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对《视频号橱窗【宠物生活】类目管理规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进行意见征集,请点击下方链接,在意见征集期内提交你的宝贵意见。
《视频号橱窗【宠物生活】类目管理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公告》。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宠物生活 | 宠物主粮 |
宠物零食 | |
猫狗日用 | |
猫狗玩具 | |
猫狗出行 | |
洗护美容 | |
宠物服务 | |
水族 | |
异宠用品 | |
宠物保健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类目资质 | 商品资质 |
宠物生活 | 宠物主粮 | 全部 | 1、营业执照 (1)【宠物主粮/宠物零食/宠物美容/宠物出行/宠物日用/宠物玩具/水族/异宠用品】类目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对应经营类目如: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 (2)【宠物服务】类目需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对应经营类目如:宠物服务); (3)【宠物保健】类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含至少一项:饲料/添加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 2、经营【宠物主粮】、【鱼粮/饲料】和【异宠用品】中经营饲料的,国产商品需提供: (1)生产厂商的《饲料生产许可证》; (2)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进口商品需提供: (1)进口饲料登记证; (2)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注:若申请主体为生产商或是办理出入境检验证的收货人,则无需提供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3、【宠物保健】类目下销售饲料/添加剂的,国产商品需提供: (1)生产厂商的《饲料生产许可证》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2)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进口商品需提供: (1)进口饲料登记证; (2)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注:若申请主体为生产商或是办理出入境检验证的收货人,则无需提供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4、宠物生活所有类目经营进口商品均需提供: (1)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2)若入驻主体不是报关单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授权委托书; (3)《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检疫证明需与报关单的合同协议号一致)。 | 1、【宠物主粮/宠物零食/宠物保健】类商品需要提供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2、【宠物保健】类目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商品,需要提供产品批准文号或是备案信息页面截图。 |
宠物零食 | 全部 | |||
宠物美容 | 全部 | |||
宠物出行 | 全部 | |||
宠物日用 | 全部 | |||
宠物玩具 | 全部 | |||
宠物服务 | 全部 | |||
水族 | 全部 | |||
异宠用品 | 全部 | |||
宠物保健 | 全部 |
(1) 主图要求
与商品标题对应一致的商品实物图片,图片中可包含内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商品信息
主图 | 展示内容 |
第三张-商品标签图 | 1、 宠物主粮、宠物零食、宠物保健(除宠物驱虫、口/耳/眼清洁外)商品标签图需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质量标准等。 |
本规则适用于销售如下类目商品的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橱窗商家(统称“商家”,本规则中对视频号橱窗商家适用的条款,均同时适用于微信小店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视频号橱窗达人(简称“达人”)。具体开放类目明细及店铺类型详见《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公告》。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宠物生活 | 宠物主粮 |
宠物零食 | |
猫狗日用 | |
猫狗玩具 | |
猫狗出行 | |
洗护美容 | |
| |
水族 | |
异宠用品 | |
宠物保健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类目资质 | 商品资质 |
宠物生活 | 宠物主粮 | 全部 | 1、营业执照 (1)【宠物主粮/宠物零食/洗护美容/宠物出行/宠物日用/宠物玩具/水族/异宠用品】类目营业执照(且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对应经营类目如: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
(2)【宠物保健】类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含至少一项:饲料/添加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 2、经营【宠物主粮】、【鱼粮/饲料】和【异宠用品】中经营饲料的,国产商品需提供: (1)生产厂商的《饲料生产许可证》; (2)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进口商品需提供: (1)进口饲料登记证; (2)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注:若申请主体为生产商或是办理出入境检验证的收货人,则无需提供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3、【宠物保健】类目下销售饲料/添加剂的,国产商品需提供: (1)生产厂商的《饲料生产许可证》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2)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进口商品需提供: (1)进口饲料登记证; (2)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注:若申请主体为生产商或是办理出入境检验证的收货人,则无需提供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等材料) 4、宠物生活所有类目经营进口商品均需提供: (1)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2)若入驻主体不是报关单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授权委托书; (3)《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检疫证明需与报关单的合同协议号一致)。 | 1、【宠物主粮/宠物零食/宠物保健】类商品需要提供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2、【宠物保健】类目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商品,需要提供产品批准文号或是备案信息页面截图。 |
宠物零食 | 全部 | |||
洗护美容 | 全部 | |||
宠物出行 | 全部 | |||
宠物日用 | 全部 | |||
宠物玩具 | 全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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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族 | 全部 | |||
异宠用品 | 全部 | |||
宠物保健 | 全部 |
(1) 主图要求
与商品标题对应一致的商品实物图片,图片中可包含内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商品信息
主图 | 展示内容 |
第三张-商品标签图 | 1、 宠物主粮、宠物零食、宠物保健(除宠物驱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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