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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美妆护肤」类目管理规则-20241101版本》修订公示通知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4-10-25

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修订《视频号橱窗【美妆护肤】类目管理规则》

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

规则预计于2024年【11】月【01】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视频号橱窗【美妆护肤】类目管理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一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公告》

二、【入驻与退出】

2.1.3 入驻视频号橱窗商家售卖国产特殊化妆品需提供《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被分为两大类:特殊化妆品、普通化妆品。其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特殊化妆品是指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

2.1.4 若经营进口特殊化妆品,需提供《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及其他进口特殊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如进口检验证明)。经营进口商品时,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报关单上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四、【商品要求】

4.2.4 商品标题

e. 女性护理标题中描述的商品信息须与商品包装盒及说明书的内容一致:

通用标题:中文品牌(英文品牌)+ 基本属性(功效/成分)+ 商品品名 + 规格参数(系列/颜色(色号)/适用人群/净含量等)

示例:修正 抑菌止痒 妇科凝胶 250ML

4.2.7 商品其他品质要求

(7)消毒产品需提供:

a. 生产厂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b. 根据消毒产品不同分类提供对应的卫生许可批件或评价报告:

1)新消毒产品(即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新消毒产品以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中的抗(抑)菌制剂: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修订后:

一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橱窗商家(统称“商家”,本规则中对视频号橱窗商家适用的条款,均同时适用于微信小店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公告》

二、【入驻与退出】

2.1.3 入驻商家需按平台要求提供相关商品资质,具体详见本规则4.2.7条及平台其他相关规则。

注:调整后序号依次顺延。

四、【商品要求】

4.2.4 商品标题

e. 女性护理标题中描述的商品信息须与商品包装盒及说明书的内容一致:

通用标题:中文品牌(英文品牌)+ 基本属性(功效/成分)+ 商品品名 + 规格参数(系列/颜色(色号)/适用人群/净含量等)

示例:修正 抑菌止痒 妇科凝胶 250ML

新增如下内容:

4.2.7 商品资质要求

a. 经营国产化妆品商品资质:需提供生产厂商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b. 若经营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国产化妆品需提供《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若经营进口化妆品,需提供《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

c. 若经营特殊用途化妆品,国产化妆品需提供《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若经营进口化妆品,需提供《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d. 进口商品资质: 经营进口商品,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与报关单合同协议号一致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申请主体不是报关单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授权委托书。

e. 检测报告:需为近一年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一份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检测报告里的商品名称、品牌、生产商名称等信息与商详发布的商品信息需一致。

f. 消毒产品资质:经营国家消毒产品生产类别分类目录范围内的国产消毒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其中经营新消毒产品(指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还需提供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经营新消毒产品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中的抗(抑)菌制剂,还需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公示信息截图。

4.2.8 商品其他品质要求

(7)消毒产品需提供:

a. 生产厂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b. 根据消毒产品不同分类提供对应的卫生许可批件或评价报告:

1)新消毒产品(即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新消毒产品以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中的抗(抑)菌制剂: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注:原4.2.7序号改成4.2.8 ,调整后序号依次顺延。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修订前:
一 、【适用范围】
二、【入驻与退出】
四、【商品要求】
4.2.4 商品标题
4.2.7 商品其他品质要求
修订后:
一 、【适用范围】
二、【入驻与退出】
四、【商品要求】
4.2.7 商品资质要求
4.2.8 商品其他品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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