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修订《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家用电器」类目管理规则》。
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
规则预计于2024年【12】月【24】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家用电器」类目管理规则》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4.2.9 商品资质要求 e. 检测报告: 需为近一年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一份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检测报告里的商品名称、品牌、生产商名称等信息与商详发布的商品信息需一致; | 4.2.9 商品资质要求 e. 检测报告: 需为近四年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一份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检测报告里的商品名称、品牌、生产商名称等信息与商详发布的商品信息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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