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修订《视频号橱窗【农资园艺】定向准入标准》。
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4年【08】月【15】日-2024年【08】月【21】日。
规则预计于2024年【08】月【22】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视频号橱窗【农资园艺】定向准入标准》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公告》。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农资园艺 | 养殖器具 |
农膜遮网/大棚 | |
园林/农耕 | |
园艺用品 | |
花卉绿植 | |
肥料 | |
种子 | |
饲料 |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定向准入标准 | 材料上传要求 |
农资园艺
| 园艺用品 | 园艺肥料/营养液 | 一、准入对象(满足以下任一即可) (1)属于品牌商标权利人; (2)属于品牌商标权利人二级以内授权经销商(品牌商体系内之间授权可视为同一层级;授权剩余有效期需大于1个月,授权渠道须涵盖微信或微信视频号)。 | (1)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肥料销售”项) |
肥料 | 复合肥 | |||
微生物肥料 | ||||
有机肥 | ||||
氮/磷/钾肥 | ||||
水溶/叶面肥 | ||||
钙镁/硅肥 | ||||
土壤调理剂 | ||||
种子 | 菌类种子 | 一、品牌定向准入 1.1 准入对象(满足以下任一即可) 1.1.1 属于品牌商标权利人; 1.1.2 属于品牌商标权利人一级授权经销商。 1.2 品牌要求 1.2.1 属于平台的高品牌力等级; 1.2.2 品牌力影响因素及可开设店铺类型见《视频号小店准入资质规则》。 1.3 入驻主体类型 1.3.1 入驻主体类型仅为企业。 | 一、相关材料上传要求 1.1 品牌商标权利人 1.1.1 由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由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注: (1)申请入驻的商标内容不得为纯图形类商标 (2)经营不同品牌下的商品需与该品牌商标注册类别核准使用范围一致 1.1.2 需提交营业执照。 1.2 品牌商标权利人授权经销商 1.2.1 需提交授权方由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由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1.2.2 由商标权利人为源头授权到开店主体的授权文件/授权书: (1) 以商标权利人开具的,为商标权利人与开店主体之间订立授权关系的授权文件/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2) 以视频号模板开具,为视频号专用的授权文件/授权书; 授权参考模板:《视频号直播_品牌授权模板》 1.3 类目资质 (1)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对应经营类目) (2)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a. 《林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b. 《林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及委托方的《林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备案登记证明)。 二、材料上传要求 2.1 以上材料均需上传; 2.2 要求所有上传的材料都是图片; 2.3 上传材料务必真实,所上传的材料需要加盖公章; 2.4 每份上传材料的内容均需要体现“定向准入标准”的资质信息; 2.5 材料字迹和图标清晰,不得涂改和有伪造痕迹。 | |
花卉/蔬果/草坪种子 | ||||
林木类种子 | ||||
种球 | ||||
花卉绿植 | 苗木 | 一、相关材料上传要求 1.1 品牌商标权利人 1.1.1 由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由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注: (1)申请入驻的商标内容不得为纯图形类商标 (2)经营不同品牌下的商品需与该品牌商标注册类别核准使用范围一致 1.1.2 需提交营业执照。 1.2 品牌商标权利人授权经销商 1.2.1 需提交授权方由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由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1.2.2 由商标权利人为源头授权到开店主体的授权文件/授权书: (1) 以商标权利人开具的,为商标权利人与开店主体之间订立授权关系的授权文件/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2) 以视频号模板开具,为视频号专用的授权文件/授权书; 授权参考模板:《视频号直播_品牌授权模板》 1.3 类目资质 (1)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对应经营类目) (2)《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材料上传要求 2.1 以上材料均需上传; 2.2 要求所有上传的材料都是图片; 2.3 上传材料务必真实,所上传的材料需要加盖公章; 2.4 每份上传材料的内容均需要体现“定向准入标准”的资质信息; 2.5 材料字迹和图标清晰,不得涂改和有伪造痕迹。 | ||
饲料 | 全价料 | 一、准入对象(满足以下任一即可) (1)属于品牌商标权利人; (2)属于品牌商标权利人二级以内授权经销商(品牌商体系内之间授权可视为同一层级,授权剩余有效期需大于1个月,授权渠道须涵盖微信或微信视频号)。 二、店铺类型要求 (1)申请开通该类目的视频号店铺类型为普通企业店以上,个体工商户不准入。 | (1)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对应经营类目) (2)生产厂商的《饲料生产许可证》 | |
浓缩料 | ||||
预混料 | ||||
饲料原料 | ||||
饲料添加剂 |
(1)商标权利人若为企业,需提供从企业主体至开店主体的授权文件(授权方不是法定代表人,应为企业主体);
(2)所有品牌资质,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3)所有品牌资质,需加盖开店主体公章,若开店主体公司无公章,需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4)对于境外品牌(在国内知识产权局注册,商标权利人地址在境外),在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后,允许其关联的境内全资子公司(唯一)可作为品牌权利人,证明材料包括:
a. 母子公司、集团公司关系证明;
