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视频号小店商家:
根据《视频号小店运费险激励政策》,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运费险的商家,可按相应规则获得奖励,现对奖励发放做如下补充说明:
2024年1月流量券奖励由平台手动统计发放,商家需通过以下问卷选择流量券发放对象,发放时间为2024年3月。
问卷链接:《视频号小店2024年1月运费险流量券奖励发放对象统计问卷》
流量券奖励仅支持全量发放给一个与商家相关的视频号账号,可选择的与商家相关的视频号账号为:
(1)商家小店店长的视频号账号;
(2)其他2024年1月内为商家小店带过货的任一主播视频号账号。
注:如果商家在截止日期2024年2月29日前未填写问卷,或者问卷填报的不是为商家小店带过货的主播,则流量券奖励将默认发放给小店店长的视频号账号。如果商家多次填写问卷,以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填写的为准。
请商家注意及时、准确填写,如因商家未及时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流量券未发放至商家预期的账号,平台不承担责任。
(1)领取有效期:2024年1月流量券奖励由平台手动统计发放,无需领取。
(2)使用有效期:流量券奖励需在领取后60天内使用,超期自动失效。
2024年2月-2024年8月发放的奖励将通过系统以流量券或电商成长卡等平台届时提供的形式发放,商家收到视频号小店运费险页面消息通知后,需根据系统指引选择当月奖励发放对象,每个自然月产生的奖励可开始领取时间为次月第二个周的周一,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迟的,以实际时间为准。
奖励仅支持全量发放给一个与商家相关的视频号账号,可选择的与商家相关的视频号账号为:
(1)商家小店店长的视频号账号;
(2)当月为商家小店带货单量排名前五的任一主播视频号账号。(仅限8月24日前)
注意:自8月25日起,若商家从视频号小店升级为微信小店,奖励仅支持全量发放给微信小店首页展示视频号。
(1)领取有效期:2024年2月-2024年8月发放的奖励需商家每月主动选择发放账号并领取,每个自然月产生的奖励领取截止时间为奖励发放当月月末最后一天23:59。
如商家在领取有效期内未主动领取,奖励将默认发放给小店店长的视频号账号。
(2)使用有效期:奖励需在领取后60天内使用,超期自动失效。
自2024年9月起,运费险奖励按以下方式发放:
2024年9月-2024年12月发放的奖励将以电商成长卡的形式通过系统自动向发放对象进行发放,每个自然月产生的奖励的发放时间为次月第二个周的周一,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迟的,以实际时间为准。
(1)若商家为视频号小店,奖励仅支持全量发放给商家小店店长的视频号账号。
(2)若商家从视频号小店升级为微信小店,奖励仅支持全量发放给微信小店首页展示视频号。
(3)如商家为新开通的微信小店,运费险激励将从完成首页展示视频号绑定的当月开始计算,奖励仅支持全量发放给微信小店首页展示视频号。
(1)领取有效期:2024年9月-2024年12月发放的奖励需商家每月主动领取,每个自然月的奖励领取截止时间为奖励发放当月月末最后一天23:59。
如商家在领取有效期内未主动领取,奖励将默认发放给上述小店对应的发放对象。
(2)使用有效期:奖励需在领取后60天内使用,超期自动失效。
命中视频号小店-私域激励计划的订单不享受运费险流量券或电商成长卡奖励。
运费险流量券或电商成长卡奖励仅可投放于领取该奖励的视频号账号。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