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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视频号橱窗「一级类目 - 酒」定向准入和清退标准- 20240823版本》修订公示通知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4-08-16

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修订《视频号橱窗【酒类】类目定向准入和清退标准》

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4年【08】月【16】日-2024年【08】月【22】日。

规则预计于2024年【08】月【23】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视频号橱窗【酒类】类目定向准入和清退标准》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二、【定向准入资质要求】

2.1 店铺类型要求

2.1.1 店铺类型定准

酒类类目仅接受官方旗舰店、旗舰店、卖场型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铺入驻。不接受普通店铺(企业店+个体店)入驻。

2.1.2 营业执照

开店公司注册资本高于 50万人民币(包括50万),且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2.2 定向准入资质要求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定向准入标准

材料上传要求

酒类

白酒

/

一、白酒

1.1 在京东或者天猫有开设品牌旗舰店/官方旗舰店、且店铺主营类目与申请类目一致的品牌。

可通过提交以下材料申请经营:

1.1.1 经营【Moutai/茅台、五粮液、洋河、剑南春、泸州老窖、郎酒、牛栏山、汾酒、古井贡、习酒 、水井坊】需提供以商标权利人,或其关联主体,或国内一级总经销为源头的二级及以内经销授权;

1.1.2 其他白酒品牌需提供由商标权利人,或其关联公司为源头授权到开店主体的二级品牌授权文件。

(1)商标权利人的关联主体包括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2)若提供以关联公司为源头的授权文件,需提供主体间关联证明或企查查/企信网截图,并提供商标权人确认内部授权公司的直接授权书;

(3)关联关系不占授权链路级别。

(4)授权文件剩余有效期需大于1个月;

(5)仅有经销授权,无商标授权的,店铺名称不可使用商标;

(6) 授权渠道须涵盖微信、微信视频号;

(7)品牌授权文件须包括授权方、被授权方、授权品牌、授权期间;

注:

外站店铺资质需满足以下条件:

外站店铺包含5个有效商品(销量>20件,评价数>20);天猫店铺DSR评分平均4.7以上,京东的店铺星级分在4.0以上。

二、黄酒/米酒

2.1 接受品牌方或商标注册人为源头直至开店主体的一级及以内品牌授权资料申请入驻;支持黄酒和米酒商家申请该类目;

2.2 若在视频号小店-品牌新增管理处未搜索到可选品牌,可参考《视频号小店新增品牌入库自助提报流程》进行提报。

三、养生酒

3.1 若品牌在京东/天猫有对应京东自营旗舰店、京东官方旗舰店、天猫官方旗舰店售卖养生酒类目;可提供以商标注册人为源头直至开店主体的二级及以内品牌授权资料申请入驻;

3.2 若在视频号小店-品牌新增管理处未搜索到可选品牌,可参考《视频号小店新增品牌入库自助提报流程》进行提报。

注:

外站店铺资质需满足以下条件:

外站店铺包含5个有效商品(销量>20件,评价数>20);天猫店铺DSR评分平均4.7以上,京东的店铺星级分在4.0以上。

一、需上传相关材料

1.1 品牌资质

1.1.1 须提供由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若商标存在续展或变更行为,需上传商标续展证明或商标变更证明;

1.2 授权文件

1.2.1 须提供满足级数要求的授权文件;

1.2.2 品牌授权模板可参考《视频号直播_品牌授权模板》

注:

(1)如果授权书里的授权渠道没有涵盖“微信视频号、视频号小店、小程序”,则按照此模板填写;

(2)如果商家已有包含“微信视频号、视频号小店、小程序”的授权书,则可以继续使用,不需要按照模板。

1.3 营业执照

开店公司注册资本高于 50万人民币(包括50万),且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二、材料上传要求

2.1 以上材料格式为图片,均需在“报备函”处上传;

2.2 材料应按照“品牌名_文件内容”格式命名后上传,如:

xx品牌_商标注册证

xx品牌_商标变更

xx品牌_一级授权书

2.3 申请入驻的商标内容不得为纯图形类商标;

2.4 经营不同品牌下的商品需与该品牌商标注册类别核准使用范围一致;

2.5 上传材料务必真实:各级授权材料需加盖授权方公章;

2.6 每份上传材料的内容均需要体现“定向准入标准”的资质信息;

