯图形类商标; (2)商标注册分类、核定使用范围需包含申请入驻的类目。 1.2 经营材料(满足其一即可) 1.2.1 需提交申请品牌或品牌商标权利人持有的其他珠宝首饰品牌开设有京东自营官方旗舰店/京东自营旗舰店或天猫官方旗舰店资料,包括外站店铺截图及网页链接。 1.2.2 需提交品牌权利人主体或其集团公司在上交所或深交所或港交所的含股票代码和公司主体的截图。若上市主体是集团公司,则还需提供品牌权利人主体和其集团公司的关联关系证明。 二、材料上传要求 2.1 以上材料均需上传; 2.2 要求所有材料上传都是图片; 2.3 上传材料务必真实:所上传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2.4 材料字迹和图标清晰,不得有涂改、水印和伪造痕迹。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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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品 | ||||
挂件 | ||||
摆件/把件 | ||||
转运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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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品配件 | ||||
品牌镶嵌黄金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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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挂件 | ||||
摆件/把件 | ||||
转运珠 | ||||
饰品配件 | ||||
品牌银饰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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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挂件 | ||||
摆件/把件 | ||||
投资银 | ||||
饰品配件 | ||||
婚庆饰品 | ||||
宝宝银饰 | ||||
品牌银镀金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挂件 | ||||
摆件/把件 | ||||
饰品配件 | ||||
婚庆饰品 | ||||
天然钻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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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裸钻 | ||||
品牌铂金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投资铂金 | ||||
饰品配件 | ||||
品牌K金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饰品配件 |
B. 一般准入标准(适用于二级类目时尚饰品、其他镀金)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一般准入标准 |
珠宝首饰 | 时尚饰品 | 头饰 | 1.1 店铺主体类型 1.1.1 店铺主体类型为企业/个体工商户; 1.2 类目服务保障要求 1.2.1 申请时尚饰品和其他镀金类目的商家,必须开通【运费险】、【7天无理由退货】和【假一赔三】服务保障,即店铺内符合以上类目的商品需要全部支持【运费险】、【7天无理由退货】和【假一赔三】。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饰品配件 | |||
其他镀金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挂件 | |||
摆件/把件 | |||
饰品配件 | |||
婚庆饰品 |
C. 一般定向准入标准(适用于二级类目普通黄金、普通铂金、普通K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珍珠、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其它玉石、合成钻石、天珠工艺品)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定向准入标准 | 材料上传要求 |
珠宝首饰 | 普通黄金 | 头饰 | 一、一般定向准入 1.1 定向准入对象 1.1.1 店铺主体类型为企业/个体工商户。 1.2 类目商品质检要求 1.2.1 经营普通黄金、普通铂金、普通K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珍珠、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其它玉石、合成钻石、天珠工艺品类目的商家,须开通质检功能,商品先送往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完成质检,并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发货。质检要求详见:《关于「珠宝玉石商品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质检」公告》质检配置指引:《微信小店「先检后发」使用指南》 1.3 类目服务保障要求 1.3.1 申请普通铂金、普通K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珍珠、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其它玉石、合成钻石、天珠工艺品类目的商家,必须开通【运费险】、【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保障,即店铺内以上类目的商品需要全部支持【运费险】、【7天无理由退货】。 1.3.2 申请普通黄金类目的商家,必须开通【运费险】服务保障,即店铺内以上类目的商品需要全部支持【运费险】。 