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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小店「虚假宣传-服务保障」实施细则》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3-12-29

修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生效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前言

为维护视频号橱窗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平等、开放、透明的平台生态环境的构建,让视频号橱窗用户享受到优质、可信赖的生态环境和体验。腾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微信视频号视频/直播营销信息发布规范》《微信视频号直播行为规范》等平台规范,制定《微信小店「虚假宣传-服务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一、概述

1.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橱窗商家及视频号橱窗达人。针对其通过视频号以直播、短视频、图文等方式对商品/服务进行发布及营销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在本规则中”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橱窗商家”又称为“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又称为“达人”,“视频号橱窗用户”又称为“用户”。

二、场景定义

服务保障虚假宣传,是指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对商品/服务进行营销的过程中,宣传/展示的服务保障与商品详情页、商品实际提供的服务保障不一致的行为。

虚假宣传形式包括但不限:口播、背景板、展示牌、屏幕贴图、商品标题、商品详情、置顶评论等。

三、违规判定类型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3.1 虚假宣传“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定义】宣传“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但相应的商品实际未提供对应的服务保障。

7天无理由:用户在微信小店购买带有“7天无理由”服务标识的商品后,在发货前或订单确认收货的7天内(满168小时为7天),可选择“7天无理由,不想要了、不喜欢、尺码不合适、错拍多拍”等退款原因发起售后申请的服务。商家需遵守《微信小店7天无理由退货管理规则》及其他平台规则。

正向案例

反向案例

直播手举展示牌宣传“7天无理由”,且商品有“7天无理由”服务

直播展示牌宣传“7天无理由”,但相应的商品无“7天无理由”服务

3.2 虚假宣传“先用后付”服务

【定义】宣传“先用后付”服务,但相应的商品实际未提供对应的服务保障。

先用后付:用户在微信小店购买带有“先用后付”服务标识的商品,用户下单时无需实际支付,在商家发货且用户确认收货或系统自动确认收货后,用户再完成支付的一种购买方式。商家需遵守《微信小店“先用后付”功能服务条款》及其他平台规则。

正向案例

反向案例

直播口播宣传“先用后付”,且商品有“先用后付”服务

直播口播宣传“先用后付”,但相应的商品无“先用后付”服务

3.3 虚假宣传“运费险”服务

【定义】宣传“运费险”服务,但相应的商品实际未提供对应的服务保障。

运费险:用户在微信小店购买带有“运费险”服务标识的商品后,用户在服务保障期间内进行退换货,可获得一定的运费损失赔偿的服务。商家需遵守《视频号商家运费险功能服务条款》及其他平台规则。

正向案例

反向案例

直播间公屏宣传赠送“运费险”,且商品有“运费险”服务

直播背景板宣传赠送“运费险”,但相应的商品无“运费险”服务

3.4 虚假宣传“假一赔三”服务

【定义】宣传“假一赔三”服务,但相应的商品实际未提供对应的服务保障。

假一赔三:用户在微信小店购买带有“假一赔三”服务标识的商品后,在签收商品时若用户认为商品为“假冒商品”,用户可在服务保障期间内发起售后申请并提供有效凭证,商家承诺会在48小时内响应用户的售后申请,并为用户提供对应的服务。商家需遵守《微信小店「假一赔三」管理规则》及其他平台规则。

正向案例

反向案例

直播间屏幕贴图宣传“假一赔三”,且商品有“假一赔三”服务

直播公屏宣传“假一赔三”,但相应的商品无“假一赔三”服务

3.5 虚假宣传“坏损包退”服务

【定义】宣传“坏损包退”服务,但相应的商品实际未提供对应的服务保障。

坏损包退:用户在微信小店购买带有“坏损包退”服务标识的商品后,在签收商品时若用户发现商品存在“破损”“腐烂““变质”等情形,用户可在服务保障期间内发起售后申请并提供有效凭证,商家承诺会在24小时内响应用户的售后申请,并为用户提供对应的服务。商家需遵守《微信小店「坏损包退」管理规则》及其他平台规则。

正向案例

反向案例

直播口播宣传“坏损包退”,且商品有“坏损包退”服务

直播口播宣传“坏损包退”,但商品无“坏损包退”服务

3.6 虚假宣传“极速退款”服务

【定义】宣传“极速退款”服务,但相应的商品实际未提供对应的服务保障。

极速退款:用户在微信小店购买带有“极速退款”服务标识的商品后,用户发生退款或退货退款诉求时,平台会根据《微信小店「极速退款」管理规则》和其他适用规则对符合要求的订单进行“免审核”优先退款处理。

正向案例

反向案例

直播口播宣传“极速退款”,且商品有“极速退款”服务

直播口播宣传“极速退款”,但商品无“极速退款”服务

四、违规处理

4.1 达人处罚

若视频号橱窗达人实施虚假宣传【虚假宣传 - 服务保障】违规行为的,腾讯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轻微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1天,禁止开播1天;

(2)情节一般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天,禁止开播3天;

(3)情节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7天,禁止开播7天;

(4)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30天,禁止开播30天。

除上述处理外,如达人实施【虚假宣传 - 服务保障】的违规行为,腾讯将根据视频号橱窗达人的违规程度对该达人进行信用分的处罚及平台规则中约定的其他措施,信用分处罚规则详见《视频号橱窗达人信用分管理规则》

4.2 商家处罚

若商家在商品标题、商品详情页等宣传场景中实施【虚假宣传 - 服务保障】违规行为的,腾讯将对相关商品进行下架或封禁处理,违规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多次虚假宣传、频繁上架违规商品或者上架大量违规商品等)的将采取驳回商品申请、下架全量商品、禁止上新商品、冻结资金等处罚。

除上述处理外,如商家实施【虚假宣传 - 服务保障】的违规行为,腾讯将根据商家的违规程度对该商家进行带货功能限制、信用分的处罚及平台规则中约定的其他措施,信用分处罚规则详见《微信小店商家信用分管理规则》

五、附则

5.1 商家、达人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腾讯有权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商家、达人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腾讯指引申请停止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5.3 商家、达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商家、达人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商家、达人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前言
一、概述
1.1 适用范围
二、场景定义
三、违规判定类型
3.1 虚假宣传“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3.2 虚假宣传“先用后付”服务
3.3 虚假宣传“运费险”服务
3.4 虚假宣传“假一赔三”服务
3.5 虚假宣传“坏损包退”服务
3.6 虚假宣传“极速退款”服务
四、违规处理
4.1 达人处罚
4.2 商家处罚
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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