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修订《【汽车】类目管理规则》,本规则生效之日,原《视频号橱窗【公路电子收费/ETC/OBU】类目管理规则》将同时失效。
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规则预计于2024年【11】月【28】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汽车】类目管理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汽车】类目管理规则》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一、【适用范围】 | 一、 【适用范围】 |
4.2.2 商品类目推荐 需根据商品实际内容选择【汽车】下的二三级类目。 4.2.3 商品名称 请正确填写商品标题等信息,具体发布规则需严格参考《视频号橱窗商品信息发布规则(制定中)》相关规则。 4.2.4 商品标题 商品标题中不得带有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以下为【汽车】类目通用标题示范: 品牌(非必填)+商品品名/主体(必填)+基本属性(非必填)+规格参数(非必填) 示例:BULL/公牛 LED车灯85w氛围灯 | 4.2.2 商品类目推荐需根据商品实际内容选择【汽车】下的二三四级类目。 4.2.3 商品名称请正确填写商品标题等信息,具体发布规则需严格参考《视频号橱窗商品信息发布规则(制定中)》相关规则。 4.2.4 商品标题商品标题中不得带有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以下为【汽车】类目通用标题示范: 开放类目通用标题示范: 品牌(非必填)+商品品名/主体(必填)+基本属性(非必填)+规格参数(非必填) 示例:BULL/公牛 LED车灯85w氛围灯 定准类目通用标题示范: 标题:品牌(必填)+商品品名/主体(必填)+型号(必填)+规格参数(非必填) 示例:BULL/公牛 LED车灯 B8 85w氛围灯 |
4.2.6 商品详情(1)商品详情信息与该商品所属类目、商品标题及描述、主素材相关内容信息均需保持一致。商品详情的描述中应避免出现影响视频号橱窗用户理解的错别字、词及歧义用语,图片应清晰可见,不应包含任何二维码、微信号、电话、其他账号等联系方式; (2)若商品详情中出现外文材料,则出现外文材料的地方需包含中文翻译对照材料,进口商品需展示中文对照标签; (3)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限制视频号橱窗用户合法权益。例如:XX活动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商品详情图不允许出现马赛克、第三方平台、遮挡商品信息等; (4)不得在商品详情中宣导保险、金融相关信息; (5)若商品中包含礼品赠送,在详情信息中明确标注赠送的名称、详情、数量,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费用。 (6) 商品详情图不允许出现的马赛克、第三方平台、遮挡商品信息等; (7)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内容。 | 4.2.6 商品详情(1)商品详情信息与该商品所属类目、商品标题及描述、主素材相关内容信息均需保持一致。商品详情的描述中应避免出现影响视频号橱窗用户理解的错别字、词及歧义用语,图片应清晰可见,不应包含任何二维码、微信号、电话、其他账号等联系方式; (2)若商品详情中出现外文材料,则出现外文材料的地方需包含中文翻译对照材料,进口商品需展示中文对照标签; (3)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限制视频号橱窗用户合法权益。例如:XX活动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商品详情图不允许出现马赛克、第三方平台、遮挡商品信息等; (4)不得在商品详情中宣导保险、金融相关信息; (5)若商品中包含礼品赠送,在详情信息中明确标注赠送的名称、详情、数量,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费用。 (6)商品详情图不允许出现的马赛克、第三方平台、遮挡商品信息等; (7)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内容; (8)详情内产品参数需与实际情况一致,需根据商品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检测报告内容明确标注。 |
4.4 商品资质要求 (1)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经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进口商品资质: 经营进口商品,必须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申请主体不是报关单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授权委托书; (3)检测报告: 需为近一年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一份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检测报告里的商品名称、品牌、生产商名称等信息与商详发布的商品信息需一致; (4)《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SRRC认证):经营无线电发射设备,需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的核准证书》。 | 4.4 商品资质要求 (1)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经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进口商品资质: 经营进口商品,必须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申请主体不是报关单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授权委托书; (3)检测报告: 需为近一年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一份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检测报告里的商品名称、品牌、生产商名称等信息与商详发布的商品信息需一致; (4)《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SRRC认证):经营无线电发射设备,需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的核准证书》。 (5)《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须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6)《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涉及消毒/杀菌功效的商品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7)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经营饮水机、净水设备需提供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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