1.4 类目准入申请限制 若商家小店拥有必须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服务的类目资质,则无法经营和上架其他非必须开通质检服务的类目商品。 1.4.1 已开通二级类目普通黄金、普通铂金、普通K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珍珠、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其它玉石、合成钻石、天珠工艺品类目的商家,不能申请新增上述类目以外的类目资质; 1.4.2 已开通普通黄金、普通铂金、普通K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珍珠、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其它玉石、合成钻石、天珠工艺品以外类目的商家,不能申请新增上述类目。 1.5 商品材质准禁售要求 【珠宝首饰-彩宝-其他天然宝石】类目准售的材质为:绿柱石(摩根石、海蓝宝石)、石榴石(紫牙乌、翠榴石、芬达石)、长石(月光石、天河石)、金绿宝石(金绿猫眼)、橄榄石、尖晶石、托帕石、萤石、透辉石。 其他未开放类目以及上述未包含的材质皆为禁售商品。 | 一、需要上传的相关材料 1.1 质检报告 需提供1款由国/省/市级质监局或同级别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相关质检/检测报告。 报告需包含: (1)CMA或CNAS标识; (2)商标/商品图需要与上架商品主图一致; (3)商品主材质成分鉴定结论需要与商品类目材质保持一致; (4)送检单位与商家入驻主体保持一致。 1.2 品牌商标材料 商家需根据《微信小店「品牌认证」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品牌认证」及「店铺命名」操作指引》《微信小店「品牌认证」管理规则》提交商标及授权材料。 注: (1)申请入驻的商标内容不得为纯图形类商标; (2)商标注册分类、核定使用范围需包含申请入驻的类目。 二、材料上传要求 2.1 以上材料均需上传; 2.2 要求所有材料上传都是图片; 2.3 上传材料务必真实:所上传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2.4 材料字迹和图标清晰,不得有涂改、水印和伪造痕迹。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挂件 | ||||
摆件/把件 | ||||
转运珠 | ||||
投资金 | ||||
饰品配件 | ||||
普通铂金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投资铂金 | ||||
饰品配件 | ||||
普通K金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饰品配件 | ||||
普通银饰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挂件 | ||||
摆件/把件 | ||||
投资银 | ||||
饰品配件 | ||||
婚庆饰品 | ||||
宝宝银饰 | ||||
普通银镀金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挂件 | ||||
摆件/把件 | ||||
饰品配件 | ||||
婚庆饰品 | ||||
珍珠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挂件 | ||||
摆件/把件 | ||||
工艺品 | ||||
翡翠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挂件 | ||||
摆件/把件 | ||||
工艺品 | ||||
水晶玛瑙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挂件 | ||||
摆件/把件 | ||||
工艺品 | ||||
彩宝 | 琥珀/蜜蜡 | |||
碧玺 | ||||
红宝石/蓝宝石 | ||||
坦桑石 | ||||
祖母绿 | ||||
葡萄石 | ||||
其他天然宝石 | ||||
和田玉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挂件 | ||||
摆件/把件 | ||||
工艺品 | ||||
其它玉石 | 青金石 | |||
绿松石 | ||||
蓝田玉 | ||||
岫岩玉 | ||||
海纹石 | ||||
孔雀石 | ||||
欧泊 | ||||
独山玉 | ||||
苏纪石 | ||||
查罗石 | ||||
蔷薇辉石 | ||||
合成钻石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裸钻 | ||||
天珠工艺品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挂件 | ||||
摆件/把件 | ||||
裸珠 |
平台会持续监测商家状态,当微信小店达到预警标准时,意味着商家评分接近清退标准,收到预警通知的商家应尽快改善经营状况,一旦触发本规则中3.2条的【清退标准】后将被自动清退。
A. 普通黄金、普通铂金、普通K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珍珠、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其它玉石、合成钻石、天珠工艺品:
B. 品牌素款黄金、品牌镶嵌黄金、品牌银饰、品牌银镀金、品牌K金、品牌铂金、天然钻石:
A. 普通黄金、普通铂金、普通K金、珍珠、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其它玉石、合成钻石、天珠工艺品:
B. 品牌素款黄金、品牌镶嵌黄金、品牌银饰、品牌银镀金、品牌K金、品牌铂金、天然钻石:
注:
(3)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珍珠、其它玉石、普通黄金、普通铂金、普通K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合成钻石、天珠工艺品类目因商品质检合格率问题导致类目资质失效后,30天后若商家再次符合准入标准可再次申请,当商家的同一类目资质累计失效3次,则商家无法再申请该类目。
(4)品牌素款黄金、品牌镶嵌黄金、品牌银饰、品牌银镀金、天然钻石、品牌铂金、品牌k金类目资质失效后,30天后若商家再次符合准入标准,可再次申请。
