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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实施细则-20240830版本》修订公示通知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4-08-23

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修订《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实施细则》

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4年【08】月【23】日-2024年【08】月【29】日。

规则预计于2024年【08】月【30】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实施细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实施细则》

修订前

修订后

3.1 视频号橱窗达人实施【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的,腾讯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轻微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1天,禁止直播1天;

(2)情节一般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天,禁止直播3天;

(3)情节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7天,禁止直播7天;

(4)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0天,禁止直播30天。

3.1 视频号橱窗达人实施【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的,腾讯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轻微的,处警告、限制流量、或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1天,禁止直播1天;

(2)情节一般的,按违规次数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天或5天,禁止直播3天或5天

(3)情节严重的,按违规次数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7天或15天,禁止直播7天或15天,限制提取佣金15天或30天

(4)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0天,禁止直播30天,限制提取佣金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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