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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数码、电脑办公、手机通讯」类目管理规则-20240928版本》修订公示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4-09-21

为优化视频号橱窗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修订《视频号橱窗【数码/电脑办公/手机通讯】类目管理规则》

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4年【09】月【21】日-2024年【09】月【27】日。

规则预计于2024年【09】月【28】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视频号橱窗【数码/电脑办公/手机通讯】类目管理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公告》

……

4.2.7 商品资质要求

e. 检测报告: 需为近一年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一份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检测报告里的商品名称、品牌、生产商名称等信息与商详发布的商品信息需一致;如报告无品牌名称,需提供含品牌名称、商品名称及生产单位的产品实拍图;

修订后: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橱窗商家(统称“商家”,本规则中对视频号橱窗商家适用的条款,均同时适用于微信小店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达人(简称“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公告》

……

4.2.7 商品资质要求

e. 检测报告: 需为近一年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一份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检测报告里的商品名称、品牌、生产商名称等信息与商详发布的商品信息需一致;如报告无品牌名称,需提供含品牌名称、商品名称及生产单位的产品实拍图;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修订前:
一、【适用范围】
4.2.7 商品资质要求
修订后:
一、【适用范围】
4.2.7 商品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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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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