2.7 上传材料均需字迹和图标清晰,展示有效期,不得涂改和有PS痕迹等。

黄酒/米酒/养生酒

黄酒/米酒

养生酒

葡萄酒

/

一、国内品牌

1.1 若品牌在京东/天猫有对应京东自营旗舰店、京东官方旗舰店、天猫官方旗舰店售卖葡萄酒类目;可提供品牌授权资料申请入驻;

1.2 若品牌没有开通上述外站店铺,则可提供以下资质证明申请入驻:

1.2.1 提供《酒类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1.2.2 品牌营业执照需覆盖对应销售类目;

1.2.3 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标签中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需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另附产品清单。

1.2.4 商标注册证使用商品范围需覆盖葡萄酒品类;

1.2.5 品牌需提供自有葡萄种植庄园的相关证明(如土地使用证),若土地使用权人与品牌营商标主体不一致,需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并加盖公章;

1.2.6 暂不准入【原酒生产商】和【包装商】为不同主体的酒。

1.3 品牌授权链路要求

1.3.1 旗舰店需按照平台招商入驻规则要求提供品牌资质;专卖店经营国内品牌须提供以商标注册人为源头直至开店公司主体的二级及以内品牌授权;

1.3.2 专营店经营国内品牌须提供以商标权利人,或其关联主体为源头的二级及以内经销授权。

注:

外站店铺资质需满足以下条件:

外站店铺包含5个有效商品(销量>20件,评价数>20);天猫店铺DSR评分平均4.7以上,京东的店铺星级分在4.0以上。

二、国外品牌

2.1 仅接受原瓶原装酒类准入,不支持灌装酒。

2.1.1 不准入【原酒生产商】和【包装灌装商】为不同主体的酒。

2.2 品牌授权链路要求

2.2.1 旗舰店需按照平台招商入驻规则要求提供品牌资质;

2.2.2 专卖店经营国外品牌提供以商标注册人为源头直至开店公司主体的三级及以内品牌授权;

2.2.3 专营店商家中的以下品牌【拉菲、奔富、酩悦、人头马、路易十三、马爹利、轩尼诗、芝华士、杰克丹尼、尊尼获加、格兰菲迪、苏格兰百富】需提供由商标权人或其关联公司(国内唯一总代、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源头的一级以内授权且商标权人认可,且需提供商标注册证;

2.2.4 其他进口葡萄酒/品牌需提供由商标权人或其关联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关单收货单位/使用单位为源头、授权到开店主体的三级品牌授权文件;

2.2.5 商标权利人的关联主体包括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2.3 若提供以关联公司为源头的授权文件,需提供主体间关联证明或企查查/企信网截图,并提供商标权人确认内部授权公司的直接授权书;

2.3.1 关联关系不占授权链路级别。

2.3.2 授权文件剩余有效期需大于1个月;

2.3.3 仅有经销授权,无商标授权的,店铺名称不可使用商标;

2.3.4 授权渠道须涵盖微信、微信视频号;

三、若在视频号小店-品牌新增管理处未搜索到可选品牌,可参考《视频号小店新增品牌入库自助提报流程》进行提报。

一、需上传相关材料

1.1 品牌资质

1.1.1 须提供由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若商标存在续展或变更行为,需上传商标续展证明或商标变更证明;

1.2 授权文件

1.2.1 须提供满足级数要求的授权文件;

1.2.2 品牌授权模板可参考:《视频号直播_品牌授权模板》

注:

(1)如果授权书里的授权渠道没有涵盖“微信视频号、视频号小店、小程序”,则按照此模板填写;

(2)如果商家已有包含“微信视频号、视频号小店、小程序”的授权书,则可以继续使用,不需要按照模板。

1.3 营业执照

1.3.1 开店公司注册资本高于 50万人民币(包括50万),且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二、国产商品需提供以下材料:

2.1 该类目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商的《酒类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类别需与检验报告产品相符;

2.2 生产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国产商品):企业名称需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生产单位企业一致;

2.3 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标签中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需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另附产品清单。

2.4 提供近四年内有效的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须含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所必须的各类检测项。注:如无品牌名称,提供含品牌名称及生产单位的产品实拍图;

三、进口商品需提供以下材料:

3.1 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3.2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与报关单合同协议号一致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3.3 原产地证明: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与报关单中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等商品信息一致的原产地证明。

