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对《视频号橱窗商家【引导私下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于2024年【09】月【27】日-2024年【10】月【03】日进行意见征集,请点击下方链接,在意见征集期内提交你的宝贵意见。
《视频号橱窗商家【引导私下交易】实施细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视频号橱窗商家【引导私下交易】实施细则》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3.1 视频号橱窗商家实施【明确引导用户私下交易】、【发布未经允许的联系方式】、【引导通过非视频号小店进行交易】等违规行为的,腾讯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轻微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1日; (2)情节一般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7日; (3)情节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15日; (4)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永久停止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 3.1 视频号橱窗商家实施【明确引导用户私下交易】、【发布未经允许的联系方式】、【引导通过非视频号小店进行交易】等违规行为的,腾讯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轻微的,处警告、下架相关违规商品、删除店铺相关违规信息; (2)情节一般的,处下架相关违规商品、删除店铺相关违规信息、禁止上架商品7天; (3)情节严重的,处下架相关违规商品、删除店铺相关违规信息、禁止上架商品15天; (4)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下架相关违规商品、删除店铺相关信息、永久禁止上架商品、冻结货款提现30天、限制保证金提现30天。 |
4.1 情节轻微 包括但不限于: (1)视频号橱窗商家引导视频号橱窗用户私下交易中及时停止并纠正相关行为的; (2)视频号橱窗商家无意发布未经允许的联系方式的。 4.2 情节一般 包括但不限于: (1)视频号橱窗商家公开或多次引导视频号橱窗用户私下交易的; (2)视频号橱窗商家在处罚期间仍然引导视频号橱窗用户私下交易的。 4.3 情节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 视频号橱窗商家引导视频号橱窗用户私下交易且对视频号橱窗用户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 4.4 情节特别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 (1)视频号橱窗商家引导私下交易且对视频号橱窗用户的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 (2)视频号橱窗商家引导私下交易的行为产生严重舆情问题。 | 4.1 情节轻微 包括但不限于: (1)视频号橱窗商家第一次引导用户私下交易,未导致消费者投诉/资金损失的。 4.2 情节一般 包括但不限于: (1)视频号橱窗商家多次引导用户离开视频号小店/微信小店(统称“小店”),不使用小店能力,在个人微信、企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场景进行私下交易,未导致消费者投诉/资金损失的; (2)视频号橱窗商家第一次引导用户离开视频号小店/微信小店,不使用小店能力,在个人微信、企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场景进行私下交易,已导致消费者投诉/资金损失的。 4.3 情节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 (1)视频号橱窗商家多次引导用户在第三方线上或线下进行私下交易的(不包括根据平台规定在小店成交后线下履约的情形,下同); (2)视频号橱窗商家第一次引导用户在第三方线上渠道或线下进行私下交易,已导致消费者投诉/资金损失的; (3)视频号橱窗商家多次引导用户离开视频号小店或微信小店,不使用小店能力,在个人微信、企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场景进行私下交易,已导致消费者投诉/资金损失的。 4.4 情节特别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 (1)视频号橱窗商家引导私下交易且对视频号橱窗用户的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 (2)视频号橱窗商家引导私下交易的行为产生严重舆情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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