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9日
生效日期:2022年07月07日
微信小店带货者及其带货渠道账号、微信小店/视频号小店商家关联账号、视频号橱窗达人以及现存或未来可能新增的各类具有带货能力的主体与账号(统称“带货者”或“你”)。
2.1.1 商业贿赂,指带货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平台工作人员及/或关联人财物,或利用微信小店工作人员的关联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2.1.2 关联人,是指:
(1)任何个人的三代以内直系或旁系亲属、姻亲(包括因领养而形成的同等关系,每一位分别成为“家庭成员”)、或关系密切的朋友;
(2)以下任何实体:
a.由员工个人和/或其家庭成员、关系密切的朋友单独或共同拥有的实体;
b.员工个人、其家庭成员、或关系密切的朋友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或信托人的实体;
c.(1)或(2)中所述的实体的关联公司。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定义】指带货者为谋取不当利益,给予平台的工作人员及/或关联人财物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带货者向平台工作人员及/或关联人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
(2)带货者向平台工作人员及/或关联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借款。
【违规示例】
某带货者为增加自己的粉丝数量、提高曝光度,给平台工作人员赠与礼物。
【定义】指带货者利用与平台工作人员的关联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违规示例】
某带货者为平台某管理人员的朋友,该带货者借此关系向微信小店商家索贿,要求提高带货佣金比例,违反平台相关协议及规定。
若带货者涉及以上违规情形,平台有权单方面判定带货者违规性质,并依据《微信小店带货宣传规范》、《微信小店带货违规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带货「营销推广及争议处理」规范》、 《微信小店关联主体违规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该带货者作出进一步处罚。
3.1 带货者实施【商业贿赂】等违规行为的,平台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轻微的,处暂停使用橱窗功能的部分或全部15天;
(2)情节一般的,处暂停使用橱窗功能的部分或全部30天;
(3)情节严重的,处永久禁止使用橱窗功能的部分或全部。
注:如带货者存在【商业贿赂】的违规行为,平台将根据带货者的违规程度对该带货者进行禁止直播的处罚。
包括但不限于:
初犯、贿赂未遂,且未获得任何利益。
包括但不限于:
贿赂的数额较大。
包括但不限于:
(1)多次进行商业贿赂;
(2)贿赂的数额巨大,造成恶劣影响;
(3)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判决。
注:带货者多次实施同一违规行为,且违规程度均为“情节轻微”或“情节一般”的,视为该带货者的违规程度为“情节严重”,平台将对该带货者从重处理。
5.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5.3 你应遵守适用于你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应遵守适用于你的平台协议及规则。平台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情形进行处理,但不免除你同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存在相关违规行为但本规则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及后果等,参照本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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