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有效期:2023年7月1日-7月31日
《微信视频号招商团长激励政策》(下称“本政策”)面向在微信视频号电商服务商后台成功注册「招商团长」类型的服务商。
优选联盟团长接口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doc/channels/API/leagueheadsupplier/addwindow.html
任务梯度 (需同时满足下列各梯度所有条件) | 流量奖励(直播) | 流量奖励(短视频) |
新增绑定合作商家数>=10家 团长月结算GMV增长率>=80% 团长月结算GMV>=30万元 | 6万元流量券(约30万UV) | 7200元流量券(约23万VV) |
新增绑定合作商家数>=5家 团长月结算GMV增长率>=40% 团长月结算GMV>=100万元 | 15万元流量券(约75万UV) | 1.8万元流量券(约59万VV) |
团长月结算GMV增长率>=20% 团长月结算GMV>=500万元 | 50万元流量券(约250万UV) | 6万元流量券(约198万VV) |
团长月结算GMV增长率>=5% 团长月结算GMV>=1000万元 | 60万元流量券(约300万UV) | 7.2万元流量券(约237万VV) |
注释: 1) 上述所有GMV均为「结算GMV」,即订单支付完成后22天内没有发起售后的订单金额。 2) 流量奖励以流量券形式发放(1直播流量券=5直播UV,1短视频流量券=33视频VV)。 3) 直播UV:直播间观看用户数。 4) 视频VV:视频曝光次数。 5) 新增绑定合作商家数以本月最后一天绑定的合作商家数与上月最后一天绑定的合作商家数之差为准。 6) 上月结算GMV=0的团长,本月无需满足「月结算GMV增长率」要求,只需满足各梯度的其他要求即可获得该梯度对应的流量奖励。上月结算GMV>0的存量团长,需同时满足所有条件才视为达成该梯度,可获得该梯度对应的奖励。 7) 流量奖励将于每月23号开始结算上月奖励数据,结算完成后下发对应数额流量券至服务商账户,开始结算后预计7个工作日内到账。 8) 奖励流量只能充值到绑定为服务商后台的管理员/运营者的微信号对应的视频号上,奖励流量只能给服务商后台绑定的主播投放,务必在奖励结算前注册好服务商后台,并将计划接收奖励流量的微信号绑定为服务商后台的运营者。 |
注释:
1)品牌店铺定义以《视频号品牌激励计划》中的定义为准。
2)该旗舰店在当月新入驻视频号小店并上架至少10个商品,且此前从未在视频号开设过任何旗舰店铺,同时在入驻当月最后一天与某团长处于绑定关系,则视为该团长拉新的品牌旗舰店,该团长可获得拉新奖励。
3)若当月最后一天有多个团长同时与某新品牌店铺处于绑定关系,则以绑定时间最早的团长为准。即首先绑定该店铺且持续绑定到当月最后一天的团长才能获得拉新奖励,其他团长无法获得奖励。
4)品牌店铺拉新任务与团长成长任务同时结算,即每月23日开始结算上月的流量奖励,结算完成后下发对应数额流量券至服务商账户,开始结算后预计7个工作日内到账。
5)其他品牌相关激励计划,请参考《视频号品牌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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