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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信小店优选联盟计佣与结算规则-20241213版本》修订意见征集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5-01-16

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对《微信小店优选联盟计佣与结算规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于2025年【01】月【16】日-2025年【01】月【22】日进行意见征集,请点击下方链接,在意见征集期内提交你的宝贵意见。

【规则意见征集箱】

《微信小店优选联盟计佣与结算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改的内容详见红色字体部分: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优选联盟带货机构、商家、带货者、达人(合称“你”)。

二、定义

2.1 商品推广载体:指微信小店商品卡片、商品链接、商品二维码及平台支持的其他方式。

2.2 内容推广载体:指带货视频号直播、短视频及平台支持的其他方式。

2.3 染色链接:指带有相应带货机构、带货者的推广参数的商品/内容推广载体。

2.4 推客带货模式:指带货机构通过推客带货api接口开发并邀请带货者合作,在社群等场景进行商品/内容推广的模式。该模式下带货者又称为“推客”。

2.5 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则中其他相关名词具有与《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功能服务协议(带货机构端)》中相同的定义。

三、推广计划分类及佣金服务费设置

3.1 达人推广计划

在达人推广计划中,商家将为带货者、达人设置带货佣金比例。该类推广计划仅可由达人、带货者直接获取并参与。

商家可以选择不同的计划类型并设置对应的带货佣金比例:

(1)普通计划:即面向所有加入优选联盟的达人、带货者开放商品推广信息,商家可设置的“普通计划”佣金比例范围为1%-50%;

(2)专属计划:即面向特定的达人、带货者开放商品推广信息,商家可设置的“专属计划”佣金比例范围为0%-90%;

(3)定向计划:即在“普通计划”的基础上,为特定达人、带货者设置定向佣金比例。商家可设置的“定向计划”佣金比例范围为0%-90%。

3.2 带货机构推广计划

3.2.1 在带货机构推广计划中,若商家设置普通推广计划,商家将设置机构服务费和带货佣金的总比例之和。所有带货机构均可以获取该类推广计划。带货机构的合作带货者可通过带货机构获取并参与该类推广计划。

3.2.2 在带货机构推广计划中,商家在普通推广计划的基础上,可以设置定向推广计划,商家可分别设置机构服务费比例和带货佣金比例,或设置机构服务费和带货佣金的总比例之和。已经与商家绑定的带货机构可获取该类推广计划。达人和带货者可通过带货机构获取并参与该类推广计划。

商家可以在以下范围内设置机构服务费比例和带货佣金比例:

(1)商家可设置的机构服务费比例范围为0%-90%。

(2)商家可设置的带货佣金比例范围为0%-90%。

(3)商家可设置的机构服务费+带货佣金比例之和的范围为0%-90%。

3.2.3 若商家在带货机构推广计划中选择设置机构服务费和带货佣金的总比例之和,获取该推广计划的带货机构可在上述总比例中,自行分配机构服务费比例与带货佣金比例(二者之和需等于总比例)。

3.3 内容推广计划

在内容推广计划中,内容创作者将为带货机构设置带货佣金比例。该类推广计划由带货机构获取并参与。

3.3.1 在内容推广计划中,首次合作时,带货机构需先邀请内容创作者进行内容合作,内容创作者同意合作后,选择特定的内容推广载体及内容并设置对应的带货佣金比例,可设置的内容推广计划佣金比例范围为0%-90%。

3.3.2 在内容推广计划中,选择的特定推广内容需包含商品推广载体且处于可被推广状态;如选择直播内容推广,开播时间需设置在可推广时间范围内。

四、推客带货模式计佣规则

4.1 计佣时效:

间接染色

直接染色

染色时效

计费说明

店铺

商品

30天

1、用户通过染色商品链接进入商品详情页后,30天内从非内容场景购买

2、用户通过染色商品链接进入商品详情页后,30天内从非内容场景购买店铺其他商品

视频号

直播间

3天

1、用户通过染色直播链接或者染色的直播预告提醒进入直播间后,3天内在该视频号账号授权给相应带货机构的内容推广载体中产生交易

短视频

3天

1、用户通过染色链接观看短视频后,3天内在该视频号账号授权给相应带货机构的内容推广载体中产生交易

注:

1、铺其他商品:指店铺内有带货机构推广计划的商品。若用户购买了店铺内无带货机构推广计划的商品,则不计算推客佣金和带货机构服务费

举例:用户通过某商品染色链接A进入商详时,会同时染色该商品和该商品所属的店铺,后续该用户在30天内通过社群等计佣金场景进入该店铺下单店铺其他商品后,都会给上述商品染色链接A所属的推客和带货机构计佣。

2、内容推广载体染色时效从用户进入相应内容推广载体起计算。

3、仅内容创作者授权的内容推广载体,会计算推客佣金和带货机构服务费;未授权的内容推广载体,用户进入购买后不计算推客佣金和带货机构服务费。

4、内容场景包括视频号、公众号、服务号等场景。

4.2 计佣逻辑:

(1)直接通过染色链接下单/加购下单,直接计佣到染色链接所属的推客和带货机构。

(2)推客计佣替换逻辑:

a. 同一个商品,佣金计给最近分享给用户的推客:

举例:推客a给用户发了一个商品的染色链接A,用户点击进入商详但未下单,后续推客b又给用户发了同一个商品的染色链接B,用户在计佣时效内点击进入并购买。此时给推客b计佣,不会给推客a计佣。

b. 同一个内容推广账号,佣金计给最近分享给用户的推客:

举例:推客a给用户发了一个直播间A的染色链接A,用户点击进入直播间A但未下单,后续推客b又给用户发了同一视频号账号的直播间A/直播间B/短视频C的染色链接B,用户点击进入染色链接B,则该用户刷新为被推客b染色,不再被推客a染色。

备注:染色链接A带有推客a的推广参数,染色链接B带有推客b的推广参数。下同。

(3)通过非染色链接下单:优先归因到「直接染色」的关系,再归因到「间接染色」。

举例1:推客a给用户发了商品X的染色链接A,该用户点击进入商详但未下单,后续推客b又给该用户发了商品Y的染色链接B,该用户点击进入商详但未下单,后续该用户在计佣时效内从社群进入商品X下单,则该订单给推客a计佣;该用户在计佣时效内从社群进入该店铺页买了商品Z,则该订单给推客b计佣。

备注:商品X、商品Y、商品Z属于同一个店铺,且都是有带货机构推广计划的商品。

举例2:推客a给用户发了短视频A的染色链接A,用户点击进入短视频A但未下单,后续推客b又给用户发了同一视频号的短视频B的染色链接B,用户在染色链接A的计佣时效内在短视频A购买。此时给推客a计佣,不会给推客b计佣。

(4)商品/店铺的染色购买,不计算从内容场景进入的情形,仅计算从其他场景进入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搜索、订单等场景):

举例:用户通过推客a分享的商品染色链接A进入商品详情,后续该用户又进入一个直播间B(直播间未被授权),并下单同一个商品,不会给推客a计算佣金。

(5)直播间/短视频/视频号的染色购买,只算内容场景进入的:

举例1:用户通过推客a分享的直播间染色链接A进入直播间但未购买,后续该用户通过短视频推荐进入购买,会给推客a计算佣金。

举例2:用户通过推客a分享的直播间染色链接A进入商品详情但未下单,后续该用户在社群通过商品卡进入并下单同一个商品,不会给推客a计算佣金。

(6)推客推广链接的佣金,按照用户下单时有效的佣金比例和相应平台规则计算。

(7)如果用户下单某商品时,商家已取消该商品的带货机构推广计划,则不计算该商品的佣金。

(8)当推客获得计佣时,与该推客合作相应染色链接的带货机构将获得机构服务费的计算,推客或带货机构存在其他无法获得带货佣金或机构服务费计算的情形除外。

五、结算规则

5.1 用户点击推广信息中的商品或服务链接并直接下单购买或满足相关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完成购买,且在商品售后期结束(且未发生退款或其他未决售后争议事项)后,根据用户就相应商品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含运费或其他费用)以及相应的带货佣金、机构服务费比例进行结算。

5.2 带货佣金、机构服务费均由商家设置并承担,腾讯无义务代为承担。

5.3 在带货机构推广计划下,带货机构有义务提前如实告知达人、带货者其可获得的带货佣金比例。若带货机构在优选联盟相关系统设置的带货佣金比例低于其告知达人、带货者的带货佣金比例,在相应订单达到佣金结算条件的情况下,差额部分应由带货机构自行向达人、带货者结算支付。