A. 普通黄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珍珠、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其它玉石、天珠工艺品:
对于已完成的质检服务单量≥50单,且商品质检合格率自然月度排名处于末尾3%的商家,次月1日商家该类目资质自动失效,并下架该定向类目下相关商品。
B. 品牌黄金、品牌银饰、品牌银镀金、K金、铂金、钻石:
对微信小店评分<4.1的商家该类目资质自动失效,并下架该定向类目下相关商品。
对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4.1的商家该类目资质自动失效,并下架该定向类目下相关商品。
注:
(1)平台会根据不同类目的变化,不定期调整准入、预警和清退标准;
(2)“类目资质自动失效”意味着无法上架该类商品,已上架的商品会被系统下架,直播中不能出现该类商品的营销内容,已成交订单商家需履约服务;
(3)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珍珠、其它玉石、普通黄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天珠工艺品类目因商品质检合格率问题导致类目资质失效后,30天后若商家再次符合准入标准可再次申请,当商家的同一类目资质累计失效3次,则商家无法再申请该类目。
(4)品牌黄金、品牌银饰、品牌银镀金、钻石、铂金、k金类目资质失效后,30天后若商家再次符合准入标准,可再次申请。
商家、带货者需遵守《微信小店保证金条款》、《微信小店保证金管理规则》和《视频号橱窗保证金条款》、《微信小店带货保证金管理规则》中相关要求向平台缴存保证金。
5.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5.3 你应遵守适用于你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应遵守适用于你的平台协议及规则。平台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情形进行处理,但不免除你同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存在相关违规行为但本规则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及后果等,参照本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5.4 本规则中涉及的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其他平台规则及/或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修订日期:2026年04月08日
生效日期:2026年04月15日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商家(统称“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带货者及其带货渠道账号、视频号橱窗达人以及未来可能新增的各类具有带货能力的主体与账号(统称“带货者”),所有适用主体又统称“你”。具体开放的类目明细及相关资质要求详见下方【资质要求】说明。
A. 品牌定向准入标准(适用于二级类目品牌素款黄金、品牌镶嵌黄金、品牌银饰、品牌银镀金、天然钻石、品牌铂金、品牌K金)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定向准入标准 | 材料上传要求 |
珠宝首饰 | 品牌素款黄金 | 头饰 | 一、品牌定向准入 1.1 品牌准入对象(满足以下任一即可) 1.1.1 属于品牌商标权利人; 1.2 品牌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1.2.1 品牌开设有京东自营官方旗舰店/自营旗舰店,或天猫官方旗舰店,或品牌商标权利人持有的其他珠宝首饰品牌开设有上述店铺,且上述店铺售卖的类目商品需与申请的二级类目一致; 1.2.2 品牌所属集团公司为A股或者港股上市公司。
1.3 店铺主体类型 1.3.1 店铺主体类型仅限于企业主体。
1.4 类目服务保障要求 1.4.1 申请品牌铂金、品牌K金、天然钻石、品牌素款黄金、品牌镶嵌黄金、品牌银饰、品牌银镀金类目的商家,必须开通【运费险】和【假一赔三】服务保障,即店铺内符合以上类目的商品需要全部支持【运费险】和【假一赔三】。 | 一、需要上传的相关材料 1.1 品牌商标材料 商家需根据《微信小店「品牌认证」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品牌认证」及「店铺命名」操作指引》提交商标材料。 注: (1)申请入驻的商标内容不得为纯图形类商标; (2)商标注册分类、核定使用范围需包含申请入驻的类目。 1.2 经营材料(满足其一即可) 1.2.1 需提交申请品牌或品牌商标权利人持有的其他珠宝首饰品牌开设有京东自营官方旗舰店/京东自营旗舰店或天猫官方旗舰店资料,包括外站店铺截图及网页链接。 1.2.2 需提交品牌权利人主体或其集团公司在上交所或深交所或港交所的含股票代码和公司主体的截图。若上市主体是集团公司,则还需提供品牌权利人主体和其集团公司的关联关系证明。 二、材料上传要求 2.1 以上材料均需上传; 2.2 要求所有材料上传都是图片; 2.3 上传材料务必真实:所上传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2.4 材料字迹和图标清晰,不得有涂改、水印和伪造痕迹。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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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品 | ||||
挂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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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镶嵌黄金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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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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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钻 | ||||