3.4 委托进口协议:经营进口商品,若报关单上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四、材料上传要求

4.1 以上材料格式为图片,均需在“报备函”处上传;

4.2 材料应按照“品牌名_文件内容”格式命名后上传,如:

xx品牌_商标注册证

xx品牌_商标变更

xx品牌_一级授权书

4.2.1 申请入驻的商标内容不得为纯图形类商标;

4.2.2 经营不同品牌下的商品需与该品牌商标注册类别核准使用范围一致;

4.2.3 上传材料务必真实:各级授权材料需加盖授权方公章;

4.2.4 每份上传材料的内容均需要体现“定向准入标准”的资质信息;

4.2.5 上传材料均需字迹和图标清晰,展示有效期,不得涂改和有PS痕迹等。

洋酒

白兰地/干邑

一、国内品牌

若品牌在京东/天猫有对应旗舰店售卖洋酒类目。

可提供以下材料申请入驻:

1.1 旗舰店需按照平台招商入驻规则要求提供品牌资质;专卖店经营国内品牌须提供以商标注册人为源头直至开店公司主体的二级及以内品牌授权;

1.2 专营店经营国内品牌须提供以商标权利人,或其关联主体为源头的二级及以内经销授权。

注:

外站店铺资质需满足以下条件:

外站店铺包含5个有效商品(销量>20件,评价数>20);天猫店铺DSR评分平均4.7以上,京东的店铺星级分在4.0以上。

二、国外品牌

2.1 仅接受原瓶原装酒类准入,不支持灌装酒

2.1.1不准入【原酒生产商】和【包装灌装商】为不同主体

2.2 品牌授权链路要求

2.2.1 旗舰店需按照平台招商入驻规则要求提供品牌资质;

2.2.2 专卖店经营国外品牌提供以商标注册人为源头直至开店公司主体的三级及以内品牌授权;

2.2.3 其他国外品牌需提供由商标权人或其关联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关单收货单位/使用单位为源头、授权到开店主体的三级品牌授权文件。

2.2.4 商标权利人的关联主体包括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2.3 若提供以关联公司为源头的授权文件,需提供主体间关联证明或企查查/企信网截图,并提供商标权人确认内部授权公司的直接授权书;

2.3.1 关联关系不占授权链路级别;

2.3.2 授权文件剩余有效期需大于1个月;

2.3.3 仅有经销授权,无商标授权的,店铺名称不可使用商标;

2.3.4 授权渠道须涵盖微信、微信视频号。

三、若在视频号小店-品牌新增管理处未搜索到可选品牌,可参考《视频号小店新增品牌入库自助提报流程》进行提报。

一、需上传相关材料

1.1 品牌资质

1.1.1 须提供由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若商标存在续展或变更行为,需上传商标续展证明或商标变更证明;

1.2 授权文件

1.2.1 须提供满足级数要求的授权文件;

1.2.2 品牌授权模板可参考:《视频号直播_品牌授权模板》

注:

(1)如果授权书里的授权渠道没有涵盖“微信视频号、视频号小店、小程序”,则按照此模板填写;

(2)如果商家已有包含“微信视频号、视频号小店、小程序”的授权书,则可以继续使用,不需要按照模板。

1.3 营业执照

1.3.1 开店公司注册资本高于 50万人民币(包括50万),且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二、国产商品需提供以下材料:

2.1 该类目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商的《酒类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类别需与检验报告产品相符;

2.2 生产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国产商品):企业名称需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生产单位企业一致;

2.3 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标签中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需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另附产品清单。

2.4 提供至少一份近四年内有效的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须含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所必须的各类检测项。注:如无品牌名称,提供含品牌名称及生产单位的产品实拍图;

三、进口商品需提供以下材料

3.1 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3.2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与报关单合同协议号一致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3.3 原产地证明: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与报关单中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等商品信息一致的原产地证明。

3.4 委托进口协议:经营进口商品,若报关单上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

四、材料上传要求

4.1 以上材料格式为图片,均需在“报备函”处上传;

4.2 材料应按照“品牌名_文件内容”格式命名后上传,如:

xx品牌_商标注册证

xx品牌_商标变更

xx品牌_一级授权书

4.2.1 申请入驻的商标内容不得为纯图形类商标;