b.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查的关联关系,可使用【基础信息】和【股东出资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c. 若无法查询(b)的关联关系,可提供境内全资子公司出具的关联关系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模板》。
(5)对于中国港澳台地区品牌,在提供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品牌独家代理商关系证明后,其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品牌独家代理商主体可作为品牌一级经销商,证明材料包括:
a. 提供品牌独家使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授权书内容需标明被授权方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唯一代理商。
(6)若使用被授权的商标注册证(R标)申请入驻时,需提供由国家商标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
(7)若使用WIPO注册证明申请入驻时,可提供以下任一凭证:
a. 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核准注册证明;
b. WIPO注册证明文件+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国家商标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领土延伸证明(中国境内核准使用声明)。
(8)若使用被授权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申请入驻时,需提供由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申请时间满六个月且无驳回复审的。
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至视频号助手进行申请。
详情查看文档进行处理《视频号橱窗功能退出规则(制定中)》。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公告》。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农资园艺 | 种子 |
花卉绿植 |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定向准入标准 | 材料上传要求 |
农资园艺 | 种子 | 菌类种子 | 一、入驻主体类型 1.1仅允许企业店入驻 | 一、 类目资质 (1)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对应经营类目) (2)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a. 《林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b. 《林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及委托方的《林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备案登记证明)。 二、材料上传要求 2.1 以上材料均需上传; 2.2 要求所有上传的材料都是图片; 2.3 上传材料务必真实,所上传的材料需要加盖公章; 2.4 每份上传材料的内容均需要体现“定向准入标准”的资质信息; 2.5 材料字迹和图标清晰,不得涂改和有伪造痕迹。 |
花卉/蔬果/草坪种子 | ||||
林木类种子 | ||||
种球 | ||||
花卉绿植 | 苗木 | 一、 类目资质 (1)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对应经营类目) (2)《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材料上传要求 2.1 以上材料均需上传; 2.2 要求所有上传的材料都是图片; 2.3 上传材料务必真实,所上传的材料需要加盖公章; 2.4 每份上传材料的内容均需要体现“定向准入标准”的资质信息; 2.5 材料字迹和图标清晰,不得涂改和有伪造痕迹。 |
(1)商标权利人若为企业,需提供从企业主体至开店主体的授权文件(授权方不是法定代表人,应为企业主体);
(2)所有品牌资质,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3)所有品牌资质,需加盖开店主体公章,若开店主体公司无公章,需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4)对于境外品牌(在国内知识产权局注册,商标权利人地址在境外),在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后,允许其关联的境内全资子公司(唯一)可作为品牌权利人,证明材料包括:
a. 母子公司、集团公司关系证明;
b.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查的关联关系,可使用【基础信息】和【股东出资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c. 若无法查询(b)的关联关系,可提供境内全资子公司出具的关联关系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模板》。
(5)对于中国港澳台地区品牌,在提供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品牌独家代理商关系证明后,其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品牌独家代理商主体可作为品牌一级经销商,证明材料包括:
a. 提供品牌独家使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授权书内容需标明被授权方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唯一代理商。
(6)若使用被授权的商标注册证(R标)申请入驻时,需提供由国家商标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
(7)若使用WIPO注册证明申请入驻时,可提供以下任一凭证:
a. 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核准注册证明;
b. WIPO注册证明文件+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国家商标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领土延伸证明(中国境内核准使用声明)。
(8)若使用被授权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申请入驻时,需提供由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申请时间满六个月且无驳回复审的。
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至视频号助手进行申请。
详情查看文档进行处理《视频号橱窗功能退出规则(制定中)》。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