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日期:2025年11月28日
生效日期:2025年12月05日
1.1.1 微信小店带货星级体系:参考微信小店带货者的带货表现、内容能力及带货服务等维度,综合评定带货星级。不同星级可享受对应的带货权益,帮助微信小店带货者提升带货综合实力。(本规则中统称为“带货星级”)
1.2.1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微信小店带货者(本规则中统称为“带货者”)。
1.2.2 本规则不适用于未升级为微信小店带货的视频号橱窗达人,视频号橱窗达人相关成长等级体系规则见:《视频号橱窗达人「成长等级体系」管理规则》。
带货星级共划分为六个级别(0星-5星),星级越高,带货者所获权益越丰富。
带货星级由【星级分】、【关注数】、【上一自然月热招品牌结算GMV占比】共同评定得出。
其中星级分由【销售能力】和【带货质量】两个维度指标综合计算得出。
(1)销售能力:参考上个自然月带货总结算GMV的情况,持续、稳定的带货产出,可有效提高带货星级。
(2)带货质量:参考上个自然月的带货者评分,提高商品和服务两个维度的数据情况,能帮助提高星级。具体规则参考《微信小店带货者评分管理规则》。
星级分=销售能力*60% + 带货质量*40%
指标 | 子项目 | 计分规则 |
销售能力 占比60% | 上一自然月结算GMV | 5分:月结算GMV [500万,+∞) 4分:月结算GMV [100万,500万) 3分:月结算GMV [10万,100万) 2分:月结算GMV [2万,10万) 1分:月结算GMV [1000,2万) 0分:月结算GMV (0,1000) 注:取上个自然月的累计结算金额 |
带货质量 占比40% | 上一自然月平均带货者评分 | 5分:[4.7~5] 3分:[4.5~4.7) 1分:[4.2~4.5) 0分:4.2以下 注:取上个自然月的日平均带货分 |
评级时,需同时满足该星级的「星级分」、「关注数」、「上一自然月热招品牌结算GMV占比」要求才能评定为相应的星级。
带货星级 | 要求1:星级分 | 要求2:关注数(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要求3:上一自然月 热招品牌结算GMV占比 | ||
视频号 (有效关注数) | 服务号 | 公众号 | |||
5星 | [4,5] | 10万及以上 | 10万及以上 | 5万及以上 | 10%及以上 |
4星 | [3,4) | 5%及以上 | |||
3星 | [2,3) | 1万及以上 | 1万及以上 | 1000及以上 | 0%以上 |
2星 | [1,2) | 1千及以上 | 1千及以上 | 100及以上 | / |
1星 | (0,1) | 100及以上 | 100及以上 | ||
0星 | 0 | 0及以上 | 0及以上 | 0及以上 | / |
平台将基于带货星级赋予不同星级的带货者相对应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佣金限免,流量激励,客服优先服务,优达认证等。
不同星级带货者可能获得的功能权益可参考下表(以下为部分举例,权益及对应星级可能不时更新,具体以平台提供为准):
权益名称 | 对应星级 | 权益说明 | 细则/完整条件 |
优达认证 | 4星及以上 | 4星(含)以上、带货者评分≥4.5且满足相应GMV条件的带货者,将在橱窗展示“优质带货者”专属标识。 | (1)带货评分≥4.5分 (2)上一自然月自营店铺支付GMV占比≤80% (3)上一自然月带货成交最高店铺支付GMV占比≤80% |
优达优品 | 4星及以上 | 达到4星(含)以上且带货者评分≥4.5的带货者加入橱窗的专属分销商品,缴纳足额浮动保证金后,可不受优选联盟新品观察期单日成交100000元限制。 | (1)带货分≥4.5分 (2)叠加浮动保证金要求(详细规则详见后续公告) |
优先服务 | 4星及以上 | 4星(含)以上带货者,可享受微信小店平台客服优先服务 | / |
大场激励 | 3星及以上 | 3星(含)以上带货者,每月可报名参与百万直播专场激励,符合条件的带货者将有机会获得电商成长卡。《微信小店带货者|百万直播专场权益》 | (1)5星:3次/月报名机会,4星:2次/月报名机会;3星:1次/月报名机会 (2)带货评分≥4.1分 (3)上一自然月自营店铺支付GMV占比≤80% (4)上一自然月带货成交最高店铺支付GMV占比≤80% |
粉丝图文 | 3星及以上 | 3星(含)以上带货者,可在橱窗管理中,为历史已购用户定制专属图文 | / |
带货客服 | 所有星级 | 微信小店带货客服是为微信小店带货者提供的专业客服工具,帮助带货者高效、规范地处理消费者电商相关咨询。《微信小店带货客服使用指引》 | (1)带货客服能力:所有星级 (2)4星(含)以上,可在视频号主页展示「带货客服」入口,方便用户咨询。《微信小店带货客服-消费者咨询入口》 |
佣金限免 | 所有星级 | 带货者带货所获佣金,平台0抽佣(除微信支付通用提现手续费外)。 | / |
带货星级于每自然月1日进行数据更新。
注:数据实际更新以平台通知为准,若有数据延迟更新情况,请耐心等待。
微信小店带货者可在带货助手经营页查看带货者星级情况
查看路径:微信搜索【微信小店带货助手服务号】 — 菜单栏【去带货】,进入【带货助手经营页】 — 【带货昵称右侧】,点击绿色星级名称(如“三星带货者”),即可查看带货者星级详情。
(1)搜索:品牌在热招品牌库内(查询地址:微信小店 - 热招品牌查询);
(2)招品牌商品专区:微信App - 我 - 视频号 - 带货助手 - 选品中心 - 顶部「品牌好货」专区。
星级计算,将取星级分、关注数、热招品牌结算GMV占比同时满足的最高等级,作为评级结果,示例如下:
(1)取同时满足的最高等级示例:如星级分达3星要求,而关注数达5星,最终评级为3星;
(1)存在多个带货渠道账号(即关联账号)时,关注数取满足最高星级的带货渠道关注数:如某带货者同时绑定服务号和公众号进行带货,服务号关注数为5000,满足2星的关注数要求,公众号粉丝为1000,满足3星的关注数要求,将取公众号粉丝作为星级计算条件。
(1)结算GMV:用户在微信小店完成订单支付,用户未申请退款的实际结算订单金额。不包括平台判定存在自买自卖/刷单刷量/物流造假/评价内容异常/等违规或存在异常风险的订单。单位:元/人民币。
(2)有效关注数:有效关注数是指关注视频号账号的正常用户数,不包括平台判定的可疑的、非正常使用用户(如使用外挂、参与刷量等)。当前有效关注数不包含当天新增的关注数。数据以平台统计为准。
(3)上一自然月热招品牌结算GMV占比:上一自然月带热招品牌商品的结算GMV / 上一自然月结算GMV。
5.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5.3 你应遵守适用于你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应遵守适用于你的平台协议及规则。平台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情形进行处理,但不免除你同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存在相关违规行为但本规则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及后果等,参照本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5.4 本规则中涉及的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其他平台规则及/或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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