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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信小店「长期不活跃商品」管理规则》新规公示通知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6-09-30

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发布《微信小店「长期不活跃商品」管理规则》

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6年【09】月【30】日-2026年【10】月【07】日。

规则预计于2026年【10】月【08】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微信小店「长期不活跃商品」管理规则》具体发布内容如下:

一、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

为提升平台商品信息质量,优化消费者的购物与搜索体验,保障在架商品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推动平台生态健康发展,平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微信小店平台规则等规定,对长期无动销、无曝光且长期未维护的商品开展专项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微信小店商家(简称“商家”或“你”)。

二、处理标准及处理措施

2.1 处理标准

在架商品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平台将对该商品自动执行下架处理:

(1)连续【90】个自然日未产生有效支付订单;有效支付订单是指剔除抽奖订单、低价订单(商家实收2元及以内)、送礼物未收下订单,以及商家通过自买自卖/高频刷单/物流造假/评价内容异常等违规行为产生的订单后的支付成功订单;

(2)连续【90】个自然日未产生任何曝光;曝光是指商品在微信小店任一展示场景中被展示;

(3)连续【90】个自然日未对商品信息进行修改并送审(以商品末次送审时间为准);送审是指商家修改商品信息后提交平台审核。

前款所列期间,自该商品最近一次发生前款任一情形之次日起连续计算。

2.2 处理措施

符合第 2.1 条规定条件的商品,由系统自动下架,下架后进入「已下架商品」列表。商家可随时对商品信息进行优化编辑后重新送审。

三、提醒与过渡安排

3.1 执行下架前,平台将通过站内信,向符合第 2.1 条规定条件的商品所属商家提前发送整改提醒,请商家及时关注。

3.2 提醒期内,商家对商品进行一次有效编辑并送审通过,或商品产生成交、曝光,即不再纳入本规则项下的下架范围。

四、恢复上架

4.1 被系统自动下架的商品,商家可在「商品管理-已下架商品」中查看。商家可优化商品标题、主图、价格、详情等信息后重新送审,审核通过后即可恢复上架。

4.2 因本规则被下架的商品不影响店铺信用分及其他正常商品的流量与经营活动,商品历史销量与评价数据在恢复上架后予以保留。

五、经营要求

5.1商家应定期盘点店铺在架商品,对长期无曝光、无成交的商品及时优化商品信息、尝试提升曝光或主动下架,保持在架商品结构健康。

5.2商家应确保商品信息真实、准确、有效,避免因信息陈旧,与最新商品实际情况或法律法规、平台规则不一致,而引发交易纠纷或违规治理。

六、附则

6.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6.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6.3 你应遵守适用于你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应遵守适用于你的平台协议及规则。平台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情形进行处理,但不免除你同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存在相关违规行为但本规则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及后果等,参照本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6.4 本规则中涉及的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其他平台规则及/或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关于《微信小店「长期不活跃商品」管理规则》新规公示通知
微信小店运营团队2026-09-30

为优化平台生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发布《微信小店「长期不活跃商品」管理规则》

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6年【09】月【30】日-2026年【10】月【07】日。

规则预计于2026年【10】月【08】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微信小店「长期不活跃商品」管理规则》具体发布内容如下:

一、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

为提升平台商品信息质量,优化消费者的购物与搜索体验,保障在架商品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推动平台生态健康发展,平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微信小店平台规则等规定,对长期无动销、无曝光且长期未维护的商品开展专项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微信小店商家(简称“商家”或“你”)。

二、处理标准及处理措施

2.1 处理标准

在架商品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平台将对该商品自动执行下架处理:

(1)连续【90】个自然日未产生有效支付订单;有效支付订单是指剔除抽奖订单、低价订单(商家实收2元及以内)、送礼物未收下订单,以及商家通过自买自卖/高频刷单/物流造假/评价内容异常等违规行为产生的订单后的支付成功订单;

(2)连续【90】个自然日未产生任何曝光;曝光是指商品在微信小店任一展示场景中被展示;

(3)连续【90】个自然日未对商品信息进行修改并送审(以商品末次送审时间为准);送审是指商家修改商品信息后提交平台审核。

前款所列期间,自该商品最近一次发生前款任一情形之次日起连续计算。

2.2 处理措施

符合第 2.1 条规定条件的商品,由系统自动下架,下架后进入「已下架商品」列表。商家可随时对商品信息进行优化编辑后重新送审。

三、提醒与过渡安排

3.1 执行下架前,平台将通过站内信,向符合第 2.1 条规定条件的商品所属商家提前发送整改提醒,请商家及时关注。

3.2 提醒期内,商家对商品进行一次有效编辑并送审通过,或商品产生成交、曝光,即不再纳入本规则项下的下架范围。

四、恢复上架

4.1 被系统自动下架的商品,商家可在「商品管理-已下架商品」中查看。商家可优化商品标题、主图、价格、详情等信息后重新送审,审核通过后即可恢复上架。

4.2 因本规则被下架的商品不影响店铺信用分及其他正常商品的流量与经营活动,商品历史销量与评价数据在恢复上架后予以保留。

五、经营要求

5.1商家应定期盘点店铺在架商品,对长期无曝光、无成交的商品及时优化商品信息、尝试提升曝光或主动下架,保持在架商品结构健康。

5.2商家应确保商品信息真实、准确、有效,避免因信息陈旧,与最新商品实际情况或法律法规、平台规则不一致,而引发交易纠纷或违规治理。

六、附则

6.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6.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6.3 你应遵守适用于你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应遵守适用于你的平台协议及规则。平台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情形进行处理,但不免除你同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存在相关违规行为但本规则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及后果等,参照本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6.4 本规则中涉及的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其他平台规则及/或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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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
1.2 适用范围
二、处理标准及处理措施
2.1 处理标准
2.2 处理措施
三、提醒与过渡安排
四、恢复上架
五、经营要求
六、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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