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视频号橱窗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对《视频号橱窗【数码/电脑办公/手机通讯】类目管理规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于2024年【08】月【09】日-2024年【08】月【15】日进行意见征集,请点击下方链接,在意见征集期内提交你的宝贵意见。
《视频号橱窗【数码/电脑办公/手机通讯】类目管理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公告》。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数码 | 摄影摄像 |
影音娱乐 | |
数码配件 | |
智能设备 | |
电子教育 | |
数码维修 | |
电脑办公 | 电脑整机 |
电脑组件 | |
外设产品 | |
网络产品 | |
办公设备 | |
文具 | |
游戏设备 | |
办公耗材 | |
服务产品 | |
手机通讯 | 手机 |
手机配件 | |
对讲机 |
2.1.2 数码、电脑办公、手机通讯相关类目的入驻方式采取普通入驻和特殊类目定向准入的方式,一级类目【数码】、【电脑办公】、【手机通讯】下各类目开放情况及具体准入要求参考:《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一览表》,其中特殊类目定向准入详细要求参考:《视频号橱窗【数码】定向准入标准》《视频号橱窗【电脑办公】定向准入标准》《视频号橱窗【手机通讯】定向准入标准》。
4.1.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腾讯禁止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出售部分商品,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
对于数码、电脑办公、手机通讯行业,除遵循以上规则外,平台禁止发布的商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禁售商品类型 | 详情 |
具备监听、窃取隐私或机密功能的软件及设备 | 手机监听卡、电话窃听器、窃听设备、无线或隐形耳机、作弊耳机、橡皮接收器、木马、病毒、肉鸡和计算机漏洞信息类、破密软件、入侵工具、强制进入软件、QQ 聊天记录器、Wi-Fi 探针等。 |
具备非法摄像、录音、取证等功能的设备 | 1. 烟感器式、手表式、笔式、打火机式、眼镜式、钥匙扣式、 U 盘式、充电器式、挂衣钩式、闹钟式、插排式、充电宝式、水瓶式等其他伪装偷拍商品; 2. 微型摄像头、针管摄像头、隔墙监听器、排插式、车充式等其他伪装监听商品、反猫眼偷窥设备、非法键盘记录器及软件、非正规录音设备等。 |
涉嫌欺诈等非法用途的软件、工具及服务 | 1. 涉嫌用于非法欺诈的变声器,如手机变声器、变声电话机、手持变声器、网络电话变声器和变声软件。来电显示改号软件; 2. 用于搜索和采集个人资料的软件,如邮箱采集软件、手机号码采集软件; 3. 恶意骚扰软件,如追呼软件,短信攻击软件、骂人软件; 4. 可以通过手机号码定位IP地址的软件; 5. 涉嫌用于欺诈目的的相关服务,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技术漏洞、服务漏洞或虚构事实骗取钱款的服务等。 |
盗取或破解账号密码的软件、工具、教程及产物 | 1. 扫信类软件及服务; 2. 盗号软件及账号信封; 3. 涉及到黑客论坛相关的账号,邀请码等; 4. 黑链产品、技术及服务; 5. 解封器软件、工具、方法、教程、解封服务等非法破解行为,所涉及的账号包括QQ、DNF、CF等; 6. 黑客教程; 7. 钓鱼网站、源码等。 |
商品标题通用基本规则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品信息发布规则(制定中)》。
(1)以下为通用标题示范:
产品品牌【中/英文品牌名】(必填)+商品品名(必填)+型号规格(必填)+其他信息【颜色/材质/功能等】(选填)
(1)主图要求
主图 | 展示内容 |
第一张 | 商品实物正面展示图,需包含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标准要求的相关内容 |
其余图片 | 至少上传三张主图:涉及3C认证的商品,必须展示3C认证标识实物图 |
如果是强制要求有能效标识的商品,必须展示能效标识,如果不需要,则提供其他角度实物展示。 | |
若涉及赠品,主图中需要展示包含赠品信息的页面及商品详情。若与主体为不同产品,则需单独展示。 | |
其余主图由视频号橱窗商家自定义设计。推荐展示:产品细节图、其他角度实物展示、各类认证信息图、附件清单及外包装展示、标签信息展示等。 其中标签信息展示为:国产商品展示完整的清晰的中文标签,标签上须标注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信息;进口商品需展示完整的简体中文标签,标签上须标注原产国和简体中文说明 | |
产品防伪信息提示:有官方防伪措施的产品,视频号橱窗商家应展示商品防伪信息并告知查询方法。 |
(6)商品全方位展示图片、商品实拍图、商品品牌信息图片、商品细节图、其他角度实物展示、各类认证信息图、附件清单及外包装展示图片、标签信息展示图片:
a. 商品实拍图,图片清晰且应用尺寸标注;
b. 商品品牌信息图片中需清晰体现商品品牌信息、商品名称、生产者公司名称;
c. 产品功能及特色介绍: 产品主要功能及特色,以产品外包装或产品说明为准;
d. 产品参数展示:须明示产品名称、产品号型和规格、尺寸大小(统一度量为厘米,明确标示测量方法)、执行标准等参数信息。
注:一级类目【电脑办公】下的三级类目【本册/便签】的商品规格信息为非必填项。
(7)资质展示:
a.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经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b.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标志: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须展示电信设备进网许可标志;
c. 进口商品资质: 经营进口商品,必须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d. 委托进口协议:经营进口商品,若报关单上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e. 检测报告: 需为近一年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一份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检测报告里的商品名称、品牌、生产商名称等信息与商详发布的商品信息需一致;如报告无品牌名称,需提供含品牌名称、商品名称及生产单位的产品实拍图;
f. 产品防伪信息提示:有官方防伪措施的产品,视频号橱窗商家应展示商品防伪信息并告知查询方法。
(8)特定类目商品详情注意事项:
a. 数码存储设备或具有存储电子数字功能的设备需遵守以下发布规则:
i. 商品信息中不得包含附赠或搭售资源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视频、音乐、摄影作品及承载此类内容的媒介(如网络信息资源)等;
ii. 商品信息中不得包含易于被理解为色情的文字、图片等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含有“你懂的”、“是你想要的”、“深夜专享”、“爱情动作资源”、“啪啪啪资源”、“无码资源”、“快播资源”、“东京热”等文字;带有性暗示或性挑逗意味动作、过于暴露或突出展示敏感部位的图片;
iii. 商品商详页底图位置上传商品的中文标识标签。
b. 摄像器材商品需遵守以下发布规则:
i. 摄像机需如实描述外观和镜头的大小,依新《广告法》要求,禁止使用“没有更小”、“最小”、“小至无形”等类似极限用语或虚假宣传描述摄像机外观和镜头的大小;
ii. 摄像机类商品禁止宣传或者暗示不良用途,涉及低俗或其他严重情形的将按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相关条款下架或删除商品;
iii. 若外观尺寸较小的摄像机、外观非常态类嵌入式镜头家用监控器的有以下特别要求:
(1)主附图、SKU图不得出现人体部位、硬币、筷子、樱桃等物品用于对比摄像机尺寸;
(2)主附图、SKU图不得有对摄像机尺寸、夜视、无声无光等描述。
5.2.2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以直播形式推广数码、电脑办公、手机通讯类目,除需遵循《视频号橱窗【数码】定向准入标准》《视频号橱窗【电脑办公】定向准入标准》《视频号橱窗【手机通讯】定向准入标准》《视频号橱窗达人宣传规范》等相关规定,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带有存储功能的商品在推广时不得带有包含易于被理解为色情的信息。 需同时遵守4.2.6特定类目商品详情宣传需求;
(2)摄像器材、数码类商品推广时,需同时遵守4.2.6特定类目商品详情宣传需求。
5.2.3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应遵守《微信视频号直播功能使用协议》、《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
5.2.4 如发现存在上述行为,腾讯有权根据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公告》。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数码 | 摄影摄像 |
影音娱乐 | |
数码配件 | |
智能设备 | |
电子教育 | |
| |
电脑办公 | 电脑整机 |
电脑组件 | |
外设产品 | |
网络产品 | |
办公设备 | |
文具 | |
游戏设备 | |
办公耗材 | |
| |
手机通讯 | 手机 |
手机配件 | |
|
2.1.2 数码、电脑办公、手机通讯相关类目的入驻方式采取普通入驻和特殊类目定向准入的方式,一级类目【数码】、【电脑办公】、【手机通讯】下各类目开放情况及具体准入要求参考:《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一览表》,其中特殊类目定向准入详细要求参考:《视频号橱窗【数码】定向准入标准》《视频号橱窗【电脑办公】定向准入标准》《视频号橱窗【手机通讯】定向准入标准》。
