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中心
关于「珠宝玉石商品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质检」公告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6-06-04

各位微信小店商家:

为进一步完善珠宝玉石管控体系,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体验,部分类目的商品将于2024年03月04日起陆续调整履约模式,按照平台要求在发货前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检”)。

2024年03月18日起以下类目的商品全量要求在发货前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在质检通过后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打包发货给消费者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是否应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

珠宝首饰

彩宝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珠宝首饰

翡翠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珠宝首饰

和田玉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珠宝首饰

水晶玛瑙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2024年08月23日起,新增以下类目的商品全量要求在发货前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在质检通过后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打包发货给消费者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是否应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

珠宝首饰

珍珠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珠宝首饰

其它玉石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珠宝首饰

彩宝

其他天然宝石

应提交

2025年08月22日起,新增以下类目的商品全量要求在发货前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在质检通过后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打包发货给消费者。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是否应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

珠宝首饰

普通黄金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2026年03月13日起,新增以下类目的商品全量要求在发货前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在质检通过后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打包发货给消费者。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是否应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

珠宝首饰

普通银饰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珠宝首饰

普通银镀金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2026年03月30日起,新增以下类目的商品全量要求在发货前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在质检通过后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打包发货给消费者。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是否应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

珠宝首饰

天珠工艺品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2026年04月15日起,新增以下类目的商品全量要求在发货前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在质检通过后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打包发货给消费者。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是否应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

珠宝首饰

普通铂金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珠宝首饰

普通K金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珠宝首饰

合成钻石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商家需要在微信小店后台开通质检服务、配置送检信息、打印订单二维码粘贴到商品外包装、并将商品送至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质检、打包、发货流程都将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完成。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完成发货后,平台将自动录入快递信息、订单状态。

在入库阶段,质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对商品(含主商品、赠品和福袋等)的外观和主图进行检查,待外观和主图检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质量检测环节。如外观、商品品质、主图检查或质量检测未通过,该订单将会被驳回入库,商品退回至商家。同一订单商品的质检次数上限为三次,如商品在三次质检中均被驳回,将无法继续送仓质检,商家需要与用户协商取消订单,或按《微信小店发货管理规则》中的“无法发货”进行处理。

经营以上类目的商家,除需将商品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的外,仍需按照平台定向准入标准以及类目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入驻及经营。具体可查看:《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珠宝首饰」定向准入和清退标准》《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珠宝首饰」类目管理规则》

商品检测要求如下:

一、外观检测项目不合格项

检测项

说明

货不对板

送仓实物与商品主图的形态不一致。

少件、缺件

送仓实物与商品主图出现少件、缺件、缺少零配件。

断裂

送仓实物有明显影响商品外观或正常使用的断裂、缺损、裂缝、裂纹。

严重色差

送仓实物与商品主图的颜色外观有明显差异。

贵金属类商品无印记、无标签

商品宣传为贵金属,但送仓实物上无对应的贵金属印记与商品标签。

仿大牌或山寨

商品外观与香奈儿、梵克雅宝、宝格丽、卡地亚等知名品牌的商品相似或相近。

二、商品品质要求

(1)商品实物的整体造型应符合商品主图的细节展示,图案纹样形象自然,布局合理,线条清晰。

(2)商品表面光洁,无锉、刮、锤等加工痕迹,无砂眼、无裂痕,边棱尖角处应光滑,无毛刺,不扎、不刮。

(3)掐丝流畅自然,填丝均匀平整。 镶石牢固、周正、平服,不碎裂。硬镶齿应清楚均匀,抱爪长短与宝石相称,定位对称、合理,齿口高低适当,俯视不露托。

三、商品主图要求

(1)所售商品应展示在图片中心,明确清晰可见。

(2)商品主图应只展示所售商品主体,不可出现其他与所售商品无关的商品。

(3)所售商品应可见全貌,不可故意遮挡商品细节。

(4)赠品与所售商品一同展示时,主图的主体应为所售商品,不可为赠品。

四、材质质量检测不合格项

检测项

说明

材质禁售

检测出的送仓商品实物材质不在平台准售范围内,为平台禁售商品。

虚假宣传材质

检测出的送仓商品实物材质与商家或达人宣传的材质不一致。

处理类商品

存在覆膜、垫色等珠宝玉石进行处理的现象,如对琥珀有色覆膜,翡翠有色衬底的商品。

无资质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超出商家资质范围的商品,如只有翡翠类目资质的商家销售琥珀。

商品参数不一致

检测出的送仓商品实物与该商品商详参数信息(如颜色尺寸光泽等)有较大差距。

请商家提前进入【微信小店-平台服务-商品质检】开通“商品质检”功能、安装打印控件、充值服务账户,详细操作步骤请参考:《微信小店「先检后发」使用指南》

五、随附物品要求

(1)商家可随货携带以下机构的证书:GIA、HRD、IGI、EGL、SSEF、GUILD、GRS、GUBELIN、AIGS、AGL、LOTUS、日本真珠科学研究所、日本真珠输出加工协同组合、日本真珠综合研究所。商家需对证书真伪、内容和商品质量、货证相符负责。如前述证书内容与质检/查验结论不一致的,以质检/查验结论为准;

(2)平台有权将不符合要求的随附物品从送检商品中移除,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机构以外的证书(如大师证、收藏证书、其他质检证书等),引导用户扫描二维码、添加微信号或手机号等非微信小店相关的卡片、纸张等物品。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关于「珠宝玉石商品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质检」公告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6-06-04

各位微信小店商家:

为进一步完善珠宝玉石管控体系,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体验,部分类目的商品将于2024年03月04日起陆续调整履约模式,按照平台要求在发货前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检”)。