5.4 商家设置的推广信息一经确认发布即生效。合作商家在推广期限内可对带货佣金和/或机构服务费比例和推广期限等项目进行修改,具体可修改的项目以系统提供的为准。每笔交易订单对应的达人佣金和/或带货机构服务费比例和推广期限,以用户创建该笔订单时有效的比例和期限为准。因合作商家有可能随时对推广信息的带货佣金和/或机构服务费比例和推广期限等信息进行调整,或随时终止推广相应商品或服务,或基于平台规则等原因中止或终止使用优选联盟,带货机构、达人、带货者需要自行、随时通过优选联盟相关页面检查推广信息是否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带货佣金和/或机构服务费比例变化、推广期限变化、推广信息是否仍然存在,并视变更情况调整推广方案或停止继续推广。因带货机构、达人、带货者怠于检查导致的预估收入减少、推广信息侵权等问题,由执行推广的一方自行承担责任。

5.5 你及其他使用优选联盟的主体进行的一些设置,可能不会实时生效,请你留意。各设置的具体生效时间,以实际结算页面为准。在这些设置生效前,仍适用生效前的逻辑操作。

注:当前商家发布推广信息后的修改和生效规则如下:

(1)达人推广-普通计划:若商家下调带货佣金比例,修改将在次日0时生效。其他修改即时生效。

(2)达人推广-专属计划:若商家下调带货佣金比例,修改将在次日0时生效。其他修改即时生效。

(3)达人推广-定向计划:若商家下调带货佣金比例、移除定向推广达人/带货者、结束某商品或服务的定向计划(定向计划结束后将转为普通计划,继续保留在已添加该商品或服务的达人/带货者商品橱窗中),修改将在次日0时生效。其他修改即时生效。

(4)内容推广计划:若内容创作者下调带货佣金比例、移除定向推广带货机构/内容、结束某内容的推广计划,修改将即时生效。

(5)带货机构推广:若商家修改带货佣金比例、机构服务费比例、推广期限,带货机构通过后台同意修改后,下调带货佣金比例、下调机构服务费比例的修改将在次日0时生效,其他修改即时生效。商家结束某商品或服务的带货机构推广无需带货机构同意且即时生效,结束后该商品或服务将从已添加该商品或服务的达人/带货者商品橱窗中删除,染色链接失去染色效果。

5.6 在内容推广计划中,若选择的内容推广载体中,包含未从微信小店优选联盟选品的商品,则内容创作者设置的带货佣金比例将不会对该部分商品生效,该部分商品的带货收益分配和结算方式由商家、带货者、带货机构自行协商。

5.7 本条款项下各项费用以腾讯统计和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5.8 若用户在带货佣金和/或机构服务费结算前就某订单申请全部或部分退款,则退款部分将不进行带货佣金和机构服务费的结算。当达人、带货者、带货机构已经获得的服务费结算所对应的订单发生用户向腾讯申请退款情形时,经腾讯审查符合退款条件后,有权先行垫付退款费用,并视该笔退款原由判定责任,向该笔订单的商家或达人、带货者、带货机构进行索赔。

5.9 你清楚了解并同意,对于已完成的推广服务所涉及的结算带货佣金、机构服务费,应由相应达人、带货者、带货机构(以具体的开票义务方为准)向商家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或者提供相关信息由商家为相应方代扣代缴相应税费,具体细节由各方自行协商确定。

5.10 若商家、达人、带货者、带货机构之间存在任何其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与费用、结算相关的约定),其履行、金额、结算支付、税费、发票等所有相关事宜均由相应各方之间自行约定、执行。除非平台另有明确规定或约定,平台将不参与各方之间的其他约定和费用结算事宜。

六、附则

6.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若你不同意本规则,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6.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你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6.3 你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条款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条款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你的处理不免除你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4 你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其他各项协议。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一、适用范围
二、定义
三、推广计划分类及佣金服务费设置
3.1 达人推广计划
3.2 带货机构推广计划
3.3 内容推广计划
四、推客带货模式计佣规则
4.1 计佣时效:
4.2 计佣逻辑:
五、结算规则
六、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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