品牌铂金 | 头饰 | |||
耳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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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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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铂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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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K金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饰品配件 |
B. 一般准入标准(适用于二级类目时尚饰品、其他镀金)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一般准入标准 |
珠宝首饰 | 时尚饰品 | 头饰 | 1.1 店铺主体类型 1.1.1 店铺主体类型为企业/个体工商户; 1.2 类目服务保障要求 1.2.1 申请时尚饰品和其他镀金类目的商家,必须开通【运费险】、【7天无理由退货】和【假一赔三】服务保障,即店铺内符合以上类目的商品需要全部支持【运费险】、【7天无理由退货】和【假一赔三】。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饰品配件 | |||
其他镀金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挂件 | |||
摆件/把件 | |||
饰品配件 | |||
婚庆饰品 |
C. 一般定向准入标准(适用于二级类目普通黄金、普通铂金、普通K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珍珠、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其它玉石、合成钻石、天珠工艺品)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定向准入标准 | 材料上传要求 |
珠宝首饰 | 普通黄金 | 头饰 | 一、一般定向准入 1.1 定向准入对象 1.1.1 店铺主体类型为企业/个体工商户。 1.2 类目商品质检要求 1.2.1 经营普通黄金、普通铂金、普通K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珍珠、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其它玉石、合成钻石、天珠工艺品类目的商家,须开通质检功能,商品先送往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完成质检,并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发货。质检要求详见:《关于「珠宝玉石商品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质检」公告》质检配置指引:《微信小店「先检后发」使用指南》 1.3 类目服务保障要求 1.3.1 申请普通铂金、普通K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珍珠、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其它玉石、合成钻石、天珠工艺品类目的商家,必须开通【运费险】、【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保障,即店铺内以上类目的商品需要全部支持【运费险】、【7天无理由退货】。 1.3.2 申请普通黄金类目的商家,必须开通【运费险】服务保障,即店铺内以上类目的商品需要全部支持【运费险】。 1.4 类目准入申请限制 若商家小店拥有必须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服务的类目资质,则无法经营和上架其他非必须开通质检服务的类目商品。 1.4.1 已开通二级类目普通黄金、普通铂金、普通K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珍珠、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其它玉石、合成钻石、天珠工艺品类目的商家,不能申请新增上述类目以外的类目资质; 1.4.2 已开通普通黄金、普通铂金、普通K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珍珠、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其它玉石、合成钻石、天珠工艺品以外类目的商家,不能申请新增上述类目。 1.5 商品材质准禁售要求 【珠宝首饰-彩宝-其他天然宝石】类目准售的材质为:绿柱石(摩根石、海蓝宝石)、石榴石(紫牙乌、翠榴石、芬达石)、长石(月光石、天河石)、金绿宝石(金绿猫眼)、橄榄石、尖晶石、托帕石、萤石、透辉石。 其他未开放类目以及上述未包含的材质皆为禁售商品。 | 一、需要上传的相关材料 1.1 质检报告 需提供1款由国/省/市级质监局或同级别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相关质检/检测报告。 报告需包含: (1)CMA或CNAS标识; (2)商标/商品图需要与上架商品主图一致; (3)商品主材质成分鉴定结论需要与商品类目材质保持一致; (4)送检单位与商家入驻主体保持一致。 1.2 品牌商标材料 商家需根据《微信小店「品牌认证」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品牌认证」及「店铺命名」操作指引》《微信小店「品牌认证」管理规则》提交商标及授权材料。 注: (1)申请入驻的商标内容不得为纯图形类商标; (2)商标注册分类、核定使用范围需包含申请入驻的类目。 二、材料上传要求 2.1 以上材料均需上传; 2.2 要求所有材料上传都是图片; 2.3 上传材料务必真实:所上传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2.4 材料字迹和图标清晰,不得有涂改、水印和伪造痕迹。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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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件/把件 | ||||
