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有效期:2023年2月1日-2月28日
《微信视频号招商团长激励政策》(下称“本政策”)面向在微信视频号电商服务商后台成功注册「招商团长」类型的服务商。
如需注册成为视频号「招商团长」服务商,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官方咨询群,进群请按照「团长名称-职务-昵称」的格式修改群昵称。
前提条件:当月动销达人主播数>=10个(达人定义:非企业号) | ||
任务梯度 | 流量奖励(直播) | 流量奖励(短视频) |
新增绑定商家数>=10家 团长分销月GMV>=20万元 | 5万元流量券(约25万UV) | 6000元流量券(约19万VV) |
新增绑定商家数>=20家 团长分销月GMV>=50万元 | 10万元流量券(约50万UV) | 1.2万元流量券(约39万VV) |
新增绑定商家数>=30家 团长分销月GMV>=100万元 | 15万元流量券(约75万UV) | 1.8万元流量券(约59万VV) |
新增绑定商家数>=30家 团长分销月GMV>=2000万元 | 40万元流量券(约200万UV) | 4.8万元流量券(约158万VV) |
注释: 1) 团长成长期任务激励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8日生效,后续平台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2) 上述所有GMV均为「支付GMV」。 3) 流量奖励以流量券形式发放(1直播流量券=5直播UV,1短视频流量券=33视频VV)。 4) 直播UV:直播间观看用户数。 5) 视频VV:视频曝光次数。 6) 需同时满足两项条件才视为达成该梯度,可获得该梯度对应的奖励。 7) 新增绑定商家数以本月最后一天绑定商家数与上月最后一天绑定商家数之差为准。 8) 「动销达人主播」:该达人当月在视频号场景内有至少1笔支付订单系通过团长链接成交,则该达人计入该团长当月动销达人主播(同一个达人在同一个月可能被计为多个团长的动销达人主播)。 9) 旗舰店:视频号小店「官方旗舰店」「旗舰店」「卖场型旗舰店」。 10) 只有当月最后一天,该店铺与该团长处于绑定状态,才会将该团长为该店铺撮合成交的GMV数据计算在内,如果当月最后一天双方完成解绑,则当月该团长为该店铺撮合的所有数据均不计算奖励。 11) 流量奖励以流量券形式发放(1流量券=5UV)。 12) 流量奖励将于每月1号开始结算上月奖励数据,结算完成后下发对应数额流量券至服务商账户,开始结算后预计7个工作日内到账。 13) 「团长成长期任务」与「标杆旗舰店任务」累计可获得的直播流量奖励不超过40万元,超过40万元的直播流量奖励按照40万元计算。 |
前提条件:当月该旗舰店通过月末处于绑定状态的团长撮合的动销达人主播数>=10个(达人定义:非企业号) | ||
标杆旗舰店月分销GMV | 流量奖励(直播) | 流量奖励(短视频) |
标杆旗舰店月分销GMV>=300万元 且团长撮合成交GMV占比>=50% | 9万元流量券/店铺(约45万UV) | 1.1万元流量券(约36万VV) |
标杆旗舰店月分销GMV>=500万元 且团长撮合成交GMV占比>=50% | 15万元流量券/店铺(约75万UV) | 1.8万元流量券(约59万VV) |
标杆旗舰店月分销GMV>=1,000万元 且团长撮合成交GMV占比>=50% | 30万元流量券/店铺(约150万UV) | 4.7万元流量券(约155万VV) |
注释: 1) 标杆旗舰店孵化任务激励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8日生效,后续平台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2) 上述所有GMV均为「支付GMV」。 3) 流量奖励以流量券形式发放(1直播流量券=5直播UV,1短视频流量券=33视频VV)。 4) 直播UV:直播间观看用户数。 5) 视频VV:视频曝光次数。 6) 旗舰店:视频号小店「官方旗舰店」「旗舰店」「卖场型旗舰店」。 7) 动销达人主播:该达人当月在视频号场景内为该旗舰店带来的所有分销订单中,至少有1笔支付订单系通过该团长的链接成交的,则该达人计入当月该旗舰店该团长撮合的动销达人主播。团长和商家绑定关系以月末最后一天的绑定关系为准。例如:「旗舰店A」在12月1日-12月20日与「团长甲」绑定,期间「团长甲」为「旗舰店A」撮合了「达人一」来带货并有成交,而12月21日-12月31日,「旗舰店A」选择与「团长甲」解绑,同时绑定了「团长乙」,「团长乙」为「旗舰店A」撮合了「达人二」来带货并有成交。则在1月1日结算中,只会将「达人二」计算为当月「旗舰店A」通过「团长乙」撮合的动销达人主播。「旗舰店A」与「团长甲」的历史合作关系以及「旗舰店A」与「达人一」的合作关系不会被计算奖励。 8) 团长撮合成交GMV占比部分,仅计算当月最后一天与该旗舰店处于绑定关系的团长为该旗舰店撮合的GMV数据,当月其他团长为该旗舰店撮合的GMV数据(如有)不计算在内。 9) 只有在每月最后一天,该旗舰店仍然与该团长处于绑定状态,且满足标杆旗舰店的各项要求,该旗舰店才会计算为该团长的标杆旗舰店。 10) 流量奖励以流量券形式发放(1流量券=5UV)。 11) 流量奖励将于每月1号开始结算上月奖励数据,结算完成后下发对应数额流量券至服务商账户,开始结算后预计7个工作日内到账。 12) 「团长成长期任务」与「标杆旗舰店任务」累计可获得的直播流量奖励不超过40万元,超过40万元的直播流量奖励按照40万元计算。 |
a) 所有商家入驻视频号均需按照平台相关规定缴纳保证金。详情参考:《视频号小店保证金条款》《视频号橱窗保证金条款》
b) 平台抽佣视频号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则
所有商家在视频号经营均需开设视频号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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