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中心
首页
平台公告
规则中心
学习中心
社区交流
关于《视频号橱窗「一级类目 - 家用电器」类目管理规则-20240823版本》修订公示通知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4-08-15

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修订《视频号橱窗【家用电器】类目管理规则》

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4年【08】月【15】日-2024年【08】月【21】日。

规则预计于2024年【08】月【22】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视频号橱窗【家用电器】类目管理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二、【入驻与退出】

2.1 入驻与资质要求

2.1.2 家用电器相关类目的入驻方式采取特殊类目定向准入的方式,详细要求参考:《视频号橱窗【家用电器】定向准入标准》

四、【商品要求】

4.2.4 商品标题

产品品牌【中、英文品牌名】(必填)+商品品名(必填)+型号规格(必填)+其他信息【颜色/材质/功能等】(选填)

4.2.5 商品主图

(1) 主图要求

与商品标题对应一致的商品实物图片,图片中可包含内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商品信息。

主图

展示内容

第一张

商品实物正面展示图,需包含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标准要求的相关内容

其余图片

至少上传三张主图:涉及3C认证的商品,必须展示3C认证标识实物图

如果是强制要求有能效标识的商品,必须展示能效标识,如果不需要,则提供其他角度实物展示。

若涉及赠品,主图中需要展示包含赠品信息的页面及商品详情。若与主体为不同产品,则需单独展示。

其余主图由视频号橱窗商家自定义设计。推荐展示:产品细节图、其他角度实物展示、各类认证信息图、附件清单及外包装展示、标签信息展示等。

其中标签信息展示为:国产商品展示完整的清晰的中文标签,标签上须标注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信息;进口商品需展示完整的简体中文标签,标签上须标注原产国和简体中文说明

产品防伪信息提示:有官方防伪措施的产品,视频号橱窗商家应展示商品防伪信息并告知查询方法。

4.2.6 商品详情页要求

(2)实物商品应准确标明规格参数,包括但不限于:产地、生产厂家、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保修期、CCC证书编号等信息;

修订后:

二、【入驻与退出】

2.1 入驻与资质要求

2.1.2 家用电器相关类目的入驻方式采取特殊类目定向准入的方式,详细要求参考:《视频号橱窗【家用电器】定向准入标准》

四、【商品要求】

4.2.4 商品标题

产品品牌【中、英文品牌名】(必填)+商品品名(必填)+型号规格(必填)+其他信息【颜色/材质/功能等】(选填)

4.2.5 商品主图

(1) 主图要求

与商品标题对应一致的商品实物图片,图片中可包含内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商品信息。

主图

展示内容

第一张

商品实物正面展示图,需包含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标准要求的相关内容

其余图片

至少上传三张主图:涉及3C认证的商品,必须展示3C认证标识实物图

如果是强制要求有能效标识的商品,必须展示能效标识,如果不需要,则提供其他角度实物展示。

若涉及赠品,主图中需要展示包含赠品信息的页面及商品详情。若与主体为不同产品,则需单独展示。

其余主图由视频号橱窗商家自定义设计。推荐展示:产品细节图、其他角度实物展示、各类认证信息图、附件清单及外包装展示、标签信息展示等。

其中标签信息展示为:国产商品展示完整的清晰的中文标签,标签上须标注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信息;进口商品需展示完整的简体中文标签,标签上须标注原产国和简体中文说明

产品防伪信息提示:有官方防伪措施的产品,视频号橱窗商家应展示商品防伪信息并告知查询方法。

4.2.6 商品详情页要求

(2)实物商品应准确标明规格参数和资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产地、生产厂家、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保修期、CCC证书编号、质检报告、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

4.2.9 商品资质要求

a.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经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b.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涉及消毒/灭菌功效的商品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c. 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经营饮水机、净水设备需提供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d. 进口商品资质: 经营进口商品,必须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申请主体不是报关单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授权委托书;

e. 检测报告: 需为近一年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一份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检测报告里的商品名称、品牌、生产商名称等信息与商详发布的商品信息需一致;

f. 合作证明:经营电视盒子,或直接通过互联网接收电视节目的平板电视产品,需提供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持有方的合作证明。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修订前:
二、【入驻与退出】
2.1 入驻与资质要求
四、【商品要求】
4.2.4 商品标题
4.2.5 商品主图
4.2.6 商品详情页要求
修订后:
二、【入驻与退出】
2.1 入驻与资质要求
四、【商品要求】
4.2.4 商品标题
4.2.5 商品主图
4.2.6 商品详情页要求
4.2.9 商品资质要求
相关内容
《视频号橱窗【家用电器】类目管理规则》
《视频号橱窗【家用电器】定向准入标准》
《视频号橱窗【家用电器】定向准入标准》
Copyright © 2018-2025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