转运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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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铂金 | 头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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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链/脚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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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品 | ||||
投资铂金 | ||||
饰品配件 | ||||
普通K金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饰品配件 | ||||
普通银饰 | 头饰 | |||
耳饰 | ||||
吊坠 | ||||
项链 | ||||
胸饰 | ||||
手镯 | ||||
手链/脚链 | ||||
戒指 | ||||
工艺品 | ||||
挂件 | ||||
摆件/把件 | ||||
投资银 | ||||
饰品配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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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会持续监测商家状态,当微信小店达到预警标准时,意味着商家评分接近清退标准,收到预警通知的商家应尽快改善经营状况,一旦触发本规则中3.2条的【清退标准】后将被自动清退。
A. 普通黄金、普通铂金、普通K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珍珠、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其它玉石、合成钻石、天珠工艺品:
B. 品牌素款黄金、品牌镶嵌黄金、品牌银饰、品牌银镀金、品牌K金、品牌铂金、天然钻石:
A. 普通黄金、普通铂金、普通K金、珍珠、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其它玉石、合成钻石、天珠工艺品:
B. 品牌素款黄金、品牌镶嵌黄金、品牌银饰、品牌银镀金、品牌K金、品牌铂金、天然钻石:
注:
(3)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珍珠、其它玉石、普通黄金、普通铂金、普通K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合成钻石、天珠工艺品类目因商品质检合格率问题导致类目资质失效后,30天后若商家再次符合准入标准可再次申请,当商家的同一类目资质累计失效3次,则商家无法再申请该类目。
(4)品牌素款黄金、品牌镶嵌黄金、品牌银饰、品牌银镀金、天然钻石、品牌铂金、品牌k金类目资质失效后,30天后若商家再次符合准入标准,可再次申请。
A. 普通黄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珍珠、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其它玉石、天珠工艺品:
对于已完成的质检服务单量≥50单,且商品质检合格率自然月度排名处于末尾3%的商家,次月1日商家该类目资质自动失效,并下架该定向类目下相关商品。
B. 品牌黄金、品牌银饰、品牌银镀金、K金、铂金、钻石:
对微信小店评分<4.1的商家该类目资质自动失效,并下架该定向类目下相关商品。
对微信小店店铺体验分<4.1的商家该类目资质自动失效,并下架该定向类目下相关商品。
注:
(1)平台会根据不同类目的变化,不定期调整准入、预警和清退标准;
(2)“类目资质自动失效”意味着无法上架该类商品,已上架的商品会被系统下架,直播中不能出现该类商品的营销内容,已成交订单商家需履约服务;
(3)翡翠、水晶玛瑙、彩宝、和田玉、珍珠、其它玉石、普通黄金、普通银饰、普通银镀金、天珠工艺品类目因商品质检合格率问题导致类目资质失效后,30天后若商家再次符合准入标准可再次申请,当商家的同一类目资质累计失效3次,则商家无法再申请该类目。
(4)品牌黄金、品牌银饰、品牌银镀金、钻石、铂金、k金类目资质失效后,30天后若商家再次符合准入标准,可再次申请。
商家、带货者需遵守《微信小店保证金条款》、《微信小店保证金管理规则》和《视频号橱窗保证金条款》、《微信小店带货保证金管理规则》中相关要求向平台缴存保证金。
5.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5.3 你应遵守适用于你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应遵守适用于你的平台协议及规则。平台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情形进行处理,但不免除你同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存在相关违规行为但本规则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及后果等,参照本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5.4 本规则中涉及的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其他平台规则及/或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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