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对《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生鲜」类目管理规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于2025年【04】月【25】日-2025年【05】月【01】日进行意见征集,请点击下方链接,在意见征集期内提交你的宝贵意见。
《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生鲜」类目管理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资质要求 |
生鲜 | 海鲜水产 | 1. 需提供《营业执照》。 2. 食品经营企业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如符合下列例外情形则提供相应证照: (1)如属于食品生产企业且仅销售自行生产的食品,则亦可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如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则亦可提供《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 3. 如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请商家依据当地政策要求提供《小作坊登记证》或《小餐饮登记证》或《小作坊备案证明》或《小餐饮备案证明》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 (1)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商家,若无以上资质,则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小作坊”或“小食杂店”或“小餐饮店”)。 4. 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 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与报关单合同协议号一致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申请主体不是报关单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授权委托书/采购合同等完整采购链路证明。 |
乳品冷饮 | ||
速食熟食 | ||
面点烘焙 | ||
半成品菜/方便菜 | ||
猪牛羊肉 | 1. 需提供《营业执照》。 2. 食品经营企业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如符合下列例外情形则提供相应证照: (1)如属于食品生产企业且仅销售自行生产的食品,则亦可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如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则亦可提供《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 3. 如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请商家依据当地政策要求提供《小作坊登记证》或《小餐饮登记证》或《小作坊备案证明》或《小餐饮备案证明》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 (1)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商家,若无以上资质,则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小作坊”或“小食杂店”或“小餐饮店”)。 4. 国产商品需提供: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若持证主体与申请主体不一致,需同时提供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完整采购链路证明材料。 5. 进口商品需提供: 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与报关单合同协议号一致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申请主体不是报关单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授权委托书/采购合同等完整采购链路证明。 | |
禽肉蛋品 | ||
水果 | 1. 需提供《营业执照》。 2. 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与报关单合同协议号一致《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申请主体不是报关单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授权委托书/采购合同等完整采购链路证明。 |
(1)进口食品需填写进口国并提供中文标签图。
(2)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3)特许养殖类商品,应避免出现“野生”、“野外”、“非家养”等误导性词汇;
(4)生鲜产品增加温馨提示和品牌介绍,举例:
a. 需催熟的水果,须详细说明“催熟方法、催熟时间” ,并且在商品详情页中上传相关的图片(常见需催熟的水果:榴莲、芒果、猕猴桃、菠萝蜜、牛油果、释迦、木瓜等)
b. 配送说明。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资质要求 |
生鲜 | 海鲜水产 | 1. 需提供《营业执照》。 2. 食品经营企业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如符合下列例外情形则提供相应证照: (1)如属于食品生产企业且仅销售自行生产的食品,则亦可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如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则亦可提供《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 3. 如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请商家依据当地政策要求提供《小作坊登记证》或《小餐饮登记证》或《小作坊备案证明》或《小餐饮备案证明》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 (1)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商家,若无以上资质,则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小作坊”或“小食杂店”或“小餐饮店”)。 4. 经营鲜活波士顿龙虾、鲜活澳洲龙虾、冷冻阿根廷红虾、进口海参的商家需补充提供: 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与报关单合同协议号一致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申请主体不是报关单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授权委托书/采购合同等完整采购链路证明。 注:【生鲜】类目下的其他鲜活海蟹、冷冻梭子蟹、进口海参、国产海参、海产礼盒、牛肚/牛百叶等定准类目仅支持企业店入驻,仅支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 |
乳品冷饮 | ||
速食熟食 | ||
面点烘焙 | ||
半成品菜/方便菜 | ||
猪牛羊肉 | 1. 需提供《营业执照》。 2. 食品经营企业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如符合下列例外情形则提供相应证照: (1)如属于食品生产企业且仅销售自行生产的食品,则亦可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如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则亦可提供《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 3. 如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请商家依据当地政策要求提供《小作坊登记证》或《小餐饮登记证》或《小作坊备案证明》或《小餐饮备案证明》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 (1)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商家,若无以上资质,则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小作坊”或“小食杂店”或“小餐饮店”)。
注:【生鲜】类目下的羊杂类/内脏类、牛杂类/内脏类等定准类目仅支持企业店入驻,仅支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 | |
禽肉蛋品 | ||
水果 |
1. 经营进口车厘子的商家需补充提供: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与报关单合同协议号一致《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申请主体不是报关单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授权委托书/采购合同等完整采购链路证明。 |
(1)进口食品需填写进口国并提供中文标签图,需提供报关单、委托进口协议、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详细生鲜商品资质可查看:《微信小店类目、商品资质总览》;
(2)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3)特许养殖类商品,应避免出现“野生”、“野外”、“非家养”等误导性词汇;
(4)生鲜产品增加温馨提示和品牌介绍,举例:
a. 需催熟的水果,须详细说明“催熟方法、催熟时间” ,并且在商品详情页中上传相关的图片(常见需催熟的水果:榴莲、芒果、猕猴桃、菠萝蜜、牛油果、释迦、木瓜等)
b. 配送说明。
(5)生鲜-猪牛羊肉-牛排类商品需提供合格质检报告:
质检报告 | 执行标准 | 检测结果 |
cma/cnas质检报告 | GB 2707/17238等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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