4.2.2 经营不同品牌下的商品需与该品牌商标注册类别核准使用范围一致;

4.2.3 上传材料务必真实:各级授权材料需加盖授权方公章;

4.2.4每份上传材料的内容均需要体现“定向准入标准”的资质信息;

4.2.5 上传材料均需字迹和图标清晰,展示有效期,不得涂改和有PS痕迹等。

威士忌

金酒

朗姆酒

力娇酒

龙舌兰

伏特加

其它洋酒

洋酒

果酒

一、国内品牌

1.1 旗舰店需按照平台招商入驻规则要求提供品牌资质;专营店/专卖店须提供以商标权利人为源头的二级及以内经销授权。

二、国外品牌

2.1 旗舰店需按照平台招商入驻规则要求提供品牌资质;专营店/专卖店须提供以商标权利人为源头的三级及以内经销授权;

三、若在视频号小店-品牌新增管理处未搜索到可选品牌,可参考《视频号小店新增品牌入库自助提报流程》进行提报。

一、需上传相关材料

1.1 品牌资质

1.1.1 须提供由国家商标局或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若商标存在续展或变更行为,需上传商标续展证明或商标变更证明;

1.2 授权文件

1.2.1 须提供满足级数要求的授权文件;

1.2.2 品牌授权模板可参考:《视频号直播_品牌授权模板》

注:

(1)如果授权书里的授权渠道没有涵盖“微信视频号、视频号小店、小程序”,则按照此模板填写;

(2)如果商家已有包含“微信视频号、视频号小店、小程序”的授权书,则可以继续使用,不需要按照模板。

1.3 营业执照

1.3.1 开店公司注册资本高于 50万人民币(包括50万),且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二、国产商品需提供以下材料:

2.1 该类目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商的《酒类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类别需与检验报告产品相符;

2.2 生产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国产商品):企业名称需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生产单位企业一致;

2.3 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标签中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需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另附产品清单。

2.4 提供至少一份近四年内有效的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须含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所必须的各类检测项。注:如无品牌名称,提供含品牌名称及生产单位的产品实拍图;

三、进口商品需提供以下材料:

3.1 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啤酒报关单需为近1个自然年日期内)

3.2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与报关单合同协议号一致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3.3 委托进口协议:经营进口商品,若报关单上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

四、材料上传要求

4.1 材料应按照“品牌名_文件内容”格式命名后上传,如:

xx品牌_商标注册证

xx品牌_商标变更

xx品牌_一级授权书

4.2 经营不同品牌下的商品需与该品牌商标注册类别核准使用范围一致;

4.3 上传材料务必真实:各级授权材料需加盖授权方公章;

4.4 每份上传材料的内容均需要体现“定向准入标准”的资质信息;

4.5 上传材料均需字迹和图标清晰,展示有效期,不得涂改和有PS痕迹等。

鸡尾酒/预调酒

清酒/烧酒

啤酒

啤酒

三、【预警和清退标准】

系统会根据《视频号橱窗评分实施规则》每日校验商家状态,对命中下方3.1条【预警标准】的商家自动下发预警通知。收到通知的商家应尽快改善经营状况,一旦触发本规则中3.2条的【清退标准】,该类目资质自动失效,并下架该定向类目下相关商品。

申请酒类-白酒的商家:

3.1 预警标准

店铺对应类目近30天:0.05%<商责纠纷率≤0.1%

3.2 清退标准

店铺对应类目近30天:商责纠纷率>0.1%

注:

(1)平台会根据店铺对应类目商责纠纷率的变化,不定期调整预警和清退分数标准,调整后以最新标准为准;

(2)触发“清退标准”意味着无法上架该类商品,已上架的商品会被系统下架,直播中不能出现该类商品的营销内容,但已成交订单的,视频号橱窗商家需履约至订单完成;

(3)被清退的商家,30天后若商家再次符合准入标准,可再次申请准入资质。

修订后:

2.1 主体要求

2.1.1 主体类型

酒类类目仅接受企业主体店铺入驻,暂不支持个体工商户主体店铺入驻。

2.1.2 营业执照

开店公司注册资本高于 50万元人民币(包括50万元),且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2.2 定向准入资质要求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四级类目

定向准入标准

酒类

白酒

/

/

一、品牌要求

品牌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该品牌可准入:

