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有效期:2025 年 5 月 1 日 - 2025 年 6 月 30 日
本政策仅面向绑定微信小店带货者的视频号(在本政策中简称“带货账号”),以 6月 30日绑定情况数据为准;
(1)带货评分≥4.3 的带货账号才可参与本政策,带货评分以 6 月 30 日数据为准;
(2)不存在严重违规、负面舆情事件、作弊刷量等其他不适宜结算的情形;
(3)政策有效期内,带货账号产生的支付GMV中,其绑定的微信小店自营店铺支付GMV占比≤80% ;
(4)政策有效期内,带货账号产生的支付GMV中,带货成交最高店铺支付占比≤80%;
(1)有效支付GMV:
a. 用户实际支付的订单金额。
b. 平台判定存在异常风险的订单将不计入支付 GMV。
(2)有效结算GMV:
a. 用户实际支付并最终完成结算的订单金额。
b. 平台判定存在异常风险的订单将不计入结算 GMV。
(3)身份账号:「带货身份」为绑定微信小店带货助手的视频号账号,「带货身份」以6月30日数据为准。
(4)有效关注数是指关注视频号账号的正常用户数,不包括平台判定的可疑的、非正常使用用户(如使用外挂、参与刷量等)。当前有效关注数不包含统计当天新增的关注数。
(1)激励结算时间:预计 2025 年 7 月 25 日开始本政策结算,于 2025 年 8 月完成本轮政策激励发放,最终时间以平台通知和实际下发时间为准。
(2)本政策项下激励将以电商成长卡的形式发放给带货账号,带货账号可投放给本账号。电商成长卡使用有效期为 60 天,可用于推广直播间。电商成长卡的使用效果限制和要求,根据使用场景、投放选项和选定内容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效果数为准,平台不对实际推广效果,即展示量、观看量、互动量等效果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或保证。
(3)单账号在政策有效期内可获取的总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点电商成长卡。
(1)电商成长卡使用范围:通过本激励计划获得的电商成长卡仅能用于获得激励的视频号账号。
(2)电商成长卡有效期:发放后立即生效,有效时间段为自发放之日起60个自然日。
(3)电商成长卡查看路径:
路径一:在活动周期内,每次激励下发后,将于“我的视频号-视频号私信”中收到私信,点开私信即可查看奖励发放的电商成长卡及相关数据。
路径二:获得激励的视频号账号管理员,在视频号「加热-直播-更多卡券」可以看到活动发放的电商成长卡。
(4)电商成长卡使用方法:
电商成长卡的使用方法、投放方式等可参考使用界面中的说明以及如下链接:《视频号直播加热-帮助中心》《视频号直播加热FAQ》。
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近 90 天内(2025 年 1月 31 日~2025 年 4 月 30 日)支付 GMV<1000 元的视频号带货账号。
2025 年 5 月 1 日 ~ 6 月 30 日,无需报名,平台自动核算下发。
任务类型 | 任务要求 (需同时满足所有条件) | 流量奖励 (电商成长卡,单位:点) |
基础政策 | 条件一:视频号账号有效关注数 ≥ 1000 条件二:政策周期内订单累计结算 GMV ≥ 1000元 | 政策周期内订单累计结算GMV的2% |
叠加政策 | 6月30日时,若带货账号在满足基础政策任务要求的同时,带货者带货评分>=4.7,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该视频号账号: 有效关注数>=10000 (2)同超级管理员服务号: 粉丝数>=10000 (3)同超级管理员订阅号: 粉丝数>=10000 | 政策周期内订单累计结算GMV的1% |
注释: (1)政策周期:2025 年 5 月 1 日 ~ 6 月 30 日; (2)账号有效关注数/粉丝数以政策周期内最后一天为准,即带货账号需在 6 月 30 日当天满足任务要求,才可参与奖励结算; (3)同超管订阅号/服务号数据以政策周期内最后一天为准,即带货账号需在 6 月 30 日当天满足任务要求,才可参与叠加奖励结算; (4)任务期间累计结算 GMV 指在政策周期内产生的支付订单在下述结算日前最终完成结算的金额; (5)每个视频号账号在本政策中累计应获得的电商成长卡≥50点后,进行首次下发,若单个视频号账号在本政策中累计应获得电商成长卡<50点,则无法获得激励; (6)结算 GMV 以政策结束次月 22 日(7 月 22 日)结算数据为准; 例1:带货视频号账号在政策期间,累计结算GMV达到100000元,同时满足基础政策和叠加政策参与要求,并命中激励条件,可获得基础激励100000元GMV的2%,以及叠加激励的100000元GMV的1%,即100000*2%+100000*1% = 3000点电商成长卡奖励; |
(1)针对本激励政策相关权益,平台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勿上当受骗,如有问题请联系企业微信腾讯对接人,平台有权不时修改本激励政策,或对本政策进行限期或取消,修改和其他通知将在发布后生效,激励政策以届时有效的版本为准。
(2)严禁将官方激励流量进行买卖、变相交易等行为,一经发现,平台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3)本政策开始前或期间,如参与者相关商品或店铺出现退款率较高,客诉数量较大等平台有理由认为其存在潜在风险的情况,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平台有权限制或取消该参与者参加本次激励政策。
(4)如参与者账号所绑定的店铺存在售卖假货等严重违规行为、或绑定店铺处于关停状态,或账号在本激励政策期间出现上述情况的,则相应参与者账号不得参与本激励政策或获得任何奖励,如已经参加或获取奖励的,平台有权停止其参与资格、全部或部分回收其奖励。
(5)参与者的直播行为、发布短视频及内容(含直播间标题、封面、简介、直播及短视频内容等)均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出现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人格权、商誉等)的内容、不得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及相关规定或平台规则,不得分享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等。如参与者存在上述情形,则平台有权对参与者采取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撤销参与资格、暂停发放或回收奖励、限制商品分享权限/直播权限、封禁账号、限制再次注册等措施。
(6)活动参与者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舞弊方式参与本激励政策。一经发现,平台有权采取限制领取奖励、限制提现、限制参与、撤销参与资格、限制登录、封禁账号、限制再次注册使用等措施,亦有权收回参与者已获取的奖励,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且平台不因此对参与者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不正当手段及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骗取他人参加;刷单、刷粉丝量、关注量;下载非官方客户端;使用模拟器、插件、外挂等非法工具扫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赠与、提现、注册多个账号;篡改设备数据;恶意牟利等扰乱平台秩序;使用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本平台及本激励政策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及本平台认为的其他不正当手段。
(7)本激励政策与平台开展的其他激励政策、活动是否可以同时参与,以平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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