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
生效时间:2023年06月15日
为规范商家行为,保障用户权益,在商家出现违规情形时需向用户、平台进行赔付,赔偿其责任造成的相关损失。平台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微信小店功能服务商家协议》特制订本微信小店扣罚欠款管理规则(下称“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小店商家(统称“商家”或“你。)
本规则是《微信小店功能服务商家协议》(下称“主协议”)的特别条款,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本规则与主协议内容存在冲突,以本规则为准。
待还款金额由违约金与商责赔付金构成。
2.1.1 违约金
指商家因在经营期间发生违反《微信小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行为时,应向平台缴纳的违约金。
2.1.2 商责赔付金
指商家在因经营期间违反《微信小店交易纠纷处理规则》,导致用户权益受损,平台先行垫付用户的货款、额外损失时,平台向商家全额追偿的欠款。
2.1.3 商家可通过「账户资产-消费者保障资金-欠款账户」查看欠缴明细。
2.2.1 对于已产生欠款金额,商家应按照通知在规定期限内补缴欠缴金额,确保微信小店相关功能正常使用。如逾期未补,平台有权对商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欠款金额 | 处理措施 (可单独或同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
商家欠款金额≤1000元 | (1)暂停微信小店保证金提现能力; (2)冻结可提现资金2000元; |
1000元<商家欠款金额≤5000元 | (1)暂停微信小店保证金提现能力; (2)冻结可提现资金10000元; (3)暂停店铺新增商品能力; |
5000元<商家欠款金额 | (1)暂停微信小店保证金提现能力; (2)暂停店铺账户资产提现能力; (3)暂停店铺新增商品能力; (4)欠款超过5000元的时间为T,第T+3天下架所有在售商品; |
2.2.2 对于长期未主动缴纳的欠款,平台会在欠款缴费单生成后的35个自然日发起保证金或结算货款抵扣,从商家保证金账户或可提现资金中扣除该笔欠款。若店铺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抵扣的,未抵扣部分仍属于欠款。抵扣后商家应在3个自然日内补缴小店保证金。若商家未按时补缴保证金的,平台有权依照《微信小店保证金条款》进行处理。
(1)微信支付
注:单笔支付最高支持5万元人民币。
(2)网银支付
3.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3.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3.3 你应遵守适用于你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应遵守适用于你的平台协议及规则。平台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情形进行处理,但不免除你同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存在相关违规行为但本规则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及后果等,参照本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3.4 本规则中涉及的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其他平台规则及/或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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