1)开设有京东官方自营旗舰店/自营旗舰店、天猫官方旗舰店、或抖音黑标店铺(任一);

2)品牌在上述平台经营白酒类目;

3)品牌商标经营范围覆盖白酒;

二、授权要求

2.1 经营【Moutai/茅台、五粮液、洋河、剑南春、泸州老窖、郎酒、汾酒】需提供以商标权利人或其指定品牌授权子公司/一级总代,为源头的一级及以内经销授权;

2.2 其他白酒品牌需提供由商标权利人,或其关联主体为源头授权到开店主体的二级及以内品牌授权文件。

黄酒/米酒/养生酒

黄酒

/

需提供以商标权利人为源头直至开店主体的一级及以内品牌授权资料申请入驻。

米酒

/

需提供以商标权利人为源头直至开店主体的一级及以内品牌授权资料申请入驻。

养生酒

/

一、品牌要求

品牌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该品牌可准入:

1)开设有京东官方自营旗舰店/自营旗舰店、天猫官方旗舰店、或抖音黑标店铺(任一);

2)品牌在上述平台经营养生酒类目;

3)品牌商标经营范围覆盖养生酒。

二、授权要求

满足品牌要求的商家,可提供以商标权利人为源头直至开店主体的二级及以内品牌授权资料申请入驻。

葡萄酒

国产葡萄酒

/

一、品牌要求

1.1 品牌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该品牌可准入:

1)开设有京东官方自营旗舰店/自营旗舰店、天猫官方旗舰店、或抖音黑标店铺(任一);

2)品牌在上述平台经营葡萄酒类目;

3)品牌商标经营范围覆盖葡萄酒;

1.2 若品牌不符合品牌要求,则品牌可提供以下资质证明申请入驻:

(1)提供《酒类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对应酒类销售的营业执照;

(2)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标签中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需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另附产品清单;

(3)商标注册证使用商品范围需覆盖葡萄酒品类,且品牌需提供自有葡萄种植庄园的相关证明(如土地使用证),若土地使用权人与商标注册主体不一致,需提供关联关系或合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授权要求

商家可提供以商标权利人为源头直至开店主体的二级及以内品牌授权资料申请入驻。

三、仅接受原瓶原装酒类准入。

进口葡萄酒

/

一、仅接受原瓶原装酒类准入。不准入【原酒生产商】和【包装灌装商】为不同主体的酒。

二、品牌授权链路要求

2.1 经营【拉菲、奔富、酩悦、杰卡斯、云雾之湾、黄尾袋鼠】品牌,需提供由商标权利人或其关联主体、国内唯一总代为源头的一级及以内授权,且需提供商标注册证;

2.2 经营其他进口葡萄酒品牌,需提供由商标权利人或其关联主体/报关单收货单位/使用单位为源头授权到开店主体的二级以内品牌授权文件/采购单、葡萄酒类目商品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洋酒

白兰地/干邑

国产白兰地

一、品牌要求

1.1 品牌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该品牌可准入:

1)开设有京东官方自营旗舰店/自营旗舰店、天猫官方旗舰店、或抖音黑标店铺(任一);

2)品牌在上述平台经营白兰地类目;

3)品牌商标经营范围覆盖白兰地。

二、品牌授权链路要求

满足品牌要求的商家,可提供以商标权利人为源头直至开店公司主体的二级及以内品牌授权资料申请入驻。

进口白兰地/干邑

一、品牌要求

1.1 品牌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该品牌可准入:

1)开设有京东官方自营旗舰店/自营旗舰店、天猫官方旗舰店、或抖音黑标店铺(任一);

2)品牌在上述平台经营白兰地类目;

3)品牌商标经营范围覆盖白兰地。

1.2 仅接受原瓶原装酒类准入。

二、品牌授权链路要求

2.1 经营【人头马、马爹利、轩尼诗、卡慕、拿破仑/馥华诗】品牌,需提供由商标权利人或其关联主体、国内唯一总代为源头的一级及以内授权,且需提供商标注册证;

2.2 经营其他进口品牌,需提供由商标权利人或其关联主体/报关单收货单位/使用单位为源头、授权到开店主体的二级以内品牌授权文件/采购单、白兰地/干邑类目商品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威士忌

国产威士忌

一、品牌要求

品牌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该品牌可准入:

1)开设有京东官方自营旗舰店/自营旗舰店、天猫官方旗舰店、或抖音黑标店铺(任一);

2)品牌在上述平台经营威士忌类目;

3)品牌商标经营范围覆盖威士忌。

二、品牌授权链路要求

满足品牌要求的商家,可提供以商标权利人为源头直至开店公司主体的二级及以内品牌授权资料申请入驻。

进口威士忌

一、品牌要求

1.1 品牌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该品牌可准入:

1)开设有京东官方自营旗舰店/自营旗舰店、天猫官方旗舰店、或抖音黑标店铺(任一);

2)品牌在上述平台经营威士忌类目;

3)品牌商标经营范围覆盖威士忌。

1.2 仅接受原瓶原装酒类准入。

二、品牌授权链路要求

2.1 经营【人头马、路易十三、马爹利、轩尼诗、芝华士、杰克丹尼、尊尼获加、格兰菲迪、苏格兰百富】品牌,需提供由商标权利人或其关联主体、国内唯一总代为源头的一级及以内授权,且需提供商标注册证;

2.2 经营其他进口品牌,需提供由商标权利人或其关联主体/报关单收货单位/使用单位为源头、授权到开店主体的二级以内品牌授权文件/采购单、威士忌类目商品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金酒

/

经营国产品牌的,需提供以商标权利人为源头直至开店公司主体的二级及以内品牌授权资料申请入驻 。

经营进口品牌的,需提供以商标权利人或其关联主体、报关单收货单位/使用单位为源头、授权到开店主体的二级以内品牌授权文件/采购单,相应细分类目商品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朗姆酒

/

力娇酒

/

龙舌兰

/

伏特加

/

鸡尾酒/预调酒

/

果酒

/

清酒/烧酒

/

啤酒

啤酒

/

需提供以商标权利人为源头直至开店公司主体的二级及以内品牌授权资料申请入驻 。

2.2.1 品牌授权资料需满足以下要求:

(1)授权文件剩余有效期需大于1个月;

(2)仅有经销授权,无商标授权的,店铺名称不可使用商标;

(3)品牌授权文件须包括授权方、被授权方、授权品牌、授权期间、授权渠道;

(4) 授权渠道须涵盖微信或腾讯;

(5)若提供以关联主体为源头的授权文件,需提供主体间关联证明或企查查/企信网截图,并提供商标权利人确认内部授权公司的直接授权书;商标权利人的关联主体包括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关联关系不占授权链路级别。

2.2.2 类目管理规则及商品要求详见:《视频号橱窗【酒类】类目管理规则》

类目资质开通指引详见:《视频号小店【类目资质】开通指引》

三、【处罚标准与处罚措施】

平台将根据店铺的商责纠纷率、差评率、品质退款率、用户投诉等负反馈指标,综合评估店铺质量,并根据店铺的违规情形严重程度,对店铺、商品采取包括但不仅限于警告、下架、关闭订单、清退等处罚措施,以保障用户权益。

3.1 处罚标准

3.1.1情节轻微

售卖的商品在重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与宣传轻微不符,以致用户反馈或存在纠纷介入、差评或品质存在轻微不达标情形。

3.1.2 情节一般

售卖的商品在重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与宣传明显不符,或存在纠纷介入、差评或品质存在不达标情形。

3.1.3 情节严重

存在多次违规的 ,或商品体验抽验不合格的, 或存在纠纷介入、差评或品质存在严重不达标情形。

3.2 处罚措施

平台将根据违规情节,对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处罚措施及平台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

(1) 公示警告;

(2) 违规商品永久下架、禁止上架商品、限制流量、限制店铺功能、限制视频号账号功能等;

(3)扣罚信用分;

(4) 增加该商家的保证金金额;

(5) 限制资金结算提现、限制保证金提现;

(6) 关闭订单、扣罚货款/保证金/违约金等资金、对用户进行退款或赔付;

(7)永久限制该店铺主体申请新店铺;

(8)平台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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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
二、【定向准入资质要求】
2.1 店铺类型要求
2.2 定向准入资质要求
三、【预警和清退标准】
3.1 预警标准
3.2 清退标准
修订后:
2.1主体要求
2.2 定向准入资质要求
三、【处罚标准与处罚措施】
3.1 处罚标准
3.2 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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