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发布《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带货机构管理规则》。
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05】日-2024年【12】月【11】日。
规则预计于2024年【12】月【12】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带货机构管理规则》具体如下:
为营造平台内良好的交易环境, 规范带货机构的入驻及管理标准,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及良好的用户体验,腾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功能服务协议(带货机构端)》、《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带货机构开放功能服务条款》等相关协议规则,制定《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带货机构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加入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带货机构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或“平台”)的所有优选联盟带货机构(以下又简称“带货机构”或“你”)。
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则中相关名词具有与《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功能服务协议(带货机构端)》中相同的定义。
3.1 为满足微信小店商家带货需求,帮助商家、达人、带货者在微信生态成长、发展,促进生态正向循环,申请成为优选联盟带货机构的主体需遵守《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带货机构招募规则》。符合要求的带货机构可按照规定提交申请,平台将根据相关规则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考察与监督。
3.2 准入标准
优选联盟带货机构应具有相关供应链资源,能够为商家和达人、带货者提供货品撮合、货品卖点指导或商品社群推广等服务,并符合以下入驻条件:
审核项目 | 具体条件 |
企业资质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3个月及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盖公章,且执照类型不为个体工商户)。 |
具体准入流程详情可查看《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带货机构招募规则》。
4.1.1 带货机构保证金定义:带货机构保证金是指带货机构向腾讯缴纳的用以保证其遵守平台规则、保证服务质量的资金,在带货机构出现违规情形时向腾讯及相关利益方进行赔付,赔偿其责任造成的相关损失,或用于违规扣罚。
4.1.2 对于带货机构所缴纳的保证金,腾讯无需向带货机构支付任何利息。
带货机构成功入驻平台后,应当按本规则缴纳人民币2万元的保证金。腾讯有权根据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带货机构管理平台的运营情况不时调整带货机构保证金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保证金金额、保证金计算规则、缴纳方式、应缴纳保证金的情形等。
带货机构应在收到保证金缴纳通知后,及时、足额将保证金缴纳至腾讯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当前支持的缴纳方式包括:
(1)微信支付;
(2)转账支付,仅允许企业主体同名的对公账户转账充值。
4.3.1 若带货机构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带货机构管理规则》及平台其他规则的行为,或受到投诉举报、诉讼仲裁等情形时,腾讯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带货机构保证金。
4.3.2 若因带货机构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平台规则或其对商家、达人、带货者其他第三方的承诺的情况,导致视频号橱窗商家、达人 、带货者、腾讯、第三方权益受损时,腾讯有权扣除带货机构保证金用于赔偿受损主体的损失或其他应由带货机构承担的款项或费用,若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承担上述损失和费用的,带货机构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并补缴保证金。
4.4.1 本规则生效后,带货机构应在注册后缴齐保证金应缴金额。
4.4.2 若因带货机构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带货机构管理规则》及平台其他规则的行为,导致保证金被扣除,且扣除后保证金余额不足时,带货机构应及时补缴保证金差额。
4.4.3 若带货机构未及时足额缴纳或补缴保证金,平台有权对带货机构采取本规则第5.2条违规处理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对带货机构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带货机构在满足保证金全额退还条件的前提下,可在带货机构管理平台注销流程中进行保证金全额退还申请,退还成功后30天内不允许重新缴纳。全额退还保证金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所有订单结算,没有在途订单;
(2)完成所有带货机构服务费提现,钱包资金=0 元;
(3)解绑所有合作商家;
(4)首次充值缴纳保证金满30个自然日后;
(5)距最近一次充值需满48个自然小时后
(6)该自然月未进行过退保申请;
(7)平台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带货机构需退还保证金账户中超出应缴金额的部分,在满足结余退还条件的前提下,可在带货机构管理平台进行保证金结余退还申请,结余退还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距最近一次充值需满48个自然小时后;
(2)保证金账户余额需大于保证金应缴金额;
(3)该自然月结余退还次数未超过2次;
(4)平台规定的其他条件。
带货机构应保证其用于缴纳保证金的资金来源合法,且带货机构依法拥有保证金的合法处分权。
4.7.1 本规则生效后,保证金账户统一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为带货机构设立的保证金专户,带货机构缴纳的保证金资金(包括带货机构在此之前已缴纳的资金)全部由财付通通过保证金专户进行存放。带货机构除应当遵从平台服务协议、带货机构管理规则外,还应当遵从其与财付通之间《微信支付服务协议》等约定。