2024年03月18日起以下类目的商品全量要求在发货前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在质检通过后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打包发货给消费者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是否应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

珠宝首饰

彩宝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珠宝首饰

翡翠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珠宝首饰

和田玉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珠宝首饰

水晶玛瑙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2024年08月23日起,新增以下类目的商品全量要求在发货前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在质检通过后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打包发货给消费者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是否应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

珠宝首饰

珍珠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珠宝首饰

其它玉石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珠宝首饰

彩宝

其他天然宝石

应提交

2025年08月22日起,新增以下类目的商品全量要求在发货前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在质检通过后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打包发货给消费者。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是否应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

珠宝首饰

普通黄金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2026年03月13日起,新增以下类目的商品全量要求在发货前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在质检通过后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打包发货给消费者。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是否应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

珠宝首饰

普通银饰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珠宝首饰

普通银镀金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2026年03月30日起,新增以下类目的商品全量要求在发货前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在质检通过后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打包发货给消费者。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是否应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

珠宝首饰

天珠工艺品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2026年04月15日起,新增以下类目的商品全量要求在发货前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在质检通过后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打包发货给消费者。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是否应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

珠宝首饰

普通铂金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珠宝首饰

普通K金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珠宝首饰

合成钻石

所有三级类目

应提交

商家需要在微信小店后台开通质检服务、配置送检信息、打印订单二维码粘贴到商品外包装、并将商品送至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质检、打包、发货流程都将由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完成。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完成发货后,平台将自动录入快递信息、订单状态。

在入库阶段,质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对商品(含主商品、赠品和福袋等)的外观和主图进行检查,待外观和主图检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质量检测环节。如外观、商品品质、主图检查或质量检测未通过,该订单将会被驳回入库,商品退回至商家。同一订单商品的质检次数上限为三次,如商品在三次质检中均被驳回,将无法继续送仓质检,商家需要与用户协商取消订单,或按《微信小店发货管理规则》中的“无法发货”进行处理。

经营以上类目的商家,除需将商品提交微信小店质检服务中心进行质检的外,仍需按照平台定向准入标准以及类目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入驻及经营。具体可查看:《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珠宝首饰」定向准入和清退标准》《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珠宝首饰」类目管理规则》

商品检测要求如下:

一、外观检测项目不合格项

检测项

说明

货不对板

送仓实物与商品主图的形态不一致。

少件、缺件

送仓实物与商品主图出现少件、缺件、缺少零配件。

断裂

送仓实物有明显影响商品外观或正常使用的断裂、缺损、裂缝、裂纹。

严重色差

送仓实物与商品主图的颜色外观有明显差异。

贵金属类商品无印记、无标签

商品宣传为贵金属,但送仓实物上无对应的贵金属印记与商品标签。

仿大牌或山寨

商品外观与香奈儿、梵克雅宝、宝格丽、卡地亚等知名品牌的商品相似或相近。

二、商品品质要求

(1)商品实物的整体造型应符合商品主图的细节展示,图案纹样形象自然,布局合理,线条清晰。

(2)商品表面光洁,无锉、刮、锤等加工痕迹,无砂眼、无裂痕,边棱尖角处应光滑,无毛刺,不扎、不刮。

(3)掐丝流畅自然,填丝均匀平整。 镶石牢固、周正、平服,不碎裂。硬镶齿应清楚均匀,抱爪长短与宝石相称,定位对称、合理,齿口高低适当,俯视不露托。

三、商品主图要求

(1)所售商品应展示在图片中心,明确清晰可见。

(2)商品主图应只展示所售商品主体,不可出现其他与所售商品无关的商品。

(3)所售商品应可见全貌,不可故意遮挡商品细节。

(4)赠品与所售商品一同展示时,主图的主体应为所售商品,不可为赠品。

四、材质质量检测不合格项

检测项

说明

材质禁售

检测出的送仓商品实物材质不在平台准售范围内,为平台禁售商品。

虚假宣传材质

检测出的送仓商品实物材质与商家或达人宣传的材质不一致。

处理类商品

存在覆膜、垫色等珠宝玉石进行处理的现象,如对琥珀有色覆膜,翡翠有色衬底的商品。

无资质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超出商家资质范围的商品,如只有翡翠类目资质的商家销售琥珀。

商品参数不一致

检测出的送仓商品实物与该商品商详参数信息(如颜色尺寸光泽等)有较大差距。

请商家提前进入【微信小店-平台服务-商品质检】开通“商品质检”功能、安装打印控件、充值服务账户,详细操作步骤请参考:《微信小店「先检后发」使用指南》

五、随附物品要求

(1)商家可随货携带以下机构的证书:GIA、HRD、IGI、EGL、SSEF、GUILD、GRS、GUBELIN、AIGS、AGL、LOTUS、日本真珠科学研究所、日本真珠输出加工协同组合、日本真珠综合研究所。商家需对证书真伪、内容和商品质量、货证相符负责。如前述证书内容与质检/查验结论不一致的,以质检/查验结论为准;

(2)平台有权将不符合要求的随附物品从送检商品中移除,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机构以外的证书(如大师证、收藏证书、其他质检证书等),引导用户扫描二维码、添加微信号或手机号等非微信小店相关的卡片、纸张等物品。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一、外观检测项目不合格项
二、商品品质要求
三、商品主图要求
四、材质质量检测不合格项
五、随附物品要求
相关内容
《微信小店发货管理规则》
《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珠宝首饰」定向准入和清退标准》
《微信小店「一级类目 - 珠宝首饰」类目管理规则》
《微信小店「先检后发」使用指南》
Copyright © 2018-2026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