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激励政策旨在激励服务商帮助线下商家开设微信小店,铺设推广小店码并牵引用户使用小店自购与送礼功能,请详细阅读以下规则,以便顺利满足激励要求,获得平台奖励。
本激励政策有效期为【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6月30日】。
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政策的服务商(以下又称“你”)。
针对服务商绑定的小店店铺,通过服务商后台生成小店店铺码,在本激励政策有效期内且服务商报名相应激励政策合作方案期间,用户通过线下扫码送礼或自购并完成支付的订单,所产生结算GMV:
服务商获得激励 = 符合条件的结算订单GMV * 0.4%,激励为现金(单位:元)。
服务商可通过微信服务商平台的「微信小店 - 运营服务商 - 合作管理 - 商家管理 - 合作中」路径,下载对应小店的送礼店铺码并进行物料制作与推广,路径示意如下:
生成的店铺码示意图如下:
服务商需通过「微信服务商平台->合作方案->方案列表」中查看对应的合作方案详情,填写报名信息,成功报名后方可获得激励。服务商可在激励政策有效期内进行报名,报名后也可主动取消报名,未报名或取消报名后都将无法获得激励,具体报名指引请参考《【报名指引】微信小店线下扫码交易服务商合作方案》。
(1)订单结算时对应店铺评分应>4.2分(本地生活行业无店铺评分要求),否则订单不计入激励。
(2)用户需在线下门店扫码打开后交易,通过长按二维码图片识别交易的订单不计入激励。
(3)若用户对一笔订单申请部分或全部退款,则该订单中退款的金额不计入激励。
(4)商家通过后台生成的店铺码、商品码,用户分享生成的小店码、商品码,相应产生的交易不计入激励。
(5)用户扫码进入小店后添加购物车,若用户在30天内完成交易,则该订单计入激励,超出30天则不再激励。
(6)用户单笔交易订单金额大于2000元的订单不计入激励。
(7)单个服务商在本激励政策中由单个店铺可获得的累计激励上限为10万元,单个服务商每月激励上限为200万元。
(8)该服务商账号下符合奖励条件小店数大于等于5。
(1)激励将以现金方式,按自然月发放至服务商后台激励账户,激励金额以激励月份次月22日的结算数据为准,在此之后结算的订单将不再计算。举例:服务商2025年3月内产生的支付订单,在2025年4月22日0点前完成结算的,可按本激励政策进行激励结算。
(2)平台根据服务商近3个自然月激励结算金额设置暂冻金额,暂冻金额主要用于潜在的退款引起的激励扣除或违规扣罚,暂冻金额不能提现,金额统一为5000元。
*激励金额在扣除暂冻金额后进行结算发放,如当月的激励结算金额不足以扣除暂冻金额,则暂不发放,直至激励结算金额大于暂冻金额;
*本活动结束三个自然月后,暂冻金额在扣除退款引起的激励扣除等各类扣款后解冻。
公示期结束后,平台会给报名时服务商提供的邮箱地址,发送结算单,服务商按照邮件要求将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并邮寄至指定地址,平台会在收到发票且核对无误后向服务商在服务平台登记的银行账户发起付款。
4.1 符合平台要求的主体可通过微信服务商平台申请成为微信小店服务商,具体入驻及管理要求参见《微信小店服务商准入规则》、《微信小店服务商入驻条款》、《微信小店服务商管理规则》。
4.2 请通过上述官方渠道申请,勿轻信第三方假借视频号平台名义进行的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5.1 你需确保有资格参与本激励政策,参与本激励政策不会导致你违反任何对你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5.2 你因参与本激励政策所取得的权利、所负担的义务及获得的奖励,未经平台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5.3 你不得通过返点或其他方式诱导商家、达人与其他服务商解绑并与你绑定,不得为获取本激励诱导已在平台经营的商家以其他主体开设新店铺,不得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试图获取激励。
5.4 本政策开始前或期间,如你(包括你绑定的商家、带货者、达人)相关商品或店铺出现退款率较高,客诉数量较大、售卖假货、侵犯他人权利、违法违规等平台有理由认为其存在风险的情况,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平台有权限制或取消相应商品或店铺GMV计入激励,限制或取消你参加本次激励政策。如已经参加或获取奖励的,平台有权停止其参与资格、全部或部分回收其奖励。
5.5 你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不得违反本政策规则以及相关平台规则,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不得存在任何违法或不良内容。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方投诉、举报、平台方自行发现等),你将会被取消参与资格、取消全部奖励、被要求退还已获得奖励、失去参加后续相关激励计划资格等,同时对相关违规行为,平台将视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理。若平台方因此遭受行政处罚或第三方权利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的,你应当对平台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6 你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舞弊方式参与本激励政策。一经发现,平台有权采取限制领取奖励、限制提现、限制参与、撤销参与资格、限制登录、封禁帐号、限制再次注册使用等措施,亦有权收回参与者已获取的奖励,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且平台不因此对参与者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不正当手段及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骗取他人参加;刷单、刷粉丝量、关注量;下载非官方客户端;使用模拟器、插件、外挂等非法工具扫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赠与、提现、注册多个账号;篡改设备数据;恶意牟利等扰乱平台秩序;使用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本平台及本激励政策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及本平台认为的其他不正当手段。
5.7 平台有权依据产品情况、运营情况、技术能力等因素自行决定参与本激励政策的参于对象范围,参与本激励政策应满足的条件、资质等要求。平台有权不时修改本激励政策,或对本政策进行限期或取消,修改和其他通知将在发布后生效,激励政策以届时有效的版本为准。
5.8 本激励政策与平台开展的其他激励政策、活动是否可以同时参与,以平台通知为准。
5.9 针对本激励政策相关权益,平台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问题请联系官方客服。
6.1 鉴于互联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你理解并同意,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疫情或灾害事件、计划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开展或调整的、计划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开展的),平台方有可能采取各种方式消除异常情况或调整、暂停、取消本激励政策,因此造成你损失的,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因与本激励政策相关的规则解释、计划开展等事项产生争议的,你同意与平台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和平台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市南山区(即本规则的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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