4.7.2 财付通按照平台发出的指令对保证金专户进行资金缴存、冻结、划转等操作。带货机构在此同意并授权腾讯可以向财付通发出指令对保证金专户的资金进行缴存、冻结、解冻、划转等资金操作,该授权应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4.7.3 本平台可以按照服务协议以及管理规则的约定向财付通发出以下与保证金相关的指令:
(1)保证金资金的缴存、冻结、解冻指令;
(2)扣除保证金用于执行赔付橱窗商家、达人 、带货者、腾讯、相关第三方损失的资金划转指令;
(3)带货机构保证金不足时,发出从带货机构服务费用待结算资金中划转相应的资金以补充保证金的资金划转指令;
(4)带货机构申请保证金退还时,发出从保证金专户划转至其银行账户的资金划转指令。
(5)根据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约定平台发出的其他保证金资金处理指令。
为了保障平台生态安全,营造良好的体验,任何带货机构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可能给商家、达人、带货者、用户及平台带来损害及造成损失的行为。
平台禁止带货机构实施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其中具体情形仅为举例。
(1)带货机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官方带货机构」「官方直播基地」「官方授权」「官方人员 」「官方活动」等误导性话术或容易引起商家、达人、带货者误解的表述和行为进行宣传;
(2)带货机构宣传内容或产品与实际提供不符,做出不符合实际情况或无法保证兑现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无法兑现的收益、合作机会、涨粉等);
(3)带货机构冒用他人名义进行招商及宣传。
(1)带货机构未经平台允许增加达人、带货者入驻或与带货机构合作的前置条件,不得限制达人、带货者与其他带货机构合作,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通过第三方或变相向要求达人、带货者缴纳费用以获得与带货机构的合作资格,包括但不限于报名费、会员费、入群费、认购款等;
(2)带货机构通过夸大自身服务能力、假借官方名义等收取不合理费用;
(3)带货机构以任何方式自行或协助他人交易账号、引导脱离平台进行站外交易、违规售卖平台资源。
(4)带货机构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商家、达人、带货者、其他第三方违规收取费用,获得不正当收益。
(1)向商家、达人、带货者、平台提供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身份资质等存在造假、不实或无效的情况;
(2)带货机构自行或代替商家进行刷单、补单、数据造假等行为,或订单中存在虚假交易的情况。
(1)带货机构明示、暗示、引导、帮助或利用商家、达人、带货者、与其有合作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主体违反平台规则、法律法规,或进行平台明令禁止的行为;
(2)带货机构明知或应知上述主体存在与微信小店或带货机构业务相关的违反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的行为而未有效制止或告知平台;
(3)带货机构恶意曲解宣导平台政策,误导商家、达人、带货者。
(1)带货机构在和商家/达人/带货者/其他带货机构/用户/平台员工沟通过程中存在骚扰、侮辱、恐吓、威胁、贿赂等行为;
(2)带货机构恶意攻击商家/达人/带货者/其他带货机构/用户/平台员工,妨害其正常经营秩序、运营秩序等。
(3)带货机构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或存在其他侵权行为。
(1)带货机构自行、授权或允许他人违规擅自查询、保存、聚合(比如聚合多个商家店铺数据等)、发布、传递、出售、泄露、使用平台商业信息,或其他致使平台商业信息存在泄露风险的行为。平台商业信息是指与平台商业活动有关的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等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商家信息、达人/带货者信息、服务商和带货机构信息、商品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商品标题和描述、商品价格、商品图片等)、成交额、搜索、浏览、加购、订单、评价等相关信息。
(2)带货机构索取、收集商家、达人、带货者、用户的帐号、密码或其他身份验证凭据。
(3)带货机构在未获得明示授权的情况下,或超越授权内容,采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措施)从平台、商家、达人、带货者用户处获取数据。带货机构以任何方式查询、获取平台、商家、达人、带货者商业数据,或商家、达人、带货者、用户个人数据,超过合理必要程度(包括但不限于欺骗、误导商家/达人/带货者超出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范围向带货机构授权数据)。
带货机构在招商撮合过程中对于招商商品的品质、商家及达人/带货者的质量缺乏有效把控,导致用户、商家、达人、带货者或其他第三方遭受损失或其他负面影响。
(1)带货机构恶意利用平台规则漏洞赚取收益。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平台规则,或给商家、达人、带货者、平台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平台若自行发现或经他人举报发现带货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将根据违规具体情形、情节严重程度、实施违规次数等,对带货机构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及教育改正、限制功能使用、限制活动参与,暂停或终止支付,冻结相关款项,扣除服务费,扣罚保证金,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解除你与合作带货者、合作商家的授权、绑定关系,清退、限制或禁止再次准入等任一或多种处理措施。
6.1各方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6.2 腾讯有权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各方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各方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6.3 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各方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各方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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