2.2.1 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至视频号助手进行申请。
2.2.2 商品定向准入类目资质入驻流程,详细要求参考:《视频号小店【类目资质】开通指引》
4.1.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腾讯禁止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出售部分商品,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
对于数码、电脑办公、手机通讯行业,除遵循以上规则外,平台禁止发布的商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禁售商品类型 | 详情 |
具备监听、窃取隐私或机密功能的软件及设备 | 手机监听卡、电话窃听器、窃听设备、无线或隐形耳机、作弊耳机、橡皮接收器、木马、病毒、肉鸡和计算机漏洞信息类、破密软件、入侵工具、强制进入软件、QQ 聊天记录器、Wi-Fi 探针等。 |
具备非法摄像、录音、取证等功能的设备 | 1. 烟感器式、手表式、笔式、打火机式、眼镜式、钥匙扣式、 U 盘式、充电器式、挂衣钩式、闹钟式、插排式、充电宝式、水瓶式等其他伪装偷拍商品; 2. 微型摄像头、针管摄像头、隔墙监听器、排插式、车充式等其他伪装监听商品、反猫眼偷窥设备、非法键盘记录器及软件、非正规录音设备等。 |
涉嫌欺诈等非法用途的软件、工具及服务 | 1. 涉嫌用于非法欺诈的变声器,如手机变声器、变声电话机、手持变声器、网络电话变声器和变声软件。来电显示改号软件; 2. 用于搜索和采集个人资料的软件,如邮箱采集软件、手机号码采集软件; 3. 恶意骚扰软件,如追呼软件,短信攻击软件、骂人软件; 4. 可以通过手机号码定位IP地址的软件; 5. 涉嫌用于欺诈目的的相关服务,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技术漏洞、服务漏洞或虚构事实骗取钱款的服务等。 |
盗取或破解账号密码的软件、工具、教程及产物 | 1. 扫信类软件及服务; 2. 盗号软件及账号信封; 3. 涉及到黑客论坛相关的账号,邀请码等; 4. 黑链产品、技术及服务; 5. 解封器软件、工具、方法、教程、解封服务等非法破解行为,所涉及的账号包括QQ、DNF、CF等; 6. 黑客教程; 7. 钓鱼网站、源码等。 |
一卡多号类商品;有蹭网功能的无线网卡,以及描述信息中有告知能用于蹭网的设备 | 包括但不限于: 1. 一卡多号设备及其读写器; 2. 蹭网卡及蹭网软件。 |
商品标题通用基本规则详见《视频号橱窗商品信息发布规则(制定中)》。
(1)通用商品标题规范:
定准类目标题规范:产品品牌【中/英文品牌名】(必填)+商品品名(必填)+型号规格(必填)+其他信息【颜色/材质/功能等】(选填)
a. 手机通讯类目示例(定准类目):智能手机 魅族(MEIZU) 17 骁龙865NFC拍照5G新品
b. 数码类目示例(定准类目):爱国者(aigo) U盘 U350 Type-c 256g 金属 银色 USB3.0
c. 电脑办公类目示例(定准类目):笔记本电脑 戴尔(DELL)灵越16Plus 16英寸轻薄本 i7-11800H 16G 512G RTX3060 3K屏
开放类目标题规范:产品品牌【中/英文品牌名】(非必填)+商品品名(必填)+型号规格(必填)+其他信息【颜色/材质/功能等】(选填)
a. 手机通讯类目示例(开放类目):快充数据线 白色 适用于Type-c 接口 安全耐用
b. 数码类目示例(开放类目):手环 8pro 大屏血氧心率检测 运动防水
c. 电脑办公类目示例(开放类目):插电板 6孔 67w 家庭扩展插线板
(1) 主图要求
主图 | 展示内容 |
第一张 | 商品实物正面展示图,需包含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标准要求的相关内容 |
其余图片 | 至少上传三张主图 |
如果是强制要求有能效标识的商品,必须展示能效标识,如果不需要,则提供其他角度实物展示。 | |
若涉及赠品,主图中需要展示包含赠品信息的页面及商品详情。若与主体为不同产品,则需单独展示。 | |
其余主图由视频号橱窗商家自定义设计。推荐展示:产品细节图、其他角度实物展示、各类认证信息图、附件清单及外包装展示、标签信息展示等。 其中标签信息展示为:国产商品展示完整的清晰的中文标签,标签上须标注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信息;进口商品需展示完整的简体中文标签,标签上须标注原产国和简体中文说明 | |
产品防伪信息提示:有官方防伪措施的产品,视频号橱窗商家应展示商品防伪信息并告知查询方法。 |
(6) 商品全方位展示图片、商品实拍图、商品品牌信息图片、商品细节图、其他角度实物展示、各类认证信息图、附件清单及外包装展示图片、标签信息展示图片:
a. 商品实拍图,图片清晰且应用尺寸标注;
b. 商品品牌信息图片中需清晰体现商品品牌信息、商品名称、生产者公司名称;
c. 产品功能及特色介绍: 产品主要功能及特色,以产品外包装或产品说明为准;
d. 产品参数展示:须明示产品名称、产品号型和规格、尺寸大小(统一度量为厘米,明确标示测量方法)、执行标准等参数信息。
e. 商品的资质证照需展示在详情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产品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标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质检报告等)。
注:一级类目【电脑办公】下的三级类目【本册/便签】的商品规格信息为非必填项。
(7)特定类目商品详情注意事项:
a. 数码存储设备或具有存储电子数字功能的设备需遵守以下发布规则:
i. 商品信息中不得包含附赠或搭售资源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视频、音乐、摄影作品及承载此类内容的媒介(如网络信息资源)等;
ii. 商品信息中不得包含易于被理解为色情的文字、图片等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含有“你懂的”、“是你想要的”、“深夜专享”、“爱情动作资源”、“啪啪啪资源”、“无码资源”、“快播资源”、“东京热”等文字;带有性暗示或性挑逗意味动作、过于暴露或突出展示敏感部位的图片;
iii. 商品商详页底图位置上传商品的中文标识标签。
b. 摄像器材商品需遵守以下发布规则:
i. 摄像机需如实描述外观和镜头的大小,依新《广告法》要求,禁止使用“没有更小”、“最小”、“小至无形”等类似极限用语或虚假宣传描述摄像机外观和镜头的大小;
ii. 摄像机类商品禁止宣传或者暗示不良用途,涉及低俗或其他严重情形的将按《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相关条款下架或删除商品;
iii. 若外观尺寸较小的摄像机、外观非常态类嵌入式镜头家用监控器的有以下特别要求:
①主附图、SKU图不得出现人体部位、硬币、筷子、樱桃等物品用于对比摄像机尺寸;
②主附图、SKU图不得有对摄像机尺寸、夜视、无声无光等描述。
c. 5G/4G上网商品需遵守以下发布规则:
商品信息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发布捆绑出售流量卡 、流量套餐或物联网卡产品等虚拟商品内容。
a.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经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b.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标志: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须展示电信设备进网许可标志;
c.《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SRRC认证):经营无线电发射设备,需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的核准证书》。
d. 进口商品资质: 经营进口商品,必须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申请主体不是报关单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授权委托书。
e. 检测报告: 需为近一年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一份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检测报告里的商品名称、品牌、生产商名称等信息与商详发布的商品信息需一致;如报告无品牌名称,需提供含品牌名称、商品名称及生产单位的产品实拍图;
f. 产品防伪信息提示:有官方防伪措施的产品,视频号橱窗商家应展示商品防伪信息并告知查询方法。
g. 合作证明:经营电视盒子,或直接通过互联网接收电视节目相关产品,需提供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持有方的合作证明。
h. 承诺函:经营5G/4G上网、U盘、摄像头类目产品需提供承诺函,模板:承诺函
5.2.2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以直播形式推广数码、电脑办公、手机通讯类目,除需遵循《视频号橱窗【数码】定向准入标准》《视频号橱窗【电脑办公】定向准入标准》《视频号橱窗【手机通讯】定向准入标准》《视频号橱窗达人宣传规范》等相关规定,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 带有存储功能的商品在直播推广中不得带有包含易于被理解为色情以及其他违法违规的信息,需同时遵守4.2.6(7)特定类目商品详情宣传需求;
(2)摄像器材、数码类商品在直播推广中需同时遵守4.2.6(7)特定类目商品详情宣传需求。
(3)5G/4G上网商品在直播推广中需同时遵守4.2.6(7)特定类目商品详情宣传需求。
5.2.3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应遵守《微信视频号直播功能使用协议》、《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
5.2.4 如发现存在上述行为,腾讯有权根据《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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